纯爱小说《追妖二仙》的主角是后卿陆梧,是作者白泽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后卿一直都在等待这个机会,他想要重新回到那个时候,守护对自己忠心的手下,但是现在还是没能成功。
属性:你真的不是姑娘嘛?
《追妖二仙》精选:
被封印者正是上古年间神族最强的战神后卿。
待到身体差不多缓解了僵硬,重新能活动自如后,后卿舔了舔殷红的嘴角,神色颇有些意犹未尽地吩咐道:“原来鲜血当真能缓解冥影一族的饥饿,那谁,出去之后可替本尊再寻些有灵气的凡人前来。”
当年他之所以能活下来,全是因为冥影一族的始祖赢勾将自己的九滴眉心精血悉数给了他,让他从天生神体转化为不老不死不灭的冥影。
他本就道行高深,转化之后实力越发强横。
只可惜,那会儿对他死忠的部下已经在最后的逐鹿之战中折损得一干二净,诸天神佛又步步紧逼,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寻找合适的人选转化为新的冥影,因此最终还是被神族封印。
若是其他有道德良心的神族,恐怕对冥影的存活方式相当硌硬,可对于一早就将节操喂了狗的后卿而言,不过是食物类型有所改变罢了。就连昔年高高在上的神族他都没放在眼里过,更何况区区一些凡人。
据他对冥影一族的了解,如果只是单纯被吸食鲜血,被吸食者便会血枯而亡;但如果被吸食者在血尽之后,被冥影喂了自身之血,便会转化为次一等的新生冥影,且会失去自我意识,终生听从赠血冥影的号令。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原本应该乖乖听话的新生冥影不仅没有立即听从号令,反而一边揉着被咬的脖子,一边龇牙咧嘴地怒视他道:“浑蛋,疼死我了,你做梦!”
“难道转化失败了?”后卿先咦了一声,随后在看清楚对方已经变成了金色的眼眸和唇边尖尖的獠牙时,又打消了怀疑,只蹙眉困惑道,“眼睛颜色已经改变,冥影一族的标志性獠牙也有了,怎么还会有自己的意识呢?”
陆梧虽然听不懂后卿在说些什么,但他唯一明白的是,自己已经死了。他虽然表面看上去与过往没什么不同,但他已经没有了心跳没有了呼吸,甚至内心还对鲜血有着异常执着的渴望。
他很有可能变成了一个跟对方一样的怪物。
想明白这一点后,面对后卿这个始作俑者,本就已经死过一次的陆梧再没有了任何惧怕,他拾起先前掉落在地的长剑,便向后卿冲了过去。
就算砍不死这杀了自己的王八蛋,能戳他几个大窟窿也是好的。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厢他还没来得及碰到后卿的一片衣角,那厢他便再度被后卿扼住脖颈提了起来。
陆梧虽没有了呼吸,但被人大力地扼住脖颈,依旧会有一种窒息的难受。
“王……八……蛋!你还我身为凡人的骄……骄傲!”
他气若游丝地骂着,可后卿却并没有理会他,只是抬手用尖利的指甲划破了他的胳膊。
鲜血从伤口处蜿蜒流淌滴落在地,却不是熟悉的红色,而是如最纯正的黄金一样的金色。
陆梧愣住了,随后便一阵绝望,就在前不久他还是流淌着红色鲜血的、活生生的凡人,如今却再也回不去了。
后卿也愣住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阵狂喜。
因为赢勾内心纯善不愿让别人与他一般承受被排斥的痛苦和永生的孤独,因此尽管战后冥影一族都凋零到只剩他一人,他也没有再去转化其他的人。
冥影虽不受神族待见,却仍属神族一脉,神之鲜血皆是金色。
当初赢勾濒死前说他已经修出了三魂七魄,死后很可能会再入轮回成为凡人,而后卿眼前的少年被咬后仍能保留自己的意识,转化之后眼睛、鲜血居然都变成了金色,这很有可能代表,他,便是赢勾的转世?
后卿缓缓抬眸,如今再瞧陆梧,怎么看怎么觉得有一种熟悉感。
在他的记忆之中,赢勾也有着和陆梧一样潋滟的桃花眼,一样比女子还要精致俊秀的面容,甚至连话痨的程度和愚蠢的行事方法都一模一样。
既是旧友,后卿便不再为难陆梧了。松开少年的脖颈之后,他便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一块与他眼眸颜色一般无二的紫玉丢到少年怀中:“一会儿我们一旦出去,这里封印被破坏的事便会被九重天上的神族察觉。这些年为了暗中破坏这些封印,我几乎耗尽了九成的力量,如今的我自保都尚且困难,别指望我还能顾得上你。这块玉能帮我们将冥影一族的气息伪装得跟普通凡人一模一样,你戴在身上即可。”
“神族要对付的是你,我才不要继续跟你在一起。”陆梧捂着被掐疼的脖颈,气呼呼地嘟囔道。
见陆梧准备把紫玉丢掉,后卿眉梢轻抬:“可是你已经被我转化,身上有了我的气息,无论如何神族也不会放过你的。”
陆梧丢玉的手一顿,随后又果断地将玉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怀中,狠狠瞪了他一眼,真是麻烦,也真是……生无可恋啊。
“这么说往后都要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
果然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出息啊,后卿微微勾了勾嘴角:“眼下外界束缚我的封印虽然已经被破坏,但他们施加在我体内的封印才是最强大的,要想结束过街老鼠的日子,唯一的办法便是用你的先天之眼寻到世间万妖,集齐他们的力量帮我冲破封印。如今三皇五帝应该都已经羽化,只要本尊能恢复力量,区区九天之神,又有何可惧?”
顿了顿,兴许是又想到了如今的陆梧只是什么都不知晓的凡人,后卿还耐着性子解释道:“先天之眼,是只有冥影一族的嫡系才拥有的,以往的赢勾能够一眼看穿妖怪的本身,让万妖胆寒。但换作现在这么废物的你,这双天眼的能力虽然会大打折扣,但多少应该能辨别出妖气的大概位置吧。不过没关系,反正你我都是不老不死的冥影,有足够多的时间可以在凡尘慢慢寻觅。”
什么先天之眼、九天之神,陆梧都听不大明白,他唯一抓住的重点是——
“你的意思是我的眼睛能看到妖气的大概方位,然后你要带我寻找世间万妖?”
后卿优雅颔首:“可以这么理解。”
陆梧立马拍手高呼,喜不自胜:“那太好了!”
他原本就一愁如何去寻找妖怪们的踪迹,二愁时间有限有生之年无法达成平生所愿画齐《万妖谱》,三愁有些妖怪恐怕不太友善,他会有生命危险。
如今有了先天之眼他便能轻易分辨妖气所在;转化成了冥影一族,便有了无限的时间可以慢慢寻觅;而后卿也随他一起上路寻妖,以后卿的强大,就算只剩一成功力要护住他的小命恐怕也是绰绰有余的。
思及此,原本还对成为冥影一族心里十分硌硬的陆梧反而有些感谢后卿。
眼看着后卿即将走出光牢,想到身为冥影的存活关键,陆梧立马急声道:“等等,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后卿侧头面无表情地看向他:“说。”
尽管被封印了千万年的时光,后卿身上肃杀冷冽之感却依旧不减当年,让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陆梧少年压力颇大,好半晌,他才别开眼,顶着那重重盘旋的冷气压鼓起勇气道:“我们冥影一族是不是要以鲜血为食,但并不是非人血不可?”
后卿抄着手看他,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没错。但人乃万物之灵,其鲜血自然是最好的。”
嘤嘤嘤,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可是陆哥曾经也是人,怎么可能对同胞下得去嘴!
“可是如果我们饮血杀人,总归是会留下痕迹,到时候九天之神想要寻我们肯定易如反掌。”为了让后卿打消伤人的念头,陆梧咬了咬嘴角,颇为艰难地拿出自己的小包裹,真诚建议道,“好在陆哥有钱,除了人,不拘是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一定能给你买到。呃,如果你嫌弃它们毛茸茸的不好下嘴,我们还可以将血放进碗中饮,或者你要更新鲜的血,我们还可以在它们脖颈开一道口子,用空麦秆啜着饮也是可以的。为避免弹尽粮绝,我们还可以用酒坛储存鲜血,反正西域那边流入中原的葡萄酒也是红色的,应该没有人会怀疑……”
后卿抽了抽嘴角。
少年,你这么快便进入冥影的角色真的好吗?越来越欢快的语气是什么鬼?你身为凡人的骄傲呢!
从光牢出来之后,后卿便戴上了玉佩遮掩了原本分外显眼的银发紫眸。陆梧也学着后卿将玉佩悬于腰间,金色的眼眸和獠牙也瞬间恢复了常态,仅看外表他们除了样貌过分俊美外,倒与凡人没有任何差别。
起初陆梧还有些怀疑后卿所说的先天之眼的事,可当他环顾四周时,竟真的看见西南方向有一束很明显的绿色光芒在夜空中熠熠生辉。
为避免九天之神赶到,当下两人不再迟疑,径直前往那股绿色妖气的所在之地。
七日后,申国帝都。
无视街边大姑娘小媳妇频频暗送的秋波,后卿挑眉看向陆梧:“先前你说那股妖气就在申国帝都,那现在你能看清妖气所在的具体方向吗?”
陆梧凉凉吸了口气,神情由一开始的无比欢喜变得有些愁眉苦脸:“看是能看到,可那股妖气在申国皇宫再未动过,我们想要寻妖就先要混进申国皇宫。”
后卿沉吟片刻,分析道:“历来能常居皇宫者唯有皇室中人以及一众宫人,但一般妖怪的外表都极为出色,而能身处皇宫之妖又大多都为帝王的妃嫔。先前这城中不是一直传闻申帝有一个极为宠爱的璇玑夫人,样貌倾城绝色,能唱绕梁歌,能做掌心舞,申帝对她千依百顺还建金屋以藏之。若不出所料,那璇玑夫人很有可能便是我们要寻之妖。”
陆梧深以为然。
听闻为保护璇玑夫人的安全,申帝在金屋四周布下了无数的明暗护卫,两人此行本就打算低调行事,为避免打草惊蛇,遂决定寻个正大光明的身份混入皇宫。
临近年关,各路藩王来朝,宫人不够使唤,每日都有皇城中的公公到外面来挑选一些临时工,陆梧苦候三天,抢破了脑袋总算抢到了一个宫城内围倒夜香的差使。
他十分高兴,正准备回去跟整日宅在客栈好吃懒做的后卿炫耀自己的能干时,却发现他所居住的客栈居然被重兵团团包围了起来。
陆梧心头一紧,急忙向一个看热闹的百姓问道:“大哥,我也是这家客栈的客人,请问这么多人聚在这客栈周围所为何事?”
看热闹的汉子爽朗笑道:“这位兄弟来晚了不知道吧,先头客栈中有人抚琴,琴声若天籁,引来无数鸟雀朝拜,甚至还惊动了微服私访的圣上。圣上的璇玑夫人极为痴迷音律,为讨夫人欢心,圣上便想请这抚琴之人入宫小住一段时间为夫人抚琴。也不知两人说了些什么,一贯心高气傲的圣上竟对对方无比折服,当下便封了对方为申国‘第一琴师’,要以国宾之礼迎对方入宫。这位小哥你竟与这么个大人物同住一家客栈,真是好福气啊。”
陆梧听那人如此一说,心中原本还分外好奇:“那琴音当真有那么好听吗?要是我早一点回来……”
话音未落,下一刻当那被官员恭敬拥簇而出的琴师走出客栈时,陆梧却瞬间觉得心里极不是滋味。
敢情他风吹日晒地在外面苦候三天才混了个倒夜香的差使,结果那浑蛋一曲琴音便折服了君王,还能名正言顺地接近璇玑夫人,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为什么就这么大呢?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吃他的、喝他的还使唤他的家伙,居然从来没有给他弹过半曲琴音以示感谢,甚至他连这家伙会弹琴这件事都不知道,说好的小伙伴之间的信任呢!
“等等!”
眼看着后卿即将坐上马车启程进宫,陆梧急忙从拥堵的人群中挤了过去:“后……”
后卿悠悠看了他一眼,这些日子已经被欺压成习惯的陆梧满腔愤怒热血立马便凉了下去。
“这便是我先前提到的琴童阿梧。”
不给他半点反驳的机会,后卿直接便给他定下了新身份。
宽敞的马车内,陆梧控诉道:“你怎么不告诉我你会抚琴?还有你怎么知道申帝会在这个时候微服私访?你既然有混进皇宫的法子为何先前不告诉我?你知道陆哥这几天有多努力吗?”
然而对于陆梧的诸多疑问,后卿只用了一句便彻底堵住了他还要企图滔滔不绝的发问——
“要想进皇宫画妖,现在立马给我闭嘴。”
一提到画妖,陆梧便两眼泛光。
第一琴师的琴童什么的,怎么看都比倒夜香的更能接近璇玑夫人啊。
下意识地搓了搓手,陆梧笑容分外谄媚道:“后卿大人,刚刚抚琴累不累?要不要小的替你捏捏肩膀放松放松?”
后卿看都没看他一眼,漠然哼了一声:“滚。”
因着璇玑夫人本身便是申国有名的音律大家,她作的曲子街头巷尾的百姓都能哼上几句,是以当听闻申帝亲封了一个第一琴师并将其接入宫中后,她便迫不及待地派侍女前来召见他们。
在还未入宫的时候,陆梧本以为传说中的金屋顶多就是多放了一些金子做的物件之类的屋子罢了。毕竟传闻跟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最显著的例子便是方才后卿弹琴恰好有一群鸟雀飞过,便被百姓传为了百鸟闻仙音前来朝拜。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璇玑夫人所住的金屋,竟当真无一丝夸张,每一块砖墙每一寸地面竟都是用纯金铺就,陆梧忍不住抱着柱子啃了一口,险些磕坏了门牙。
后卿抬手扶额,颇有些后悔带上这么个丢人现眼的家伙。虽然他早已经习惯了陆梧的愚蠢,但每一次陆梧犯蠢的时候,居然还都能蠢出让他侧目的新高度。
一般来说抚琴最好便是当着听众的面琴音效果最好,可正当他们准备踏入金屋时,却有侍女先一步拦住了他们,语气为难道:“后卿师傅请见谅,陛下不允许有除他以外之人进入金屋,师傅若要抚琴在金屋之外便可。”
陆梧惊讶地看向她:“不允许外人进入,那你们这些服侍的宫人呢?”
侍女道:“就连我们也是只有特定时间才可入内,比如送膳食和打扫。”
听闻此言,陆梧的内心是崩溃的。
搞什么,妖气明明就在这金屋之中,陆哥辛苦混进宫中本来就是想一睹璇玑夫人的芳容,想为她画画,见都不让见,陆哥难不成还能凭空想象不成?
他张了张嘴,正准备据理力争,后卿却摁住了他的肩膀,目光沉沉地扫过四周神情戒备的侍卫,淡然笑道:“无妨,在这儿抚琴也无甚不可。阿梧,拿琴来。”
这是陆梧第一次听见后卿的琴音。
倾城日光下,白衣男子席地而坐,指尖轻盈跳跃间便有动人琴音响彻耳际,微风轻轻吹动了他的衣摆,一切美好得恍若梦境。
后卿弹的是一曲十分欢乐的乐音,陆梧虽听不太懂琴音的意境,却只觉琴音入耳后,好似看到了万千繁花竞相绽放的春日极美之景。
一曲作罢,屋中很快响起了匆匆足音,似有女子步步生莲而来,可还未曾走出金屋,便被宫人拦下:“夫人,陛下吩咐过,您不能随意出这金屋,您若是喜欢这琴音,可每日召琴师前来抚琴即可。”
“可是,我真的很想见见抚琴的师傅,我戴着面纱去见他好不好?我已经三年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外人了。只要用面纱遮住脸,外人看不见我的容貌,陛下便不会为此生气了。”
那是一个悦耳至极的声音,带着春莺初啼的娇嫩,又有着灼灼梨花盘旋落水的清新,仅闻其声便让人止不住地去想象它的主人该是如何风华绝代的佳人。
可她说出的话,却让陆梧觉得悲伤。
纵使这金屋再富丽堂皇,可如果终其一生都将与孤单寂寞为伴,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三年未见任何一个外人,陆梧仅想想便觉得可怕至极。
因为宫人们不住地磕头求饶,璇玑夫人终究还是放弃了想要见他们的想法,只是语气有些悲伤地开口道:“那可以的话,能够拜托师傅明日再来抚琴吗?今日天色已晚,急急召见你们本就是我的不是,还请师傅们见谅。”
身为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宠妃却一点也不盛气凌人,反倒十分温和有礼,倒让后卿对她高看了一分:“那就谢夫人相邀,明日我们再来打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