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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

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

发表时间:2021-03-30 15:03

由作者啃一只菓桃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主人公是童时荫闵筝,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童时荫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他和闵筝两个人之间是根本就离不开的关系,既然在一起了就永远都不要离开。

属性:不要再离开我身边。

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小说
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
更新时间:2021-03-30
小编评语:你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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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精选

昨晚和闵筝道完晚安后,季乐安兴奋地和经纪人姐姐打了电话,让姐姐告诉保安,明天早晨会有陌生的车来他楼下接他,麻烦保安记得放行。

和经纪人姐姐通完电话后他又去了衣帽间,他要好好想想明天穿什么,不能太刻意又一点要好看,需要好好搭配一下。

作为演员的季乐安,平时经常熬夜,过多黑白颠倒的生活以致放假时他一般能不熬夜就不熬夜,可是明天对他来说很重要,值得他熬上一熬。

他翻箱倒柜的找着看似家居又大气好看的衣服,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决定明天在家做饭的发型。

想好明天的造型后,他发了一条微博——想问问大家有什么菜不容易翻车啊?明天要自己做饭(笑),还配了一张可怜兮兮的表情包。

粉丝很快就赶来回复了。

“啊!宝贝发微博了!”

“乐乐不准熬夜!番茄炒蛋最不容易翻车啦!嘻嘻~”

“居然刷到宝贝微博!嗯?明天要做饭??”

“我的话,可乐鸡翅最稳啦!”

“安安居然还会自己做饭?什么人妻好嫁Omega啊!更爱了!”

“烧排骨烧排骨烧排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啊啊啊啊啊哥哥发微博的语气好娇哦,盲猜不是做给自己吃!”

“楼上危险发言!(但我也觉得哎!)”

“就是朋友要来吧?麻烦不要恶意揣测哦~”

“我是女友粉,但哥哥的语气真的有点撒娇的感觉哎~那就推荐爱心椿芽烘蛋!”

“我只会炒个糖醋莲白哎~”

“清蒸鲈鱼!简单大气!”

“培根土豆饼和鲫鱼豆腐汤!俺的最爱嘻嘻~”

“乐乐快点睡觉!!!”

…..

季乐安看了会儿飞速增加的评论,想着明天中午和闵筝的午餐心情就好的不行,他在微博下给自己评论了一条:就是有好朋友来吃饭啦(笑),大家最好把步骤一并发来,哈哈,我好懒哦不想自己查菜单嘿,现在就睡觉啦,大家晚安

确定闵筝的确在公司后的童时荫心满意足,为了保持来之不易的愉快心情,他被挂了电话之后就安心睡觉了,并没有看到微博给他发来的推送——演员季乐安深夜和粉丝互动,粉丝积极为神秘友人的午饭出谋划策。

闵筝挂完电话后也睡得不好,意识游离在醒与眠之间,他这段时间睡觉时总是容易被梦魇住,醒时睁开双眼常常会以为自己还在滨城的那个小屋里。

意识渐渐回笼,闵筝看了看时间,早上八点十分,还有些早。

办公室的休息间有秘书为他准备的备用换洗衣物,闵筝没太大心思收拾自己,随意换了身亚麻蓝色西装套装,给季乐安发了条微信,问他起来没。

季乐安直接把电话打过来了。

闵筝发完微信后站在办公室里的落地窗前吸烟,昨晚几乎没怎么睡着,他需要提提神。

神经被尼古丁暂时麻痹,闵筝才放松片刻,电话铃声的响起使他再次变得紧绷。

他急促的转过身去看手机。

啊,不是童时荫啊。

“喂。”闵筝接通了电话,季乐安连铃声时长的三分之一都没等到。

“啊,闵筝,你都起来收拾好了吗?”季乐安问,他的语气很轻快,和昨晚的童时荫大不相同。

“嗯。”闵筝答。

“感觉你声音有些疲惫哎,昨晚没睡好吗?”季乐安问。

“还好,我什么时间来接你?”闵筝回。

“都行,现在都可以,你要是方便了现在就来吧,我在楼下等你。”季乐安说

“不用,我到了你再下楼就行了。”他说。

“放心吧,我们小区安保很好的,应该没有狗仔,”季乐安笑,“就算有,拍到我和你又没什么的,我一点都不介意。”

“你能注意就注意吧,我一会就开车过来。”闵筝不这样认为。

“好!哎,闵筝,你吃早饭了吗?”季乐安又问。

“还没。”

“那你别吃哦!我给你做了!”季乐安几乎句句的尾调都上扬,听得出来他心情很好。

“好。”闵筝又说,“那就这样。”

季乐安说:“好!你快点来哦。”

闵筝只抽完了一支烟,他没有瘾,学会抽烟是因为之前刚上大学那会儿因为远离童时荫和科室的实验繁琐,再加上他爸的施加让他压力太大,现实的重负让他疲惫不堪,刚开始他还有点儿烟瘾,后面因为童时荫过于讨厌烟味,一丝丝都不想闻到,就戒掉了,不太难。

闵筝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呆看着大楼下车水马龙的繁华都市,恍惚间又想起在高中的公寓,他再一次感到难以抑制的烦躁。

接近九点时,他离开了公司。

季乐安给他发了定位,这是闵筝第一次去季乐安家,之前季乐安也邀请过他几次,他都拒绝了。

那时闵筝刚接手父亲的公司不久,有大量的业务需要熟悉,每天都很忙,他也没想到能在一次投标酒会上再次遇见季乐安。

闵筝很顺利的进入了季乐安的小区。

季乐安住的地方是很私密的高档私宅,有很多的明星艺人或者商业大亨都住在这个小区,安保系统很完善,进门三道安检,陌生的车一般第一道门禁都过不去。

小区里的绿化很好,绿植被修理的整齐漂亮,每一户都是独栋设计,安全私密。

闵筝的母亲单茜倩之前就有想过让闵筝也在这里买一套,她迫切的需要和自己的儿子完完整整安安全全地住在一起,她渴望完整的一家人太久,闵筝能明白这是为什么,当时立马就应下了,只不过一直还没来得及去看。

他的车刚刚驶进第三道门禁后,闵筝还没来得及拿出手机给季乐安发消息说他到了,就看见季乐安站在前方的槐杨树下等他。

“闵筝!”季乐安隔着车窗叫他,他穿着扎染的短袖里面搭了件纯白衬衣,扎染的短袖也是蓝调的。

阳光透过树荫照在他脸上,好看却也晃眼。

闵筝在他面前停下了车,“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我想早点见到你嘛,反正也没事,就当下楼散散步,”季乐安自然而然地坐上副驾驶,“而且怕你在里面开错车,前面左转直走,第三栋那里是我家。”

闵筝淡淡的“嗯”了一声,按季乐安说的方向开。

他们下了车,闵筝抬头看了看小区里的格局,这个片区的都是欧式风格的独栋复式小楼,“你在这边住了多久了?”他问季乐安。

“两年了,”季乐安给他开了门,从鞋柜里给他拿出准备好的拖鞋,和他自己脚上那双的款式一样,只是颜色不同,“我大学不是去了首都吗?毕业后才回来买的房子。”

“首都应该更适合你吧?”闵筝穿上拖鞋和季乐安进了屋。

“在S市也不错啊,拍戏本来就要到处跑,不存在固定的说法。反正我基本住的都是酒店,没必要还要首都买,这里可是我长大的地方。”

——和你一起长大的地方。

闵筝不置可否,没有再多问。

“你去饭厅坐哦,我马上把早饭给你端出来,我早上自己做的呢!”季乐安笑眯眯地说。

他很快就从厨房出来了,闵筝不知道他早上几点起来的,竟然早有准备地做好了一盘培根土豆饼。

“只是我粉丝教我做的,第一次,”季乐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知道好不好吃,难吃也不用勉强。”

“没关系。”闵筝说,他其实不爱吃培根,但这不重要,也没必要说。

季乐安又去厨房端了两杯牛奶出来,“这是你高中经常喝的那一款。”

闵筝看着他手里端着的牛奶,眼神暗了暗。

闵筝读高一的时候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喝牛奶,那时童时荫读初二,每天只用上一节早自习,而高中生上两节,所以童时荫每天早上都有时间给闵筝送牛奶。

童时荫过于热情,热情到夸张,这给闵筝带来了不小的负担,他并不需要一个初中生天天早起的给自己送早饭。

他给童时荫说过很多次了,童时荫就是不听。

童时荫说自己就是醒得早,就当早起锻炼身体,给他送牛奶不过是因为这个牌子买一送一,自己班上没有关系好的同学,浪费食物会痛心,拜托闵筝一定要喝掉。

他说这话纯粹信口开河胡言乱语,把闵筝当傻子,童时荫可是住校生,而且他们还不在一个学校,天天翻墙来给其他学校的高中生送牛奶,这可真是好的锻炼方式。

闵筝一开始总是拒绝的,童时荫倒也不强求,可不强求不代表要听话,他依旧坚持在每天早自习前提前几个小时起床,冒着校警的巡逻偷偷翻出学校,在小跑到闵筝高中的后墙处,那是闵筝寝室到教学楼的必经之路,等着去上课闵筝,然后问他需不需要牛奶。

每一天,他都因为奔跑而气喘吁吁脸颊红红,但又那么执着,让人心惊。

偶尔也会有碰不见闵筝的不巧时候,这种情况他就会拜托同校同校帮忙给高一二班的闵筝同校带个牛奶,一次十元,不过总会有人愿意无偿帮忙。

时间一长,闵筝就不拒绝了,不仅不拒绝了,每天还有自己等着童时荫来,主要是太尴尬,他不想总是被各种各样的陌生同学帮带牛奶。

或者还有可能是他也会担心童时荫,这样麻烦又多余的行为其实从未让那时的闵筝厌烦。

“闵筝,闵筝?”季乐安都把牛奶放在闵筝面前了,闵筝还是像沉思一般不做言语,他伸手碰了碰闵筝。

“啊,不好意思,”闵筝回了神,蹙着眉问,“你怎么知道我高中经常喝的是哪一款?”

“哎,我们好歹也同窗那么久,一起吃过很多次早饭,谁不知道每天早晨你都有牛奶喝啊。”

“我不是高中生了。”闵筝看都没有看那杯牛奶,面色不虞,他说:“我吃薯饼就好,牛奶你喝吧。”

季乐安的脸色闪过一丝局促,他起身拿回了放在闵筝面前的那杯牛奶,讪讪地回:“啊,也是,同样的事情做多了,任谁都腻,不管是人还是牛奶。”

“我给你换成咖啡吧。”

——把人换成我吧,这才是季乐安真正想说的话。

“谢谢,”闵筝点了点头,他尝了一口薯饼,“很好吃的,你做的很成功。”

“啊!真的吗?”季乐安在闵筝对面坐了下来,他也吃了一个,“哇,我第一次做哦,没想到真的还不错,我还怕难吃你不喜欢呢!”

“不会,吃吧,你很久没去过超市了吧?”闵筝和他闲聊。

“对啊,你不知道我天天有多忙!”季乐安瘪瘪嘴,“我现在比以前还要红一点,出门随时都有防这防那的,经纪人都完全不准我到处逛的。”

“那要不一会你别去了吧,你把食材写下来,我帮你买回来就行。”闵筝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那怎么行!”季乐安并不答应,“好不容易能去逛超市,还是和你一起,我才不想错过!”

“你有能去的吗?”他问。

季乐安自信满满地回答:“有的,我特意做了攻略,在离这个小区一公里的后面有个进口生鲜基地,门口就地取材的开了一个超市,私密性很好,专门为这个小区的人准备的,东西也很齐全的,我们一会就去那里吧。”

“好。”

闵筝吃早饭时季乐安拿起手机拍了一张,没给闵筝示意,这让闵筝猝不及皱起眉头,季乐安解释到他只是想记录下第一次做的薯饼。

吃完早饭后两人去了超市,季乐安拿出手机给闵筝看自己微博下的粉丝评论,热评第一是他自己的评论,里面的回复全是菜谱。

“今天早上的培根土豆饼就是按她们说的做的。”闵筝在推车,季乐安在他旁边说到。

“嗯。”闵筝的反应不太积极,他在选咖啡,公司里的好像要没有了,而且明天要去外地出差三天,既然来了就买点外出必备品吧,不用麻烦秘书再跑一趟了。

季乐安不在意闵筝的态度热烈与否,能和闵筝像一般情侣一样的来逛超市就很让人开心了,他不在意细节。

超市的人虽然不多,也不算少,季乐安出门只带了口罩,闵筝不想他被人认出来引起轰动,很快就采购完了食材回了季乐安家。

季乐安今天中午做了土豆西红柿炖牛腩、杏鲍菇炒肉和杂蔬炒年糕,还让闵筝帮他烧了豆腐鲫鱼汤,是很丰盛的一餐。

闵筝坐下吃饭时季乐安又拍了一张照片,这次他说了,因为想要和闵筝自拍,闵筝直接拒绝了,他不爱拍照,季乐安磨了一会,他勉强低了头入境,不过并没有露脸。

季乐安并没有再强行让闵筝看镜头,只是问了问闵筝他们这张照片能不能发微博,闵筝又想拒绝,转念一想改了口,只说这种小事不用问他。

闵筝下午需要回公司一趟,明天出差前还有几份文件需要他签字,他告诉季乐安他没办法久留。

季乐安作为公众人物不太方便出门,他原本的计划是下午和闵筝一起看碟片,他的放映室还没怎么用过,可惜闵筝没空。

“你出差几天啊?”他问闵筝。

“三天。”闵筝回答。

季乐安:“什么时候走啊?”

“明天。”

“几点啊?”他不依不饶,“我明天要飞H市,进组拍戏了。”

闵筝有些不耐,不过还是回答,“我也是H市,早上五点。”

季乐安内心窃喜这缘分,“这么早啊,那你晚上还回家吗?”

“不。”

“好辛苦啊,你们当老板的感觉比我们都还累哎。”

“还好,”闵筝在沙发上坐了一会,他看了看时间说到,“我要回公司了,谢谢你的午饭,很好吃。”

季乐安遗憾的“啊”了一声,不甘心地问:“那你出差时空了,我能联系你吗?反正我们都在H市。”

“看时间吧。”闵筝的回答模棱两可。

闵筝走了,和季乐安度过的一上午让他觉得无功无过不算太糟糕,除了那杯牛奶,他并没有过多的想起童时荫,而且高中时候的牛奶,不是让他烦躁的东西。

晚上八点,季乐安发了一条微博,内容是:开心的一天,分享一下你们教我做的培根土豆饼,品尝的人说很美味^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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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
由作者啃一只菓桃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我把Alpha竹马搞失忆了》,主人公是童时荫闵筝,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童时荫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他和闵筝两个人之间是根本就离不开的关系,既然在一起了就永远都不要离开。

属性:不要再离开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