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弗斯的时间》的主角是林斯纪仲年,是作者小修罗的一本正在火热连载中的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纪仲年从小便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他人生的每一步都在他的计划范围之内,不喜欢有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但是林斯的出现就是在他的计划之外,但他却讨厌不起来了,不仅不讨厌还很喜欢。
《西西弗斯的时间小说》精选:
纪仲年是个天性谨慎的人,落难之后,他被迫藏身在环境恶劣的贫民窟里休养生息,看似苟活着,其实从未断绝过跟外界的联系。
每天早上十点,他会准时问林斯借用手机,然后向某个账户发出一条加密的邮件,顺带看看网上有没有纪氏集团的新闻,随时留意他哥纪霄的动向。
林斯猜测,他那封邮件应该是发给魏平的。
魏平是跟了纪仲年很多年的助理,堪称他工作上的左右臂,上辈子纪仲年落难之后,就是靠着和魏平私下联系,才一直保持对集团的关注和对他哥的反向监视。
就目前为止来看,林斯发现事情的走向和上辈子差异不大,当中一些细节他也记不清了,但就总体来看,一切几乎是沿着相同的轨迹发展而去。
他按着日子算了算,纪仲年也差不多要离开了。
*
贫民窟里的人穷,穷人都没什么消遣,所以过了夜晚十点之后,这里到处皆寂静无声,空荡的街上摊铺收尽,杳无人迹。
这晚临睡前,纪仲年蹬了睡在他旁边的林斯一脚,淡淡道:“变态,我明天要走了。”
“啊......”林斯茫然地张了张嘴,最后想说的还是没说。
这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做着离别的准备,毕竟上辈子纪仲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离开的。
他知道纪仲年有自己要做的事,要回去纪家继续与纪霄抢东西,庸俗点讲,就是像小说男主那样抢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林斯当然舍不得,可他知道纪仲年的宿命该如此。
窗户大大地敞开着,凉爽的夜风直灌进来,他俩躺在霉湿的破布床上,安静了好一会儿。
林斯还在发着愣,纪仲年却动了动,从枕头底下把自己的那只表拿出来,杵了杵林斯的胳膊肘,将表扔过去。
“给。”
林斯接住这枚闪闪发光的钻表,指腹在上面摩挲半天,“谢了,纪少真大方,我把这表卖了,未来几年就不愁吃穿了。”
他将财迷这个角色演得很好,脸上笑嘻嘻,实际上心里鼓鼓胀胀,满是酸涩滋味。
说实话,他觉得自己对纪仲年的好可昂贵了,哪是区区一只钻表就能抵的,起码得来一架波音747。
“但是纪少你有没有想过,”林斯似笑非笑地讲,“或许......我对你好也不全是因为钱。”
“你是不是想说你喜欢我。”
“算了,说不说都一样。你都知道。”
纪仲年将双手枕在脑袋下面,眼睛望着灰白的天花板,望了一会儿后,转过来看了眼林斯。
“说好的,我离开的时候就把这表给你,现在算是兑现诺言,我们两不相欠。”他如此说道。
简简单单,他就这样结清了账目,一句平平淡淡的“两不相欠”,把林斯这一个月来的真心卖了个好价。
“你明天什么时候走?”林斯问他。
“晚上。”
“那挺好......我还来得及给你做顿饭,煲个汤。”
林斯睁着眼睛看空气,不敢看纪仲年。他怕自己没用,会忍不住娘儿们唧唧地流马尿。
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他就强迫自己提起嘴角,挤出一个苦笑来,“真挺好。”
对于他来说,与纪仲年的生离也好,死别也好,都是那么的难受,难受到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喜欢为什么要分开呢?因为世上有很多很多的迫不得已。
趁着这最后的机会,林痴汉连人带被向着纪仲年挪动,小声且非常有礼貌地请求道:“那,我今晚能抱着你睡吗?”
“不能。”纪仲年拒绝得倒是一如既往的干脆。
“纪老爷你行行好......做一回善事,救济一下我这个发春的人好不好?我浑身难受,心里也难受,需要抱抱你才能好。”
林斯将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揽着纪仲年的腰使劲摇晃,就像在摇一棵结满好果子的树,差点把纪仲年的隔夜饭都给晃吐了。
“恶心!”纪仲年骂道。
“就抱一下,不恶心。”
纪仲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愤怒地曲起手指关节,把林变态的脑壳敲得邦邦直响。
林斯被当成木鱼这般敲,还是坚持不懈地缠着,非要在这最后一晚向他男人讨个抱抱。
在双方拉锯将近一个小时后,纪仲年终于体力不支放弃抵抗,呆滞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而林痴汉则像一条坚韧无比的百年老树根,手脚并用,牢牢地将自己缠在纪仲年身上,绑上个解不开的大死结。
“纪仲年,你会舍不得我吗?”
“不会。”
“你回去之后,会想起我吗?”
“不会。”
“你会记住我这个变态吗?”
“不会。”
三问三不会,在铁石心肠这件事上,纪二少果真从不让林斯失望,他巧妙地将敷衍和嫌弃合二为一,戳得林痴汉的心千疮百孔。
“咱俩都要分开了,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让我高兴高兴?”林斯不甘心。
纪仲年侧头看他半晌,仿若从林痴汉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蒙尘的光,类似于落寞,他发现自己的心颤了颤。
嘴巴微张半分,他正想施舍几句好听的,林斯就自我挽尊地抢话了——
“哎不会就不会吧,反正我也习惯了。”
纪仲年咽了一下忽然哽住的喉咙,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
兀自收回心酸的目光后,林斯滚动两下泪湿的眼珠子,给自己造了个台阶下:“纪仲年,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再见。那就希望你......以后一切都好,万事顺遂。”
说完,这痴汉竟主动松开了手脚,放过被缠得血液不循环的纪仲年,轻轻叹息一声,融在这寂静的黑暗之中,充满了为爱放手的诗意。
他翻过身去,用被子把自己给裹上了,只露出半个毛乎乎的后脑勺,看起来非常孤独。
纪仲年:“......”
他抬了抬手,想去呼噜一把那沮丧的发顶,悬在半空将落未落。
可最终,纪仲年还是将手收回了,连带着小小冒头的同情和怜惜。
破天荒地,他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同性别的人产生了名为“心疼”的感觉。
躺在床上等待入睡的时候,纪仲年回溯这个月的混乱时光,记忆里的片段在脑中飞快地滚动,转眼如白驹过隙。
事实上,除了这次因为逃命而误入贫民窟,他从前未曾来过这个地方。
住在这里的一个月,他见过许多在东城没有见过的世间百态——
有几个孩子分一颗糖的,裹在破布里用砖头敲碎,然后猜石头剪刀布决定谁拿最大的一粒;有一家丧事几家操办的,例如前街那户独居老人死在家里,白事都是几位邻居给凑的。
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贫民窟里滋长许多恶徒,也有些居民们不过是安分守己地活着。正如他们繁华的东城,富豪贵族和高端知识分子遍地,却也有不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垃圾。
而现在,沉沉睡在他旁边的这位林变态......纪仲年想,这人大抵也是有几面性。
——贪财、痴汉、猥琐,却也真诚、善良,还有一颗极度惹人厌烦的真心。
不想了,想来也没多大意义。纪仲年也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临别的这一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似乎别无二致。
他们与贫民窟里的其他人一样,安静地睡在自己的小盒子房里,不吵闹。
如平时那样,纪仲年的睡眠并不深,若是旁边的林斯动了他一根头发,他定能立马醒来,然后一脚把这个变态给踹开。
但今晚,他像是默许了些什么,林斯竟能整个人窝在他怀里睡都没被他发现。
......实属世界奇迹。
小呼噜轻轻绵绵,林斯发出浅浅的鼾声,就这样被纪仲年搂着,惬然地做了一整晚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