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秦鸿风燕宁的一本正在火热连载中的小说《不可语怪力乱神》,作者:重山外,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燕宁他醒来之后他已经忘记了一切,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已经忘记了,他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属性:美人攻X帝王受。
《不可语怪力乱神》精选:
他劝好了木头小人,从房内出来,后来的一日,他都守在燕宁床边,等他醒转。
等待的时间总被拉得很长,无事打发,他看着沉沉睡去的燕宁,无意间想起自己初见他时的情景。
那人年纪还轻,单薄身躯匍匐在烟尘滚滚的山道上,红日黄土,漫天云霞瑰丽。他三步一叩首地沿着山道向上爬,偶尔抬起巴掌大的一张脸望望遥遥的山顶。那张脸苍白秀丽,冷汗密匝匝地渗出额头,两道细眉绞着,透着股不服输的倔劲儿。
自己已很久没见过生人,生了好奇,就站在比他高两级的山阶上,问他这是做什么。
那人愣愣看着自己,随后狠狠磕了三个头,再抬起头时,额头淌下的血狰狞地爬过那张秀丽的脸,在下颌处滴落。他说求仙人下山,襄救郗国,若心愿得偿,万死难报,必以余生追随座下,长报天恩。
自己看他满面血污,只有一双眼极其明亮笃定,一身瘦弱脊骨在被汗濡湿的衣衫下颤动不止,自己明明从未动过下山的心思,却教这一眼牵起了凡尘俗念。
“可我不是仙人,只是会些法术。”怕他误会,还需仔细解释。
那人苍白干裂的唇动了动,低垂了头,毕恭毕敬,“怀瑾说,教我去清风山上寻,见到的第一人便是能救父王的仙人。他自小在钦天监长大,是通达三界的神官,从未妄言,不会有错。”
自己轻笑了笑,“原来别人说一句话你就信了啊,那可太好骗了。”
如此便是了,他既然言辞凿凿,自己也顺水推舟。
虽然助他救了郗王,那是因为此人寿数未尽,稍微懂些练气养生的人,便能揽上一功,自己并没有什么通天彻地的本事,白受此人感恩戴德,千叩万拜,反而有些心虚。
后来他父亲大限终至,无力回天,自己又怜他年幼失怙,旁无兄弟,藐然一身。朝堂上世家大族虎狼环伺,边境外狄国铁骑虎视眈眈,于是仍然没有离去,担了个虚职,留在他身边,为他排忧解难,偶尔逗他一笑,倒也觉出点红尘紫陌的乐趣。
可自己私下掐诀问卜,无论试了多少次,郗国都是紫薇星落,大凶之兆,而狄国君王宇文直才是真龙转世,天命所归。
天道正统,不敢有违,非人力能抟转。
纵使再不舍,也只能看着郗国一步步走向必然的命运。
燕宁上一世受苦太多,背负的俱是如山海般沉重的命途责任,旁人殷殷期望俱落在他肩头,内忧外患,直至孤城自守,焚于大殿,都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刻。
这一世重生,没有前尘牵绊,合该活得逍遥自在快乐些才是。
秦鸿风垂眸想着,心中很柔软。
正思量间,燕宁已经醒了,正一眨不眨看着他,
秦鸿风扶他坐起来些,温声说,“我已经喂你服了解药,只是毒性太深,还需观察几日,性命已经无忧。”
燕宁撩起衣袖看了看,果然那条随经脉生长的黑线已经消失。他心下甫定,很是感激,又牵挂起秦鸿风的私事来,“你得到你要的答案了吗?”
秦鸿风一下子不解,反应过来后,才浅浅笑起来,他点了点头,望着燕宁的眼神又温柔了几分。
燕宁被这眼神看得一惊,心中方寸大乱,磕磕绊绊地又问他答案是什么?似乎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却又不敢去信。
“你难道没有觉得奇怪过吗?”秦鸿风缓缓地解释,“若真是寻常的孤魂野鬼,狐非欢为何独独挑了你到我身边?他如果真有塑形易容的本事,变幻了自己的相貌岂不是更容易?他知我甚多,又比你狡狯多诈,当然更不容易露出马脚。”
燕宁听下去也觉得有些道理,他先前也想过为何狐非欢总骂自己蠢钝不堪,却从未想过要换一个人顶替。
“是他知道你就是燕宁本人,这皮相本来就是你的本相,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像的两个人?你自然就是他,他也自然就是你。”
秦鸿风温柔地替燕宁将散乱的发丝整理到耳后,温热的指腹摩挲过脸侧,“只是你魂魄不全,所以玄光镜才看不穿你的前世,所以不能吃凡间的东西,这身体也维持不了长久,但你能回来,已很难得。”
燕宁有些不知所措,“可那些事情,我一点记忆也没有。”
“无妨的。”秦鸿风风轻云淡地摇了摇头,“我会帮你寻回来。”
说完,他又拉了燕宁的手,看着他,“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燕宁看着那双眼睛,一时有些恍惚,想也没想就点了头。
他和燕宁打点行囊起身,留下少安少白二人看顾草庐,又暗地嘱咐少白照看好鸽房,继续与四方联络。
二人轻装简行,一路下了山往南方去。
到了瓜州,正是暮春时节,江南草长,杂花生树。
在渡口花银两包了艘船,是江南的吴蓬船,一路飘飘荡荡,穿过松溪,绕过一片白花花的芦苇荡,船舱中热着酒,外头雨帘倒挂,水天一色,江平如镜,朦朦胧胧,景致堪可入画。船家披着蓑衣撑船,唱着江南的俚曲,卖他们两只肉多肥美的膏蟹,就着姜丝米醋,实在是难得的乐事。
燕宁看秦鸿风对那皮坚壳利的东西一顿操作,看得呆了,放到炉子上蒸,直蒸到蟹壳通红,水汽腾腾,空气中缭绕着米醋的香味,
秦鸿风明知他不能尝,还给他斟了一杯江阴米酒,芬香馥郁,酒味如长了脚的虫子往鼻腔里钻,燕宁咽了咽唾沫,望着秦鸿风有些怨怼。
秦鸿风哈哈笑了声,一口饮了酒,然后说,“你以前不爱喝酒的,说饮酒误事,酒味辛辣,不好喝。不过那是托词,是你酒量不好,饮两杯便醉,一醉就胡言乱语,唯独这种米酒,你愿意喝上两口,说滋味甘甜,像母妃以前爱吃的果脯,”
燕宁有些怅然,“可我连它是什么滋味也不知道。”
秦鸿风眉眼一弯,眼角熏染了几分薄红,他向前一倾,胳膊支在小桌上,身子斜倚朝燕宁挨近了点,将酒杯凑到他跟前,“这是糯米做的,会加一点桂花,味道清甜微酸,十分绵稠。在桂花盛开的季节,取一些在院中晒干,糯米洗净滤水,在蒸笼里蒸熟……”
燕宁听得发怔,好像真能瞧见一道道工序下来,米酒发酵,最后凝成琥珀色晶亮的酒液,在青瓷碗中浅浅晃荡,闻一闻,香气馥郁,尝一尝,齿颊留香,薰薰然然。
秦鸿风话语轻柔,“你不能尝,我便替你尝,再讲与你听。然后等来日你魂魄聚全,我们再来此处饮酒吃蟹,必让你吃得欢畅。”
燕宁看他说的如此笃定,不由展颜一笑,笑容十分稚气,“这可是你说的,那便如此定了。”
二人又坐了会儿,风雨之势,不减反增,夹杂着泥腥味的雨丝偶尔吹开棉布帘灌进来,秦鸿风热了一壶酒,端到船舱外给船家暖身,又陪他聊了聊此地的风土人情。等回船舱内后,就编排了几个小故事说与燕宁听,打发打发时间,其中有不少灵异志怪的传闻,但都是鸟兽有义,鬼魅有情。
夜里,仍旧是风雨如晦,头枕波涛,外头不知哪个寺头的钟声响了,一声接着一声,余韵持久,夹杂着雨声细密。虽然身下船板仍旧晃晃悠悠,心中却奇怪地安定极了,像是逆旅多年还了家,一梦到姑苏。
如此颠簸了数日他们才下了船,到了目的地。
雍州城从前是郗国的旧都,分内城和外城,素来繁华热闹,后来郗国亡国,都城城破,内城宫殿起了大火,火势烧了三天三夜才熄灭。狄军铁骑入城后搜刮了一圈儿,嫌弃这儿只剩下一片废墟断垣,将此地封赏给了一个异姓武将,那武将也有自己的封地,只随便留了几个手下看管,便撒手不理了。
他们到了城楼下,城门口却无兵卒驻守,包着黄铜钉的城门大开。两侧城墙块石垒立,有不少箭坑和弹药炸开的痕迹。仰头看去,在城楼高处,正对着城门的位置,有一道乌黑的痕迹,隐隐像是个人形。日光之下,陡然多出一道阴影,看上去十分阴森。
他指给秦鸿风看,问那是什么?
秦鸿风皱了皱眉,也有些奇怪,说旧时是没有的。
入了城来,城里早已没了旧时的繁荣,街市上的商铺三三两两扬着破烂的招子,行人也寥寥可数,满地的落叶废纸无人清扫,被风一扬,混着柳絮,到处飞舞。
燕宁他们来到此处,倒像进了座空城。
秦鸿风看着这昔日故土,低声向燕宁解释,“北狄铁骑破城前,多数王公大臣、富商巨贾都弃城而逃,只留下些穷苦百姓。”
“他们为什么不逃?”
“有些是逃不掉,当时四野战火纷飞,身无长物,逃到哪儿都是一样。也有少部分是眷恋故土,信的是落叶归根,便是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中。”
二人寻了间酒楼,在二楼靠窗处落了座。
眼下过了晌午,酒楼里只有零落二三人,桌上摆一碟花生,一壶清酒,就能坐上老半天。一个伙计无聊地蹲在角落里看着煤炉烧水,掌柜的撑着脑袋在柜台后昏昏欲睡,一扭头见来了两位陌生的公子,一下子瞌睡虫都跑了。这儿虽是故都,但早已不受重视,未曾有什么达官显贵,秦燕二人虽然衣着朴素,但容貌出众,气度非凡,尤其燕宁面相年轻却一身的贵气,掌柜看人精准,忙提了铜壶颠颠地来给他们倒茶、招待。
利落地摆了两个茶碗,边倒茶边和他们攀家常,“看二位面生,是从哪儿来的呀?”
秦鸿风答,“北边来的。”
“是经商还是游玩?”
“访友。”
“来此访友?”掌柜倒着水的铜壶停了一下。
秦鸿风点点头,他见那铜壶中倒出的茶如同白水一般,可怜兮兮地飘着两根茶叶,不知是冲了多少壶。拿来的茶碗还有一处缺了口,便将自己完好的那只与燕宁换了一下。
“那不知寻的是哪家呀?这城里的街坊我都认识,可惜咯,留下来的不多了。别说是像你们二位这般神气的,就是青壮年也寥寥可数。”
“是前御史大夫谢家。”
“前御史大夫?”掌柜的先是困惑地想了想,随即惊恐地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这位爷您怕是忘了现在是哪位掌权了吧?这话也敢说,要是被那几个佩刀的听见了,就是抹脖子的罪,得亏你们是在小老儿这儿。”
秦鸿风笑了笑,掏了点银子递给他,“那敢问老板知不知这谢家而今怎么样了?”
掌柜的见了银子眉开眼笑,迅速地藏进袖里,“那御史大夫谢琦湘啊,啧啧,可怜咯。”
老掌柜叹息一声,自顾自挪了个凳子坐下,一副好好说道说道的样子,“这事还要说回十六年前,北狄铁骑入城之时。当时谢大人作为前朝遗孽和一干未逃走也未自缢的大臣,被押送到军队临时落脚的府中。率兵的拓跋将军有意招安他们,可那谢大人一身傲骨,连下跪也不愿意,还慷慨陈词,历数北狄十大罪状,理所当然激怒了那些蛮子,两下就被打碎了膝盖骨,膝盖骨碎了他就趴着,仍不肯面朝将军。将军大怒,就让人把他活剜了。这谢大人也是条硬汉,受凌迟之刑的时候没叫过一声痛,求过一句饶,一直大骂北狄蛮夷土匪,必遭报应,一直活生生剜了1600刀才断气。”
燕宁打了个冷战,脸色煞白,“生生挨了1600刀?这怎么受得住?”
掌柜的看了看,似乎很满意自己的话引来如此剧烈的反应,“那刽子手工夫精湛,在前朝的时候就是做这行的,有名的精准,说剜1600刀就是1600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多少刀挖舌,多少刀割下睾丸,都是有讲究的。割到后来,血都流尽了,白骨上只能渗出黄水,那谢大人的一双眼仍然大睁着,是冤屈在身,死不瞑目啊。”
转头,又叹息了一下,“所以说这谢大人是条硬汉。一介文弱书生,却有一身铮铮铁骨,不由得让人不佩服。不过说到这儿,还有桩怪事。”
老掌柜停了停,端了燕宁一口没动过的茶喝了一口,抹了抹嘴,神秘兮兮地冲他们挤挤眼,“谢大人死后,那尸首被吊在城墙上示众,可怜的呀,完全没人形了,人却才死不久,连血滴下来都是热的。风吹日晒了几日,只剩一具白骨,那城墙外却留了抹黑漆漆的血印子,怎么洗都洗不掉。都传说那是因为他怨气不散,还在城墙上徘徊,只要他不走,那印记就不会消失。”
燕宁大睁了眼,回想起入城时看到那抹阴森的污迹,原来就是这位孤直忠臣的遗骸。
老掌柜将茶碗重新注满,慢慢地说:“有这么位活阎王在那城墙上镇守,出入城门,总有些心有戚戚。听说就连拓跋将军这样征战沙场,见惯杀伐的人,亲眼见了谢大人死时的惨象,也连着做了好几夜的噩梦,没过多久就匆匆带兵撤走了,只留了些驻守的人。不过,怪事啊,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燕宁还想往下听,掌柜的却不再多说了,他放下茶碗,说道:“总之,自那之后,这城里就不太平,夜里也就没人出来了。唯一的好处是,那些佩刀的也害怕,除了收钱的时候,其他时间都不来。倒让我们清净许多。”
“不过像小少爷这样矜贵难当的贵人,必能毫发无伤,自有天佑。”临了了,老掌柜还不忘拍拍燕宁马屁。
秦鸿风将原先望着街上的视线收回来,听他最后一句话,轻笑了笑,端起茶碗想喝,可一看到茶碗里可怜兮兮飘着的一根茶叶和水面那层薄薄的油渍,还是没法下嘴,只好纹丝不动地放了回去,掩饰性地轻咳了咳。“掌柜的,我们来这儿这么久了,街道上也没什么人。”
掌柜的说,“是你们来的时间不巧,过了未时,大家就不太出来了。我等到申时,也准备打烊了。”
“怎么关得这么早?”
“也没什么客人,就早点关了门回家躺着吧,还省点钱。”掌柜的眼睛不自然地四下看了看,又说,“我看和你们投缘,就多嘴一句。我们这城里夜里不太平,二位夜里就不要出来了,省的惹麻烦。我言尽于此,信不信就是你们的事了。”
燕宁皱了皱眉,还想问,被秦鸿风拦下了,反而问了另一件事,“我听闻前些年,城里头是在闹饥荒吗?”
掌柜的“啊”了一声,然后点了点头,“不错,不过是更早的时候了。那年头哪里不在闹呢?别说吃饱,能活下来都不容易。”
“而现在已经比之前已经好太多了,这些年风调雨顺,土地收成不错,起码粮食有了保障,也有些远地方的商队来此行商,会热闹两天,只是没以前频繁了。再想想从前,郗王还在位的时候,五湖四海的财源皆汇于此,天下英雄无不慕名而来,我这酒楼日日爆满,迎来送往多少热闹,现在不行了。”掌柜的忆起昔日风光和今日凋敝,不由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