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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狼[重生]

为狼[重生]

发表时间:2021-12-05 14:35

《为狼[重生]》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白烨段钦辉是小说中的主角,为狼重生主要讲述了:白烨因为自己从来都没有恋爱过,所以完全不知道恋爱是什么,但现在他发现自己清楚了,是要和段钦辉在一起的感情。

网友热评:要一直在一起。

为狼[重生]小说
为狼[重生]
更新时间:2021-12-05
小编评语:不想错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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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狼[重生]》精选

白烨不再动作,呼吸放缓,吐息微乎其微,继而敛目窥探。

野兔啃着草叶,双耳轻微转动,仍保持着警戒心。突然,它咀嚼一滞,一双红眼僵直盯着某处,似又开始了对周围新一轮的监听。

见状,白烨愈发小心,一时间大气都不敢出。

而这次,野兔不知是察觉了端倪,还是发起了呆,迟迟不再进食。

白烨眯眯眼,依旧保持不动。

很快,野兔尾尖儿稍稍一抬,几粒深褐色的兔屎新鲜出炉,椭圆形状骨碌一滚,撒了一地。

“......”

白烨就这样偷窥到了一只兔子的如厕过程。

野兔未察觉暗中还有位“绅士”,继续“呲呲”“咔嚓”地啃咬草叶。正应着那句“兔子不吃窝边草”,它朝远处蹦跳几下,似想换片草地发起征途。

而它这简单的几蹦,却大大短缩了与白烨之间的距离。

白烨并未操之过急,强忍着饥饿感伺机而动,等待风向变化,或猎物真正进入他的攻击范围。

作为边境缉毒人员,最不缺的便是耐心。他曾为追捕一名毒贩,与队友们窝在车上整整一个多月,吃喝拉撒睡均在车上解决,最后在几乎丧失感知能力的情况下,有惊无险的完成了缉捕任务。

当下,即使眼前面对的是一只兔子,白烨也不会掉以轻心。

渐渐的,黄昏殆尽,曾喷涌、燃烧的血红霞光,垂垂失了光彩,直至趋于消散......天,要暗了。

与此同时,白烨狼耳一颤,蓦地感受到风向的悄然改变。再一瞅,那兔子已有吃饱喝足回窝的念头,当即缓缓起身。

不过几十米的距离,隐藏在昏暗光线中的迅疾身影一掠而过。

待野兔惊觉异样,喉颈处已触上锋利狼牙!

“嚓—”

狼彪悍的咬合力,瞬间便将兔子脆弱的颈椎咬断。

一场持久战,就此落下帷幕。

白烨谨慎扫视了四周一眼,叼着野兔奔到小溪旁,剖开兔肚,埋头开始进食。

他个头大,食量也大,一只野兔塞牙缝都不够,但还是将一半内脏放在早就备好的大张叶片上,叼回了狼群。

尽量避开狼族成员,他飞速蹿进地下洞穴,将新鲜滑嫩的内脏放在墨蔷面前。

墨蔷呜咽一声,起身就像白烨还是只小崽时,舔了舔他的天灵盖。

“呜!”

白烨回应一声,示意它快速进食,自己则转身离开,继续蹲点捕猎去了。

他很饿,一直都很饿。

他的胃口太大了,只能四处奔波狩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怎样才能填饱肚子。他才半岁,虽然块头大,但终究是只孤狼,难以狩猎大型动物。

因此,只能以次数,弥补饥饿空洞。

无声无息离开,白烨趴在溪边,用头或鼻子拱开石头,察看底下是否有些小生物。

然而,运气不佳,好不容易看见只山螃蟹,却一不小心被其蟹钳夹住了鼻子。待白烨好不容易甩开,鼻子已是血流不止。

山螃蟹也被摔晕了,半天没爬起来。白烨趁机将其一口咬成两半,泄愤般咔嚓咔嚓咀嚼。

半夜温度骤降,白烨缩在溪边的一颗树下,强忍钻心的疼痛,艰难舔舐自己的鼻子。

几个月下来,他几近都要忘了,自己曾是个人。

可每当感受到痛苦时,那股深深的孤独感总会如期而至。

成为了一只狼,却无法改变,他拥有着人的思想与灵魂。

然而,无论是狼是人,终归要活着。

似狼般孤独舔舐伤口,似人般审视自然界的美丽与危险。

渐渐的,他的眼神趋于冷漠,沉默就是他的语言。

在科索菲灰狼群中,他从不参与任何一次狼族会议与群体狼啸。他仿佛一只幽灵,独来独往,神出鬼没。

直至一年后,狼王洛恩决定迁徙,带领整个狼群奔至斑羚岬过冬。

当白烨跟在跛脚狼墨蔷身后,跟随狼群行进时,大多数狼群成员这才目睹到他的真正面目!

记忆中,如一团金灿蒲公英的黄毛狼崽,已然长大。一岁半的年纪,但已然超出科索菲成年狼的体格,从头至尾甚而与一个成年人的身长相差无几!

分明是埋着头、压着身跟在欧米茄狼墨蔷后方,他却依旧显得格格不入。

狼族成员们眼露惊讶,没想到薇娅的崽还活着,甚至变得比狼王洛恩更加威猛强壮!

洛恩当然也注意到了这只喧宾夺主的杂种,眼底情绪晦暗,心情不佳。但很快,它扭回头,继续领着族群快速向斑羚岬进发。

斑羚岬距科索菲灰狼群生活的山麓,至少有四百里远。一路崇山峻岭,道路崎岖,若不在天黑之前,找个可歇息的山坳,很可能因陡峭岩石摔下山去,粉身碎骨。

至于,那只杂种。

洛恩一嗤鼻,它绝不容许一只血统不纯,甚至会威胁到它王位的杂种活着的。

无论狼王洛恩心中如何百转千折,白烨则始终低着头,默默跟在墨蔷身后。

他早就发觉,近日远方的枪声与炮响,惹得整个狼群惶恐不安,大量猎物惊走而去。但没料到,狼王竟有此胆魄,直接跨越山脉,向新的领域迁徙。

也是,随着寒冷而至,再留在草原与山麓间,也只有饿死的份,还不如远离炮火,去更远的地方生存。

这样想着,白烨抬头,深深盯了一眼墨蔷的瘸腿,心中生出一丝忧虑。

狼群运气不错,顺利找到一个避风山坳,集体停下休息。

狼王洛恩跳上最高的裸岩,宣示着身为狼王的高傲与尊贵地位。狼后媚羽同为领导者,坐在其侧,共享帝王特权。

其他狼群成员严格遵循着社会等级,躺卧在不同的水平线上。最高阶级是一对阿尔法公母狼,其次是一对贝塔公母狼,基层组织狼群而下依次排列,最低阶级为欧米茄。

欧米茄身份的确立,不仅是因体型或残疾造成,还包括太过温驯、信心不足等多种因素。

上个冬季,跑得慢、不够机敏的狼多被人类枪杀,残疾狼墨蔷自然而然便成了欧米茄。故此,白烨跟着它窝在了最底层。

这时,早已脱离家庭的小月铃奔来,贴着白烨卧下,如幼崽时期一般,依恋地将下巴搭在白烨的前爪上。

白烨对这只无比黏人的小母狼大多时候是感到无奈的,甩又甩不开,扔又扔不掉,但凡被它逮到,他就跟长了第二条尾巴似的。

每当面对它那双亮晶晶的棕黄色眼睛,多半是他先败下阵来。就如此刻,他打消了跃起的念头,仍由它靠着取暖。

墨蔷则慈爱地舔着自己奶大的两头狼,心中苦闷唯有在这一刻得以缓和。

白烨难得蹭蹭它的面颊,加以回应。

......

歇歇停停走了四天,又因崖壁陡峭,狩猎极难,狼群整体精力大有折损。

第五日,天还未亮,白烨缓缓站起身,准备独自巡山,顺便找点食物。而墨蔷先一步拦住了他。

它喉间低咽,眼神担忧,似在诉说着这场长途跋涉的危险与不易。

白烨当然明白,在这条长征路上,抱团取暖才是最优解。但他习惯独来独往,独自狩猎,哪里懂得狼群的整体作战?

更何况,他很饿,他必须找些吃的补充体力。他不比其他狼族成员的耐饿,它们可以十天半个月不进食且保持战斗力,但他不行。

从色泽、体型、耐饿度、换毛期等多方面,他都多次怀疑,这幅身躯并非纯正的狼族血脉。

一瞬间,白烨脑中掠过无数想法,最终用头顶顶墨蔷的侧腰,以表去意已决。

这时,小月铃跟上,想和他一同去。

白烨压低嗓音吓了它一声,鼻头褶皱蹙起,狼牙微露,略显凶相。

小月铃脚步一顿,委屈呜声,继而想去蹭他的脖颈。

白烨却趁此机会,如闪电般一蹿而出!

这动静,吓得狼群惊起一阵骚l动,余光只望见一抹暗黄之色迅疾远去。

狼王洛恩眼神闪烁一下,站起身低唳一声,带领狼群继续前进。

墨蔷和小月铃逐渐落在队伍最后方,但仍时不时扭头看一眼,满目担忧与不舍。

————

白烨有着极佳的身体掌控力,这多谢于他自小狩猎的经历。在陡崖之上,他身形敏捷,好似如履平地。

这几天,狼群能窥得生活在峻岭间的岩羊,但不到万不得已,它们不想冒险攀爬陡山峭岩。先不说爪一滑就坠崖丧命的危险,岩羊头顶的两根锋利黑角,朝眼珠、肚皮,哪怕是屁股上一刺,那必然是鲜血四溅、肚破肠流。

而此刻,白烨就藏在暗处,细细勘察着这群灵敏穿梭于险峻崖间的岩羊群。大约二十几只群羊,大大小小,形态介于绵羊与山羊之间。

它们正在陆续下岩,视线向下一扫,那里正是一大片半枯萎的苔草丛。白烨不紧不慢地移开眼,向上望去,果然看到了那只站在最高处的哨羊。

它瞪着眼,始终警惕观察着下方一切,一旦发现异状,便会向羊群发起警报。岩羊们便会立刻跃上乱石,快速攀回陡峭山崖,留给狩猎者们一骑绝尘的背影。

白烨明白,这场狩猎与草原、山谷等全然不同,他必须巧妙利用当下地形,在低处或山坳间发起突击,万一被岩羊顶了,也能免去直坠深渊的绝境。

脑中周密计划着,白烨不敢有丝毫松懈。他深知,这或许是场恶战,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万一他死了......

就,死了吧。

为狼[重生]小说
为狼[重生]
《为狼[重生]》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白烨段钦辉是小说中的主角,为狼重生主要讲述了:白烨因为自己从来都没有恋爱过,所以完全不知道恋爱是什么,但现在他发现自己清楚了,是要和段钦辉在一起的感情。

网友热评:要一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