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仙》的主角是祝怀南司绥云,是作者子鹿所著的一本纯爱小说,小说半仙主要讲述了:祝怀南的生命中很多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而他其实在很早之前就已经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了,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网友热评:不一定是你。
《半仙》精选:
岁首孟春,入夜之前,随州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雨。
此时刚及初月,这场雨又绵绵下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天完全黑下去才停。春寒逼人,福临居的掌柜宋来福抬着一案贡品香烛出门时,被风一吹,没忍住打了个寒噤。
他抬头看了一眼长街,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每条巷口都供了瓜果,燃了香条,还有一堆堆还没燃尽就被雨浇熄的纸钱元宝,被风一吹滚了满街。香条倒是没熄,一眼看过去,夜色中缕缕白烟漂浮,看起来有些骇人。
宋来福后背有些发毛,嘀咕了两声,快走几步到了最近的长巷,对着巷口,把案台上的贡品一盘一盘往地上摆,最后又找了个避风的位置堆好纸钱香条,从腰间抽出火折子。
刚把火折子点燃,背后忽的有一只手,轻轻按在了他的肩头。
“诶!”
宋来福被吓了一跳,往前踉跄了几步才扭头,待看清身后的人后,他松了口气,再开口时便带了点怒气。
“秋莺啊,大半夜的在街上晃些什么呢,也不怕遇到妖怪,把你捉去吃了!”
被叫作秋莺的人是个小丫头,看起来左不过十三四岁。大冷天的,她只穿了一身麻布单衣,外头套了一件薄薄的夹袄,头发用布条草草一扎,身形看起来单薄瘦弱,一阵风就能被吹倒似的。长相倒是干净稚气,一双杏眼又圆又亮。
秋莺被他这么一说,脖子一缩,脸上怯生生的。
“这又不是荒郊野岭,哪来的妖怪?”
“谁知道呢,今年怪事那么多。”
宋来福冷哼一声,蹲下身继续把那一堆纸钱点燃。
“不然你说,年前林子里不见的那些猎户都是去哪了,官府的人漫山遍野寻了四五日都寻不到,可不就是被妖怪捉走了。你以为这家家户户供香烧纸是为了啥?不都是给妖怪上贡。”
跟前纸钱和纸元宝烧起来了,片刻就成了黑灰,慢慢漂浮到半空。来福想到了什么,压低了声音又开口。
“还有你家隔壁那个,得了痨病死了,人都裹了席子都抬到乱葬岗去了。第二天一早,居然自己慢慢悠悠从坟堆里走回来了。”
宋来福越说越惊心,低声道:“不是妖怪是什么?”
一听这话,秋莺不高兴了,提高了声音:“祝大哥不是妖怪,也没有死,是病好了。”
宋来福“嘿”了一声,嘀咕道:“大夫都说咽了气了……”
刚说到这儿,巷子忽刮起一阵风,吹得宋来福一个激灵,剩下的话都吞了下去。他看了一眼秋莺,见对方冻得有些哆嗦,又有些于心不忍,转而问:“吃过东西没有?”
见秋莺摇头,他叹了口气,进店半晌,最后拿出了两个剩着没卖出去的馒头,塞进对方手里。
“行了行了,快些回家去吧──”
说完,他又叮嘱道,“离你隔壁那个痨病鬼远些,知道吗?”
秋莺有些不服,但没再说话,规规矩矩道了谢,转身深一脚浅一脚往城西自己家里走。
许是下了雨,今晚连月亮都没出来,天地俱暗,路上也没有人,唯一的光亮只有两旁燃烧的香条的火星,一点接着一点,居然看不尽似的。
秋莺到底还是个孩子,又刚听了宋掌柜的话,心里也有些害怕起来,脚下越来越快,最后几乎跑起来了。直到七拐八绕出了最后一条巷子,看到熟悉的错落着的屋子,秋莺才长长舒了口气。
随州虽地处偏僻,城倒是大得很。最热闹的地方在城东,连着河,船只来来往往,看得人眼花。富贵人家都住在城南,高门大院,一个比一个气派。城北多的是是官衙府邸,平常百姓。秋莺住在城西最偏僻的地方,唱小曲的、变戏法的、讨饭的,还有些没什么正事只会小偷小摸的,都住在这。
在这住的都是贫苦人家,为了省些灯油,夜里没事都不点灯,虽说已经入了夜,到处还是黑黝黝一片。
这样一来,就显得最边上那间亮着微光的屋子有些突兀了。
那是一间破败的棚屋,门户逼仄,只开了一扇小窗,窗纸也是薄薄一层,有光透出来,里面却没什么声音。
秋莺往前走了两步,又忽然想到刚才掌柜和她说的那些话,慢慢停下脚步,只站在离门几步的地方不断打量,面上有些犹豫。
就在此刻,屋子里传来了一个男人轻微的咳嗽声。
这声音并不高,咳了两声就停了,似乎是刻意控制着音量。秋莺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松了口气,上前几步推开了门,往屋子里探进半个头,喊了一声:“祝大哥?”
屋内狭小,陈设简陋,只有一张方桌,一张床铺。有个男人坐在桌前,听到声音,转头望过来。
他看起来二十有余,身上穿了一件靛青色长衫,因为太瘦显得略微又些宽松,像是堪堪挂在身上似的,腰间腕处用黑色麻布束起,显出瘦弱的身形。头发只用一条同色的深青色布带束在脑后,毫无遮挡的露出一张脸。
单看这张脸的话,可赞一声妙绝。
对方生了一双极漂亮的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双目清亮,看起人来像是眉眼含情,偏偏瞳仁黑得深不见底,平添了几分冷意。骨相线条分明,特别是嘴唇,薄而淡,是天生的薄幸相。
秋莺见他看过来,又推开一点门,整个人都挤进来了,嘴上问:“你的病好些了吗?”
祝怀南嘴角一勾,轻声答:“好多了。”
他一笑,面上那股薄情寡义的味道便被冲淡了不少。秋莺放下心来,又看了一眼地上,对方的影子在桌上油灯的照映下,分外明显。
就说嘛,好好的一个大活人,怎么会是妖怪。
她心直口快,这么想,也就这么说了。
“前几天你病得那么重,刘大夫还说治不了了,只能准备料理后事,结果你自己回来了,身子也一天比一天好……”
她顿了顿,又些忿忿不平:“明明是好事,有些人偏偏胡传,说你是妖怪──”
说到这,秋莺猛然又觉得自己这样当着对方的面说这些谣言有些不好,连忙住口,抬头去看祝怀南的神情。
祝怀南却并不生气,他右手拿了两个铜钱,在桌上一下一下慢慢敲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听对方停了才抬眼,慢悠悠地接口。
“是啊,人人都以为我死了,偏偏我活过来了……”
他停了一下,面上的笑意加深了些许。
“说明我吉人天相,命不该绝啊。”
他这话听起来喜庆,偏偏笑不及眼底,命不该绝四个字又慢悠悠的,拖得略长,无端生出几分讥讽。可是对方没听出来,只点点头,又些开心的道:“我爷爷也是这么说的,你有菩萨保佑。”
说完,秋莺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馒头,想了想,把其中一个分成两半,挑了略大那半个递给祝怀南。
“祝大哥,你还没吃东西吧。咱们俩一人一半。”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剩下那个我想留给我爷爷。”
这次祝怀南一怔,面上的笑容倒是真心了不少,摇摇头:“我吃过了,你都带回去吧。”
说完,见秋莺一脸“你哪有钱吃饭”的表情,祝怀南抬手虚往窗外一指,道:“今天巷口堆的全是瓜果饼子,我挑了几个干净的。”
这下,秋莺脸上的怀疑变成了错愕,惊呼:“你、你吃贡品!那是贡给妖怪的,你吃了它的东西,不怕被抓走吗?”
“贡给妖怪?”
祝怀南这倒是没想到,略一挑眉,饶有兴致地问:“为什么要贡给妖怪?”
“因为前段时间失踪的那些人啊。”秋莺说完,想到对方病了整整一个月,怕是不知道这回事,又把刚才宋掌柜说的事给对方说了一遍。
“现在大家夜里都不敢出门,怕被妖怪捉走了。”
祝怀南听完,眉头轻皱,脑中思绪万千,再看秋莺一脸忧心得盯着自己,失笑道:“好了,怕什么。魔物要吃人,给它上贡磕头,他就会大发慈悲,不吃人了吗?”
秋莺一时语塞:“……那要怎么办?”
自然是挫骨扬灰,以绝后患。
祝怀南这么想,却没这么答,伸手揉了揉对方的头。
“小丫头,管这么多干什么。”
说完,他话锋一转:“对了,你身上有铜钱吗?”
这屋子的主人家徒四壁,他找了一天,勉勉强强从门缝床下找到两枚铜钱,还差一枚。
秋莺猝不及防,愣了一下才连连点头,在袖子里掏了半晌,终于掏出两三枚铜钱,一股脑全递给祝怀南。
“昨天在临仙居唱小曲,客人赏的。”
“一枚够了。”祝怀南随便拿了一枚,将它和手中原有的两枚铜钱放在一起。
“明天还你三十枚。”
“我才不信!”秋莺被他逗笑了。祝怀南生着病,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她不信对方一天时间能把一枚铜钱变成三十枚,只摇摇头道:“你拿着吧,我要回去了,爷爷还在家等我呢。”
眼见对方要走,祝怀南看了眼外面茫茫夜色,想到刚才对方说的事,忽道:“等等。”
他环顾四周,最后找到还算一块干净的白布,撕下手掌宽的一块布条,又将食指放在唇边,干脆地咬破了指尖。
秋莺吓了一跳,祝怀南却面色不改,就着鲜血在布上画了长长一串秋莺看不懂的图案,像是符咒一类。接着又折成三角,递给面前的小姑娘。
“贴身放着,不要弄丢。”
秋莺一脸迷茫的接过来,依言放到衣襟内才往门口走,临出门时她站在门口犹豫了半晌,直到祝怀南看过去。
“怎么了?”
总觉得祝大哥这次病好了以后,有些不一样了。可具体哪里不一样,秋莺也说不出来,最后只得问了一句。
“怀南哥哥,你要三枚铜钱做什么呀?”
祝怀南弯了弯嘴角,答:“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