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生》是一本由作者百里闻倾情打造的短篇纯爱小说,庄笙季禹是小说中的主角,庄生主要讲述了:季禹年少的喜欢是十分直接的,直接到想要什么就去得到什么,只是有些事情不是他所想的那样简单。
最新评论:他就是做不到靠近他。
《庄生》精选:
林校打来第15遍电话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季禹接通电话的时候听到了林校的喘息,他几乎是暴怒不堪地将季禹痛骂了一顿。
“你知不知道再晚一点我就报警了!”
“抱歉。”季禹仰头靠在那颗玉兰树上,他瘫坐在泥泞的地上,西装皱的不成样子,小声地说对不起。
林校没了脾气。
“现在在哪里?”
“学校。”
“还在T大?”
“嗯。”
“那你有没有....”他想问你有没有看到庄老师。
“没有,”季禹打断他,“他没来上课。”
季禹想扶着树干站起来,可左腿发麻,起身的时候他不小心再一次跌下去,将手机摔出几米远。
“季禹!”
林校的声音在耳边划过,又变得遥远。季禹忍着左腿的剧痛慢慢站起来,可刚刚好像是跌到了旧伤,他现在变得难以行动,站起来已经用尽了他所有的气力和韧劲。
“操!”
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浑身泥泞已经很是难看,他现在连捡起手机求助的本事都没有,这多多少少会让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觉得愤懑。
天色已经晚了,这处也没什么路过的人,可即使这样,季禹也不愿意再抬头,因为他觉得那很丢人。
“呐。”
玉兰树上的水滴稀稀落落掉到头顶的时候,季禹看到视线里出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捏着他还在通话界面的手机。
“季禹!季禹!怎么了!说话!”
林校的声音那样吵闹,头顶的水珠又被震下几簇,落在庄笙圆润干净的指甲上。
面前又暗了几分,阴影在地上拓印出半圆的痕,季禹知道那是庄笙的伞。
他躲了这么久,还是遇到了。
他不敢抬头。
“季禹!你他妈再不吱声我就报警了!”
林校的怒吼让季禹更加难堪和紧张。但是他没办法恢复那种强势的样子,他嘴唇抖动,半晌才张口,还真的吱了一声。
那一声听来实在是尴尬可笑,林校在季禹的反常中摸到些头绪,冷静下来,只说了一句“有需要打电话”便挂了。
手机屏保又变成了一只手工制作的小鱼折纸。
庄笙一直将手机举到黑屏,见季禹没有反应,又将手机放回他身边,然后他说:“小鱼,你怎么在这里?”
季禹不会承认,他在想要宁可残疾都想要落荒而逃的前一刻,听到这句话时,眼眶忽地酸胀不止。
庄笙不像他,庄笙永远温柔,庄笙永远不会面红耳赤地同他讲话,庄笙也永远不会说一句不爱他。
“小鱼,你还不走,是想要变成玉兰精吗?”
季禹看到庄笙蹲在他面前,那双白色的休闲鞋和他的一样被沾满了泥泞。可又不太一样,他的鞋上只有一片花瓣,可庄笙脚上只有一滴泥点。
庄笙还打着伞,太阳都落了,桃木的伞骨在昏暗中透着一点亮,轻轻被庄笙的白皙细长的手指拢上。
庄笙很喜欢油纸伞,他在校园里总是撑着一把,有时是低沉的烟青色,有时是明亮的绛红色,却不像异类。
他那样漂亮,那样博学,撑着伞路过的时候只会让人想起烟雨笼罩的江南。
很多同学都问过他,半开玩笑地和他并肩,一边吹动他的发丝一边没大没小地打闹。
老师为什么要在校园里撑一把伞?他们问。
庄笙的回答那样简单,他说,因为天气太热啦。
季禹想起他也问过这个问题,在那个明媚的午后,和庄笙在阳台上结束一场酣畅的情欲之后,庄笙就那样打着他的伞,将他们粘满汗液的躯体隔离在尘世之外。
他那时有点困,眼神迷离地抱着季禹的胳膊,说因为很美。
西湖断桥,许仙白蛇,红伞为媒,情意绵绵。
季郎,不美吗?
季禹很难读懂文科生的浪漫,又问他,那烟青色的那把哪?青伞也很美吗?是小青在打吗?
庄笙睡着了,庄笙没有说话。
后来季禹才知道,原来庄笙的伞也是有心情的,开心的时候是绛红色的,难过的时候便褪成了鸦青。
他喉结滑动,嗓间倏地干涩发痒,猛地咳嗽不停,将地上扑落的花瓣全都呛飞。
季禹咳的那样凶猛,像是要把心肺都咳出来。
他眼眶通红,指甲陷进雨后还很柔软的泥土,仿佛下一刻就要因为那种痛苦和不安窒息,可庄笙没有像往常一样再心疼他。
季禹咳的面目潮红,停下来时整个人像是脱水一般大汗淋淋,他背靠着那棵树,依旧不去抬头,后颈凸出来的颈骨将那一块皮肤撑得微微发白,在黑暗里显得有些无助。
“小鱼...”
庄笙终于开口,他的声音在一寸寸暗影里还保持着那种温和与舒朗,季禹却忽然害怕起来。
你别开口,季禹几乎是恐惧般地向后退。
庄笙,你别开口,庄笙,别开口,我还没有想好,我还没有决定好,庄笙,你不要开口。
他预料到庄笙会说什么,他早就在梦里见过。
他那样害怕,以至于指甲在地上划出五道深凹的痕迹,连蚂蚁窝都被翻了起来,在温和的细雨后惨遭了一次灭顶之灾。
可庄笙还是开口了。
“我们要分手喽。”
伞盖的影子在地面上不停地转,季禹盯着那处哗哗流动的暗影逐渐僵硬,在丧失语言功底之后连最基本的生存技巧也已经忘却。
他真的要窒息了。
“我...我...我....”
他没有说出下文,伞盖的影子慢慢变小,那双白色的鞋微微动了一下,而后开始退后。
“小鱼,这些年,谢谢你。”
庄笙似乎是笑了笑,又说:“我们,后会有期了。”
季禹像是被泥水灌满了口鼻一样难以呼吸,他只听到风从西边刮来,似乎下午那场篮球赛里存留的声音都刮到了现在。那些哄闹与欢愉他的耳蜗碾得闷疼,有人在喊季禹加油。他将球灌入篮筐的时候侧头望去,看见庄笙撑着一把红色的伞从篮球场边走过,手里捏着那本陈旧的书,指尖扣到森林二字上。
“庄老师!”他大叫,“有风,小心你的伞。”
庄笙停下来,伞盖缓缓抬起,露出一双倒映着绛红光影的眼睛。
“奥,那你要帮我挡太阳吗?”他在风里微微笑着,细长的手在伞骨上敲出叮铃的响声。
季禹大哭出声,他在风中抬头望向那抹远去的影,整个人像坍塌的屋顶一样倒在地上。
他想问庄笙,今天的伞,为什么是红色的哪?
林校再次见到季禹是在医院。小刘说公司保安看见那日季禹人不人鬼不鬼地夜闯公司,差点吓得联系自己的法医亲戚。
他不知道季禹为什么又伤到了自己的腿,而且精神看起来也不太正常,直到季禹说,以后不要去打扰庄笙了。
季禹那条腿是很早的时候伤到的,用一条腿换了一个庄老师,从此厚着脸皮登堂入室,直接睡在人家家里不走了。
那段情感发展有些快了,起码跟老婆爱情长跑了十年之久的林校当时是这样觉得的。
庄笙大季禹十岁,那可不是普通的情侣年龄差,况且人家还是个正儿八经的老师。
季禹兴高采烈和他说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的时候林校已经惊掉了下巴,紧接而来的就是一个接一个的炸弹。到最后林校除了一句“你高兴就好”和“如果没有后人可以把财产过继给我”之外,旁的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当时以为季禹就是看人家长得好看又小孩子心性学*流胡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想季禹惯是三分钟的热度,玩一玩也就完了,可下次再见到季禹时,就是在医院里。
他季禹,一个被家里头供成太子爷十几年,活的像个掌中宝的浪荡太子爷,居然为了一个男人断腿了。
林校冲到医院的时候庄笙也在,与季禹描述的温柔相去甚远,眉心不展地在那里削着苹果,眼里的寒光能把季禹插死在床上。
可季禹特别高兴,哈巴狗一样撑着下巴望庄笙,庄笙手里的苹果皮掉一截他就笑一声,然后说一句庄老师我好喜欢你。
林校没进去,直男肚子里的隔夜饭都被季禹恶心出来了,他趴在走廊座椅上干呕了半晌才算缓过神。
后来季禹终于抱得美人归,他那时就在想,庄老师是不是在还债。
“你说他是不是在还债。”
林校手里的苹果皮还没堆积到两厘米就落在地上,听见季禹问这句话时差点削了拇指上的细肉。
“不知道,”他实话实说,“但是这样更好。”
季禹阴沉地看了他一眼,而后又委屈难耐般地抖动着唇角,转身躺了下去,将被子拉到耳廓边,拒绝和林校交谈。
林校将已经氧化成咖啡色的苹果扔进垃圾桶,夹着公文包就要走,季禹又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来揪住他。
“放手,我要回去看老婆。”
季禹顿了一下,而后狠狠将林校拉到床边。
“你他妈有病!”林晓大叫。
“他和我说的分手。”季禹的声音突然闷下来,脑袋藏在被子里微微蠕动,发出的气息不足以将被子表面弄出褶皱的痕迹。
林校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这声叹息是为庄笙发出的,还是为季禹发出的。他只是觉得两个人都太累了,一个等得太久已经枯萎,一个浪的太多早已离心。
“分了好。”林校有些烦闷地抓了抓头发,“你不是日日夜夜都想着庄老师先说分手,所以你可以毫无芥蒂地再去挥霍你余下的人生吗?现在不是得偿所愿。”
被子里没了动静,季禹彻底安静下来,抓着林校衣摆的手忽地垂下,指甲在床边冰冷的支架上砸出细响。
“求仁得仁,”林校心里也有些难受,“以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秒钟后季禹忽然将被子蹬到地上,拾起床头的果篮狂砸向病床对面的墙。
他不知是病着还是真的难过,嘴唇一点血色也没有。整个人摇摇欲坠,在怒气冲冲地摔完东西后又跌坐下来,像个情绪多变的小孩一样咬着牙盯着林校。
林校将滚落在脚边的一只山竹捡起来放在桌上,轻轻地说:“你放过他吧,季禹,你伤的他还不够吗?”
“他和我说分手,”季禹像是纸片一样塌着肩膀,他又颤抖着手捂上自己的脸,重复地说:“他和我说分手。”
分手不是再见,季禹知道,庄笙的世界里,分手是不再相见。
他和庄笙之间最后的牵连也没有了,但是林校说那是他自己求来的结果。
那真的是他自己求来的结果吗?和庄笙一刀两断,从此和别人说我是一个没有爱人的人。
“那样我会没有家。”他哽咽着抖动肩膀,那个平时强硬狠厉的男人被一场雨洗刷去了所有的躯壳,他孤独痛苦到无以复加,但是林校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吗?
他怎么会选择不要自己的家,那是庄笙给他的家。
“季禹。”林校还是对这个渣男不忍心。
他其实从来没有看好过这一段感情,所以当它真正分崩离析的时候他所能接收到的释然大于理所应当的感怀。
他弯下腰,有些怜悯地看着季禹,“你不是已经丢弃他过了这么久了吗?有区别吗?”他轻轻地问:“季禹,有区别吗?你们在今天之前的状态和分手,有一点点区别吗?甚至更残忍。”
“放他走吧,他已经35岁了,他能有几个35岁经得起你这样拿着刀刮。”
季禹的泪珠挂在睫毛边,他呆呆地望着窗外的那棵玉兰树。
庄笙说玉兰如果开得好就说明它昨晚心情很好,开得不好,就说明它昨晚做了一宿的噩梦。
“林校,人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但是季禹,没有回头的路了。”
没有回头的路,季禹垂下头。
他的骨骼在今天出奇的柔软,在病床上穿着浅蓝色病服低着头笑时就平添了几分诡异感。
“我没有家了。”季禹忽地扯起嘴角笑起来,兀自重复着那句话。
腿上的疼痛变成疯癫的催化剂,他如同精神科里要被送去电击的重症病患,边说边笑,笑的面目狰狞,让林校担忧地皱起了眉头。
“季禹,你别疯了,这些事情你做的时候就该想到今天。”
季禹没有理他。
他只是指着外边的光秃秃的玉兰树,小声地说,林校,玉兰昨晚做噩梦了。
林校第二天早上去医院接季禹的时候扑了个空,护士告诉他,病床上的人凌晨一点多就换上衣服离开了。
他提着饭盒说果真如此,对于季禹这种行为丝毫不感到意外。
季禹还那样年轻,他把生来就欠缺的那些情情爱爱都当做是自己复活的筹码,像个小孩一样无理地胡搅蛮缠。
他又想要什么都合自己的心意,就算旁的人痛苦难过也无所谓,又真真切切地在心满意足之后感受到那份挥之不去的无措和羞愧,所以想把自己的脸捂起来。
他贪婪,却又可怜,他模仿大家去爱人,却根本不具备爱人的能力。
从季禹开始背叛庄笙的那一天起,林校就知道季禹总会那么痛彻心扉地死一场,那是和付出了他整个青春的庄笙说再见,也是和最爱庄笙的自己长长久久地告别。
可林校没有责备他。比起正直,林校更喜欢偏爱这个词,他无限度地偏袒季禹,假装对庄笙的一切视而不见,可其实就算他舍身处境地去体会庄笙的难处,他也没办法挽回什么。
林校这样想,一直这样想,直到很久后,他真实地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了后悔。那是在季禹,完全失去有关于庄笙的一切之后。
季禹在庄笙的楼下待了整整五个小时,直到东方一隅散出熹微天光,昏暗的空中有了些许光明。
他从车窗里透过晨雾看一号楼17户的灯亮,即使是透过窗帘而来的微亮,也让半满血丝的眼里终于有了一点光。
庄笙的生物钟很早,每天五点就会起床,然后在阳台上读一段莎士比亚,或者抄一会儿佛经,然后等他醒来,一起去晨跑或者游泳。那是季禹在二十多年的时光里所能极少感受到的安宁,可现在他只能隔着几百米观望。
他或许应该止步于此,像林校说的那样愉快地抽身,去庆祝自己终于从那段关系里解脱,然后轰轰烈烈地去过适合自己的人生。但他似乎从庄笙说我们分手的那一刻起就丧失了五感,只有浑身残余的痛提醒他还应该继续呼吸。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再来找庄笙,不应该还藕断丝连着,那对庄笙确实足够残忍,但他管不住自己。
平常避之不及的地方如今变得难能可贵,他守着那个陈旧小区的门就像守着珠宝的恶龙,明明自己最贪婪地惦记着那些宝石,还冠冕堂皇地想要烧死一切靠近洞口的人。
季禹将额头砸到方向盘上,手掌又扶到自己的心口。
他觉得有些吃力,心脏从昨天就一直坠痛,那种异感持续到了现在,让他没有一刻过的舒畅。
他强忍着又迫近而来的恶心感,重重靠在车座上。脑袋在靠背上发出闷响,他闭上眼睛急切地呼吸,等到稍微觉得不那么难受,侧头又去望17楼的那扇窗,然后腾的一下又坐直了。
灯灭了。
所以庄笙,是准备去晨跑吗?
他一个人去吗?还会穿那套粉白相间的情侣健身装吗?
季禹死死盯着单位楼的门口,在苦苦等待的那半个小时里像是被扔进了封盖的鲱鱼罐头里,可直到半个小时后过去,他依旧没有看到庄笙的身影。
他开始焦躁不安。
他想起林校说的话,说庄笙瘦了很多,气色不是很好。又想起昨天那些学生们说的话,说庄老师一直请假。
所以庄笙到底怎么了。
他在那一刻,在不知道庄笙究竟哪里不好了的时刻,才体会到了自己极致的恶意。
他怎么可以做到这个地步。
季禹简直是摔下车。
他瘸着腿慌乱地打开车门往17楼跑,眼前因为饥饿和困累而发黑,踩空后又狠狠崴了一下自己的脚踝。虽然没断,但确实让自己那条本就行走困难的伤腿再一次雪上加霜。
他狼狈地尾随着一位阿姨进入大厅的防盗门,然后暴力地按着电梯按钮,吓得阿姨牵着自己的博美直奔电梯间。
数字在眼前跳升,季禹在细微的电流声里稍微清醒过来。
或许庄笙早就改变了那些能够给他带来丑陋回忆的习惯,只是起来上个厕所,然后继续睡觉,根本不会出门,也不会想要在这个时间里看见他。
季禹觉得自己的行为马虎又可笑,但当电梯停在17楼的时候他没有伸手按上关门键,他大步走了出去。
他得确认庄笙没有事,他得确认一下,即使分手了还来骚扰他有点不合适。
看在过去的情谊上,他这样想,看在过去的情谊上让我看看他,看在过去的情谊上祈求庄笙能够为他开门见他。
可越靠近那扇门的时候,季禹才有点后悔了。
他开始胆怯。
季禹甚至不敢看那扇黑色木门上贴的门联,因为年已经过去,他没有和庄生一起跨年一起吃饺子,大年三十的夜晚他在和情人一起滚床单,这让他无言以对右边对联上那个印着金箔的“家”字。
他想要一脚踹开这扇门直接进去,然后在庄笙还没反应的空隙里看一眼他,然后快速逃窜出来,但他又怕那样会吓到庄笙。
或许他应该敲门,可他又想,万一庄笙现在在睡觉的话,敲门声就会把庄笙从睡梦里吵醒,庄笙觉很轻。
季禹思考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无耻地不请自入。
他还有家里的钥匙,他可以自己进去。只是看一眼就走,没必要吵醒庄笙,他又这样自我安慰。
于是他开始翻自己的钥匙。
季禹将自己的钱包拿出来,里三层外三层地又抠又摸,却什么也没找到。
他有点心急,又急急忙忙将自己的钥匙扣掏出来,借着微弱的光线认真辨认里面每一个钥匙的形状,可他还是没有在其中挑出银色的,似乎在三年前就已经有点锈味儿的那一支来。
季禹开始慌乱,他将自己身上所有能够容纳一支钥匙的地方都找出来,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仔细到不放过一个缝隙,但是他怎么也找不到。
那把在第一次拿到时挂在他胸前长达半个月,最后被庄笙哄小孩一样才哄下来的钥匙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季禹心中忽地升起了巨大的恐慌和悲痛。
他疯了一样从自己的身上扯下已经布满褶子的风衣和西装外套,在每个兜里急切地翻找,希望那把钥匙可以从某个角落里忽然蹦出来。他甚至将自己的衣服外套都铺在地面上,将每一寸布料都扣出了粗粝的线头,用指腹时轻时重的感受摩擦,希望那把旧钥匙可以不听话地划破自己的皮肤,沾上他似乎有些变冷的血液。
但他始终也没有翻到那把钥匙。
“我的钥匙哪?”
他惊恐难安地跪坐下地上四处搜寻,脸色变得惨白,“我的钥匙哪?我的钥匙哪?”
他想不到那支三年没用的钥匙到底是在何时何地被他弄丢,他又是如何在它被弄丢后的谢谢日子里没有产生过一丝丝的懊恼,他只知道钥匙是他回家的唯一方法。
没了钥匙,他就永远也回不了家。
那个他和庄笙的家。
“我找不到钥匙了,我找不到钥匙了,我的钥匙哪,我的钥匙去哪儿了.....”
他急切地翻找,拳头在地板上砸出闷腾的声响,将可怜的布料撕扯地满地都是碎屑,额头上的汗滴在银灰色的瓷妆上模糊了混乱的云纹。
“季禹。”
“季禹。”
“季禹……”
季禹感到有温热的东西从脸颊滑下,他缓缓抬头,看见庄笙站在电梯门口,肩膀上披着乳白色的毛衫,赤裸的脚下踏着鹅黄色的乳胶拖鞋,眼神那样悲悯却温柔地望着他。
“季禹……”
庄笙叹了口气,又叫了遍他的名字。
紧攥着外套的手掌慢慢松开,季禹就那样看着庄笙,不多时后他终于撇着嘴,缓缓举起胳膊,向庄笙摊开那两只空落落的手。
委屈又弱智地撒着谎,让人说不出重话来责怪他。
“庄老师,”他说:“小鸟把钥匙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