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周潮简言之的小说《另类救赎》是作者古道正连载的一本小说,另类救赎的主要内容是:不仅会一直喜欢他,也会喜欢他一辈子,虽然事情情况有点复杂,也无法和爱的人在一起,但周潮愿意一直爱着他。
热门评价:或许他还在。
《另类救赎》精选:
这是他离开我的第6220天,也是我亲手葬下他的第6223天。
第一百三十六次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再出新歌?
现在问这个问题的是电视台的名嘴主持人,我知道他不是在镜头前故意为难,也不是好奇,只是台本而已。
不过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已经很好回答了。我说:您忘了?我现在是一名演员。
脸上一如既往的挂着谦逊得体的笑容。
我记得我在经纪人的手机上看到网上是这样形容我的: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
评价很高,却与我不大相配。
要问我为什么都是在经纪人手机上了解相关资讯,那是因为我的手机看不了这些。
十七年了,我还用着他给我买的那部诺基亚手机。那里面还保存着他和我的通话记录,还有他发给我的短信。
这个手机修过很多次,修手机的师傅上次告诉我再坏一次就没办法再修,多少钱都不行,那些个配件都用完了。
看来,就算是陪了我这么多年的手机,有一天也不得不离开我,我还是什么都留不住。
就像当年留不住他一样。
今天天气不错,而且没有工作。
我搬了把椅子坐到窗边,正对窗外的那棵榕树。他最喜欢坐在这里看书,他走后我也喜欢上了这个位置,也喜欢坐在这里看书。
从前,我是不爱看书的。
我拿了个精致的本子把手机里他发给我的短信都仔细摘抄了下来,抄完后又怕本子丢了。于是又搬来笔记本电脑,建了个文档,把这些短信又一一打了上去。后面还是不放心,拿了U盘备份,发在邮箱里一份,网盘里一份能存的地方都存了,我这才安心了不少。
想来这些年都存在手机里,手机也没丢,不知道害怕个什么劲儿。
外面又响起了推土机的声音,是的,这一片要被拆了。
我这次回来是搬家来的。
这个家是我和他的唯一的家,他买的,我亲手装修的。
看吧,关于他的我什么也留不住。
哦,除了我自己。
不过,记忆也会被淡忘,就像我已经不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我们吃的是哪几道菜我又给他夹了几次菜。
但我记得那天他穿的是白衬衫,背了个黑书包。
是我第一次见他穿的那一身,他似乎一直都是这身装扮。如果不是靠近他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我都会以为他没换过衣服。
他,阳光,帅气,芝兰玉树
都说了我不爱看书,这是我当时能想到的所有美好的词。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觉得网上形容我的那些词与我不相配了,因为这些美好的语句应该都用在他的身上。
在我心里,他才是: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
濯濯如春月柳。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他是皎洁的天上月,我是泥淖里的树苗。
有一天,月光竟然照进泥淖里来了,树苗奋不顾身的拥住那束光,终于长成参天大树。
我从来与他不同。
他是校园里璀璨耀眼的明星,而我是校园里不学无术的代表。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们似乎又有些许的交集。
升旗仪式上,他是作为学生代表讲话,而我是拿着稿纸作检讨。
他在前,我在后。
他的声音清朗悦耳,站在那里就自带光源一般,吸引着人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他身上。
我第一次见到简言之本人的那一天,正在被校外的混混围攻。
我被人踹了肚子一脚,倒地时正好隔着人群与路过的他对视上。我以为这种一看就是好学生的人不会多管这些闲事,没想到他停了脚步,又清清冷冷的看了这边一眼。
而后见他把单挎在肩上的黑书包随意往地上一扔,解开衬衫的衣领袖口的扣子一路走过来又随手抄了根棍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好学生打架,还别说挺带劲。
这些个混混三下五除二的就被他打跑了,一看就是练家子。他那时的样子简直比我这个校霸更像校霸。
我全程都没帮忙,就靠坐在墙边欣赏去了。
等最后一个混混连滚带爬的跑了后,我对他吹了声响亮的口哨,“谢了。”
他连看都没再看我一眼,拎起书包拍了拍灰挎在肩上就走了。那白衬衫不染一丝尘埃,好像刚刚那个在巷子里大杀四方的并不是他。
后来在新生开学典礼上,我才知道他就是那个以一名考进附中的学霸——简言之。
本以为我与他的交集不过是巷子口的拔刀相助,抑或是主席台上擦肩而过的对视。
却没想到我与他的缘分如此之深,纠纠缠缠好些年。
那日我刚从篮球场上下来,一边往食堂走一边同旁边的队友说着话,还炫耀般的单手旋球给他看。却不想一时没稳住,球飞了出去
“哐镗”一声,正中迎面走来的人手里的碗。
我抬头望过去,是他。
我与他的眼神正好对上,他眸中平静无波。
我说:“对不住,我再去给你打一份。”
他捡地上的碗,还好是个不锈钢的,没碎。
甩给我“不用”两个字后,他就从我身边走过,依旧是不给人说下一句话的机会。
我转头看着他瘦削的背影,想着上一次他帮了自个儿这么大个忙,这次又砸了他的碗。于情于理,总归是要请人家一顿饭的。
那天正好是周五,放学前我提前几分钟溜了,插着兜靠着墙在他们班楼梯口守着。
他们重点班和我们普通班不是一栋楼,平时两栋楼的人走动也少,所以下课铃响起后,我在那楼梯口收到了不少注目礼。
我这人别的不说,名声和简言之一样响亮。毕竟经常上主席台的,不是他就是我。
在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我伸手朝他挥了挥,他只是瞥了一眼便移开了视线。
他从我身边走过时,是一点都没有要和我寒暄的意思。我鬼使神差的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喂,这么大个人杵这儿,没看见?”
他扫了一眼我抓着他胳膊的手,我这才注意到周围的人都狐疑的看着我们,我讪笑着放开了手。
他问:“有事儿?”
我很想回他一句:没事儿我杵这儿给你们当猴儿看?
但一想到我今儿个来的目的就把火压了下去,“来请你吃饭。”
“不去。”
“也行,只要简大学霸不怕丢脸,我愿意天天来和你耗。”我压低声音对他说。
周围无法忽视的打量似乎让他极为不自在,他忖道:“带路。”
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得逞的勾了勾嘴角。
我带着他出了校门在巷子里七拐八拐的走到一户人家前停下,“到了。”
“这是哪儿?”
“我家。”
我在他拉下脸之前补了一句,“我也没说是要请你在外头吃啊。而且我保证,我的手艺不比外头的差。”
说完我推开院子的门,对着里面喊了一声,“奶奶,我回来了。”
而后侧身邀他进去。
他踟蹰了半晌,最终还是迈步走了进来。
我算是和奶奶相依为命,父母亲离婚后又各自成家,我似乎成了多余的存在,是奶奶把我捡了回来。
我奶奶眼睛不好,却喜欢躺在藤椅上看电视,虽说大部分是靠听的,但她每天都会坐在那里听上半天。要是闷了,就会在院子里走走。
我们到家的时候,奶奶正在院子里溜达,听见声音便朝门口走来,“潮娃子回来啦。”
“咦,这是哪家的小伙子?”
“奶奶,这是我同学。”我介绍道。
他礼貌的喊了一声,“奶奶。”不同于平时的冷淡,这会儿倒是极为平易近人。
奶奶“欸”了一声,请他进屋去坐。
我瞧着奶奶领着他去了正屋,我也放了书包,挽着袖子进了一旁的厨房。
我没有吹牛,我的厨艺是真的不错。
我不知道他平时的饭量,但那天晚上他是添了一碗饭的,虽然是在我奶奶的半强迫下,但我也没觉得他是有多受迫。
饭后我送他出巷子,顺便消消食。
“怎么样,我的手艺还不错吧。”我得意的问道。
“还行。”他回答道。
“你这人说话真挺别扭,好就好,不好就不好,夸人都不会夸。”
“好吃。”他说。
我“嗯”了一声,以为是听错了。他又转头对上我的视线,“你做的菜好吃。”
我这下听清楚了,笑着伸手搭在他的肩上,“这就对了嘛,要夸人就好好夸,反正我这人脸皮厚什么好词儿都受得住。”
我听他轻哼了一声,偏头对上他眼里的笑意。昏黄灯光下映衬着他的俩更加的俊,我终于理解学校那些女孩子一天天吵嚷着简言之的名字,原来这人的脸还真不错。
当然,我的名字也总出现在那些女孩子的口中。不过我自来是知道自己的这一副好皮相的,毕竟从小靠它赚了不少好处。
那顿晚饭后,我又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和简言之有来往。
哦,除了每周主席台固定的会面少不了。
其实我就是时不时逃个课翻个墙回去给奶奶做饭,或者就是帮同学打个架,总是有些混混痞子喜欢蹲在学校旁边的巷子里收保护费,我总不能看着不管吧。
但我的点背,总是被老师抓到,所以这才有每周一次的全校大检讨。主要是叫家长,我也只有个瞎眼老奶奶,老师拿我根本没法。
那天又是失策,下了晚自习出了校门口就被人堵在巷子里。对方人多势众,虽说我一向不会束手就擒,但双拳难敌四手,没几回合就被人按在地上打。
我隐约听见有人喊了一声“周潮”,是在叫我,只不过这会儿我可没空回答。
而后便是由外之内的打斗声,我也奋起反击,等我终于站起来时,混乱的巷子里最先入眼的便是那件白衬衫。
我们隔着人群遥遥对望了一眼,但只是一眼,没有旁的意思。
那天的那一架打得酣畅淋漓,虽说身上挂了不少彩,但最终险胜。
混混们跑路后,我俩靠坐在墙角,大喘着气。
我瞧着他身上那件白衬衫终于不再是洁净的样子,不由笑出了声,不想简大学霸也有这么狼狈的一天。
我伸腿踢了踢他的脚尖,“喂,谢了。”
按小说里的套路,两次的救命之恩,我合该以身相许。
他拿纸擦着手上的血迹,瞥了我一眼说:“我倒霉。”
我统共就这两次被人按着打,都被他瞧见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他倒霉还是我倒霉。
我看他手上的血迹半天的擦不干净,“别擦了,去我家洗。”
他没反对,把纸丢尽垃圾桶里,起身捡起地上的书包,还有书包旁边的塑料袋,塑料袋里是一桶泡面和一瓶可乐。
“你就打算吃这个?”
“不想回家吃。”他说。
“那也不能吃这个啊,对身体多不好。”我走过去夺了他手里的塑料袋顺手扔进了垃圾桶里,“正好,去我家吃。”
说完就勾着他的肩旁带着他往前走,根本不给他反驳的机会。但他还是说了句“浪费”,是在表达我把他口粮扔了的不满。
我打着哈哈避了过去,同他一路有说有笑的走在巷子里。当然,有说有笑的可能只有我一个人。他只是偶尔回我一个“嗯”,或者“哦”。
我俩到家的时候无比庆幸我奶奶眼神不好,不然我俩这身可真不好解释。
本来我准备找件衣服给他换的,没想到他直接从书包里又拿了一件一模一样的白衬衫出来。这让我说什么好呢,只能甘拜下风,佩服佩服。
等我的菜上桌,他也从卫生间出来把自个儿收拾好了,一点都瞧不见方才的狼狈。
“吃饭了。”我对他说。
他点了点头把书包放下后,就熟门熟路的去把奶奶扶了过来。
说起来这还是我们第二次同桌吃饭,但就像是相熟许久一样,一点都不别扭,不管是夹菜还是添饭,都顺手极了。
我又一次送他出门。
巷子里的灯光将我俩的影子拉得老长。
我说:“你以后别吃泡面了,不想回家吃就来我家吃,反正离学校也不远。”
怕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又说:“当然,是要给钱的,也不多就把你买泡面的钱给我就行,保证你吃得健康。”
他没有回绝,我又继续说:“我每天都备着你的那份,哪天你要是不来吃,你提前给我说一声就行。”说着我掏出了手机,
“记个联系方式,不然都不是一栋教学楼,跑来跑去的麻烦。”
他踟蹰了片刻还是报出了他的电话号码,我几下后给他拨了过去,几秒后便听见了铃声在他的身上响起,“这是我的号码,你也记一下。”
瞧着他把我的号码记下后,这才放心的让他走了。
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的晚饭都是在我家解决的,我们的关系也有了质的飞跃。
转眼我们便到了高三,这一年多我们私下的交集越来越多,只不过除了我奶奶没有其他人知道罢了。
我俩在外人看来依旧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离得最近的时候便是主席台的那一瞬擦肩。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简大学霸打起架来真不是一般的狠。而周大校霸,有时候挺怂的。
我们一般不过问彼此的事,但高三开学一个月后,突然有一天他对我说:周潮,到这时候了你也该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奶奶那边他会和我一起照顾,旁的闲事也让我别再多管。
他还说他可以给我辅导功课。
我其实早就有了这个打算,他这话倒是和我的想法撞了个满怀,我当即就同意了。
之后,简大学霸身边就多了个小跟班。以不学无术著称的周大校霸也开始奋发图强了,天天围着简大学霸转。还别说周大校霸还真不是闹着玩的,第一学月就成功上了红榜,虽说也是吊了车尾,但也有进步不是。
而后便把简言之传得更加神了,无形中磨灭了我这段时间废寝忘食的努力,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简言之承诺过我第一学月上了红榜,他就陪我去一次电玩城。
这里是我的主场,当然是秀了他一脸,成功的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惊艳,这足够我乐上好长一段时间。
不过那天电玩城回来后,学习量比上一个月猛增了不少,我才知道前段时间那点量真不够看的。
那天我真的是太累了,写第二张卷子的时候就趴桌上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脸上似乎被碰了一下,我一向警觉,几乎是立时就睁开了眼。看到的便是简言之还未来得及收回的手和眼中溢满的情愫。
那晚他几乎是落荒而逃,比那次打架后还狼狈。
而我只是定定的看着他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
有些东西不是刻意隐藏就隐藏得住的,尤其是感情。不光是他,还有我。
只是谁也没捅破那薄如蝉翼的窗户纸,只怕对方没那个意思。
我骨子里是个自卑的人,他于我来说就是天边的明月,而我只能偷偷藏起他的那一点点余光。
可是在知道他对我的心思后,我用毕生的勇气朝他迈了一步。
在他故意躲我的第三天,我终于在器材室堵住了他。
我在他的注视下把门反锁了起来,“简言之,撩了就跑是什么道理?”
“你以为这是你一个人的事?”
“你”他似乎不敢相信我对他也是同样的心思。
“我和你一样。”
我走到他跟前站定,一瞬不移的注视着他。
“行不行一句话。”
我本来想搞个煽情的,但这也太娘炮了,爷们行不行就一句话。
他伸手将我扣进怀里,低声在我耳边说:“舍不得放过你。”
他不知道的是他拉我过去的那一瞬间我条件反射想要反抗,但清楚眼前的人是他,这才死命的压住了那股冲动。
我们在一起了,但又不是真的在一起。因为他说毕业前让我专注学习,毕业后相约北上。
我虽然不是很想同意,但想着人都是我的了,也不差这一点半点时间。
我们还是同先前一样,白天在学校,晚上回家吃饭吃了饭便一起学习。若是哪天超额完成任务了,我就会拿了吉他和他一起坐在院子里,我唱他听。
我和他说过我的梦想是做一名歌手,他表示我一定会红遍大江南北。这是少年人对未来的畅想,也是急于挣脱眼前的种种束缚。
我过生日那天,他送了我一把吉他,很贵。
我们是走读,偶尔在老师的要求下会留下上晚自习。那天是他要上自习,所以我在图书馆复习完后就在他们教学楼下等他了。
他出来后,我们并肩走在学校的那条小路上,这是我们平时经常走的。因为人少,所以我们可以偷偷的拉个小手。
我们走进那片小树林的时候,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声音。平时就算听到我们也是不约而同的快步走出去,只是今天我们却都不小心的碰到了对方的手。
相视的那一刻,彼此心里那死命藏起来的悸动无法遁形。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反应过来时双唇已经印在了一起,鼻息之间都是彼此。
沉浸时,耳边的蝉虫鸟鸣声似乎都飘渺而去,只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和吮吸吞咽声。
一道强光射|来,将我们隐秘的感情也照得无所遁形。
我们的秘密被发现了。
我们站在走廊上,听着办公室里一声声的怒喝,声控灯一次次的亮起又熄灭。我们的心还是如此的近,但距离却又是如此的远。远到他就站在我对面,我却再也无法去触碰。
明明灭灭,起起落落。
我一直知道他家的背景不简单,却不知道是如此的显赫。
书香传家,巨富之家。
而我,再普通不过。
因着要顾全他们家的外在的影响,所以这件事只能在那晚上解决。不然拖到天亮,这事就压不下去了。
我家里到场的只有我奶奶,她是个极为传统的人,看得出来这件事对她的打击非常大,只不过撑着最后的尊严不在人前现眼罢了。
他们在里面商量了许久,校长这才带着两方的家长从办公室里出来。
跟在后头的是简言之的父亲,是一个很有威严的中年男人,他出来把我们两人都瞪了一眼。最后出来的才是我奶奶,她佝偻着背,似乎比之来时更老了。
简言之的父亲带了人来,也不多废话只让人绑了他。
简言之反抗,被他父亲一拳打倒在地。我爆喝了一声,正要冲过去,却被一只手拉住了
那是奶奶的手,柔软却坚定。
我就眼看着他蜷缩在地上,却无法上前。看着他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又被踢了一脚。我清楚的看到他皮肤之下暴起的青筋,那得有多疼。我无法体会,但是我的心在那一刻就仿佛被撕裂了一般,也疼得弯下了身。
“言之”我想伸手再碰碰他,可我手腕上的那只手却将我禁锢在原地。我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人拖走,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伸出的手在虚空中挥舞,禁锢着我的不再是手腕上的那只手,而是拖着我不让我上前的许多人。
我们远远对视,拼尽全力也无法再触碰彼此。
在这一刻,我才清晰的知道:在世俗面前我们渺小如尘埃。
他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那天晚上的事,除了那位老师和校长,学校里就再没有其他人知道。我明白这都是因着简言之父亲的关系,不然不会这么平静。
他离开后,我并没有对我的学业松懈。我一直记着我们相约北上的诺言,我守着那微小的希望,希望我们能在那座城市相遇。
那天在简言之他们走了后,奶奶第一次打了我。那一巴掌火辣辣的印在脸上,却比不上心里半分的痛楚。
回去的路上,奶奶说:“你们都是好孩子。”但旁的就再没有了。
奶奶最终把这件事自己咽了下去,没告诉我的父母,她终究一个人扛下了。
高考如约而至,我也如愿的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但我的父母都以我年满十八已成年为由,拒绝负担我的大学费用。最后还是奶奶拿出最后的积蓄,送我上了那趟远去的列车。
这是奶奶第一次送我离开,也是最后一次。我入学的那学期末奶奶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唯一在意我的亲人,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回去送了她最后一程,人前我没有哭,因为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的软弱,因为以后的路将由我一个人走。
而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我哭得几近窒息。我那时候多想抱抱他,可他又在哪里。
艺术生的学费昂贵,我节假日时几乎是一天打三份工。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我还去了要经常接触毒气的化工厂工作,除此之外还去商场打扫卫生。只要是能赚钱,不触犯法律和原则,能做的我都做。
顺利的熬到了毕业,但我却没被任何一家唱片公司签上。无钱无势的我,流浪在北方的那个城市。就算是过得再艰难我也没有退回去的心思,因为我等着他来找我。我给他些了很多封信,都石沉大海,但我坚信他回来。
因着这样的念头,就算是住在地下室,吃着糟糠,我也不惧生活的任何奔波,并且还一直为成为歌手的梦想而努力。
在毕业的第三年,我终于在一家酒吧扎下了根,就算是驻唱歌手,赚来的钱也足够解我的燃眉之急。
也就在这之后不久,我终于等来了他。
他更瘦了,本来我那两年养起来的肉都瘦没了。
他这几年也过得不好,那晚被绑回去后他就被关了起来。直到他承认错误后,他父亲才把他放出来。从小到大,每次犯错他父亲都是用这种方法教训他。
他那年错过了高考,延毕了一年,第二年才参加的高考。不出所料的考得很好,但他父亲却不让他离开,只让他报本地的学校,他要把他放在眼皮子底下。
这些年他一直在他父亲的监视下生活,唯一瞒过了父亲的便是我的信。那些信我是以另一个朋友的名义寄给他的,这才没被怀疑。但他只能收,却不能寄,这就是为什么我这些年没有他消息的原因。
他能顺利摆脱家里的禁锢,还是因为他的继母给他父亲又生了个儿子。他父亲放松了对他的辖制,也因为他每天如行尸走肉一般可能也是觉得无药可救了。
他离开家的那一天,他父亲说:走了就不要回来了。
他没有犹豫,义无反顾的只身离开了那个家。
他辗转数月才找到我,我们终于重逢在这个城市。
他大学在他父亲的要求下学了金融专业,是个新兴的行业,再加上他优秀的履历很快就找了工作。
他用他母亲留给他的那一笔钱买下了一套房子,不大,却足够我们两人生活。
因为预算不足,所以这套房子是我自己亲手装修布置下来的。本来我也闲,除了拿着新歌跑唱片公司,就是晚上去酒吧驻唱几首歌,不怎么忙。
等房子布置好后,我俩就搬了进去。
正式住进去那天他说:“就这样一辈子。”
我说:“好。”
在这套房子里,我们度过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白天我做饭他上班,晚上我唱歌他听歌。不管多晚,他都会等我一起回家。
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他就生病了。
他的病掏空了我们所有的积蓄,包括那套房。
我四处奔波凑钱,只为让他活久一点。
我放下我所有的自尊,求了父母,借了同学好友,终于让他的病稳定了下来。
那天在病床前他说:“我不想你过得这样辛苦。”
我说:“我不怕辛苦,只怕失去你。”
好不容易闲下来的时光,我写了一首歌,歌名叫《拥抱》。
我拿着新歌继续往唱片公司投,晚上也继续在酒吧驻唱,只是比过去唱得更久了,唱到嗓子出血也不敢停。
我真的,害怕失去他。
新歌《拥抱》终于有唱片公司收了,我也终于签约了。那一天我兴奋的去告诉了他这个消息,却忽视了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痛楚。
我说:“这是因为你才诞生的歌,我想等我准备好了认真的唱给你听。”
他说:“好。”
我的新歌录制效率很高,几乎都是一遍就过,这让音乐制作人极为惊喜,嚷着这是签对了人。本来要拉着我去庆祝的,但我说我爱人还等着我回去给他过生,便推脱了过去。
我拿了早就订好的蛋糕,想当面和他分享喜悦。却不想我赶到病房的时候,他的床前围满了医生护士。
他们说: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两个字重重的砸在我的心头,后面的话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我迈着像是灌了铅的腿走向他,却体力不支瘫倒在他的床前。他的脸上看不出痛苦,手里握着我送给他的那个MP,里面有一段音频,我往后的许多年都没敢点开。
我拥着他冰冷的身体。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伸手回抱我,我再也无法感受他的拥抱。医生说他走前也有意识的伸手,似乎是要抓住什么。原来这个遗憾是我的,也是他的。
绝望成了我们最后的告别。
我通知了他的父亲,但他只在下葬时匆匆来看了一眼,看着我说了句“作孽”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只有我一个人陪他到深夜,我唱起那首他从未听过的新歌:
盼望 前行 搜寻
我在暮色 你在清晨
泥淖 黑暗 光明
我在月光里收到你阳光下写给我的诗
错过 或者相遇
在滂沱的雨后 我洁净的心灵只为你等待
鹅卵石的完美 是水的载歌载舞
我的缺憾 有你弥补足够
礁石之下的灵魂 破碎而虚幻
船舶爱上海洋 相拥 然后死亡
盼望 前行 搜寻
我在暮色 你在清晨
泥淖 黑暗 光明
我在月光里收到你在阳光下写给我的诗
错过 或者相遇
在滂沱的雨后 我洁净的心灵只为你等待
礁石之下的灵魂 破碎而虚幻
船舶爱上海洋 相拥 然后死亡
他喜欢春天,却死在了夏日。
而歌手周潮也在那个夏日随他而去。
《拥抱》一炮而红,火遍大江南北。
而这样的盛况却无法与他一起见证。
我的梦想从他开始,也因他而止。
他是我的第一个粉丝,却没能亲耳听见我的成名曲。
我的那首成名曲,一生只唱过两次,一次是专辑的录制,一次是在他的葬礼上。
歌手周潮有且只有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拥抱》。
我红了,但我却转型了。
因为我这辈子只想唱给他听,而他已经不在了。
我用这首歌赚来的钱,又买回了我们原先那套房子。庆幸的是,房主没有重新装修,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
我又从头开始,成了演员周潮。
我演过形形色色的人,年过不惑,我在圈里已占了一席之地。谁人见我都会叫我一声周哥,而第一个叫我周哥的那个人不在人世。
我从未在公众面前唱过《拥抱》,也从未说过我与他的故事。
这是他离开我的第天,我又想死了。
没有他的人生味同嚼蜡,这些年我无缝进组,每天都演绎着别人的人生,却不敢去思考自己的人生。
直到我前段时间拿下最后一个大奖,成了“大满贯”影帝后,人生似乎再没有更多的追求。
现在的我,我只想去找他。
从他走的那天我就活够了,但却苟延残喘至今。
我拿着他最后留给我的那个MP坐在了天台上,我没有立马跳下去,也不是怕明天的新闻怎样的报道,只是想最后再告别这个世界,全身心的去寻他。
我恍惚看到十七岁的他站在了我面前,还是那身白衬衫,我最喜欢的样子。
他说:“大叔,不跳就让让。”
我这才发现站在我面前的不是他,而是和他长得很想的一个少年人。他走了十七年了,站在我面前的少年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他叫简方之名字也很像。
他似乎很急,急着解脱。而我坐在那里却一动不动,他最终拗不过我,同我讲了他的故事。
原来他是一个在父亲威压下喘不过气的少年,他能想到的只有一死去解脱。
我第一次把我和简言之之间的那些事同旁人说起来,这位听众没想到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
他听了我的故事后就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原来这世上还有比他过得更痛苦的人,与我比起来,他简直活在蜜罐里。
他说他不想死了,也希望我也别死,他还想看我的电影,听我的故事。
我没有回答他,只催促着他赶紧离开这里。
少年离开后,我打开了简言之留给我的那段音频。
他说让我好好的活下去,连带着他的那一份一起活下去。
看着他冰冷的躺在病床上时我没哭,亲手下葬他时我没哭。这么多年,我没有流过一滴泪。但在听到他声音时,眼泪便再也止不住。似乎是要将这些年咽下的泪全都流出来一般,无法停止。
那天我坐在天台上,一遍遍的播放着那段音频。直到日落,直到电量耗尽。
我又不想死了,我想带着他的那一份勇敢的活下去。
我把简方之当作下一世的简言之,如果我这时候我死了,我的下一世一定比他小了许多,那就没法再遇上。那我就需要活得更久,同他在下一世相遇。
往后的日子,我总是远远的看着那个叫简方之的少年。
我想护他这一世健康快乐,别走我们的老路。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简方知。
后来,我成了他亦师亦友的忘年交。看着他学业有成,看着他成家立业。看着看着,我也老了。
在一档综艺节目里,当再一次有人问我关于《拥抱》这首歌的时候,我说这是我写给我爱人的歌,而他已经走了很久了。
我说我不会再唱这首歌了,因为听它的人已经不在。
我的爱人是我的光,是我的救赎,是我一生所求。
这是你离开的第天,天气晴,心情还好。
余生,我会一直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