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锦雨洗尘痕》是由作者小蒲葵所著的一本现代纯爱小说,主角是沈毓与方秋,主要讲述了:沈毓失忆了,他过上了傻乎乎的甜蜜生活,但这一切是因为方秋在,方秋不仅尽心保护他,还暗恋他很久了。
最新评议:就是喜欢他。
《一朝锦雨洗尘痕》精选:
水下的月盘好似浮动的小光斑,挥挥手指就能将其从黑暗中抹去,一席黑影搅乱了河水,忽然身体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向上拖去。脱离水面的刹那咳出几口河水,腥冷的气味让他更加反胃,寒冷的空气钻入肺腔,沈毓开始猛烈地咳嗽,心肺一带袭来撕裂般的疼痛。
河水之外的明月,倾洒下白茫茫的冰霜,笼罩在发出新绿的树枝。植物的清香弥漫在空气中,春夜用它脆弱的寒冷,无力地抗拒着新生的青翠,他突然鼻子发酸,颗颗热泪顺着脸颊滚落。
没有劫后余生的欣慰,反而像是什么东西枯死了,所有的努力瞬间归零,又回归到起点。
一只温暖的手掌在他的心口来回顺气,那人的衣袖全是尘土的味道。与他一样,浑身湿漉漉的,冻得发抖,却紧紧的将他护在怀里,好像稍不留神他就会再次投入湖中一般。
感受到贴着后背的一颗心脏在有力地搏动着,他轻轻从那人的怀抱里挣脱出来,侧身去看,只见一张稚气未脱的面孔急得快要落泪,“公子公子”地轻声唤着。目光滑下,落在少年腰间的佩剑上,他又张了张嘴,没有发声。有太多问题堵在心口,不知该先说什么。
“毓儿,你怎么能这么傻?”他听见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四周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混着清脆地、木竿敲击地面的声音。一团模糊的人影朝这边奔来,沈毓下意识地抬头张望,只是轻轻一晃脑袋,耳畔就传来阵阵恼人的蜂鸣。
为首的人打着白纸灯笼,拄着拐,扑通一声跪在他面前。那人估摸着有二十多岁,惨白的脸膛如鬼一般,沈毓冷不防被吓一跳,不由往后瑟缩几步。
面前的男人放下白纸灯笼,神色从惊忧转为凄然,纵使光线昏暗,也能看见他眼底闪烁的泪光。血脉相连,沈毓见他悲伤,自己也感觉周身凄寒。曾经有一堵冰凉的高墙把本与他紧紧相连的亲情割得干净,单单把他一人囚禁在方寸之地。
那人先是用衣袖擦了擦沈毓脸上和发上的水,又倏然站起,因为跛脚的缘故看起来有些狼狈。怒着一张脸,朝周围趴跪了一地的家仆大喊:“愣着干嘛?给二少爷备热水,请郎中来!”三五个仆人慌忙地跑开了。
深夜里的河水依然冰凉刺骨,才被人从鬼门关抢回来,沈毓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浑身发冷,脑袋也不是很清醒。那带剑的少年赶紧随便扒了一个家仆的外衣给他披上。
“大少爷,二少爷身上好烫——”
又是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打断了少年的话。沈毓用些力气,把身子坐直些,回头看见几个家丁气喘吁吁举了火把跑来,借着火光,他才发现周围的人都身着灰白,除了自己和那个救了自己的人。
举火把的家丁压低声音汇报:“山……山里的人,确实都打发回去了……小少爷落水的事,没让他们知道。”沈大少爷如释负重地松了口气,复而对沈毓身边的少年吩咐道:“方秋,带二少爷回房。”
“是。”
不及他反应过来,已经被那个叫做方秋的少年背起。路上景致在黑暗中模糊不清。他很多都不记得了,比如回家的路,比如刚才疑似是他大哥的跛脚的人,再比如现在正背着自己的方秋。
他的膝盖随着少年的步伐时不时碰到坚硬的剑柄,不明是何原因,他总觉得这个同自己年龄相仿的人很可靠,比眼下这把利剑更锋利更冷硬,能够帮他斩除前方一切障碍,又不必担心割伤手。
不知不觉间,前方一处杂草丛生的小门越发清晰,家仆快步推开院门,用火把照着门槛,又引路打开房门,匆匆点上蜡烛。屋内是浓郁的熏香混着空气不流通的陈腐味,不是很好闻,却让沈毓倍感舒心。
方秋将他小心地放在软椅上,用手背抵在他额头上,试试体温。一面吩咐家仆道:“热水备好了吗?拿干净的衣服来。”他的声音浑厚有力,此时竟有些颤抖,显然刚才惊险的一幕让他惊魂未定。他在椅子扶手一侧单膝跪下,一双灰黑色的眼睛关切地望着沈毓因发烧而陀红的脸颊,用掌心搓着小主人微凉的手指。
家仆们一个个生疏而胆怯地忙活着,屋里屋外打转,找不到浴盆又寻不见澡豆,也不敢言语,都眼神躲闪地偷瞄着他们主仆二人。沈毓看着他们,不由恼火烦躁。因为生病乏力,只好不声不响地躺在软椅里。
纵是缺失了一些记忆,他现在也明白自己是沈家的二少爷。而这群下人却好像初次来他的住处一般,找个东西就翻箱倒柜,还时不时警惕地回看他一眼,仿佛他是什么吃人的怪物,一个不顺心就将他们一口吞下似的。方秋见他主子蹙眉,眼神更添几分愠怒,起身训斥,又将物品存放之处一一说明。
“公子勿怪,他们……多半都胆小的很,但凡遇到点事就吓得魂不守舍了。”方秋蹲下来柔声解释,伸手拂去沈毓额头上的细汗。
沈毓见状,心里十分熨帖,唇边多了丝笑意。
“你怎么不叫我二少爷?”沈毓今年十三岁,嗓音尚有孩童的稚嫩,声线又温柔,听得人心里痒痒的。
方秋微怔,复而回答:“从前公子不喜欢这个称呼,才让我改口叫‘公子’的。现在要方秋改回去吗?”
沈毓思考一下,犹豫道:“不必改,就这样吧。”他的视线变得模糊,虚眯着双眼仔细将方秋打量一番,才有试探的语气问道:“方才拄拐的男子,可是兄长么?”音量小到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够听到。
“是。是大少爷。”见沈毓连自己的亲哥都不认识,怕不是呛水灌坏了脑子,方秋小心地问他一句:“公子还记得我吗?”
沈毓把一张小脸皱起来,他那奶声奶气的嗓音,听起来有些可怜:“你叫方秋……其他的我就记不得了……”
方秋呼吸一滞,他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
在河边那会儿,方秋就发觉沈毓不大对劲,两眼时不时地看他的佩剑,看向其他人的目光也满是警惕和茫然,俨然是个初来乍到的陌生人。
他猜想,若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就连自己投河的事情都不知道了吧。那么,曾经的那场噩梦,是不是也一同忘记了呢?若真是如此……想到这里,他由衷地替小主人欣喜。
他说着,嘴角忍不住上扬。沈毓不明白他在开心什么。这时,两个婢女抬热水来,有人随其后,将绣着兰草图的屏风推来,挡住内室氤氲的水汽。
不一会儿东西准备齐全,家仆们唯唯诺诺地在门口站了一排,屏息凝神,低头候着小主人的吩咐。
沈毓不屑多看他们一眼,任方秋扶着自己,借力站起来。他烧得站不稳,才走了两步就感觉天旋地转,只好叫两个有气力地仆人连同椅子一齐搬到屏风后面去。
备热水的婢女手脚麻利地脱去他的外袍,正要解中衣的系带,方秋对她们二人摇头:“你们出去,我来服侍二少爷。叫外面的人也都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那两位婢女不表于色,但是退出房内的脚步轻松,足以证明她们如释重负的喜悦。沈毓本是性情敏感,目光尖锐,他隐隐察觉自己这个少爷不太招人待见,又偏偏不明原因,难免心内郁结。
侧头瞥一眼身后的方秋,见那少年人正垂眼拆松衣带。殊不知那对灰黑的眼眸悄然盯着自己后腰一块不为人知的印记。
靠近他的脊骨的两侧是一对毒蝎。三年光阴转瞬即逝,那对蝎子已从拇指甲盖大小长到三寸长度。方秋面色凝重,扶沈毓入浴后,取了木梳,捧起沈毓的长发沾热水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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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水温还行吗?”
“嗯。”沈毓慵懒地应了一声。热水驱散了体内的寒意,舒服地眯起眼睛。偶然一回头,才意识到方秋头发上衣服上都湿透,像只落汤鸡一样,十分狼狈。
“我自己泡一会,你去换衣服。”沈毓仰头,修长的睫毛挂着水珠,他的目光懵懂而单纯,好像一下子回到三年前,那段难熬却无忧无虑的时光。
方秋不好意思地用衣袖擦了擦脸:“我有内力护体,不碍事的。”
“什么?”沈毓没听懂。一个女子的声音从屏风后面传来,打断了对话。
“大夫请到了,快扶小少爷到外室的榻上。”
方秋听出是碧晴的声音:“知道了。”他忙把沈毓从浴盆里抱出来,用一条棉布拭干身上的水,再穿上一套素白的中衣。家仆将屏风挪开时,大少爷沈秀已经带着郎中进了卧房。沈秀一眼看见浑身潮湿的方秋,叫他换了衣服回来,那少年应了声“是”,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碧晴扶沈毓躺上床,细心地压压被角,又在床边摆了个木凳请郎中坐下。
这位老郎中名为时望甫,五十来岁,细眼长髯,身着朴素的灰布长衫,肩上挂着药箱,他在东街开了三十年的医馆,医术老道。沈毓向来孱弱多病,凡是有个病痛都要请这位老郎中来家里望闻问切,故而沈毓看见他有种极熟悉的感觉,任由对方为自己把脉。
半盏茶后,时望甫抬眼看向沈秀,长舒一口气,缓缓道:“没有大碍。就是受了凉,又受了惊吓。”
见沈秀拧紧的眉头舒展开,他又用手在空中大力地划了一下,极严肃地说:“但是大少爷不能再像今日这般掉以轻心。光是这位小郎君,老夫进贵府不下十次,他打小身子骨就弱,怎么能再落水呢?”
才换好衣服的方秋恰好回来,听到时望甫最后一句话,知道自己做护卫失职,不敢进屋,静静地守在门外。他抱着剑,望着天边皎月,打个冷颤,发梢上未干的水将衣服前襟濡湿了。
沈秀正为弟弟的病情担忧,不曾注意门口多了个人,他将时望甫视为尊长,连连接受了训话,又俯身讨问药方。身旁候着的碧晴递上纸笔去。
待药方写好,沈秀在他耳边悄声问了一句:“那道长的药,还继续吃吗?”
时望甫张大眼睛,盯着他笃定地说:“要!当然要!那个方子我看不明白,但药性无毒,既然是易连医仙的药方,还是不要随便停。”
沈秀面露难色:“当时沉南子道长只言是替他师妹传话,方子塞给我就走了,也没说吃多少付,何时停下。我已经差人四处寻他老人家,可是大半年过去,杳无音信。”
时望甫拍了拍沈秀的肩:“沈大少爷放宽心吧,既然医仙已经插手此事,就不会轻易抛舍。若是到了药停时,估计那位道长自会来寻你。”
沈秀沉重的点点头,见时望甫起身,忙去搀扶。他本是自己跛脚,如今去扶一个比自己腿脚好很多的老人家,摇摇晃晃地,显得有些滑稽。
“时先生,这次的诊费可不能再欠你的了。”
“唉,”时望甫摆手道,“犬子经沈老爷的厂子进药材,近年来大少爷只收五成价钱,是老夫欠你的。你看着小郎君,不必送我。”
沈秀确实挂念弟弟的病情,刚好看见门口的方秋,那孩子正自责地盯着地面。沈秀是个心软的人,将他一把拉过来,柔声说:“你去送送时先生。”
“是。”方秋抬起头,送老郎中出去了。他方才在想,自己明明不擅凫水,还是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救人,如果稍晚了一步,怕是永远也见不到他的小公子了。越想越是后怕,手脚也开始微微发抖。
忽然一只手背抵上他的前额,他条件反射地仰头躲避。时望甫不悦地“啧”了一声:“回去告诉你家大少爷,给小郎君开的药你也跟着服一剂。”
“多谢先生好意,可是我……”
“唉,仗着自己年轻任性,老了就要遭罪。”时望甫不再看他,眼前就是大门,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送,自己快走几步出门去了。方秋不多逗留,转身往深院跑,春寒未褪,呼出的热气在空气中凝成白雾。
待他回到沈毓的卧房时,沈氏兄弟正交谈着什么。沈毓半躺半坐在榻上,腰后垫着软枕,一双白皙的小手攥在兄长手里,略微疑惑地望着兄长泫然欲泣的表情。
沈秀收敛了目光,苦笑道:“是了,你我兄弟二人,本就情谊甚疏。今日毓儿又经历此番劫难,一时不记得为兄,也在情理之中。那你认得他吗?”他指了指门口垂手而立的方秋。
沈毓抿唇,仔细地想了一会,才回答道:“不太记得。朦朦胧胧有点印象,又说不出具体。”
“唉……”沈大少爷深深叹息,瞥见有仆人送来米汤,示意方秋端过来。他把碗捧在手里,吹凉喂给弟弟一勺。他是少爷身份,不曾伺候过别人,但以前常给弟弟喂汤药,故而手法娴熟。
但是,上一次亲手喂药,已是三年前的事了,如今将瓷勺递到沈毓嘴边,有种说不出的生分,这般生分,无疑化成一枚针,锥在他敏感多愁的心上。
“先前是为兄做的不对,而今父亲已殁两年之久……”他哽咽着,眼眶泛红,神色却从悲戚慢慢转为平淡,半晌才继续说道:“毓儿不必如从前那般拘谨。我是你的大哥沈秀,你有心事、有难处时,随时可以去青杉苑里找我。
“我不在时,屋里的丫头碧晴随你差遣,任何需要尽管找她。方秋是你的护卫,平日也负责你的起居。”他心疼地捏紧了弟弟的手,强扯出一丝笑意来,沉声道,“之前的事,记不起也无妨,日后都会慢慢想起来的。毓儿早些歇息,莫要耽误病情。”
沈毓听得云里雾里,见兄长神色哀伤,只顾咬着唇全部点头应下。沈秀又看了他一会儿,起身要离开,末了又补上一句话:“毓儿不要再像今天这般冒失,为兄禁不起你这样吓。”他一手拄拐,一手向方秋挥了挥,示意他出来。碧晴跟在大少爷身后。
三人出了卧房,安静地掩上门,将寒冷挡在屋外。夜风吹动沈秀的衣袍,让本不强壮的他更显几分憔悴。碧晴心细,来时就给他捎了件披风,当下正好披上。方秋误以为沈秀是要问罪,正要跪下去,被沈秀拦住。
“这事不怪你。”他用手掌温和地抚摸着方秋的发顶。发丝未干,沈秀就用衣袖帮他挡风,“我明白你尽心尽力,可是毓儿寻死不是头一回,三番五次,你总有不设防的时候。他现在不还好好的吗?虽然失忆,可对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沈秀凄苦地笑了一下,仰头望天,只见浮云飘飞,明月在万里墨色中透出薄光,那光芒虽然微弱,却十分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