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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弟

我是一个小弟

发表时间:2022-08-29 11:03

《我是一个小弟》by张大吉,原创小说我是一个小弟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王骜萧棣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萧棣作为一个小弟,他的想法要比任何人都要简单,因为他本人只是想要离开这里。

热门评价:彻底离开。

我是一个小弟小说
我是一个小弟
更新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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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弟》精选

我是男频文里的一个小弟。

没什么特别,唯一特别的就是我死了,然后又活了。

就是复活的时间比较寸,已经抱上了男主的大腿,上了男主的贼船,看这个样子是下不来了。

唉。

男频文里头的小弟,只有两个作用。

第一个是为男主提供资源,第二个是为男主当肉盾。

我就不一样了,我既给男主提供资源还给男主当肉盾。

上辈子我就是为了男主挡刀嗝屁的。

因为大家跟我们男主不太熟,所以我还是简单介绍一下。

男主名叫王骜,一听这个名字就在平平无奇之中带着一丝丝桀骜不驯。

他本是个富家少爷,与我家是世交,成天不求上进只知道吃吃喝喝,还跟世家小姐指腹为婚,谁料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王家一夜之间家破人亡,又被未婚妻羞辱退婚,经脉尽断后摔下山崖,机缘巧合得到上古传承,还觉醒了天底下独一份的王霸血脉。

后来他韬光养晦,故意藏拙,疯狂打脸,一路上收小弟,得机缘,泡美女,爽得不能再爽,可是说是天底下第一得意人了。

我属于抄底成功,在王骜还在扮猪吃老虎的阶段傻不愣登的为了往日情谊加以照拂,所以后来顺理成章的成了鞍前马后的一号小弟,无怨无悔跟着男主打江山,一干就是好几万年,帮着男主管理财库,打点产业,安抚后宫,说是大内总管也不为过。

最后王骜跟最终BOSS决一死战,就差一步成圣,我也终于物尽其用,用进废退,退……臣一退就是一辈子,反正就是挡了致命一击,给王骜留下了绝地反击的关键时机,终于打倒BOSS功德圆满,然后我看着他原地飞升,我也差不多血条掉空,一命呜呼了。

其实死了也好,我都好几万年没有休息过一天,一了百了对我而言也是解脱。

上辈子我随波逐流,只闷头为了男主而活,根本没有活出自我,导致我直到死球的那一天都还是一个形影相吊的打工人,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空有一身修为万贯家财也没什么意思。

可是谁能想到这个玄学的世界还能死而复生,不仅时空逆转,我还回到了几万年前。

“萧棣,你还好吧。”

我缠着绷带,睁着双眼,麻木的看着眼前的男主,看着这张化成灰都认识的脸,感慨万分地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

闹心。

这是我第一次为王骜挡刀。

这个时候他已经初出茅庐,小有成绩了。

可惜人怕出名猪怕壮,因为他之前平白无故惹到了什么鬼渊门派的少主然后来杀他又傻不愣登被他反杀,结果死了小的来老的,王骜节节败退,差一招就要被击杀寒潭,我这种专职肉包当然挺身而出,要杀他先杀我,结果双双入水,又再一次机缘巧合破开法阵找到了新的法门。

结果隔了几千年我才知道这龟儿子明明是可以反客为主,一掌拍死鬼渊门主的,只是为了藏拙才假意不敌,反正总而言之我就是最大的冤种,活该顶包。

结果现在这个罪魁祸首满脸关切的在床边百般担忧的盯着我看,还恶心吧啦的拉着我的右手。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只能演视而不见。

“没事,王兄勿忧。”

“萧棣你糊涂啊。”王骜这个最佳演员满眼泪光,“何苦用你家门秘法,连枝诀这样的法术,施加在你我身上,何苦来哉。”

那些不是我他妈的傻der,啥也不知道嘛。

连枝诀是我萧家的家学法术,唯有萧家嫡系子孙才能使用。

忘了说,我萧家血脉清奇。

粉身碎骨全不死,要留一命在人间。

哪怕是剥皮抽筋,碾落成泥,即使是被剁成肉酱,只要有一丝真魂在,就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而连枝诀可以使施咒者与被施咒者同气连枝,只要不仅被施咒者的伤痛能被施咒者化解,哪怕被施咒者还剩一口气在,就能凭借施咒者的血脉之力起死回生。

简单来说,老子就是最强血包,永远为男主加红。

真他奶奶的伟大。

王骜吃香喝辣我感受不到,泡妞把妹我一无所觉,但是,但凡他擦破一点油皮,我这边就感同身受,疯狂疗伤。

上辈子我就给王骜当了一辈子奶爸,直到最后我为了奶他形神俱灭,消散在天地间才算完。

这辈子我想逃,却逃不掉。

那个少不经事的自己已经在一个时辰之前为了救他跌落寒潭的兄弟,毅然决然施了咒,再无回头路可走了。

我真是想不通,我萧家历辈的连枝诀都是用在对象身上,我怎么就浪费在这个崽种身上了。

“萧棣,来吃个苹果吧,我刚摘的。”

王骜笑眯眯的盯着我。

哦!

是谁的眼神锁定我,却害怕咬一口这苹果。

问就是肠子悔青了。

“萧棣,你安心养伤。”

我冷眼看着王骜在这里装模作样的关切样子。

“谁也没想到这寒潭之下别有洞天,不仅有仙人洞府,衣食住行也样样不缺,我们就是在这里待个三年五载的,也不怕什么。”

别了,大可不必。

我在内心里疯狂哒咩。

这龟儿子存心骗我这个憨憨,上辈子王骜也是这么跟我说的,说得我涕泗横流恨不得把心挖出来以表忠心,结果好嘛,这洞府里藏有一把神器,王骜想把神器收为己用,每天打着为我疗伤采药的旗号去跟神器battle,我还每天为了感天动地兄弟情落泪呢,那边早就再次突破境界了。

算了算了,反正也无所谓了,我躺在玉床上,望着墙上镶着的夜明珠发呆。

随便王骜怎么称王称霸好了,反正这次回去了我就收拾包裹打道回府,管他上天下地,我回家种地就是。

不过这次奇了怪,从我负伤到我康复,王骜竟然寸步不离的守在床边,就差把屎把尿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OK,fine,无所谓了。

他爱咋咋地吧,反正这仙人洞府多的是我不知道的事,搞不好又有什么新动态,现在我只要躺平就好。

不过要是王骜不要一天有事没事找他聊天扯屁就好了。

“萧棣,等这次我们回去,你想做什么?”

我嘟嘟囔囔:“想离你远点。”

如果人终有一死,我想先玩几年再死。

“什么?”

“哈哈,没什么。”

算了,我是怂逼。

我在这仙府里好吃好喝待了十天半个月,才跟着王骜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人都白胖了几分。

刚一出水,我们就被一大帮人簇拥,一个二个纷纷嘘寒问暖,不过不是对我。

“骜郎,你可还好?”

“骜郎,可担忧死奴家了。”

“姓王的!我就知道祸害留千年,你没这么容易死!”

我看了看环肥燕瘦的各位佳人,默默后退给他们留出相处的浪漫空间。

实话说,我看着这群美人就头疼。

现在才三四个我都开始生理性反胃,一想到后面那一帮帮人我更是恨不得现在就自杀算了。

要知道,上辈子追随王骜的男男女女多如过江之鲫,可是直到我死,他们也没有决出胜负。

没有办法,时代变了,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群劈时代了,上头有规定,即使是男频爽文的大男主也不能随便留情,必须为了最后的真心人守身如玉,任他后宫佳丽三千万,一个正儿八经媳妇儿没有,脖子以下更是通通封杀。

还好不是我遇到这种买股现场,千万章节都不能给我一个痛快的感觉真的异常便秘。

想到这里我又同情地望了一眼被美人环绕的王骜一眼。

成王成圣,美人三千又怎么样呢。

还不是跟我一样每天孤枕难眠。

我又幸灾乐祸起来了。

嘻嘻。

结果我收拾包裹,还没出去三里路,就被王骜给拦截下来了。

“萧棣,你要去哪儿!”

卧槽!

我正儿八经是被拦截,拦腰抱起,王骜一双宽肩硌得我胃疼。

“你干嘛?!”

“你哪儿也不准去!本尊不许你离我半步!”

王骜满眼血红,脸犯妖纹,浑身魔气,跟他平时里那个偏偏浊世佳公子完全不是一副模样。

真是他妈的非洲黑人跳水——黑老子一跳。

“你没事吧。”

我戳了戳这位大哥的肩膀头子,硬邦邦肌肉戳得我手指头酸。

没事吃点溜溜梅?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这辈子竟然真的实现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梦想。

只是奇了他妈的怪了,这老婆好大一个,孩子是老子自己生的。

“阿爸!”

“哎!”

我伸手去抱我的好大儿,虽然皮是皮了点,谁叫他长得模样好看,我实在是个颜控,拿他没有丝毫办法。

“咋了阿狗。”

没错,我的好大儿跟我姓,叫萧苟。

“娘又要打我了。”

“哦。”

我把他放在了地上,摸了摸阿狗脑袋。

“那看来你是该挨揍。”

果不其然王骜立刻骂骂咧咧的出现。

“臭小子,老子今天不把你揍翻我叫你爹!”

倒也不必如此乱了辈分,这样岂不是让我很难做人。

“怎么了气成这样?”我给臭狗使了个眼色让他快点溜,又用最经典的台词出面圆场,“他还是个孩子,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小棣……”王骜这个霸道天尊穿着粗布衣服满脸委屈,“这个臭小鬼趁着我蹲着洗头,往我头上撒尿。”

牛哇牛哇,不愧是我儿子。

“那你真可怜。”我看了看他蓬松黑亮的脑袋毛,眨了眨眼,“不如回去当天尊吧,天天有不重样的美人排队伺候你洗头。”

王骜宠溺地看着我,看得我满身鸡皮疙瘩。

“小棣,你又说傻话。”

“唉。”

我长叹了一口气。

谁叫这个神经病上辈子自毁元神破灭内丹也要逆转时光,放着好日子不过也非要缠着我搞七搞八。

凑合过吧,还能离咋的。

我是男频文里的一个小弟。

没什么特别,唯一特别的就是我死了,然后又活了。

而且男主不修仙了,非要跟我去种田,还要给我孩子当爹。

唉。

ending.

本尊如今是破云天尊,坐拥三界,四海诚服。

好像这三千世界里,没有本尊得不到的。

无尽财富,通天法力,绝代佳人,都是本尊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俗物。

可是,本尊却再也不知道快乐二字如何写了。

我有这世界又有何用,他已经永远离开我了。

我曾以为,生生世世,永生永世,萧棣都不会与我分离。

他与我在一起已经千年,万年,数之不清了。

我与他两小无猜,还是个黄毛小儿的时候便已相识。

当初我家破人亡,一夜之间从纨绔子弟沦落成丧家之犬,唯有他伴我左右。

那时候我不懂情爱,只觉得他傻笨,是个可以利用的好狗,他傻里傻气的为我鞍前马后,我就正好借由他的家族势力重整旗鼓。

我韬光养晦修身养息,很快精进了修为,又凭借着之前在悬崖中得到的机缘得到了寒潭下仙府的关窍。

只是那时我还尚且势单力薄,光靠我一人断然是不能轻举妄动的,好在我气运加身,哪怕出门倒个夜壶都能碰上贵人,三天两头就有家世优越的大美人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要任我差遣。

我那时想着,萧棣已经没什么利用的价值了,完全可以找个机会摆脱掉他,继续我的登天大道。

可是,他却傻乎乎的以命救我。

真是蠢笨,让我心惊肉跳。

他就这么傻不愣登的跟着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身边多得是绝世佳人,逍遥仙子,我却只喜欢看他每次为我疗伤的紧张样子。

连枝诀让我们同气连枝,伤在我身痛在他心,好多次我都是靠着他才能化险为夷。

我那时候还不懂爱他,却已经潜移默化把自己的性命连带着身家通通给了出去。

我堂堂一个尊者,连买块绿豆饼都得向他伸手要钱,我不觉得憋屈,他也不觉得奇怪。

我爱而不自知,他十窍通九窍,两个傻蛋,糊里糊涂过了千万年。

我一直觉得周围的人蠢笨如猪,到头来才发现最蠢的是我自己。

我以前有恃无恐,觉得萧棣与我命脉相连,只要我天下无敌,就能保他一世无忧。

我自大狂妄,不可一世,却忘了骄兵必败,不仅自己一败涂地,还因此丢了最最宝贝的东西。

萧棣跟随我多年,也是堂堂黄级后期巅峰的大能,就这么轻而易举的神魂俱灭,消散在天地之间了。

为何呢?

为何这种时候这个傻东西还要替我受难,连性命都丢掉。

为何这连枝诀只晓得让他代吾受过,却不能让我同他一起同生共死。

我才是天底下最傻最笨最呆的东西。

这世上再也没有他了,我却才察觉自己的情谊。

任它爱意滔天,也无处宣泄了。

我都记不得自己花了多少力气才逆转了这时空。

我不要这威名,不要这修为,不要这四海三界,我只想见他。

我成功了。

我以连枝诀为引,回到了万年以前。

那是他第一次以命救我的那天。

我看着他的脸,熟悉又陌生,我都忘记我有多少日月没有见过他的样子了。

原来他的眉角还有颗小痣,我都记不得了。

我偷偷牵住了沉睡人的手,不见过往的那些伤痕硬茧,徒然又落了泪。

是他却又不是他。

我所思所念所爱之人,终究是找不回来了。

我已然知晓这连枝诀如何破解了。

等到年轻的他苏醒,便解除这个枷锁,放他自由。

他过去说想要过那些悠闲的种田日子,却一直跟着我出生入死,刀山火海里拼命,实在是可怜。

我只是突然无助,不懂我自己又该何去何从了。

上辈子的那些争夺抢占,对如今的我而言都了无生趣,原来天上地下,哪怕我把时光逆转,也找不回他了。

“萧棣,你还好吧。”

我看见他醒过来,赶忙问道。

可是他看着我,上下打量,却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没事,王兄勿忧。”

我状作自然,实际上神魂都在发颤。

他忘了我却没忘。

上辈子我掉落寒潭之后,他不称我王兄,口口声声叫的是骜哥。

苍天有眼。

我不是他的骜哥,他却是我的小棣。

“小棣,你安心养伤。”我每说一个字,心里如同吃了蜜一样甜,他同我装傻,我也不戳穿他,“谁也没想到这寒潭之下别有洞天,不仅有仙人洞府,衣食住行也样样不缺,我们就是在这里待个三年五载的,也不怕什么。”

他默不作声,我却欢天喜地,日夜守着他,一眼也不敢错开,深怕这一切都是黄粱一梦。

“小棣,等这次我们回去,你想做什么?”

我听见他嘟嘟囔囔可爱得要命。

“想离你远点。”

我听见了却装作不知,故意逗他。

“什么?”

“哈哈,没什么。”

老天,他好可爱。

我发誓穷尽此生都不会与他分离,即使他要跑路,上天入地我也会把他抓回来。

“小棣,你要去哪儿!”

我把他拦腰抱起,顾不得他被抱得难受,也不敢松开。

“你干嘛?!”

“你哪儿也不准去!本尊不许你离我半步!”忆起失去他后的岁月,我平日里压抑的魔气纷纷上涌,状若修罗。

可是小棣却不怕我,还动手戳上了我的肩膀。

“你没事吧。”

没事,有你我有事也无事了。

我如今是个农夫,坐拥三间大瓦房,四十亩水田。

这五谷杂粮,没有我不会种的瓜果蔬菜。

猪马牛羊,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都是我的事儿。

可是,我一天还傻乐得跟个der似的。

哪怕我家的兔崽子往我脑袋上撒尿,我都无怨无悔了。

有他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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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弟》by张大吉,原创小说我是一个小弟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王骜萧棣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萧棣作为一个小弟,他的想法要比任何人都要简单,因为他本人只是想要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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