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杀手的小说《安茶酒的随笔合集》是作者安茶酒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安茶酒的随笔合集的主要内容是:杀手以为自己不爱对方,根本不知道感情,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他就知道了爱情。
热门评价:爱上了他。
《安茶酒的随笔合集》精选:
我是名杀手,杀人不眨眼那种。
我是个孤儿,从属于一个秘密组织,上级发布命令,我负责执行,当然,我是组织中最优秀的那个。
我不懂得感情,但我渴求温暖,因为我从未拥有过。
我接到命令,执行对象是一对夫妇,行动之前理应观察一下地点环境。
正欲离开,突然下起了雨,早已习惯在雨中训练的我见怪不怪。
“哥哥,你怎么不打伞呀?妈妈说下雨不打伞会被淋湿感冒的哦!”
在我身后站着一个小男孩儿,大大的眼睛,干净漂亮,撑着一把小黄鸭雨伞,手里还抱着两把同款黄色雨伞。
他快步跑向我,在我面前停下,将他手中的雨伞递到了我的面前。
“本来是要送给爸爸妈妈的,但哥哥现在好像更需要的样子,那就送你一只小鸭吧!不要感冒了哦!”
他的眼睛真漂亮。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撑着伞蹦蹦跳跳地离开了,一把小黄鸭雨伞安静地被我握在手中。
我撑开伞,朝前走去,这是我第一次在雨中撑伞,也是第一次有人告诉我不要感冒。
原来温暖是这种感觉啊,真好。
执行任务当天,又是一个雨天,电闪雷鸣,雨下个不停,好像冥冥之中注定了什么一样。
我像往常一样,迅速解决,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不适,明明看惯了鲜血横流,听多了求饶哭诉,或许是因为女主人的那双眼睛,干净漂亮,有些熟悉。
“爸爸妈妈我回来啦!今晚的生日……”
正准备离开的我迎面撞上了刚回家的他,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儿,皮肤白皙,眼睛干净漂亮,手里拿着一把小黄鸭雨伞。
在我身后是那对倒在血泊中的夫妇,而我的脸上应该还挂着鲜血吧,那是他父母的,新鲜的血液。
第一次,我没有清除目击者。
第一次,我落荒而逃。
那天是中秋节,是他的生日,我的17岁。
十年后的一天,我在常去的一家酒吧遇到了一个男孩儿,他应该是第一次在那里做服务生,正在被客人刁难,我施以援手,因为他那双眼睛,干净漂亮,像极了十年前的那个人。
从那之后,他成了我的人,他性格温柔,对我百依百顺,即使弄疼了他,他也只是咬着嘴唇默默承受我的攫取,从不喊疼,只是紧紧抓着我的肩膀颤抖,这幅样子,更想让人狠狠欺负。
其实他的演技真的很烂。
我睁眼,对上了他那双冷漠又带有明显仇意的眼睛,随即变得温柔,似乎是我的错觉,但我知道,他是恨我的。
果然,调查结果证实了我的猜想,是他。
他这么做,无非是要来杀我的,想到这里,我竟有些释然,他终于来了。
我开始加倍对他好,对他无条件地宠溺,我只想多看看他的笑容,在我面前绽放,多看看那双美丽的眼睛,停留在我的身上。
虽然我知道他在伪装,虽然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亲自动手杀了我。
中秋节,他给我打电话让我早点儿回家吃团圆饭,他说他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菜,他说他在家等我。
我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了。
他做的菜真的很好吃,我没忍住多吃了好几口,他坐在我的腿上,递给了我一杯红酒,说要庆祝我们在一起一周年。
看着他手里的那杯红酒,看着他微微颤抖的纤细手腕,看着他那双干净又有些忧伤的眼睛,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我亲上了他的嘴唇,他没说话,却哭得厉害,胃里好疼,还好他的嘴唇是甜的,只可惜他那止不住的眼泪有些咸涩。
幸好我提前写好了遗书。
我不能让他吃苦。
我想杀他,十年前就想杀他。
放学后,家里的阿姨来学校接我,今天是妈妈的生日,我缠着阿姨带我去买礼物。
商店里的礼物各式各样,琳琅满目,而我却被一抹亮黄色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堆小黄鸭雨伞,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我买了三把,我和爸爸妈妈一人一把,这样下雨天我们就是三只小黄鸭了,想想就很可爱。
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个哥哥,雨下得这么大,他却不打伞,会感冒的。
我叫住他,“哥哥,你怎么不打伞呀?妈妈说下雨不打伞会被淋湿感冒的哦!”
他转过身没说话,眼神有些冷冰冰的,但是他长得很好看。
我朝他跑过去,把手里的一把小黄鸭雨伞递给了他,虽然我有些舍不得,但是雨中的他应该很需要一把雨伞吧。
他依旧没跟我讲话,但是他的眼睛却温柔了许多,整个人看起来更好看了。
我开心地跑向阿姨,一起回了家。
我原以为再也不会遇见他,却没想到第二次见面来得如此之快,如此残忍。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妈妈突然把我送到周叔叔家,告诉我要乖乖听话,等他们来接我回家。
又是一个雨天,也是我的生日,爸爸妈妈还没来接我,我想回家,于是我偷偷溜了出来。
周叔叔家距离我家不远,过两条街就到了,我盘算着给他们一个惊喜,看看他们今年给我准备了什么生日礼物。
我迫不及待地推开熟悉的家门,这是我第二次看见他,他的脸上残留着血迹,在他白皙的皮肤上显得尤其刺眼,爸爸妈妈一动不动地躺在一片猩红之中,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哽咽的我说不出一句话。
他逃走了,我僵在原地。
我的家,没了。
那天是中秋节,我的9岁生日。
十年后的一天,我在他经常出现的酒吧应聘服务生,我长得还不错,自然是一切顺利。
就在我上班的第一天,他出现了,那张记了十年的脸,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
我故意把酒洒在客人身上,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客人对我百般刁难,果然,他注意到了我,并且为我解围,他夸我的眼睛干净漂亮,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爬上了他的chuang,成为了他的人,第一次做那种事情,害怕慌张,撕裂的疼,但我不能退缩,没有人会喜欢一个没有情趣的人。
翌日清晨,我看着正在熟睡的他,恨不得马上掐死他,但我不能,在体力上,我没有任何胜算,我要取得他的信任,然后杀了他。
明明正在熟睡的他却突然睁眼,我迅速调整好表情,他微笑着,很温柔,应该没被他看出来吧。
从那次之后,他对我非常好,要说到底有多好呢,毫不夸张地说,他对我的好甚至让我觉得他愿意把命送给我。
他喜欢叫我宝贝,喜欢摸我的头,喜欢亲吻我的眼睛。
他会牵着我的手过马路,他会亲自跑半个城市给我买爱吃的甜品,
他会在有危险的时候把我护在身后,即使被人硬生生打断肋骨。
我害怕下雨天,无论他工作有多忙,都会赶回家抱着我入睡,轻轻在我耳边安抚:“别怕,有我在呢。”
在外人看来,我们是甜蜜的情侣,他宠溺我,信任我,疼爱我,我差点就以为我们真的在谈恋爱。
我时常在想,如果没有十年前的那个雨夜,该有多好。
直到中秋节前夕,我梦见了全身是血的爸爸妈妈,他们的眼神中满是绝望,似乎还有对我的失望,作为他们唯一的儿子,此时正披着报仇的外衣沉溺于凶手的爱意之中。
我承认,我好像爱上他了,可我怎么能够爱上他?我怎么可以?
中秋节,是我们恋爱一周年的纪念日,是我的生日,亦是我父母的祭日。
我做了一桌子他爱吃的菜,倒了两杯红酒,给他打了电话,让他早点儿回家,他的语气依旧像往常一样宠溺,却又好像带着一丝释然。
很快,他到家了,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小蛋糕,说是顺路给我带的甜品。
这是第一次,我希望他晚点回来。
今天的他,依然很帅。
他有些奇怪,一直眷恋地看着我,仿佛要把我看进他的身体里。
我坐在他的腿上,递给他一杯红酒,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也不知道他看出来了没有,他没说话,只是笑了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喝了下去,眼泪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我哭什么?报仇的喜悦?亦或是……悲伤?他亲吻我的嘴唇,吻去我眼角的泪,轻轻在我耳边说:
“宝贝别哭了,哭得我心疼……”
“公文包里有一封信,记得看。”
“对不起,还有……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