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优质好看的小说《契血之牙》,由作者别管我啦倾情打造的小说正推荐中,围绕主角钟映崖康芒斯讲述故事的契血之牙小说主要内容是:钟映崖的爱人就是,但他比较冷漠,而大家对他们之间的爱情很好奇。
热门评价:冰山睡美人攻x对外狂拽对内忠犬受
《契血之牙》精选:
坐落于山中的独栋庄园占地面积不亚于一座大学,异族管理局的调查员伍德坐上了观光车,车开了五分钟,居然还没到主建筑。
远处白色圆顶建筑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行至花园,由白玉砌成的花坛中开满了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两侧各有一排绿植被塑造成了憨态可掬的小动物,有圆鼓鼓的大象,活泼灵动的猴子,卧倒鼾睡的老虎……两名园艺师踩在梯子上,手持大剪刀,修剪多余的枝叶。
“菲茨杰拉德先生真是个有生活情调的人啊!”伍德找管家搭话道。
“这其实是我们钟先生喜欢的。他时常会来花园一坐就是一下午呢。”提起“钟先生”,管家的眉眼不自觉带着笑,显然是对那位主人的印象非常好。
伍德没有再说话。
他此番前来,主要是为了本市的一起连环杀人案,死者全都是死于失血过多,他们无一例外,致死伤是脖子上的咬痕。目前根据伤口上的DNA检测,已经确定,作案人是同一只吸血鬼——该吸血鬼的基因并不在他们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所以他们需要寻求外援。
这座庄园的主人,康芒斯·菲茨杰拉德,表面是家财万贯的低调富豪,实则是一名吸血鬼大公爵。
大公爵是吸血鬼一族最高的等级,当今世上也只有四位而已。他们各自统治了一方土地,互不干涉,互不侵占。
找一位吸血鬼寻求帮助,这委实荒谬。若换作其他地区的管理局,他们万万做不出这种事,不过这位菲茨杰拉德大公爵和其他三位对人类有深深敌意的大公不同,他亲近人类,曾经数次出手帮助管理局解决了大麻烦。
他对人类态度友善,大概是因为他有个人类伴侣。
伍德在会客厅见到了传说中的菲茨杰拉德大公。
他是个容貌英俊的年轻男子,一头利落的浅棕色短发,深红色的西服勾勒出了他宽肩窄腰的健美身躯,显然常年锻炼。他手捧茶杯,长腿交叠,闲适的姿态,也难掩其骨子里的优雅气质。
光看外表,很难相信他就是吸血鬼。
初次见到他的伍德也不例外,心中暗暗吃惊,直到对方抬起了头,他的一切疑虑顷刻间烟消云散。
那双墨绿眼眸如渊底般深邃,又仿佛有包罗万象,洞悉万物的魔力,伍德刹那间以为自己的心声被听到了,他慌乱地下意识退后了一步,双腿打颤。
很快,康芒斯若无其事地挪开了视线,开口道:“管理局的伍德是吧?”
“是。”伍德谨慎地递去了自己的工作证,以及此次的案卷资料,“上面要我来,主要是想要让大公协助查一起连环杀人案。”
康芒斯也不接,淡然地道:“最近黑暗世界很不太平,我的下属大多被我派到了外地,处理要事。我这边抽不出人来帮你们。”
伍德道:“那大公您……”
康芒斯站起了身,“我爱人身体不好,我要照顾他,没时间管外界的事。”
伍德对那名让吸血鬼大公深深爱慕的人类十分好奇,看康芒斯打算离开,他鬼使神差地说了句:“菲茨杰拉德先生,我可以见一下您的爱人吗?”
言语说出口,他就后悔了,心中懊恼不已,生怕会触怒了康芒斯,却没想到,康芒斯定定地将他看了一会儿后,答应了下来。
他跟随康芒斯上了电梯,看他按下了四楼,这是个透明的电梯,可以俯瞰整座庄园,花园中独具匠心的绿植设计能够尽收眼底。
电梯门打开,伍德不禁暗暗吃惊——四楼竟是个小型的病院,光滑的大理石地面,雪白的外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水味。这里唯一的病房是个外墙透明的监护室。
监护室内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精密仪器,正中央的病床上躺着个男人,他双眸紧闭,乌黑的发丝将他的面容衬得越显惨白,依稀能够看出他棱角分明的面部线条,以及优越的五官。
他身上盖着一张白色的被子,露在外边的手背扎了吊针,滴瓶中的药水滴得缓慢,这意味着他的身体虚弱得承受不住过猛的药物,胸口的起伏微弱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屏幕上显示的心电图弧度平缓,心跳比正常人低了百分之十。
伍德站在玻璃外,看康芒斯走入了病房内。
“菲茨杰拉德大公的爱人,钟先生,似乎并不知道菲茨杰拉德大公是吸血鬼,以为他只是个普通人呢。”
他曾经旁听过管理局的前辈聊八卦。
“吸血鬼有混淆意识的能力,所以钟先生活了上百年,容貌不老,他也没察觉到不对劲。”
“最近大概是到了钟先生寿数将至的时候了,菲茨杰拉德大公正在费尽心思为他续命。”
“为什么菲茨杰拉德大公不将钟先生也转化成吸血鬼呢?”伍德当时忍不住好奇地插嘴问道。
前辈答道:“吸血鬼转化成功的概率只有三成,他那么爱自己的恋人,肯定是不愿冒这个险吧?要知道,如果失败,他就要承受‘亲手杀死爱人’的痛苦了。”
——但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只能选择冒险了吧?
他看着康芒斯爱怜地抚过了钟先生的额头,弯下了身,在他额心落下了一个吻,随后紧紧地抓住了他那只没有打针的手掌。
若无旁人,好似遗忘了他的存在。
这爱意呼之欲出,叫他这个外人都感到了炙热。
——听说钟先生病重,几乎与植物人无异,一周可能就只有一两个小时是清醒的。或许,要不了多久,他就要陷入永远的沉睡之中了吧?
届时,失去了爱人的菲茨杰拉德大公还会像现在一样,对人类友好吗?
伍德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再次造访了菲茨杰拉德大公的庄园。
连续半月的调查无果,他队长被上司臭骂了一顿,于是队长要求他再到这儿来寻求帮助。
他告知了管家自己的来历后,管家遗憾地表示他的主人在今晨出门了,但伍德作为管理局的一员,有特殊待遇,可以在客房等大公回来。
伍德表示愿意等。
说是“客房”,倒不如说是一座顶级公寓,套间有健身房,有游泳池,浴池等。过了一会儿,还有佣人送来了红酒,牛排,鹅肝等美食。伍德却无心享用这些奢华的服务,他焦灼地盯着墙上的钟表,看秒针转了一圈又一圈。
管家再次来,不是菲茨杰拉德大公回来了,他说钟先生醒了,听说来了客人,想要见他。
伍德紧张起来了。
过去管理局的前辈从来没有人接触过这位钟先生,顶多远远地看过,据说他是个性情清冷,少言寡语的人。
——换种角度想,菲茨杰拉德大公那么宠爱他的恋人,或许可以让钟先生帮忙说服菲茨杰拉德大公协助调查案子呢?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随管家上了电梯,再次来到了四楼的病院。
与上次不同的是,病房里此时有两名医生正在忙碌,病床的上半截升了起来,钟先生坐靠在床上。
进了病房,伍德得以看清了钟先生的全貌。
这是一张极具东方特色的美人面孔,黑浓的眼睫下是一双瑰丽的凤眸,肤色是陶瓷般的冷白,高鼻薄唇,透出了几分疏离的冰冷。
或许是因为长期卧床,疏于打理,他发丝偏长,额上的发撩到了脑后,垂到了后颈。
伍德看到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冰山上的一捧雪。
“伍德先生,是吧?”
他袖子高高地挽了起来,医生在为他拔静脉的留置针,苍白的臂膀上青色的血管隐约可见。
“您好,钟先生。”伍德摘下了帽子,对他深深地鞠了一躬,“我叫弗格森·伍德,来自……呃,警局。”考虑到钟先生不知道大公的吸血鬼身份,伍德体贴地没有提管理局。
“警局。”钟映崖重复了一遍这个词,抬起了头,问道,“康芒斯涉入什么案子了吗?”
他漂亮的漆黑眼眸让伍德惊艳得失神了几秒钟,随后忙不迭地回答道:“不是,我们是想要让菲茨杰拉德先生动用他的势力,帮助我们……事实上,我上次来过,菲茨杰拉德先生拒绝了我。”
“为什么?”
长期沉睡的他好似与外界断了一切联系,因而对什么都很好奇。
“菲茨杰拉德先生说他很忙……如果可以的话,请钟先生务必替我们说几句好话,这关乎十几条人命是否能够沉冤昭雪,以及,未来是否还会有人失去生命。”
“好。”钟映崖答应得爽快,声音轻飘飘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他回来,我还醒着的话。”
他的好说话让伍德大大地松了口气,“钟先生愿意帮忙,那真是太好了。”
眼看钟映崖打算解开衣服,配合医生检查五脏的情况,伍德识趣地道:“那我就不打扰钟先生了。”
临离开前,他无意一瞥,顿时瞳孔一震。
钟映崖雪白的侧颈下方赫然有数道新旧不一的红色伤口,伤口周围有蜘蛛网一般的丝状红痕。伍德和吸血鬼打交道多年,再熟悉不过,这是被吸血鬼吸过血,且被吸血鬼释放过毒液的痕迹。
——吸血鬼的毒液,有混淆意识的致幻作用。钟先生常年沉睡,这毒液是何作用的呢?换种角度来看,钟先生是真心喜欢大公的吗?还是说,是被毒液蛊惑了呢?
伍德回到了房间,心不在焉地等到了五点钟,终于等到了康芒斯。多半是来见他之前,先去看了钟映崖,这次康芒斯的态度和前次截然不同,他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他的帮忙请求。
伍德如释重负地将案卷资料给了康芒斯,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后,伍德愉悦地离开了庄园,康芒斯再次去了四楼。
维持长达三小时的清醒,对于当前的钟映崖已是不易,病房的电视播放着当前最火爆的动画电影,他眼睛半睁半闭,昏昏欲睡。
“我答应那小子了。”康芒斯道。
钟映崖低低地“恩”了一声,话没有过他的耳,这是出于本能的回应。
康芒斯走到了床边,留意到了他身体肌肉正在微微抽搐,他抚上了钟映崖的脸颊,低下了脑袋。
尖锐的犬齿利落地刺破了皮肤,血液充斥了他的口腔。含有药水的血液又涩又苦,算不上美味,康芒斯却吞咽得毫不迟疑。
随着他的吸吮,钟映崖肌肉的抽搐渐渐停止了,他身子放松了下来,眼睛阖上,陷入了深深的沉睡之中。
殷红的舌舔过了渗血的伤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不再流血。
康芒斯凝望着钟映崖安宁的睡颜,忽然凑上前,吻上了他,将他干燥的唇瓣打湿,做了这些,他还不满意,把脑袋靠在了钟映崖的肩膀上,握起了他绵软无力的手,放在了自己头上。
“晚安,我的主人。”
菲茨杰拉德大公解开了西装上的第一颗扣子,轻声地,缓慢地吐出了这六个字。
倘若伍德在这里,定然要大吃一惊,因为在他脖颈最下方赫然有一条黝黑的项圈——平时,他的扣子总是系得一丝不苟,将它遮掩得严严实实。
困扰了管理局两个月的案子,有了菲茨杰拉德大公的势力的帮忙,仅仅用了两天就抓到了行凶的吸血鬼。
伍德本想去感谢,没想到吃了个闭门羹,据说是钟先生的病情更严重了,大公不见任何外客。
再次见到钟映崖是在一个月后的亚摩斯广场。
亚摩斯广场是全国有名的标志性地标,有英雄的纪伯伦国王雕像,东边是美丽的维尔香湖畔,西边是繁华的商圈,可以说是全市最热闹的地方。
已愈深秋,寒风萧瑟,钟映崖身穿宽大的黑色风衣,戴了条棕色围巾,颀长的身段,俊美的容貌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而他对旁人的视线熟若无睹,他低头看脚边的白鸽,过长的发丝垂下,随风飘扬。
“啊,钟先生,您怎么会在这里?”对于在庄园之外的地方见到长时间沉睡的钟映崖,伍德表示非常难以置信,他一开始还以为是看错了,细细一辨认,发现竟真是他。
钟映崖迟缓地抬起了头,视线在他身上凝了许久,似乎是在努力回想他是谁,后来他道:“是伍德先生啊。”
“谢谢您和菲茨杰拉德先生的帮助。我本来想要亲自去感谢的,但听说您前段时间病得更重了。”
“老毛病了。”钟映崖从袖子中伸出了手指,将头发撩到了耳后,清冽的眸眼落到了伍德脸上,“伍德先生看起来不太好的样子。”
这话叫伍德茫然了,很快他会过意来,“哦!我上次抓捕那名连环杀手受了点伤,可能是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吧?”
“‘受了点伤’。”钟映崖意义不明地重复了一遍这句话,黑色皮鞋落到石板路面上,发出了沉闷的“咚咚”声,他走近了伍德,骨节分明的手掌将要落到伍德脸上时,一道低沉的声音划破了他们间的空气。
“映崖,咖啡买回来了。”
——是菲茨杰拉德大公。与钟映崖说话时,他使用的是标准流利的华语。
钟映崖蜷缩了手指,后退了一步,看向了手持一杯咖啡的康芒斯,后者神情凌厉,显是不满于他们的靠近。
对此,钟映崖神情未有动容,淡然地从康芒斯手中接过了咖啡。他双手捧咖啡,从温热的杯壁上汲取温度,道:“如果伍德先生个人需要帮助,可以到庄园来找康芒斯。”
伍德茫然了。站在钟映崖“普通人”视角,他完全想不通这番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还没来得及询问,康芒斯就长臂一展,揽住了钟映崖的肩膀,护着他,离开了。
钟映崖敛下了眸眼,揭开了杯盖,浅浅地抿了一口咖啡。
“好喝吗?”康芒斯问他。
“没以前的好喝。”钟映崖喝了一口,就不愿再喝了,将它递给了康芒斯,蹙眉道,“你喝了吧。”
“欸,这可是我亲自排了十五分钟的队,才买到的呢。”康芒斯接过了杯子,抱怨道。
钟映崖不为所动,“所以?”
“我想要一个亲亲。”菲茨杰拉德大公说得理直气壮,全然没了在外人面前稳重内敛,高深莫测的架子。
钟映崖冷声道:“我沉睡时,你偷亲多少次了,恩?每次醒来,身上跟被狗啃了似的,说过多少次了……”
康芒斯凑到了他的耳边,暧昧地吹气道:“汪汪。”
寒眸落到了他英俊的面庞上,他状似无辜地眨了眨眼,歪了歪脑袋,钟映崖从唇齿间吐出了两个字,“松开。”
“就不松,除非你亲我。”康芒斯将自己的脸颊凑了过去。
钟映崖的回应是一记不重的巴掌。
“嘶,你打我,映……”
“叫什么?”
康芒斯就像是只小狗耷拉下了耳朵,他道:“主人——”
他有意拖长了音,嗓音充满磁性,犹如大提琴般醇厚悠扬。
钟映崖深谙训狗之道,他冰冷的眉眼稍有缓和,抬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发丝,康芒斯还不嫌够,“我可是克制了三次杀伍德的念头哦。这样的我,是不是值得主人的一个亲亲?”
明明是理所应当的事,他却拿来邀功,钟映崖懒得理会他,“去那边看看。”
一般的吸血鬼无法在白天出门,阳光的照耀会让他们的皮肤如有火烧,留下持续疼痛的伤口,但这显然不适用于身为吸血鬼大公的康芒斯。
他没有一点遮盖皮肤地走在阳光下,有呼吸有体温的他与正常人无异。和他相比,面色苍白没有血色的钟映崖倒更像是个吸血鬼。
今天,钟映崖难得有了点精神,上次出门还是数年前。他有些不适应外界的变化,例如他不知道外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用手机支付,而非现金。
他双手插在了衣兜内,瞥身旁捣鼓手机的康芒斯。
营业员扫了他出示的条码,支付成功,顺利地买到了钟映崖想要的乐高。
钟映崖察觉了一道窥看的视线,他扭过了头,身后是一列货架,以及正在挑选物件的夫妇。
“走吧。”康芒斯拿起了东西,搂住了他的肩膀。他在他的耳边,放低了声音,轻缓地道:“别担心,都交给我,主人。”
他说“主人”二字时,语气缱绻,尾音拖长,暧昧至极。
在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后,这个称呼的含义早就变了味,它不再是象征仆人献上自己诚挚的忠心,而像是恋人之间的情趣。
怕被打扰到他们的二人世界,康芒斯没有带下属,处理小老鼠不得不亲自来。
钟映崖独自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等了一阵,竟是又遇上了伍德。
此时的伍德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他女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姑娘,看上去灵动活泼。
“啊,钟先生,又遇到你了。”伍德还是有些在意他方才的话语,忧心忡忡地道,“你刚刚说……”
“不必在意,伍德先生。”钟映崖打断了他的话,目光在他身旁的姑娘身上停留了片刻,便挪开了,“祝你们约会愉快。”
伍德还要再问,这时,康芒斯回来了。
尽管康芒斯没说过什么,但伍德直觉康芒斯不喜欢自己接近钟映崖,他识趣地告了个别,带女友离开了。
他们走远后,隐约听到女友好奇地询问道:“弗格,那人是谁?”
“呃,工作上有过交集的人。”
“你去得有些久了,康芒斯。”钟映崖平静地陈述道。
康芒斯坐到了他的身旁,抱怨道:“你是不知道,那血溅得老高了,臭死我了!还有几滴溅到我身上了!!”
钟映崖往旁挪了挪,离他远了一点。
小小的动作给康芒斯造成了莫大的暴击,他委屈地喊道:“你一点也不关心我!难道没发现我现在的衣服和之前不一样吗?我可是特意换了一身衣服回来的呢!”
“我的心受伤了,现在一个亲亲不行了,我要两个。”
钟映崖的回应是,站起了身,淡道:“东西拿上,回去了。”
康芒斯乖乖地抱起了他的乐高,跟在了他的身后,嘴上仍在喋喋不休,“我看到了主人以外其他人的血,我不干净了,心中沉痛之时,主人还嫌弃我呜呜,我不要活了,我死了算了……”
“没有了主人的亲亲,我高贵的灵魂,美好的品格都失去了价值,我的生命失去了意义,度过的是个相对失败的人生。想要拯救我很容易,只需要把你的脸贴近我,用你的嘴唇触碰我的嘴唇,以上重复两次。举手之劳,就可以让一个深渊之底的人重获光明和新生,这样天大的功德,难道你不心动吗?”
钟映崖被他念叨得实在烦了,上车后,他解开了袖口的纽扣,将袖子挽到了手肘处,向他伸出了自己的手臂。
康芒斯不明所以,低下了头颅,把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脑袋上,自己左右动了动。
钟映崖:“……吸血。”
康芒斯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食指的一截含到了嘴中,尖锐的犬齿在他指腹轻轻摩擦,却没有划破他的皮肤。
滑湿的舌舔过了他的指甲,含糊不清地道:“身体又疼了吗?”
——吸血鬼的毒液是迷幻剂,亦是强力的镇痛剂。
异族研究论文表述,百分之七十三被吸血鬼吸过血且活下来的人都愿意被吸第二次。盖因吸血鬼的毒液就像是毒品,能催生人脑的多巴胺分泌,从而使人感到欣喜幸福,甚至产生美妙的幻觉,然后上瘾。
“恩。”
罹患重病,钟映崖少不了靠这来缓解身体的疼痛,以让自己好受一些。康芒斯对他全身上下的血管都了如指掌,能咬破他的皮肤不让他疼,能最少限度地让他失血。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身体到处都是吸血鬼的齿痕。
犬齿轻轻地刺破了他的手臂皮肤,温热的唇舌含住了他的伤口吸吮。
熟悉的刺激感像是电流般瞬间传遍了他的全身,他胸口剧烈地起伏了几下,喉间溢出了低沉的喘息声,大脑有一阵的空白,意识宛如深陷极乐之地,欢愉感如潮水般涌来。
“主人,你硬了。”
他饲养的吸血鬼挑起了眉眼,猩红的舌头舔过了他白皙的手臂,在他的伤处打着转,显得情色异常,他唇齿间依旧可见残留的血色。
他凑近了他,手掌抚上了他鼓鼓的胯间,咬住了他的耳垂,在他耳畔吐气道:“我来帮你解决吧,主人——”
他喷吐出来的热气对现在的钟映崖来说,可谓是火上浇油。
钟映崖闭了闭眼睛,抽出了皮带,低斥道:“快点解决。”
“好嘞,主人!您最忠实最优秀的奴仆,康芒斯·菲茨杰拉德,保证将您伺候得满意。”康芒斯解开了衬衫最顶上的两颗纽扣,在他腿间跪下了身。
钟映崖仰靠在椅背上,随着康芒斯脑袋的律动,脖颈间的项圈也在上下摆动,敲击锁骨,发出闷响声。与司机位隔离的遮挡板,以及车窗的单向玻璃,使得这狭窄空间发生的事成为了一种私密。
饶是如此,窗外的人来人往,仍令钟映崖无法忽略。
他逃避似地阖了眼,全心沉在了身体的快感之中。
康芒斯解决完,将嘴里的东西吞咽下肚,餍足地舔了舔自己湿润的嘴唇,抬起头,只见钟映崖已是再次陷入了沉睡之中。
头颅微偏,漆黑的发丝遮住了大半的眉眼,面容沉静,无知无觉。
下次再与主人说话,也不知是多少天以后的事情了呢?
康芒斯依依不舍地在他身上蹭了许久,才为他穿好了裤子,系上了皮带。他横抱起了熟睡的钟映崖,将他放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只有这个时候的钟映崖才是温顺柔软,他无论如何摆弄亲密,他都不会有任何反对——当然,也没有迎合。
对于康芒斯而言,比起无知无觉的钟映崖,还是清醒时的钟映崖更让他血脉贲张。
只可惜,这次又没有索取到主人的吻呢。
康芒斯遗憾地从风衣下搂紧了钟映崖细韧的腰肢,拿手背贴住了他被冷风吹得冰凉的脸颊,感受他带有淡香的体温。
但是没关系。来日方长。
——他不会让他主人死的。
“国王一定是疯了,才会那样宠幸那名东方的术士。”
“他以身饲养吸血鬼,和黑暗生物为伍,他应该被绑到十字架上,被烈焰焚烧。”
“据说他的吸血鬼以前是个小孩子。有谁听说过吸血鬼会长大啊?这一定是邪术!”
康芒斯亦步亦趋地跟随前方的黑袍男人。最初,他只到了他的腰部,那身形高大伟岸,每迈的一步,都是他的三四步,他不得不仰望,一路小跑,才能窥探到他的一小块侧脸,才能不被甩掉;到后来,他越长越高,渐渐地,竟是到达了他过去可望不可即的高度,他抬手就能将他拥入怀中。
他是他的主人,他的老师,乃至于……他的父亲。
幼年时,他曾无数次坐在他的腿上,伏在他的侧颈,拼命地吸吮他香甜可口的血液,以汲取养分,就像是襁褓中的婴儿吸取母亲的乳汁。
那只手在他脑袋上轻轻抚摸,是对他无声的纵容。
嗜血的本能得到了满足,他理智回归,抓着对方的衣服,忐忑地问道:“我有把主人弄疼吗?”
“没事。”男人用一贯平静的语气说道,“我需要你。”
他需要他。
康芒斯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
他曾无数次看到自己强大的主人疼得从椅子上坠落,青筋暴起,肌肉痉挛,白皙的皮肤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过来,康芒斯。”起初,他还会从喉间挤出了这么一句话。
到后来,康芒斯不用他喊,就会直接冲过去,趴到他身上,咬破他的皮肤。
随着血液的流失,他紧绷颤抖的身躯逐渐放松,有时他会让他把他扶到床上,有时他会在地上昏睡过去。
幼年吸血鬼的力量太孱弱了,面对第二种情况,他尝试过搬动主人的身体,但成年男人的重量不是他能支撑的,他能做的也仅仅是出门叫其他人来扶主人。
钟映崖从不避讳把他这个吸血鬼带着身边,或许是担心在重要场合突然病发。
“康芒斯就是主人养的活体罂粟。”他曾经听主人的其他奴仆这样私下评价道。
钟映崖麾下强大的巫师,骑士,黑暗生物等,不计其数,他这样幼小的吸血鬼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那个,他唯一的作用只有靠吸血缓解主人的病痛,可是这也会刺破主人的身体,伤害到主人。
这样的他是受排挤,被鄙夷的,他通通不在乎。
性情冷淡的钟映崖总会对小孩子有格外的耐心和宽容。
他会在他踮起脚询问书本的词该怎么读的时候,放下手中的公务,将他抱到膝上,逐字逐句地教他;会在他故意可怜巴巴说做了噩梦时,将他抱上床,抚摸他的发丝,允他在自己怀中入眠;也会容许他在自己身上胡乱啃咬吮吸,不咬破皮肤,仅是留下淡淡的牙印。
他会故意在钟映崖衣服遮不住的皮肤上留下痕迹。跟在钟映崖身旁的他会听到主人好友用促狭的语气说道:“昨夜是不是去快活了?”
幼时的他听不懂这种话的含义,只见钟映崖摸了摸脖子上的红痕,淡淡地说了句:“家里的小狗咬的。”
好友不信,“什么小狗能弄出草莓印?”
康芒斯见不得主人被人怀疑,他不知“草莓印”是什么意思,但他挺身而出,站了出来,举手认领道:“是我弄出来的!是我弄出来的!”
好友愕然了一会儿,随即爆笑,“哈哈哈,原来是这种小狗!”
康芒斯从话语中听出了几分戏谑的味道,他凶巴巴地瞪起了眼睛,熟悉的手落到了他的脑袋上,安抚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小吸血鬼~”好友蹲在了他的面前,调笑他道,“你这样做,你主人会找不到对象的。”
“主人为什么要找对象?”康芒斯握住了钟映崖的手掌,振振有辞道,“主人有我就够了!”
“哈哈哈哈!”好友笑得更大声了,“就你这小豆丁?吸血鬼长不大,你给他当一辈子的儿子还差不多!”
康芒斯想要努力阐述自己比一个月前高了两厘米,下一秒,他被钟映崖抱了起来。
“好了,勃特勒·伍德。”钟映崖威严地说道,“你要把我儿子惹哭了。”
康芒斯既是受宠若惊,又觉得郁闷,他靠在钟映崖的肩膀上,仰望他俊美的面庞,抓住了他的衣服,有些委屈地小声辩驳道:“我才没有要哭呢!”
“你真把这小子当儿子养啊?”好友惊奇地道,“这可是黑暗……”
钟映崖打断了他的话,“伍德。”
“不过说真的,对吸血鬼毒液上瘾,可不是一件好事。吸血鬼这种生物难以控制,小心哪天他就丧失了理智,吸光了你全身的血液……”
“我有分寸,你不用管。”
与勃特勒·伍德分开后,康芒斯缩在钟映崖怀中,忐忑不安地道:“主人……”
“恩?”男人低下了头看他,漆黑的眸眼好似黑曜石,既璀璨纯粹,又冷硬冰凉。
他无法从中捕捉到他身为“人”的情感,鼓起了勇气,认真地道:“您的血液对我来说,香甜诱人,但我从来没有多吃……我不会丧失理智,吸光主人的血。”
男人沉默了一阵,淡淡地“恩”了一声。
康芒斯搂紧了钟映崖的脖子,小声地慎重地道:“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主人。我会努力学习,变得越来越强,保护主人,帮助到主人。”
对于这种话,钟映崖的回应只有一个,他摸了摸怀中孩子毛茸茸的脑袋。
听说“草莓印”能让主人找不到对象,从此康芒斯越发变本加厉,不但在钟映崖的脖颈留下痕迹,还在他的手腕,脚踝……他就像是个小狼崽,蛮横地圈出了自己的地盘,宣示自己的所有权。
钟映崖把他当小孩子,对于他的这些举动,通常是不做理会的,顶多是在他不小心把他吸咬得有些疼的时候,不轻不重地打一下他的屁股,全当是惩罚。
哪怕康芒斯长到十几岁了,强壮到能把昏迷的钟映崖打横抱起了,钟映崖依旧没把他的贴贴当回事,仍把他当孩子。
他不愿被当成孩子。
十五岁那年,他认真地表了白。
刚刚洗完澡的钟映崖衣衫半敞,乌黑的发丝还在往下滴水,露出的小半张雪白的胸膛上还可见他昨天留下的红色吻痕。
拿毛巾的手有片刻的停滞,随后继续擦拭起了湿漉漉的发,语气是一贯的平静,没有波动,“所以呢?你想怎么样?”
“我想和主人成为恋人!独一无二的恋人!”康芒斯直白地,热切地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钟映崖定定地将他注视着。这辈子他从来没有和主人对视过这么久的时间,久到他产生了“主人会答应”的错觉。
然而,他面对的是钟映崖毫不留情的一脚——他被踹下了床,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胸口生疼,他侧卧在地上,大脑一片空白,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跟随了钟映崖十年,他真的是被当成儿子一样养大。钟映崖对他温柔包容,就算他犯了严重的过错,他也只是拿戒尺打他的手,要他跪着反思。
他从未被这样对待过。他如坠冰窖,指尖发冷,心理承受的重创叫他已然忽略了身体的疼痛。他试图说点什么,来补救,奈何他的声带就像是被切断了似的,向来能言善辩的他失了语。
“来人。”在他浑浑噩噩之际,一双洁白如玉的脚掌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内,钟映崖赤脚下了床,就站在他面前,清冷悦耳的声音就在他头顶响起。
主人麾下的骑士长走进了房间,单膝跪下道:“主人,您忠实的仆人为您待命。”
“将吸血鬼康芒斯·菲茨杰拉德逐出托牙文丹城堡,永远不得踏入一步。违令则——就地斩杀。”
康芒斯曾经听主人用这种肃杀的语气制裁过不少不忠的仆人,但他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被偏宠的自己会成为他这段话的主角。
“主人!主人!我知道错了!”康芒斯拼命从骑士长手中挣脱了出来,恐惧地,颤抖地抱住了钟映崖的腿,泪水从眼中涌出,“我保证,以后不再动那些歪心思,我只做您最忠诚的仆人。求求您,饶过我这一次……”
他几乎是嘶吼出来的,用的还是钟映崖的母语——华语。曾经,他为了与主人亲近,很是花了一番精力学习这门拗口的语言。
钟映崖平时讲英语时,声音悠扬醇厚,嗓音偏低,就像是杰尼顿广场的古钟,威严稳重;讲华语时,他的声音会显得清亮华丽许多,宛如玉石碰撞,少了几分疏离,多了几分烟火气。
私下相处时,康芒斯出于私心,都会有意用华语和钟映崖交谈。
怀中的腿被慢慢地抽了出来,在他希冀的注视下,钟映崖弯下了身,捏住了他的脸颊。
“康芒斯·菲茨杰拉德。”钟映崖用英语流畅地念出了他的名字,他微微扬起了下巴,将他睨视着,“我养你,就像是养一条狗。没事时逗弄几下,你还真把自己当成人了?像你这种肮脏的黑暗生物,要不是对我有点用,我绝不会让你靠近我半步,我怕脏了我的身。”
分明在他幼时,还制止了好友说出“黑暗生物”这个词,怕伤到了他的心。现在他毫无迟疑地说出了这番话,将他的自尊践踏在了泥泞里。
他也顾不上“自尊”问题,钟映崖的话反倒是让他找到了突破口,他急切地大声喊道:“我对您还有用,主人!我可以……”
“像你这样的吸血鬼,我想找几个有几个。”钟映崖一字一顿地道,“康芒斯·菲茨杰拉德,我不是非你不可。”
话音刚落,地板开始了震动,数百根粗大的藤蔓倏地冒了出来,将康芒斯扔出了城堡。
他就这样被他的主人抛弃了。
康芒斯日日在城堡外徘徊,有了主人的命令,他的身影只要出现在巡逻卫兵的视线范围内,迎接他的就是锋利的箭羽,以及对黑暗生物致命的光明魔法。
他一直被同僚不喜,现在他被逐出城堡,同僚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厌恶倾注在了攻击之中。
每天早上,主人都会在无数奴仆的簇拥下,坐上华贵的马车,驶往王宫。曾经,他能够一同坐上马车,在路途上讲些自己在书上看的笑话,逗主人开心。但现在,他只能远远地看着,有帽檐的遮挡,仆人的保护,他甚至连主人的小半张脸也看不到。
另外一个折磨他的是腹中的饥饿。
他有了足够的力量,无需像小时候一样每日进食,饶是如此,长达十天半月,没有吸食过血液,叫他饿得眼冒金星,险些失去了理智,去袭击了人类。
无数次将他从失控的边缘拉回的是钟映崖冰冷的视线。
他知道,一旦自己真的吸食了他人的鲜血,自己就真的回不去了——主人有洁癖,定是容不得他的獠牙咬过其他人。
他监视着城堡的每一个动向。自从他被逐出后,每天都有新的吸血鬼被带进去,再也没有出来过。如此重复了半个多月,到后来,钟映崖每天早上都不再出门了。
康芒斯用了一点小手段才知道,其他吸血鬼吸血时释放的毒液对钟映崖的病情竟然没有一点作用。
他焦急万分,也管不了什么格杀令,他用药水改变了自己的气息和容貌,代替了某个被送进城堡的吸血鬼。
在被抛弃的二十天后,他又见到了他的主人。
他双眸紧闭,面色苍白如纸,本就消瘦的脸庞越发形如枯槁。他气若游丝,奄奄一息,还眉头紧锁,呼吸紧促,仿佛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不许重咬或是咬到动脉,最多五秒钟,敢违背,我会直接把你肮脏的头颅砍下。”骑士长在他身后盛气凌人地威胁道。
康芒斯假装唯唯诺诺地应了下来,他顶着狂跳的心脏,慢慢地走到了床边,跪了下来,从被子中珍视地拿出了钟映崖的手臂。
当他揭开了他的袖子时,他顿时呼吸一滞。
白皙的臂膀上密密麻麻全是吸血鬼的齿痕,那些吸血鬼不像他生怕让主人感到疼痛,这可是难得能喝上“宫廷首席大臣”的血的机会,他们才不会留情。伤口有几处是狰狞的撕裂伤,被缝了针,上了药。
——以骑士长他们对主人的忠心,对主人造成这种伤的吸血鬼肯定被剁碎喂蛇了吧?
康芒斯小心地把他袖子挽到了手肘以上,在上臂找到了一处完好的肌肤,他低下了头,张嘴咬了上去。
不过两秒钟的工夫,钟映崖就有了反应,他肢体因过度疼痛而僵硬抽筋,动弹不得,双目仍闭着,从喉咙里艰难地挤出了一句话来,“滚出去,康芒斯!”
就算不睁眼看,就算他改了气息,他也知道是他。
后面的骑士长大惊道:“什么?你是康芒斯·菲茨杰拉德?你……”
康芒斯无视了他,松了口,轻声道:“您需要我,不是吗?主人!”
“我不……”
“您骗人!”康芒斯紧紧地握住了他冰冷僵直的手掌,将它放在了自己温热的两掌之中,“您上次说,像我这样的吸血鬼,要多少就有多少,这是假话!明明我对您就是不可替代的。”
钟映崖尝试抽出自己的手,但他现在太虚弱了,没有能抽动。康芒斯还再度伏下了脑袋,吸吮起了自己方才咬出的伤口。
钟映崖试图反抗,可是实在过于微乎其微,甚至在毒液的效果下,身体的疼痛得到了大大的缓解,他的肌肉,筋骨在释放轻松的信号,快意不断地浸染他疲惫的神经,在发觉自己竟不自觉地抬手,身体本能地渴望康芒斯吸得更多的时候,他放弃了挣扎,无力地将脑袋扭到了另一侧。
康芒斯顾及他虚弱的身体状况,尽管空虚的腹部在疯狂唆使他饱餐一顿,但他很快就停住了。
“主人。”他轻声叫钟映崖。
没有被理会。
“您就原谅我这一次,好吗?”康芒斯诚恳地说道,“我保证,我保证,以后绝对绝对不对您有那些妄念,乖乖地做您的仆人。如有违背,就叫我被阳光烧灼而死。”
“主人!”等了一会儿依旧没有回应,他加重了语气。
许久后,只听钟映崖沉沉地吐了句:“康芒斯·菲茨杰拉德——”
康芒斯连忙应道:“主人,我在。”
“去领一百鞭。以及,没有下次了。”
康芒斯狂喜,“是!主人!”
寻常人挨上这一百鞭,只怕不死也半条命没了,但这对于自愈能力顶尖的康芒斯来说,不过是毛毛雨。
他受完邢,换了身衣服,就蹦蹦跳跳地去找钟映崖了。路上碰到的每个人,不管是关系好的,还是关系差的,他都热情地打招呼,他们看他都像看到了鬼似的。
回到了房间,钟映崖从平躺改成了侧卧,背对着他。
他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小声地问道:“我能上床吗,主人?”
没有回应,意味着默许。
康芒斯脱了鞋子,爬到了他的面前。钟映崖双眸紧闭,无动于衷,似是陷入了沉睡。
康芒斯能从他微颤的眼睫毛看出他并未入眠,以及心绪并没有那么平静。
——他还在和他闹别扭。
心中冒出这个念头,他不禁窃喜,觉得自家主人真是可爱得紧。得亏他脸皮厚,无所谓什么颜不颜面的。
他小心地捧起了钟映崖的那条伤痕累累的手臂,往他伤口上吹气,“疼吗,主人?那些家伙真的太可恶了!如果我在,我肯定……”
“康芒斯。”钟映崖忽然睁了眼,喊他的名字。
康芒斯赶忙凑了过去,“恩,主人,我在。”
那双清澈的黑眸满满盈盈地将他稚气的面庞盛了进去,“抱歉,我……”他想要为自己那天极度愤怒与慌乱下说出的伤人的话道歉,但是他转念一想,又哪有主人向仆人道歉的道理?也是面子挂不上去,他自暴自弃地闭了眼,欲翻过身,“算了,没什么。”
光是他言语的前部分,就已经让康芒斯双目迸发出了光亮。
钟映崖还没来得及转过身,康芒斯就将他紧紧地抱住了。
这个从小被他养到大的小狗不断地在他颈侧蹭动,属于少年的炙热身躯贴住了他僵如草木的身体。
暖洋洋的温度包裹住了他的身体,热烈的情绪包裹住了他的心脏。
“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主人——啊,当然,不是那种喜欢。”少年宣誓般地大声说道,“所以,无论主人对我说其他什么话,我都无所谓。只要,主人不说不要我了。我真的承受不起第二次被主人扔了!”
许久的沉默后,钟映崖鼻尖轻轻动了一下,发出了闷闷地“恩”声。
“不过——我现在背脊好疼呀。”康芒斯哀愁地抱怨道,“行刑的是贾德森,他和我有仇,真的是往死里抽我。主人,你能亲亲我,当作是安慰吗?”
钟映崖悄无声息地掀开了眼皮,面前的少年狡黠地冲他眨眼睛,嘴角高高地提起,眉宇飞扬。
他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低声道:“过来。”
康芒斯连忙将自己的脸凑了过去,随即脸上传来了干燥柔软的触感,稍纵即逝。
他瞳孔剧震,呆傻地愣了许久,而后欣喜地大喊道:“主人!!!”
“别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