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心》的主角是米芥范成然,是作者天官赐财的一本正在火热连载中的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范成然是个小混混,每天都在骑小电驴劝要寻死人的捐献器官,他原本只是看中了米芥的心,谁知道最后,他竟然看中了米芥的人,不仅心想要,连人也想要。
《摘心米芥》精选:
没有人知道春天的嫩芽什么时候发第一枝。
没有人知道婴儿的牙齿什么时候长第一颗。
也没有人知道秋天的落叶什么时候落第一片。
更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爱上一个人。
米芥是被香气给薰醒来的。
他在沙发上睡得很香,富源杂货铺一直很安静,角落的沙发太适合睡觉了。
他的身上盖着范成然脱下来的外套,有很淡的汽油味。
香气是从厨房传来的。
红烧肉的香味,柜台前是两个人,王医生也来了,范长命坐在椅子上,王医生就半蹲在他面前,仰着脸说些什么,范长命半垂着头,看他说,时不时去摸一下他一头短发。
米芥直觉这两人现在不便就被打扰,他坐起身来,走到厨房。
范成然围着围裙,拿着刀,大开大合,显得非常有水平。
然而,厨房的台面上,铺了一台面。
他其实下厨不多,而且会的也不过是自家奶奶传的几道家常菜,不过他学得了精髓,做出来居然比范奶奶好吃,长命特别喜欢吃。
一个用了十几年的老沙锅炖着红烧肉。
用的是小炭炉,厨房虽然老旧,但处处干净,整洁,而且有的地方还翻新过。
小炭炉摆着地上,一个小锅大小,里面状着烧成灰白的炭火,一点点的小炭火闷着沙锅,从沙锅里发出奇异的香气。
那是真正的美食的香味,米芥并不是一个贪吃的人,但这时站在厨房门口,心中一万个念头都只有想吃一口肉。
范成然扭头看到米芥,跟个可怜巴巴的小狗一样,在门口看着沙锅。
典型的讨肉吃。
他笑,把手里的青菜放下,手在围裙上抹两下,拿出筷子和小碗,把沙锅打开,一股子带着肉香的热气,像是被放了出来手腿,在空气中大显身手,连门外的王志和都饿了。
“成然,你可不能在厨房偷吃啊。”
范成然缩缩头,对米芥招招手,让他进来。
米芥进来后,发现炭火炉的这一锅红烧肉可真心好看。
肉上一层糖色,薄皮嫩肉,色泽红亮,味醇汁浓。
范成然挑了一块肥瘦相间都上好的,放在碗里。
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一股子糖香。
他把小碗递给米芥,又对米芥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指了指外面,意思是不要让那两个人知道。
米芥脸红了,这都多大了,还要偷东西吃。
但是,这块肉的诱惑太大了,他没忍住,范成然怕他汤,还做了个吹一吹的姿式。
范成然虽然不及王志和高,但因为常年干苦力,身材也是十分结实,稳重。
这个时候,他围着卡通围裙,嘴巴嘟嘟的吹气,真的特别有趣。
米芥笑了,然后范成然着急做他别的大菜,什么凉拌三丝,什么小炒黄牛肉,什么鱼头豆腐汤,显摆之心都要破窗而出了。
他回头忙碌起来,米芥端着碗开始偷吃红烧肉。
那肉可真好吃。吃到嘴里嫩嫩的,滑滑的,油而不腻,入口即化,然后鼻腔里有浓香包围着,久久不散。
咬一口下去,一层肥的加一层瘦的,那种口感味道在嘴中转来转去,每个转折都让米芥感觉好吃,真好吃。
他小心的吃着,沉醉在美食的快乐里面。
很快碗里的肉就没有了,他还想吃,但范成然在忙着做大厨,背对着他没看着。
于是,范成然看到自己面前伸过来一只小手,手指修长泛着白瓷一样的光,还拿着一只空碗。
他一扭头,就看到这个讨肉的家伙,贪得无厌。
他伸头看了看外面,见那两个家伙没反应,于是,又夹了一块肉,放在小碗里。
这一次米芥并没有离开,而是用筷子夹着肉,往范成然的嘴边搁着。
他并不想讨肉再吃一块,而是想把这世界上最好吃的红烧肉和他分享。
范成然很快就明白了他的心意,没有推脱,然后咬了一口,吃了这么多年的红烧肉第一次迸发出它新的味道,软糯香甜之间还有一点百转千回的情意。
这两人就像两只跑到笼子外面偷吃坚果的小仓鼠,你一口我一口,还要防着外面两只正在谈情说爱的小仓鼠知道。
小小的厨房里充满了不可言说的,私密的,刺激的,做了坏事,但是还想继续再做的气氛。
范成然想着,原来偷吃东西这么有意思,人啊,就是这样被诱惑而变坏的吧。
等饭菜做好,放在桌上,王志和看着只有大半锅的红烧肉,在看着两个人吃的嘴唇油亮的心满意足表情。
“你说吧,你偷吃了没有?我就知道你偷吃了。”王志和也惦记着这一口肉好久了,现在可护食了。
长命拉一拉他:“你再说下次他不给你做了。”
王志和老老实实的去盛饭,摆碗筷。
米芥挨着范成然坐下。
折折叠的小餐桌又撑了起来。
上面以红烧肉为中心围了一圈菜,众星拱月一样。
“真好吃,成然,你水平可以啊。”
王志和边吃边发出这样的赞叹。
长命却是知道自己哥为什么能超水平发挥,还不是因为身边那一只小兔子。
“你别光顾着吃啊,把上次那个娘酒拿出来给米芥和哥倒上。”长命就开了金口。
王至和万分高兴:“哎呀,我今天可以喝酒了。”
“沾光。”
于是,范成然和王志和这两个平时被范长命管健康饮食,都吃到生无可恋的家伙,今天终于可以沾米芥的光喝上一口小酒了。
虽然是患者从广东寄过来的那一种,女人坐月子喝的娘酒,一种黑糯米酒用来养生补血益气,但是好歹是酒啊,总比喝手上的清茶强。
范成然一边倒酒一边感叹:“志和啊,我觉得你这个医生当的真的非常好,咱们啊什么好吃的都是从你这里捞到的。”
“原来你让我去当医生,就是为了在我这里搞吃的。”
王志和不满意自己只是一个工具人。
“有的吃就不错了。”长命给米芥递了一杯。
米芥忙摇头表示自己不会喝酒。
长命做个手式让他试试。
米芥就试了一下。
“真甜啊~”米芥的心都要融化了。
还有酒会这么甜?这简直感觉不是在喝酒,而是在喝一口蜂蜜。
又甜又香又好喝,配上小炒黄牛肉,下喉真的绝了。
米芥一下子就笑了,对着长命点头。
他喜欢这个酒,喜欢这锅肉,喜欢这个摆菜的桌子,喜欢围着坐的人。
富源虽然小,连饭餐平时都折叠起来放在一边,不能挡住过道。
但是每次吃饭的时候整个杂货铺都会被一种温馨和甜蜜给包围,好像连这个店都像一个卤了很多年的老卤汁,有岁月的味道,但是一看就很好吃。
米芥明白为什么长命喜欢呆在店里,不出门。
范成然和王志和你一口我一口的喝上了。
娘酒是甜,但是,喝多了后劲大,几杯下去,王志和就开始有点大了。
他捉着长命的手说:“长命,我老师同意了,我老师同意在我们医院设一个点,我可以用最新的疗法来治你,我老师真的很有本事,这个一定可以把你治好。”
长命看他高兴的样子,知道他这一个半月跑的真的不容易,肯定是为了能够得到这一个实验的名额,费尽了所有的心思。
虽然他的病,最后非换心不可解决,但是如果能够用手段让自己活得长一点,那么至少等待的机会也会长一点,希望也会大很多。
他给王志和夹了一筷子红烧肉,拍拍王志和的头。
王志和一下子就哽咽住了。
“长命,我们不做兄弟,好不好?”他小心翼翼的抬着头。
眼睛里闪闪发亮,全是乞求。
长命看着这双眼睛,无法拒绝,半哄道:“好的,不做兄弟。”
“那做什么?”傻狗想把长命给绕进来,得寸进尺得问着。
“做姐妹。”
范成然笑喷了,米芥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却能感知到身边人的各种情绪流动。
米芥这个时候已经看懂了,王志和对长命的喜欢。
他并不讨厌这种关系,也不反感,甚至隐隐的羡慕长命有人这么喜欢着。
什么时候自己也可以被一个人这样喜欢着,可是自己有可能吗?自己只是一个聋哑人而已,长命让那么好看,那么聪明,那么好。
米芥知道自己没有,但是却没有暗暗嫉妒,只是真心的为长命高兴。
他知道范成然也很高兴。
米芥一口一口的闷着杯子里的酒,那个酒是焦糖色,粘稠的很,喝了一口以后,挂在杯上缓缓的往下滑,透过光看,像是黄金沙道一样起伏,很是好看。
酒足饭饱,人微醺,米芥要回去,长命让自己哥去送,还说:“千万不要骑车,刚喝酒,走过去,消消食。”
王志和这次化身成粘鼠板,只想牢牢粘在店里,完全不可能送米芥。
范成然于是拿着外套,和米芥一起出了门。
米芥和长命沟通无碍,稍微的比划,再加表情,他们就都对话。
长命点头说:“不用谢了,下次再来玩。”
米芥也笑着,用手比划好。
范成然和王志和都很惊讶,长命是怎么做到了,他真不是一般的聪明啊。
踏出充满着光的小店,太平二街的路有点黑。
虽然有路灯,都是有的坏了,有的也不亮,除了回家的赶路人,路上并没有闲荡的人,小店也早早关着门,铺路上的人们连开店都不全心全意,佛系的像植物,每天做一个光合作用就算了。
米芥身上喝着酒,很温,风一激有点凉。
正往后退的时候,身后有一个宽厚的胸膛给撑住。
一个很软很厚的围巾落在自己的脖子上。
一扭头,范成然正在后面给自己围上围巾。
米芥乖巧的站着,范成然一脸淡定的帮他围围巾,其实整个人腿软的想跑。
围好后,米芥笑了一下,比划一个谢谢。
走在前面,范成然在后面跟着,落叶铺在地上,用脚踩着沙沙响,很好听。
范成然心口一疼,可惜,米芥听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