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栀酒所著的小说《不要说谎》正倾情推荐中,小说不要说谎围绕主人公陆时郁崇野开展故事,内容是:分手后的八年时间,其实他们都没有忘记过对方,心里一直都记得和他相爱这件事。
《不要说谎叶栀酒》精选:
泡完脚回到卧室,陆时郁坐在床上,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让崇野坐过去。
崇野看见他手里拿的指甲刀,不好意思地把手藏在身后。
“伸出来。”
陆时郁的语气不容置疑,崇野只好把左手先递过去。
陆时郁握住他的手掌把手指绷直,细细打量一番,让崇野有些不好意思,手指肌肉不可控制地抽动了两下。
陆时郁从大拇指开始修剪。
“以后不能再这么咬了。”崇野盯着他的头顶出神,没有听见他说话。
他换了一根手指又问,“听见没有?”
崇野有点愣,“什么?”
陆时郁曲起手指在他脑门儿上敲了一下,重复道,“以后不能再这么咬了,都多大了还咬指甲?”
明明是训斥的话,但是崇野莫名其妙听出来点……宠溺。
疯了疯了他疯了,他竟然希望陆时郁对他有这种情感。
心里像被小火苗燎了一下,烧得慌,崇野点头答应着,“知道了哥。”
陆时郁给他修剪好两只手的指甲。
让他伸出来看看,崇野两个手背对着,确实比他自己啃的干净好看多了。
陆时郁把指甲刀收进抽屉,目光扫过崇野的脚,莫名点了点头,崇野注意到他的动作,突然有点害臊,放大音量为自己辩解,“我又不能啃脚!”
陆时郁笑着逗他,“谁知道呢?”
崇野追着他捶了两下,不过并没有用什么力气。
“我才没有我才没有。”
陆时郁抓住他的手控制住,“好,没有,我去关灯。”
崇野松开手先钻进了被窝,感觉陆时郁刚才好像又生动了些。
第二天崇野正式上岗,这一次不是把陆时郁送到门口再回家,而是他们在门口分开,走向相反的方向。
说起来,这算是崇野的第一份正经工作,所以他才有了靠自己赚钱的成就感,心情越发轻松愉悦,走着走着肩膀就挺起来了。
他进网吧的时候老板正在算昨天的账,和他打了招呼之后让他坐进吧台里。
“现在人不多,可以歇一会儿,你吃了早饭吗?”
“吃过了。”
“上面左手边第一个格子里的东西是给你们准备的,不用花钱,一周的量,下周我会补新的。”
“好,知道了。”
“不过提前用完了可就没有了。”老板摘掉老花镜提醒他。
崇野看了一眼,有泡面面包香肠和各种饮料,还有一盒烟,足够他一周的量了。
老板又教他怎么开机下机,不难,看一遍也就会了。
今天不是周末,除了几个包宿的人懒踏踏地坐在椅子上,其余的从十点之后才开始上人。
“几位?”
“野哥?”
来人趴在吧台上,崇野抬起头,是他一个小弟——亮子。
自从他和陆时郁住在一起之后,没再打过架,和以前那些天天混在一起的朋友也少了许多联系。
“亮子?你怎么来了?”
崇野挨个看过去,都是他熟悉的面孔,十四五岁,家里爸妈不管,和他那会儿一样,整天在大街上晃,衣服永远都是——不是脏兮兮就是破了洞,皮肤晒得黝黑,有些干燥。
“今天我妈给了我点儿钱,过来玩玩儿,野哥在这里当网管了?”
“对,找个事儿干,闲着也是闲着。”
崇野接过他们递过来的零钱,从盒子里掏出来几个身份证刷一下。
“四十五号到四十八号,去吧。”
另外几个先过去了,亮子还趴在吧台上和崇野闲聊。
“野哥,这么多天不见,我都有点想你了,你什么时候来找我们玩儿啊?”
崇野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从吧台里拿了一瓶汽水给他,“别肉麻了,这段时间估计都没空,哥请你的,拿过去喝。”
“谢谢野哥。”
亮子把汽水拎回去,崇野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他突然有点明白陆时郁当时给他讲的——看着他时那种感觉是什么感觉了,人看起来混不吝,可是就是忍不住让人有点心疼,还想保护。
亮子叫陈金亮,十一二岁的时候长得瘦瘦小小的,出去帮妈妈买瓶豆油,回家的路上被人堵住要抢他的钱。
妈妈给他的钱都是有零有整的,买完豆油和奖励给他的辣条就没有了,交不出钱要挨揍,崇野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他毕竟年纪还是要比对面那些人大一点,个子也更高,况且这一片混的小孩儿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不敢惹他,拔腿就跑。
从那之后亮子就跟着他了,在亮子眼里,他就是英雄。
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儿跟着崇野混,他们在别人眼里都是“不学好的”。
但是崇野教他们,别人欺负我们我们不能怕不能怂不能手软,但是我们不能欺负别人。
可以没钱没文化,也可以不被人理解,但是不能坏了心。
做混混也是有原则的混混。
做坏事要遭报应的。
亮子他们一直等到崇野要下班才走,好不容易见到他,非要缠着他。
崇野下班比陆时郁放学早半个小时,这样陆时郁放学他刚好赶过去。
亮子他们要跟着他,他也没赶,只是走着走着,亮子自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野哥,这是去一中的路?”
“对啊。”
一听学校,几个小孩儿都头疼,“你去那干什么啊?”
想到陆时郁,崇野有些骄傲,“接人。”
“接人?”
亮子一头雾水,野哥还有什么兄弟在上学的?还是嵩水县最好的高中?
没过多久,陆时郁从校门口出来,看见崇野身边今天竟然跟了好几个,他有些诧异,又觉得这幅场景有点像花果山的美猴王带着几个小猴子在石头上蹲着。
他走过去,崇野喊他,“哥!”
陆时郁答应一声,“今天这么热闹?”
“我几个弟弟。”
崇野给陆时郁挨个介绍,“这是亮子,二皮,小伟,胖球。”
陆时郁听到最后一个小孩的名字,没忍住有些想笑。
“你们好。”
亮子他们第一次看见他这样穿着干净校服的男生,一时之间都有点呆滞,还有点羡慕。
崇野推了推亮子。
“叫人,叫——郁哥。”
他本来顺口想让他们跟着自己叫哥,可是又不太想让别人也这么叫,就多加了一个字进去。
“郁哥。”
陆时郁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称呼,他看着这些小孩儿,好像看到了再小一点的崇野,尤其是这个亮子,和崇野有那么几分神似,陆时郁心想,崇野小几岁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吗?
接到他,崇野转头招呼着,“去玩儿吧,哥要回家了。”
“好嘞。”几个小孩儿转头就跑。
陆时郁把人叫回来,“一起吃吧。”
他们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尤其亮子,这一年长了十多厘米的个头,长身体就说明饭量大。
他们几个仰着头看向崇野,似乎在等崇野帮忙做决定。
“他们吃得多。”
陆时郁无所谓,“够吃。”
“那行——说谢谢。”
几个小孩儿又点头又哈腰的,连着说,“谢谢郁哥。”
一行人一起回了家,崇野和陆时郁走在前面,亮子他们几个小的跟在身后,悄悄讨论着野哥和这个陌生但是人很好的郁哥是什么关系。
今天人多,陆时郁做了四个菜,崇野去给他打下手,从厨房的门向外看,几个小孩儿和他刚来的时候一样,又紧张又拘谨,估计长这么大都是第一次坐这么板正。
莴笋炒肉,孜然羊肉,土豆火腿片和葱椒豆腐。
一人一大碗米饭。
小孩儿都是第一次吃这么好的菜,看着就流口水,比起家里爸爸妈妈有什么做什么胡乱炖一起的好吃多了。
“吃吧。”
“不够还有。”
小孩儿大口大口扒拉着饭,陆时郁看看他们,觉得自己的性格的确有了进步,遇见崇野之前的他,看见这样四个小脑袋瓜凑到一起,肯定会觉得又不知所措又心烦意乱。
现在竟然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一大锅米饭一粒没剩,四个菜也全都风卷残云一般被收拾干净。
吃完饭,崇野不想让他们在这耽误两个人的二人世界,况且还耽误陆时郁学习,挥挥手赶人了。
“都回家去吧,刚吃完饭别跑。”
把人送走,崇野回到厨房里,接过陆时郁手里的碗筷,“哥你歇着,你做饭我刷碗。”
陆时郁擦干净手站在一边等他。
“你吃饱没?我看你今天吃得少了。”
“饱了。”
陆时郁洗了半串葡萄,摘一颗大的递到他嘴边,“没事儿,晚上要是饿了,给你煮个面。”
崇野接过葡萄,湿漉漉的舌尖和微凉的指腹发生了极其短暂的触碰。
葡萄在唇齿之间爆开汁水,很甜。
崇野突然笑了。
“哥,你觉不觉得我们很像那种老夫老妻。”
一个做饭一个刷碗,刷碗的还有做饭的给投喂。
陆时郁抬起眼眸,往嘴里送葡萄的手顿了顿。
“是吗?”
“是啊。”
崇野似乎并不觉得这比喻有什么不对,甚至非常贴切。
他擦干净手,回头看见陆时郁正端着碗看着他,他走过去抓了一颗出来,陆时郁把碗往他面前递了递,看着他突然凑近的头顶。
“那我们——谁是夫谁是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