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醉》by秋冬幸,原创小说玫瑰醉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盛寻桉祁宁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盛寻桉的确一直都在拒绝,并且告诉自己不要喜欢祁宁,但喜欢祁宁是克制不住的啊!
《玫瑰醉》精选:
Bluelight位于京阳市夜经济最繁荣的地带,踏进这里的第一步盛寻桉就后悔了。
空气中弥漫着的酒精和尼古丁的气味,夹杂着各种各样不知名的香水味,直冲他的天灵盖。
紫蓝色的灯光闪烁有些闭眼又有些昏暗,到处都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冰块和酒杯碰撞的声音。
酒吧的中央三个男人正攀着一根钢管跳舞,下面是拥挤激动的人群。黑色的露脐吊带,红色的恨天高跟鞋,加上浓重的烟熏妆,几乎每做一个动作,下面就会响起响声和欢呼声,夹杂着吹口哨的声音。
盛寻桉将手中的车钥匙一把扔到了陆颂文的怀里,这一下砸得不轻,陆颂文疼得叫出了声。
“陆颂文你天天在这种地方混,难怪天天被你爸追着跑。给你三分钟,送我回去。”
周围的声音弄得他头疼,要是知道是这种地方,他说什么也不会跟陆颂文过来。
“别啊,来都来了。这种地方怎么了?愉悦身心,万一遇见真爱了呢?总比你天天窝在办公室强。”陆颂文不同意他的说法。
在这里遇见真爱?盛寻桉很轻地笑了一声,在周围嘈杂的声音中显得很不真切。但陆颂文还是听到了。
“你说你都快三十了,在这个圈子,过了三十那可就不吃香了。人家放着年轻气盛的小鲜肉不要,凭什么要你?”
陆颂文把杯子里的酒全部灌了下去,他说这话的时候是有些哄骗的成分在的,就盛寻桉这条件, 什么时候不吃香?
就刚刚进来那会儿,一路上都不知道有几个男孩的眼睛都快黏在他身上了。
在盛寻桉耳朵里,陆颂文的话就像耳边风,唯一关心的就是陆颂文喝了酒,成心不想送他回去。
要不是刚刚应酬的时候他也喝了点酒,他现在也不可能跟他在这耗着。王叔这两天有事请假了,杨秘书已经下班了,再把人叫过来实在不人道。看来只能找代驾了。
“你说你都知道自己喜欢男的,连类型都想出来了,怎么就是不谈呢?”陆颂文是真心疑惑,说着又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盛寻桉。
“你不会是……有什么隐疾吧?”陆颂文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
盛寻桉被他烦得不行,一把弹开了他的手。
“既然你经常来,那你应该对回家的流程已经很了解了吧?”盛寻桉放下了手中的杯子。
“啊?”
“既然这样那我就放心了。”
盛寻桉自问自答结束了谈话。陆颂文还来不及反应,盛寻桉已经长腿一跨,从他的身前走了过去。
盛寻桉对这里不熟悉,依着记忆从刚刚陆颂文带他进来的路线走了出去,刚到门口的长廊,还来不及走出去呼吸新鲜的空气,一个男人就直接倒在了他的怀里。
黑色的吊带,红色的高跟鞋,烟熏妆,高马尾,还有劣质香水的气味。男人的脸擦过他的衬衫,手沿着他的背部想要往上。
“滚开。”
没有半点多余的话,盛寻桉厌恶地将人从身前撕下来,低头的时候衬衫上已经蹭上了一点红印,要不是他身上只有这一件衣服,估计这件也被他撕了。
盛寻桉到底还是没把陆颂文的车开走,打了车就走了。青灯别墅区对车辆的管控很严,重要的是沈婉还在家,这一身味回家,不知道又要被念叨多久。
盛寻桉没有让司机进去,在路口就下了车,青灯别墅区远离市中心,空气也很清新,他从这开始走,到回家的时候,身上的味道估计也散的差不多了。
盛寻桉一路上都黑着脸,强忍着回去把陆颂文揍一顿的冲动。
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这是他从青春期就已经意识到的事,不过他对男人好像也没有兴趣,所以才一直没有谈恋爱。
至于理想型,盛寻桉觉得要是真的有这么个人,那必须是个成熟稳重的,他没心思陪谁过家家。
不过这些都可以另说,但想起刚刚那个男人,长发和香水在他这里已经被拉进黑名单了。
盛寻桉这么想着,眼前突然出现一道影子,而后两个影子并在一起,盛寻桉抬头看见身前一个小脑袋。
身前的人比自己矮了一大截,估计只到他胸口的地方,黑色的鸭舌帽低低地压着,盛寻桉看不见人的脸,只能看见那人及腰的长发,左耳上缀着的一小颗星星在路灯下有些发亮,手上还提着一个笼子,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一只鹦鹉。
“先生,请问这里最近的便利店怎么走?”
清澈干净的少年音响起,盛寻桉有些惊讶。
眼前的人抬头仰视他,但是帽子还是遮住了他的小半张脸,再加上两人的身高差,盛寻桉只能看见他露出的洁白修长的脖颈,还有上面精致小巧的喉结,看来他没有听错。
“从这里往东一直走,那里有个十字路口,在十字路口左转,你应该可以看到的。”盛寻桉说。
眼前的人再次抬头,把帽子往上拉了一点,露出了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然而此时那双眼睛里正充满着疑惑。
“哪边是东?”
“这边。”盛寻桉意外地没有很暴躁,还耐心地给他指了个方向。
他以为给人指完方向,人应该就走了,没想到身前的人突然靠近,淡淡的柠檬香夹杂着些许不知名的果香萦绕在他的鼻尖。盛寻桉有些不自在,却没有退开。
“先生,这里……”男孩的指尖虚虚地停在他的胸前,微微抬头看着他神色复杂,盛寻桉看到他的耳朵染上了一点绯红,而后突然后退一步,抱着笼子转身跑了,只留下了“谢谢”两个字。
盛寻桉低头看清了自己的衬衫上留下的岂止是一点红印,那简直是个清晰的……唇印,领口的地方也被撞得有些散乱,又想起刚刚男孩慌乱的模样,盛寻桉心情突然有些复杂。
盛寻桉自暴自弃地加快速度回到了家里,果不其然,沈婉一看到他就开始念叨,盛寻桉含糊地搪塞过去,一进房门就把衬衫脱下扔进了垃圾桶。
祁宁按照盛寻桉指的路线找到了便利店,说实在的,便利店离家确实有点远,而他这么大费周章,竟然只是为了买几根雪糕回来,祁宁想想都有些不值。
祁宁一心只想着买雪糕,出了门才发现自己初来乍到根本不认路,这个地方太大,他看不懂导航,路上也没什么人,盛寻桉是唯一一个。
夜晚的路上只有路灯,再加上适当的距离,祁宁只能看见那人挺拔的身姿和面部的大致轮廓,根本看不见细节。
祁宁抱着尝试的心态问路,没想到那人真的认真地回答了他,只不过那人的回答就像刚刚结束的高考英语听力,只是翻译成了中文,祁宁英语很好,中文更没问题,地理其实也还好,但这和他分不清东西南北没什么关系。
他只好再问一遍,盛寻桉给他指方向的空隙侧了个身,路灯洒落在他身上,祁宁好像看到他的衬衫有些脏了想要提醒他,这才走了上去。
可是当那点污渍在眼前放大,祁宁看清了是个口红印,再加上被拉进的距离,祁宁闻到男人身上仍未消散的香水味和酒精味。
男人身上的每一样物件都是价格不菲的,和那点廉价刺鼻的香水味着实不搭。
夜晚,口红,香水,还有凌乱的领口,不怪祁宁把他当成什么花花公子。
祁宁坐在梳妆台前,一边想着刚刚遇到的人,一边把耳朵上的星星耳夹摘了下来。
他没有打耳洞,戴的也不是耳环,因为打耳洞太疼了。
换上睡袍之后,祁宁推开房间里的玻璃窗,把来福挂在了阳台上。
盛寻桉洗完澡发现隔壁那栋正对着自己房间的房间也正亮着灯,但也没放在心上,房子总有被闲置的时候,也总有被使用的时候。
盛寻桉此时有些烦躁,倚靠在阳台的栏杆上吹风,夏末的京阳市白天温度很高,但夜晚郊区还算凉爽。
手上还在划拉着手机的平板,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已经连轴转了好几天了,晚上本来只是想要放松一下,却被陆颂文骗到那种地方。
烦躁间抬头正好看到隔壁阳台上一抹红色的身影。
那人并没有发现他,此刻正侧对着他,红色真丝睡袍质地轻薄,衬得他整个人越发白皙,乌黑的长发散落几乎遮住了整个腰部。
没有嘈杂的音乐,没有彩色的霓虹灯,只有暖黄色的灯光将他整个人包裹着。
少年伸出食指点了点笼子里鹦鹉的脑袋,明明说着指责的话,但声音软软的,反而像在撒娇。
“来福不许再吃了,你吃这么多,是会变成胖鹦鹉的,到时候可是太胖了可是要挡住我的福气的。”
听到这,盛寻桉不经意间笑出了声。隔壁似是察觉到了他的动静,转过身来,晚风无意掀起了红色睡袍,那人慌乱地用手把下摆压了下去,呆愣愣地看着他。
盛寻桉想要说些什么,那人已经跑了进去。
没过几秒,又看见那人的房门开了个小缝,伸出来一只手,够到了刚刚掉落的拖鞋,又“嘭”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隔着距离和夜色,他的神色盛寻桉看得并不真切。
长发和香水,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盛寻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