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小夫郎》by岁见长安,原创小说独宠小夫郎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陆远云秋梧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陆远穿越过来之后突然之间有了一个对象,而这天大的好事居然真的被他遇见了!
《独宠小夫郎》精选:
大周朝,石板镇,桃溪村。
村尾有座高山,山脚下有户独门独户的人家。
金乌西坠,天边铺满了橙黄色的云霞,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初夏的天气还不算很热,但吹来的风已经带上了几分热意。
陆远拎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背上的背篓里还装了一些野果野菜,慢慢悠悠地往家走。
在家门口的院子外,有几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其中一块石头上坐着个人。
陆远瞧见后,加快脚步,急走几步,以为是村里的谁有事来找他。
走近以后,陆远瞅了瞅,一眼没认出来是谁。
他再看一眼,还是没认出来。
大约是他的脚步声惊到了那人,那人抬起头来。
四目相接,陆远正面看清了那人的相貌。
是个生得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的少年,可惜左边脸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一下破坏了美感。
少年穿着一身灰扑扑打着补丁的衣裳,一双眼睛生得十分好看,水润润的,清澈透亮中带着点懵懵懂懂,像是小鹿似的,不过脸色卡白卡白的,身量纤弱,瘦得跟竹竿似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脸上一点肉都没有,显得眼睛格外的大,整个人一看就营养不足,像是个小可怜。
少年怀里紧紧抱着个小包袱。
陆远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没和村里的人对上号。
这少年大约不是村里的人。
“你……”
少年好像被吓到了,忽然低下头,一脸惊恐。
陆远:“……”
他长得很吓人吗?
还是声音很吓人?
一下就把人给吓到了。
陆远放柔声音问道:“你在我家干什么?是有什么事找我吗?”
说这话的时候陆远心里觉得挺奇怪的。
他一个惯常独来独往的猎户,和村里人少有往来,更别说是其他村的人了。
少年抬起头看了陆远一眼,飞快地小声说道:“我……我是大槐树村云家的哥儿,官府分配来……给你当夫郎的。”
他说得实在太小声,语速还快,陆远努力地听,但还是没有听清楚,只听了个大概,什么云家,什么夫郎的。
陆远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要不你再说一次,我刚才没听清。”
少年咬咬唇,“我来给你当夫郎。”
说着,少年从包袱里拿出来一个类似文书一样的东西,要给陆远看。
这次声音大了些,陆远听清楚了。
可陆远懵了。
什么玩意儿?
夫郎?
他没看错的话,眼前的是个少年,不是女扮男装的少女吧 。
有喉结,身高一米七多一点的样子,虽然长相和声音都阴柔了些,但明显就是个少年啊。
一个同性,要给他当夫郎?
陆远大脑宕机了一会儿。
少年见陆远愣在那里不说话了,也不接他的东西,以为陆远是对他不满意,嫌弃他,低下头不说话了,眼圈有些红。
他该知道的,自从他毁容之后,就该想到的,谁会愿意娶个破了相的,还是个瘸子的哥儿当夫郎。
哪怕是官配的,也没谁会愿意。
而陆猎户除了大家所说的命硬克亲之外,身强体壮,还有一身会打猎的本事,长得也不错,周周正正的,是个俊朗高大的汉子,他怎么会中意自己这样的哥儿呢。
少年慢吞吞地站起来,抱着包袱准备走了。
与其被人撵出去,还不如自己识趣些,还能少讨人嫌。
陆远在这时回过神来了,一把拉住他新鲜出炉的小夫郎,“走哪去?家就在这。”
少年怔了怔,眼眶忍不住开始泛红。
他有家吗?
他哪有家。
……
片刻后,陆远在厨房里烧水煮面,脑子里还在想事情。
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陆猎户,而是一个和陆猎户同名同姓的穿越者。
本是社畜一枚,九九六,还经常加班,勤勤恳恳,上班烦的要死,碍于经济形势不好,工作不好找,一直不敢辞职 ,骂骂咧咧,痛苦地上着班。
那天公司又让加班了,催方案跟催命一样,他忙到快十一点才把方案搞定,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一眨眼就来到这个异世,接受了这副刚咽气的身体,成了桃溪村的猎户。
陆远是在五天前穿越过来的,这五天忙着适应新环境了,没功夫想其他的。
直到少年找上门,陆远才从原主的记忆里翻出确实是有夫郎这么回事。
这个世界和陆远以前的那个世界不同,除了男人和女人,还有一种叫哥儿的第三性别。
哥儿长得和男人一样,不过大多身高矮一些,面貌要柔和一些,体力上也不如男子,最让陆远意外的是哥儿能生孩子,只是生育力一般不如女子,别问是怎么生的,问就是陆远也不知道,因为他以前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虽然哥儿不好生育,但哥儿生出来的孩子一般都更加聪明,因此哥儿的地位不算太低,和女人没什么区别,还有不少为了繁育出基因更好的后代专门娶哥儿当夫郎的。
在大盛有条律法,凡是二十五岁及以上的男子,二十岁及其以上的女子和哥儿,但凡是没有婚配者,就要由当地官府统一婚配,换句话来说,就是国家出面给单身汉分配媳妇儿或者夫郎。
原主就是这么个情况。
据说原主八字硬的很,是天煞孤星,出生的时候难产,险些克死了亲娘,当时有个算命大师经过桃溪村,直言原主是个祸害,留他在家里,会祸害一家人。
陆奶奶一听,就打算把这个孙子给扔山里去,让狼叼去吃了。
还好原主有一对疼爱他的爹娘,不惜和爹娘分家单过,也要保住自己的儿子。
一家三口生活其乐融融。
原主七岁的时候,陆母因为生女难产不幸离世。
陆父痛失所爱,大受打击,勉强熬了五年后生了重病也驾鹤西去。
自此,原主成了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只和妹妹陆荷相依为命。
原主又当爹又当娘,努力地把妹妹给抚养长大,直到原主十八岁的时候,碰上打仗,官府征兵,一家必须出一个壮丁。
陆奶奶在这时找到了原主,打起亲情牌来,说是两家不分家了,要原主去当兵,这样的话,就不需要出两个人了,作为交换,她会照顾好他的妹妹。
原主犹豫之后,最终答应了。
因为不答应陆奶奶的话,他们是分家的两家人,他还是要上战场,可他走了就没法照顾妹妹,还不如答应陆奶奶。
再怎么说,那也是奶奶,二叔三叔他们那一大家子都是血脉上的亲人,看在自己去当兵的份上,应该会对妹妹好吧。
谁知陆奶奶是个心肠不好的,原主去当兵了,她没履行承诺好好地待陆荷,把陆荷当奴仆使唤,洗衣做饭 ,挑水砍柴……样样都要做,还动不动就骂就打。
后来陆荷出落得挺好看,亭亭玉立,被一个喜好美色的地主看上了要她做妾。
陆奶奶动了心思,收了高价聘礼把陆荷嫁给了周地主。
那周地主快五十了,年纪大得都可以给陆荷当爷爷了,听说还有虐待人的怪癖,陆荷当然不愿意嫁给他。
可她没办法,被迷晕了后穿上嫁衣,一顶小轿就给抬到了周地主家。
不出一年,陆荷不堪受辱,选择了自尽。
原主运气好,没死在战场上,回乡时,已经是五年后,他专门给妹妹带了一只金簪子,想着妹妹到了说亲的年纪,金簪子要留给妹妹做嫁妆,嫁妆即是妹妹在婆家的底气。
可等他回来,没见到妹妹,只见到了妹妹的坟茔。
陆家一家人做的丧尽天良的事人尽皆知,稍微一打听,原主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他提刀先上了周地主家,砍了周地主的命根子,还收集了周地主欺压百姓,敛不义之财的证据,一举把周地主给送进了大牢里 。
接着上了陆家,逼着陆奶奶把收的高价彩礼,也是他妹妹的卖身钱,卖命钱给拿出来,在村长的见证下,和陆家正式断亲,从此和陆家再无干系。
这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有佩服原主是个真汉子的,能为妹妹这么出头,也有谴责他不孝,居然敢断亲的。
不管外人怎么说,原主一概不理。
原主一直没成家,一个人过活,主要是没人敢嫁他,本来就八字硬,又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身上煞气重的很,等闲谁敢嫁他,都怕被克死了。
父母双亡,妹妹也死了,更是坐实了原主命硬的传言,这么克亲,想必也是克妻的。
而原主也没娶亲的想法,他一个人过惯了。
直到今年,原主到了官配的年纪,这下无论原主是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有一个妻子或者夫郎了。
五天前,原主上山打猎,下山太晚了,没看清路,一脚踩空,从山坡上摔下来,摔到脑袋,当场就没气了。
陆远就是在那个时候穿越过来的。
按照这里的习俗,这个叫梧哥儿的哥儿就是自己的夫郎了,还是官府做媒,不能轻易拒绝的媒,除非一方有不能不拒绝的理由,比如不能生育什么的,不然是不可以拒绝的,必须得接受。
陆远想了想,他是绝不想背上不举的名声,从此以后,走到哪儿都受人嘲笑和怜悯的 。
至于说人家哥儿身体有什么毛病,那更不行了。
怎么能去糟践哥儿的名声呢。
这里的哥儿的名声和女子一样,都十分重要,一旦名声没了,就等同于逼迫他们去死,而且哥儿能不能生育其实是可以看出来的,哥儿耳后有花纹,花纹的颜色越鲜艳,一般生育能力就越强。
陆远虽然还没见过梧哥儿耳后的花纹,可即使花纹的颜色真的很淡 ,也不排除调养调养就具备生育能力的情况,因为有不少的哥儿就是这样的情况。
而且出嫁了的女子和夫郎基本上就是夫家的所有物了,和娘家是没什么关系的,要是被休弃的话,是走投无路的,即使是和离,除了那些真心心疼自家孩子的,也有不少人家视之为耻辱,耻于家里有这么个人。
陆远虽然不知道梧哥儿家里的详细情况,可从梧哥儿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来,他在家的处境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不然不会拖到了二十岁等官配。
要知道一般等官配没成家的单身汉多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的,残疾,酗酒,无赖,暴力等等,没几个是良人。
就连原主,身上都还背了个天煞孤星的名声。
本是大喜的日子,事先没找人通个气,商量一下要不要办婚礼,也没来个人送送,甚至连身得体的新衣裳都没给准备,一个小包袱就把人给打发出来了,这样的人家怎么可能是会待人好的。
陆远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今天不让梧哥儿留下来,一旦梧哥儿回了云家,等待他的,只有打骂,搞不好命都没了。
连官配都不要的哥儿,谁还会愿意娶。
而不回云家,梧哥儿又有哪儿可以去呢。
天大地大,他好歹还有个土房子遮风挡雨,而梧哥儿是没有去处的。
陆远想起了以前听过的一句话。
女孩子长大后,大多是没有家的,娘家和婆家都不是她的家,她只是个借住的过客。
这句话用在哥儿身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想到这里,陆远叹了口气。
罢了,是个可怜人,他一个人是过,两个人也是过,多一个人也不是什么事儿,一起搭伙儿过日子也挺好,互相也有个照顾。
而且……
陆远不得不承认,他多多少少是有点自己的私心的。
没穿越之前,他的性取向就是男,从没想过娶妻,就是一直没遇上合适的人,圈子里的很多都是419,他想要的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太难,太稀有了 ,还得躲躲藏藏的,害怕被人知道,因为国家是没有通过同性婚姻法的,同性相恋会被很多人唾弃。
真心难得,还要承受来自社会的异样眼光,陆远甚至都做好了单身一辈子的准备。
所以穿越之后,陆远其实是有些高兴的。
至少在这里他不用藏着掖着自己的性取向,会成为一个不娶妻的怪人,因为他可以娶夫郎。
不过当时陆远没想那么多。
但现在官府给他送来个小夫郎 ,还是一见面就合眼缘的小夫郎,他要是把人給赶跑了,除非是脑子有问题。
即使现在还没有感情,也许处着处着,就有感情了呢。
就算真的没处出感情来,当兄弟当朋友也没什么不好,他一个人过,说实话,挺孤独的,房子修得偏僻,很多时候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堂屋内,云秋梧忐忑不安地坐着,手一直揪着自己的衣裳。
陆猎户这是真的要留下他吗?
云秋梧当然希望自己能留下,在陆猎户家日子会过成什么样,他不知道,但结果再差,也不会比前世更差了。
这是云秋梧的第二世了。
前世,云秋梧并没有官配,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后娘说服了爹,收了宋家的高价彩礼,把他嫁给了宋地主家的儿子当小侍。
宋地主家的儿子好色,家里娶了好多的小妾和小侍,个个勾心斗角,他不是个会邀宠的,容貌也不算上佳,遭到厌弃之后,处境一下就变得艰难起来,个个都欺负他,活得比奴才还不如。
后来有个小妾诬陷他红杏出墙,和家丁有染,他无力自证清白,也没人相信他,被送到官府,等待他的命运是是当军妓。
他忍受不了那种任人践踏的折磨,索性在牢里撞墙自我了断。
他以为自己死了该去阎罗殿投胎的,要是阿么在奈何桥边等着他的话,也许他还能见阿么一面。
他真的太想阿么了。
自从阿么走后,后娘一进门就一味地苛待他,爹明明知道,却放任不管。
可一睁眼,云秋梧发现自己重生到了自己十八岁的时候。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划花了自己的脸,毁了容。
就是因为这张有几分姿色的脸,让宋地主家的儿子注意到了他。
如果把脸给毁了,谁会注意到一个丑八怪呢,爱美色的就更别提了。
果然,他毁容后,宋地主家的儿子没看上他这个丑八怪。
可同样的,也没其他人家能看上他,要娶他做夫郎。
皮相难看,腿脚不好,还是个不好生育的哥儿,耳后的花纹淡到几乎看不出来,力气也弱,谁会耐烦娶这么个不成事的夫郎。
而且后娘要的彩礼还那么高,要十两银子,要知道就是村长家的哥儿彩礼也才五两,相貌还生得好,性子也好,村里的哥儿彩礼是三两左右,镇上的哥儿彩礼一般也五六两,很少有超过十两的。
一直没人说亲,就这么拖着,拖到了官配。
官配云家是收了彩礼的,五两银子,其中一半是夫家出的,另一半是官府出的。
正常情况下,没谁会愿意出五两彩礼娶他,等官配是后娘能收到的最多的彩礼了,还能让自己继续当牛做马地伺候他们一家子两年。
这就是后娘打的主意。
好恶毒的主意,就是要让他嫁不出去。
而官配能有什么好姻缘呢。
村里以前就有一个大龄哥儿是官配找的夫家,最后嫁给了个嗜赌成性的赌鬼,日夜不分,天天去赌,家里的钱都赔光了,还要借高利息的印子钱去赌,赌到后来家里一无所有,倾家荡产,把夫郎和一双儿女都卖给了债主。
如果陆猎户真的愿意留下他的话,他一定会尽自己所能,报答陆猎户的恩情的。
就在云秋梧东想西想的时候,陆远端着一碗面进来了。
一碗简单的蛋汤面放在桌子上。
“那什么,你先吃点面填填肚子吧。”
大槐树村和桃溪村隔得不算远但也不算近,走过来要两三个时辰的功夫,陆远猜测云秋梧应该是没吃中午饭的,到他家后就一直等着,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肚子咕咕叫的声音猝不及防地响起,在安静的室内,声音还挺大的,云秋梧一下羞红了脸,不好意思极了,嗫喏着说了个“好”字。
陆远觉得自己在场让人放不开,还挺尴尬的,摸摸鼻子,出门忙活去了,他还得收拾今天带回来的那些东西。
半个时辰后,陆远再次进屋来。
瞧见云秋梧还乖乖巧巧地坐着,垂着脑袋,眼神都不敢乱瞟一下,心里莫名一软。
他拉过来一张椅子,在云秋梧不远处坐下。
“梧哥儿,我家这情况你也看到了,不算多好,但温饱还是没问题的,你要是不嫌弃,愿意留下的话我欢迎,但建议你还是多考虑一下,我的名声想来梧哥儿你也知道的,八字……”
陆远自己是不信什么天煞孤星的说法的,要是真是天煞孤星的话,陆奶奶那一大家子都该倒大霉,倒血霉了,怎么还活的风生水起的呢。
说不定天煞孤星的说法就是个笑话幌子,在原主的记忆中,陆奶奶一直就不待见她的长子长媳,听村里有些老人说,好像陆父不是陆奶奶亲生的,是个捡来的,不是自己肚皮里出来的,陆奶奶怎么可能会多疼爱呢。
云秋梧惊喜地抬头,不等陆远说完就急急地道:“我愿意的。”
他怎么可能会嫌弃,会不愿意呢。
只要能给他一个容身之所,有口吃的,有个住的地方就好。
这世道一个独身的哥儿是没有什么出路的。
他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条命和两身旧衣裳,其他的,一无所有。
陆远顿了一下,没说话。
云秋梧慌了,以为事情要不成了。
“我吃很少的,一点糙米就成的,我睡柴房就行,还有,我会干好多活儿,洗衣裳做饭,砍柴挑水我都会的……”
眼圈有些红,语气很急促,看得出来云秋梧真的很慌,很害怕。
怕自己会被赶出去。
陆远皱了皱眉。
这哪是夫郎,都成奴仆了。
梧哥儿以前过得是什么日子,把人給磋磨成这样。
少年要哭不哭,强忍眼泪的样子怪让人心疼的,眼里的渴求是那样的强烈,好像生怕被抛弃的小兽一样,湿漉漉,可怜巴巴的。
陆远心里有些闷痛。
“梧哥儿,你愿意留下做我的夫郎,我们俩好好过日子就成,我有什么,你有什么,夫夫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你真的愿意吗?跟着我,可能要过苦日子的。”
云秋梧有点懵。
冰凉的手被一双温热的大手握住,阵阵暖意传来。
他抬头呆呆地看着面前高大的汉子,看到他眼里的认真和郑重的表情。
“愿意的,我不怕过苦日子的。”
云秋梧说着还小鸡啄米般的点了点头,小脸板着,很严肃。
他怎么可能会怕过苦日子呢,他一直过的都是苦日子,苦不堪言的日子都过过,只要能比前世好一点点,就不算是苦日子了。
陆远被逗笑了。
“好,那我们一起过苦日子。”
开玩笑的,生活要有奔头,是奔着好日子去的。
他和梧哥儿也一样,要过好日子。
翌日,晨光熹微。
陆远醒了过来。
他昨晚是睡在平时放一些杂物的杂物间的,没有睡寝屋,而是让云秋梧睡在了寝屋。
虽有名分,但说到底,两个人对对方都很陌生,睡在一起感觉挺不自在的,还不如分开睡。
另一边,云秋梧醒的很早。
虽然他昨晚上睡得很迟,失眠很久都没睡着。
但他常年养成的生物钟让他下意识地醒得早,天稍微有点亮的时候就醒了。
以前在家的时候,他是家里起床最早的,要在后娘他们起床之前就先给他们烧好洗脸水,弄早饭,还要放鸡放鸭……
要是哪天起得晚了,哪样事没做好,就要被后娘骂,还要饿肚子,一天都没有饭吃。
云秋梧推开房门,刚想右拐去厨房的时候,他愣了一下。
右边没有厨房,这里不是云家 ,而是陆家。
他迟疑了一下,决定要做好一个夫郎该做的事情,要勤快,要会干活儿,眼里要有活儿,要伺候好夫君,不然夫君该嫌弃他不会做事了。
云秋梧找到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他刚烧了一盆热水,陆远就进厨房了。
一见面,两人都先沉默了一下。
“怎么不多睡会儿?”陆远问道。
他自己是习惯早起的,因为早上要锻炼,没想到梧哥儿也起得这么早,比他还要早,听到厨房有动静他才到厨房来的。
云秋梧摇摇头,“醒了就起了,我睡够了的,夫君你先洗脸,我把水给烧热了。”
陆远:“……”
夫君?
他就成夫君了?
梧哥儿这改口也太快了吧,这个节奏他还没适应。
“我比你虚长几岁,梧哥儿你还是叫我陆大哥吧。”
云秋梧“嗯”了一声。
心里微微有些失落。
随即又觉得自己矫情,不就一个称呼吗,有什么好在意的。
再说陆大哥留下自己也不一定就是中意自己,要自己当夫郎。
陆远是个心细的,在小夫郎眼睛垂下去的一瞬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地背了一口大黑锅。
“我只是不习惯,梧哥儿你别多想,以前没人这么喊过我。”
“按理说你是我的夫郎,想怎么喊我都行。”
说这话时,陆远有些脸红。
这倒是真的,连开玩笑喊老公老婆的这种玩笑他都没经历过,一上来就来个“夫君”,搞得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当然,陆远不可否认的是那一瞬间自己是有点高兴的。
原因他不知道,反正就是高兴。
云秋梧点点头,转身的时候,嘴角忍不住向上扬。
他发现陆大哥有点害羞,比好多汉子都要害羞。
陆远是个倒讲究又不讲究的人,讲究的是他挺爱干净,但他过的糙,刷牙洗脸的时候有热水就用热水,没有热水的话大冬天的用冷水都行,说白了就是一个懒字,不愿意动手。
以前没穿越的时候,用热水很方便,现在用热水得自己烧,陆远这几天一直是懒得烧热水洗脸的,捧两把冷水搓搓脸就算完事,连毛巾都不会打湿。
突然用热水洗脸,陆远有些规规矩矩地先刷牙再洗脸,动作有些僵硬。
洗漱好后,想起云秋梧来的时候没带什么东西,连忙给他找了一套新的洗漱用具出来让他用。
在云秋梧洗漱的时候,陆远打开米罐舀了一瓢米出来,准备熬点粥喝。
大早上的,喝点粥挺好的,清淡宜人。
看到陆远在煮粥了,云秋梧赶紧过来帮忙。
“煮粥我会,陆大哥你去歇着吧,我来就好。”
一般人家,少有男子进厨房的,厨房是女子和哥儿的地方,以前陆大哥是一个人过,他当然得要进厨房。
但今时不同往日,陆大哥不该进厨房的,没有道理,不合规矩。
陆远摆摆手,“没事,我喜欢下厨。”
下厨是陆远为数不多的一个爱好 。
一开始的时候是闲着无聊,为了打发时间,照着某音上面的教程跟着学,慢慢地,是真的喜欢上了,既能排遣压力,还能做出香喷喷的饭菜来,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陆远都这么说了,云秋梧也不好再争。
煮的时候加了一些绿色蔬菜进去,是昨天才从山上采回来的野菜,都还新鲜着,拿来煮粥正合适。
煮出来的菜粥白中透绿,晶莹剔透,看着就好看,闻着有一股清甜的菜香味儿。
再配上一个咸鸭蛋,咸鸭蛋剥开来蛋黄红润润的,咬一口就能流出黄色的油来,稍微咸了些,用来配着粥一起吃正好。
一碗菜粥,一个咸鸭蛋,这就是早饭了。
在桃溪村这样的早饭算是上好的了,对庄稼人来说,精米和蛋都是稀罕东西,等闲是舍不得吃的。
能吃上这些东西都是托了原主的福,原主一个单身汉,一个能打猎赚钱的单身汉,不抽烟不喝酒的,就喜欢吃点好的,买的一直是精米精面,蛋是常买的,肉的话基本就没断过,在吃方面,村里没几户人家比得上。
陆远也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
当然,要他去吃什么糙米的话,他是吃不惯的,这辈子活了二十几年,就从没吃过糙米。
望着面前的菜粥和咸鸭蛋,云秋梧有些惶恐。
他没想到咸鸭蛋还有自己的一份。
咸鸭蛋多贵重啊,本来鸭蛋个头大,就比鸡蛋的价钱要高,还是咸鸭蛋,就更贵了,好像要六文钱才能买到一个咸鸭蛋。
能有菜粥吃就不错了,还是精米熬煮出来的菜粥,他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精米。
陆远早饭都解决完了,抬眼一看,发现某人低着头只喝粥,咸鸭蛋碰都没碰。
心思一转,陆远就猜到了小夫郎在打什么主意。
想来梧哥儿自己是一定不会去碰咸鸭蛋的。
陆远伸手把咸鸭蛋给剥了,把去壳了的咸鸭蛋放到云秋梧的粥碗里。
碗里突然多了个咸鸭蛋,云秋梧抬头,下意识地看向对面的人。
“陆大哥,我……我不爱吃咸鸭蛋。”
云秋梧口不对心地说谎,喉咙不自然的吞咽了下。
好香啊。
他只在几年前一次吃席的时候吃过咸鸭蛋,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咸咸的,沙沙的,软软的味道。
家里过年的时候也会买几个咸鸭蛋,但没有他的份,他只能看着弟弟妹妹他们吃,自己能闻闻香气就好了。
这副样子要还是不喜欢的话,陆远除非是眼神不好,再不然就是个呆子,才会这么明显的谎话都看不出来。
陆远伸手摸摸少年毛茸茸的脑袋,他没拆装少年的谎言,而是道:“不喜欢也得喜欢,我家的咸鸭蛋不一样,很好吃的,你吃了就会喜欢上的。”
“你放心,家里日子还过得去,咸鸭蛋吃得起的。”
说着陆远起身离开了。
留下云秋梧一个人继续吃。
云秋梧一口一口吃着咸鸭蛋,忽然落下泪来。
确实不一样,陆大哥家的咸鸭蛋是好吃的,是最好吃的。
院子里,陆远在收拾这几天上山猎到的猎物。
这几天收获平平,野鸡有五只,野兔有六只,还有一只狍子。
另外还有一窝野鸡蛋和一些野果野菜,这些就留着自己吃了。
陆远挑了一只野鸡和野兔放到一边,打算留下来不卖。
小夫郎太瘦了,得多吃点肉补补。
把猎物给收拾好,装在一个木板车上,拿上水囊和斗笠,陆远在院子里找到了云秋梧。
“我一会儿要到镇上去把猎物卖掉,梧哥儿你要一起去吗?”
云秋梧摇摇头,小声道:“我不去。”
他一个瘸子,走也走不快,陆大哥是去办正事的,他一起去,不是成了陆大哥的拖累吗?
陆远点点头,“那行,你就在家休息吧,你才来,这附近也不熟悉,在家里就好。”
叮嘱完,瞧着天光已经大亮,陆远不再耽搁,拉上木板车上路了。
云秋梧乖乖应下,在院子门口目送陆远离开,直到连背影都看不见后,才把院门给关上。
他确实对这边不熟悉,人也不认识,所以不会出去乱走。
夫君要他看家,他看家就是。
但云秋梧可没听陆远的话休息,而是忙活起来,洗衣裳,擦洗桌椅板凳……一直就没停下来过。
……
陆远到了镇上后,根据原主以前的记忆,直接把猎物送去了一家相熟的酒楼后厨。
酒楼给的价格也公道,一只野鸡六十文,野兔八十文,狍子卖了三两,一共就是三两六百四十文钱。
陆远捏着鼓起来的钱包,心想,猎户这个行当要是能猎到猎物的话,确实挺赚钱的,一般的庄稼户,除去了要缴税和自家吃喝要用的,一年也就能赚个七八两,平时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有一两的净收入。
相比之下,猎户是相当赚钱了。
不过更赚钱,风险也高,猎户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命丧虎口,命丧熊口,狼口的猎户也不少,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而且猎户容易伤身体,老了以后身体容易有这样那样的病痛,当然种庄稼也差不多,年轻的时候太劳累了,老了落得一身的病。
看来以后还是得找个其他差事,不需多少钱,能谋生就好。
陆远心想。
他是没打算一直做猎户的。
大概是因为死了一次,所以他对生命很看重,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再生机会。
虽然他继承了原主狩猎的本事,但有一说一,他胆子真没原主大,这几天都是靠陷阱收获猎物的,还没正面刚过,遇到熊瞎子什么的,他怕是腿都软了。
所以打猎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不过种庄稼的话,陆远暂时也没这个打算。
他哪会种什么庄稼啊,对种庄稼的了解是有的,但不多,小时候在外公外婆家住过几年,所以对农事什么的并不是一无所知,但也绝对算不上多精通,主要是那时候年纪太小,时间隔的久,很多记忆都模糊了。
现在让他去种庄稼,那不是瞎扯淡吗。
陆远觉得这事先不用急,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他总会想出办法,不会让自己还有梧哥儿饿死的。
卖了猎物后,陆远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他打算买些东西。
家里的米啊面啊,油盐酱醋茶之类的日用品都不多了,需要添置。
陆远先去了粮店,那粮店的老板一看到陆远眼睛都笑眯成了一条缝,显然是认出这位出手大方的老主顾,热络地寒暄起来。
“陆老弟。”
“龚大哥。”
两人哈拉了几句,然后龚老板便问道:“还是老规矩吗?”
来买粮食的次数多了,都形成了习惯,每次都是雷打不动的十五斤米,五斤面,够吃一个月。
吃完又来买,一个月买一次。
龚老板都在让伙计称米了,陆远忙道:“这次不一样,多十斤米,面条也多五斤,再来五斤面粉吧。”
米和面条当然是要买的,要是蒸包子馒头包饺子什么的,还需要面粉,所以面粉也是要买的。
龚老板愣了一下,觉得有些奇怪,随口问道:“陆老弟,你这是胃口大了,还是要买来送人啊?”
一个人再怎么能吃,也吃不了这么多粮食吧。
陆远笑了笑,“家里多了人。”
龚老板是个精明的,想起陆远的家庭情况,猜到他可能是娶夫郎了,当即爽朗一笑,打趣道:“是娶夫郎了吧,陆老弟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咱们这么久的交情,摆酒的时候咋不喊我去吃酒呢?”
“还没摆酒呢,要是摆酒办席的话,怎么可能会不请龚大哥,那不成小弟不懂事了吗?不过确实是有夫郎了。”
陆远也没刻意隐瞒,有什么好隐瞒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的事儿,大可以坦坦荡荡的。
龚老板有些茫然地“啊”了一声,看陆远的眼神当即就有些不太对了。
没摆酒,就有夫郎了?
再穷苦的人家,在娶妻娶夫郎这种大喜日子,都会办个仪式,一是热闹,二来也是为了显示对妻子,对夫郎的看重。
这陆老弟家里也没寒酸到那个地步啊,咋就做出这么抠搜的事情了。
莫不是他以前看走眼了,陆老弟是个大方的不假,但他只对自己大方,连自己夫郎都抠抠搜搜的,花点钱意思意思地请两桌人都不愿意。
陆远:“……”
一切尽在不言中,龚老板虽然一个字没说,但心里想的啥,全都表现在眼神里了。
“是官配的夫郎,他家里没和我商量,昨儿忽然就让人来了,我这不是也来不及准备什么。”
龚老板恍然大悟的点点头,面露羞愧。
是他误会陆老弟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呢。
官配的话就不稀奇了。
等官配的姑娘和哥儿有几个是家里重视的,迫不及待等着把人給嫁出去,哪会给多少体面,送嫁都未必有人送。
没想到陆老弟也遇上了这种情况。
“还是要和陆老弟说声恭喜,这样,这些东西你拿去,当给新夫郎甜甜嘴。”
龚老板大方地送了两包糖,一包冰糖,一包白糖,一包足有一斤重。
陆远推脱不过,到底还是把东西给收下了。
买粮食一共花了七百文钱,主要是都是质量好的米粮,价钱自然就贵些。
花这些钱陆远也不心疼,这是必须要花的,多花点钱能吃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