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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偶

人偶

发表时间:2024-01-16 11:26

为您推荐优质好看的小说《人偶》,由作者阿哩兔倾情打造的小说正推荐中,围绕主角南藜讲述故事的人偶小说主要内容是:南藜有一个喜欢的人,只是对方要结婚了,所以他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人偶。

热门评价:疯批人偶攻X自卑阴郁受

人偶小说
人偶
更新时间: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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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偶》精选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

从大学的四年,到毕业工作,一直暗恋到现在,整六年的时光。

我喜欢梁枝庭,可他要结婚了。

“梁枝庭要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茶水间的玻璃门正好被我推开一条缝隙,里面同事的八卦声猝不及防钻入我耳中。

我的脚步僵在当场,进退不得。

我本不是好奇心旺盛的那类人,实在是梁枝庭这个名字在我心中占了太重的分量,让我不得不听下去。

里面的人没有发现我在门口偷听,依旧侃侃而谈:

“真是可惜,这么优质的男人,以后也要变成别人的老公,回归家庭了,怎么我就遇不到好男人呢。”

“他老婆是谁?”

“听说好像是他老板的女儿,是个白富美,两个人在工作中结缘,日久生情,很般配呢。”

我听得入神,没有注意到里面的脚步声在愈发朝我靠近。

直到面前的玻璃门被猛地拉开,我的两个同事见我像鬼一样悄无声息立在门外,皆惊叫出声。

一人吓得面色惨白,捂着心口冲我抱怨:“南藜!你怎么站这里也不出声?吓我一跳!”

我没有说话,微微抬了抬手,把我手里的玻璃杯扬起给他们看。

示意自己是来接水。

那两人似乎是瞪了我一眼,或许也没有,我低着头没看太真切。

和我擦肩而过时,一人低语钻入我耳中:

“怪胎。”

我目不斜视进了茶水间,全当自己没听到这话。

当然,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是,我是个怪胎。

阴沉,寡言,脸上永远架着厚酒瓶底的黑框眼镜,长长的刘海遮着半张脸,是个遭人嫌弃的,土了吧唧的乡巴佬。

我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从小就知道了。

我有记忆的时候,身边唯一的活人就是我爸。

他脸上有道疤,从额头横跨鼻梁蜿蜒到嘴角,像脸上趴了一只大蜈蚣。他很凶,嗓门也很大,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天天吃那么多,猪都没你能吃!妈的就知道吃我的花我的浪费老子的钱!你怎么还不去死!”

每每说到这里脾气上来就会抽出他腰间的皮带来抽我,皮带鞭子一样打在我身上,比过年的鞭炮还要响。

我不敢哭,也不能躲,不然就会被打得更厉害。在他的鞭刑下,我努力弓着身子把自己蜷缩成一只王八,幻想自己的背脊是坚硬的龟壳,忍着疼,小声地喊他爸爸,小声地向他求饶。

他一句一句地咒我去死,我也痛得很想去死,可阎王爷不收我。

我在他的殴打下一日一日长大,到了上学的年纪。

我以为上了学离开了我爸日子就会好过一点,可是学校里也没人喜欢我。

同学冲我丢泥巴,往我的水杯里扔蚯蚓:“你爸是个强奸犯,你是个恶心的小强奸犯!”

他们说,我爸是个坏蛋,他年轻的时候强奸了一个女大学生,那个“女大学生”就是我妈。我妈恨他,也恨骨血里有着他基因的我,小时候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恨我还要把我生下来,又为什么千辛万苦生下我之后又要把我送到我爸身边。

长大之后我才想通,就是因为她恨。她想折磨强奸她的男人,也想折磨我这个小杂种。小杂种和大杂种在一起互相折磨,她才会痛快。

我是个泛着绿色浓水的恶臭的瘤,从她的肚子里滚了出来,她恶心我,也恶心怀了这么一个瘤的自己。

我的出生是个错误,没人期待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我没有妈,那个脸上长蜈蚣的男人也不是我爸。

我是没人要的小杂种。

我从小学到高中,都一直被叫做“小强奸犯”。

起初还会哭鼻子辩驳自己不是,后来听习惯了,麻木了,就随他们去了。

没人会听我的辩驳,我也不能改变别人心中已经认定的想法。他们和我妈一样,认为我身上有那只大蜈蚣的基因,继承了他的犯罪因子,长大也迟早会是个强奸犯。

在我决定不叫他爸爸之后,我就一直叫他“大蜈蚣”。

大蜈蚣殴打我是家常便饭,一直打到我高二那年,之后就没再打我。

当然不是他悔改了,而是我高二那年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放学回家,我忘记给他买酒,他一脚把我踹得撞在茶几上,茶几爆裂,我摔在地上,不知道多少片碎玻璃扎在我身上,血哗哗地淌,红色的花自我身下盛开,形成一道弯曲的溪流歪歪扭扭渗进了瓷砖缝隙里。

他慌了,并不是因为担心我,而是他有案底,害怕闹出人命又要进去蹲局子,不得不带我去了医院包扎。

缝了针回来,他就命令我给他做饭吃,我默默进了厨房,在饭菜里下了耗子药。

我一边下药一边笑,只要一想到大蜈蚣毒发身亡满嘴泡沫倒地挣扎的痛苦模样,我心里就前所未有地畅快。

可惜,菜还没端上桌,就被他整锅掀翻了。

他发现我下了耗子药,他发现我想要他的命。

他又打了我一顿,打得我身上伤口又裂开了,我分明是很痛的,可是怎么都止不住嘴里的狂笑。我不当王八了,就这样躺在地上任他打,我盯着他脸上的疤,说:“你能发现一次,能发现第二次吗?这次是你运气好,有本事你永远别吃饭别睡觉,我总会抓到空子的。”

我想我当时的脸应该很扭曲,不然我也不会见到大蜈蚣露出那样害怕的表情,像是看到了来索他命的黑白无常。

“我是你爸!”

他那时似乎声嘶力竭喊了这么一句。

笑话,把我当沙包当狗使唤了这么多年,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倒来装爸爸了?

我吐出一口血唾沫,因为躺着的原因没能吐到他脸上,太浪费了。

“你在恶心谁呢,”我半死不活地回,“死强奸犯。”

他脸上的表情,真是相当的精彩。

他怕死,我可不怕。

他是蜈蚣,有生命的东西都怕死。

我?

我只是颗臭气熏天的瘤。

学校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快乐的回忆,直到我上了大学,离开了大蜈蚣所在的那个村镇,在另外一个城市,没有人知道我是强奸犯的儿子了,我不会再被叫做小强奸犯。

但我的性格已经形成,沉闷孤僻,没有办法去交朋友,好在我已经习惯独自一人的生活。

入学第一天,我在校园内闲逛,路过篮球场时,一颗篮球从天而降直冲我脑袋而来,我听见惊呼声,站着没有动。

那一秒钟,我以为这颗篮球是故意冲我而来,毕竟小时候被无缘无故的东西砸是常事。

可是这颗球没有砸中我,它被一只手凭空捞住了。

那是我见到梁枝庭的第一面。

他穿着篮球服,把那颗篮球夹在臂弯中,冲我抱歉地笑了笑,露出一颗小虎牙。

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阵香味跟随着他的手掌一起落在了我的头上,——他揉了我的头发。

还轻声地关心我:“你没事吧?”

这一笑,一摸,我的心就彻底被他偷走了。

我本该向他道谢的,可是我只顾着发愣,还没等我说出谢谢,他就已经抱着篮球返回了球场,回到了他的世界。

头发上还残留着被他抚摸留下的触感。

从小到大,没有谁曾这样亲昵地对过我。

我头一次在我的黑白世界里窥到这抹迟来的亮色,原来世上竟有这般动人的色彩。

自那之后,我就对他上了心。

他比我大一届,是我的学长,我偷偷打听他的课程,偷偷去和他参加一样的社团,偷偷跟在他身后,像一只下水道里的恶心老鼠一样尾随他,偷拍他的照片,夜深人静时躲进被窝里对着他的照片发泄。

产生名为喜欢的情绪,须臾一眼就足够。

我是怪胎,是变态,我控制不了自己对他的着魔。

后来,只是远远看着他已经无法满足我了,某一天,我在食堂和他打了一样的饭菜,故意和他擦肩而过,期盼着他能认出我,像那天帮我挡篮球时一样对我露出一个笑容。

但上天从不眷顾我。

我和他就这样平淡无波地擦肩走过,他瞟都没瞟我一眼。

他不记得我了。

梁枝庭很受欢迎,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永远都围着一群人。

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全是我接触不到的东西和人。

高悬在辽阔苍穹上的月亮,当然不会在意到地上的蚂蚁。

又怎知地上的蚂蚁视他如神明。

我无法融入他的世界,只能遥遥窥探着他的一切,妄图做他生命中一个透明的参与者。

毕业到如今,选择入职现在这家公司也是因为梁枝庭在这栋办公楼里。

办公楼高达三十多层,每一层都是不同的公司。

梁枝庭在四层一家国际货运公司工作,我的能力无法和他进入同一家公司,只能退而求其次入职了现在这家广告公司当原画师。

同一栋楼,他在四层,我在十层。

相距六层的台阶,如我暗恋他无果的六年。

我从不在意旁人对我什么看法,没人喜欢我,我也不要别人喜欢。

只有梁枝庭。

我只希望能得到他唯一一人的青睐,希望得到他哪怕是无意中投射在我身上的匆匆一瞥。

可是就在刚刚我得知,他要结婚了。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当事情真的发生时,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临下班半小时前,办公室的同事们吵嚷起来,吆喝着下班后去哪里哪里聚餐,理所当然地跳过了我这个透明人。

我也乐得清闲,我向来是无法融入这种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各种各类的圈子。

下班后,一群人浩浩荡荡出了公司,这时总算有人记起我了:“南藜,你锁门啊!记得关灯!”没等我应答,他们就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这片刚才还哄闹着的地方瞬间安静下来。

我关了电脑,慢吞吞从工位上站起来,打卡,关灯。

锁门时,我望了眼面前空荡无人的办公室,抬起手,对着这片办公区域比了个中指。

如果不是为了梁枝庭,鬼才在这种地方上班。

去死吧。

我不喜欢挤地铁公交这种人多的交通工具,一直以来上下班都是骑路边上的共享单车。

不起眼地融入马路上的车流中,做里面一个微不足道,没人在意的泥点子。

租住的出租屋离我上班的地方二十分钟的路程,是一个老式小区,旧了点,但很安静。

居民楼里没有电梯,只能靠爬楼梯。

我和往常一样顺着台阶往上走,以往不管日夜都安静无声的楼道中,今日却隐隐传来嘈杂人声,从上方传来。

越往上走,声音越清晰,拐过五楼的楼梯拐角,我看到一大群人挤在六楼一家门前。

好巧不巧,竟然全部都围在我家门口。

人群里面还有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

“这里面住的小伙子很奇怪,阴沉沉的,一年四季帽子口罩裹得密不透风,从不和我们这些左邻右舍的来往,孤僻得很。”

“他一个人独居,也不见有朋友。前些天大半夜我还听见他开门出去的动静,你说他大晚上不睡觉跑出去干什么啊?”

“这事肯定和他脱不了关系,进去搜一搜就知道了。”

这群人基本上都是这栋楼里的大爷大妈,他们东一句西一句地和警察数落我的种种,我饶有兴趣地听了一会儿,人群边上有位老太婆终于发现我站在楼梯上偷听,忙喊住警察,枯皮一样的手指指向我:“他回来了。”

这一指,所有人都朝我看来,我压低帽檐,挤进了人群。

警察冲我敬了个礼,解释起来龙去脉。

三楼的一家住户孩子失踪,楼道里没有监控,所以他们一时间也查不到孩子的去向。又听这栋居民楼里的住户说:“603住着一个很可疑的人。”

这个可疑的人指的就是我。

他们既然出了警,那就需要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

我表示理解,愿意配合他们警察同志的工作,拿出钥匙去开我的出租屋房门。

警官后头看热闹的大爷大妈们伸长了脖子张望,表情义愤填膺,就等着门一开看到我屋子里躺着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小孩儿,然后兴高采烈地把我扭送断头台。

咔哒,我推开门,请两位警官进门。

门一开,那些大爷大妈表情立即垮了,失望遗憾写在脸上。

能理解,毕竟我的屋子里什么也没有,他们没看到他们想象中的画面。

孩子?如果从我身体里出去的那些东西也算是孩子的话 ,我的垃圾桶里还有一些,他们想看,我倒是可以把那些纸团展开来让他们瞻仰一下我孩子的绝世容颜。

警察在我的客厅和厨房里转了一圈,来到我的卧室门前,问:“方便吗?”

我点头:“当然可以。”

推门而入时,开门带动的气流刮起了卧室墙面上挂着的东西,哗哗作响。

满墙的照片映入眼帘。

照片上都是同一个人,梁枝庭。

大部分都是上大学时我偷拍的他,食堂,教室里,林荫道,宿舍楼下,我最满意的一张被我摆在了床头。

他站在篮球场上,额发微微被汗水打湿,掀起衣服下摆擦汗时,露出一小片汗津津的腹肌。

我当时拍下这张照片的时候手都在颤抖。

看一次心动一次。

我深吸一口气,平复着自己过于急促的呼吸,完蛋,想想就又兴奋起来了。

警察理所当然被我这卧室布置风格给惊呆住了,在他们起疑之前,我随口胡诌:“这是我喜欢的一个十八线小偶像,收集他的照片是我的爱好。”反正梁枝庭长得确实好看,完全可以去当明星。

这两位出警的警察叔叔年纪大了,应该不知道现在娱乐圈里都有些什么明星,所以一时间也没有怀疑我的话,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狂热的粉丝。

他们表示不理解,但收集偶像的照片又不犯法,也不能真的把我怎么样。

其中一位警官在我卧室环视几圈,走到了我的衣柜前。

我手指微微蜷起,紧盯着他的动作。他把手放在了衣柜门上,就在他要拉开柜门的一瞬间,外头的人突然闹了起来。

“孩子找到了!”

那位警官收回了放在衣柜上的手,我也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

原来,三楼失踪的孩子是因为考试没考好怕回家被父母责骂,所以躲在了同学家里。

一场乌龙。

孩子主动归家,证明了我的清白。

如我所料,真相大白之后,没人和我说一声抱歉。

人警察都离开了,这栋楼里的人还是对我指指点点,我懒得和他们多浪费一滴口水。

不过是一群以貌取人的神经病。

有这样的邻居,只有脑子有病的受虐狂才会想着和他们往来吧?

活吧,谁能活过你们这些老不死的。

人群散了,我关上门,世界终于清净了。

走进卧室,打开柜门,我静静注视着柜子里的东西。

如果刚才那位警官打开了衣柜,就会发现我墙上照片里的“偶像”正蜷缩在我的柜子里。

当然,不是真的人。

它只是一个比我高出许多,健壮许多,可以把我整个笼罩在它身下的——等身人偶。

不过就算他们发现了,以他们的年纪,也肯定只会以为它是某种充气的床上用娃娃。

它才不是那种简单的玩具。

这个人偶是我花了大价钱得来的。

那个深山小村里的人偶师手艺精湛,我把梁枝庭的照片交给了他,他便为我量身定做了一个——独属于我的“梁枝庭”。

它抱膝坐在柜子里,我摩挲着它和梁枝庭毫无二致的脸颊,手指缓缓伸向它左耳后方,按下了它耳根处一个红豆大小的圆形按钮。

滋一声微弱的电流声响起,我手下的东西动了。

它歪了歪脑袋,脸颊小幅度地在我掌心里蹭了蹭。

我被它的这个动作取悦,笑着夸赞它:

“老公好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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