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爱他》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碧恋,沈厌林泽是小说中的主角,不想爱他主要讲述了:沈厌也不能说自己是个特别好的人,他只是比较倒霉,总是能成功的遇见坏人而已,其实他本人也不愿意啊。
《不想爱他》精选:
“不是让你买冰的吗?这怎么是常温的。”
说完以后,为首的那个人还把水砸向对面那个满身是汗的人。
“嘶”对面的人除了叫一声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反应,腰杆子挺得直直的,看起来像个老实人。
“怪胎就是怪胎,跟个傻子一样,连话都不会讲。”
“算了,真是扫兴,走吧,各位。”
随着一堆打扮得极其张扬的人离开,沈厌才慢慢蹲了下来,捡起被扔在脚边的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不到十秒钟就喝完了,可见他真的很渴。
七月的天气,太阳正毒,晒得人汗珠直往下滚,偌大的操场像个烤炉一样,没有人愿意这个时候来在这里,但沈厌好似感觉不到热一样,一声不吭地收拾着大家运动完的篮球场。
将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干净,才离开这里,这些已经成为沈厌的日常工作了。
他的大学,与大家都不同,并不感到快乐,也不是来享受的。
说好听一点,沈厌是商华大学的学生,说难听一点,他只不过是众人取乐的一个玩具而已。
谁都可以欺负他,谁都可以使唤他。
这所学校的所有学生都认识沈厌,也没有一个人是沈厌能得罪的,这里所有的学生非富即贵,除了沈厌。
因为沈厌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子,沈家不愿意承认的存在,像一只寄生虫一样,十分不要脸的赖在沈家。
多年的折磨早已让沈厌变得麻木、听话,他学不会反抗。
帮学校收拾一些器材,干一些脏活累活,成为他生活费的唯一来源。
生活中面临种种困难就算了,在校园里还有一堆老是给他找麻烦的同学,这一些让沈厌的日子过得极其的丰富。
一整个炎热的下午,沈厌把整个操场乃至体育馆都打扫的干干净净,连饭都没有吃上,这对沈厌来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了。
抱着所有的体育器材,将它们都放进器材室里面。
“哐”的一声,门就被拉了锁。
不用想,沈厌都知道,自己又被人整了。
他不叫也不喊,静静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个箱子,眼神里皆是淡然。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沈厌还记得上一次被关在里面三天,没有任何吃的,只有同学喝剩下的半瓶水,要不是其他的班上课,他恐怕都不会被发现。
沈厌能做的就是等,等别人来拿器材,顺带放自己出去。
他在这个学校里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唯一能联系的就是自己名义上的哥哥。
不过沈厌也清楚自己的哥哥是不会来救自己的,自己还没有资格让他来救。
胃已经饿到痉挛,他只能换一个姿势,平平地躺在地上,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
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花板,眼睛里都是水雾。
汗水吧,沈厌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尽管汗流浃背,但沈厌仍穿着黑色的长袖。
在整个学校人眼里,他真的是一个怪胎。
夏天只穿长袖,冬天也只穿一个长袖。
这样的穿着习惯,让沈厌经常生病,不过他从来都不在意自己的身体,摆烂式的活着,能活到现在,完全归功于身体的免疫系统。
躺着躺着就睡着了,就感觉不到饿了。
第二天一群大一的学生来开门拿器材,才把沈厌给惊醒,双方都见怪不怪了,各取所需。
沈厌急冲冲地找了个水龙头,不断地往身体里灌水,还顺利给自己洗了一把脸。
正在滴水的脸为他平添了几分美感。
沈厌的母亲本来就是个大美人,沈厌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他的脸就像刀削的一般,完美到无可挑剔,快一米九的个子,让他的比例显得格外的完美。
重要的是那双生的特别好看的眼睛,与眼角处的泪痣相互映衬,给人一种很深邃,很妩媚的感觉。
本来应该有人追捧的他,在学校却像瘟神一样,人人厌,连食堂打饭的阿姨看到他,手上的勺子都抖得更厉害了,这导致了沈厌在食堂几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他既没有钱,也没有好的人缘,有时候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就会大吃几碗学校免费的大米饭,因为这样,没少被大家嘲笑。
可尽管过得很辛苦,但沈厌的学习成绩却是整个专业最好的,每一科都很优秀,优秀到让人嫉妒。
不过就是这样优秀的他,却从来都没有拿过奖学金,老师的不喜,同学们的暗中操作,让他痛失了一笔又一笔能生存的物质基础。
当你的敌人是全学校时,你孤身一人,又怎能敌得过这千军万马。
沈厌能做的就是默默忍受,反正也忍了很多年了,不差最后这一年。
“哟,这不是我们的沈同学吗?又在吃食堂的大米饭了。”
沈厌没有抬起头来,听这声音他就知道,是沈逾白,自己那个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也就只有他会叫自己“沈同学”了。
“小厌,真的是很没有礼貌,哥哥跟你说话,你连头都没有抬起来。”语气虽然很温柔,但只有深厌知道眼前这个人到底有多么的可怕。
多年来都被沈逾白所支配,让沈厌没有勇气顶嘴。
只能放下手中的勺子,缓缓站了起来。
“啪”一巴掌忽了过去。
大力的让沈厌的脸颊疼的几乎麻木,嘴角也缓缓的渗出了一抹血迹,耳朵也传来一阵一阵的轰鸣。
“小厌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厚,让哥哥的手都红了,果然打你还是用工具的好。”
听到这句话,沈厌的手紧张地搓着衣服,因为沈逾白惩罚人的工具,变态到让人不敢恭维。
“对不起,是我错了。”只能颤颤巍巍地颤抖。
“你看,这样不就行了吗?做人不能没有礼貌,以后见到哥哥不要用这种态度了,不就相安无事了吗?我可是很讲道理的。”说到这儿,沈逾白还一脸宠溺、迁就的模样。
如果没有那一巴掌,沈逾白绝对算的上一个温柔的好哥哥。
“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
“嗯,那你乖乖吃,我先走了。”沈逾白的种种行为都表明,他只是想来找沈厌麻烦而已,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的事情。
沈逾白走以后,沈厌就大口大口地吃起了饭,混杂着浓郁的血腥味一口一口地吞下去。
他像松鼠一样,有储存粮食的习惯。
当有的吃的时候,就想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肚子里,以免未来自己会饿死。
吃完后就站在教室外听课,这是同学们的规定,没有人愿意跟他坐在一起,所以无论什么季节,沈厌都是站在门外听课的。
就连在宿舍里,得到的待遇也都差不多。
沈厌的宿舍从来都不是能休息,能放松的地方。
在宿舍里,沈厌就是备受排挤的那一个,他不仅一次想要搬走,奈何没有钱,而且宿舍的人巴不得能天天欺负沈厌,怎么可能舍得让沈厌离开。
宿舍的其他人的恶趣味就是联合起来一起整沈厌,冬天的时候,他们就将沈厌的被子弄湿,赶他出去走廊睡,这些事情都是时常发生的。
沈厌什么也做不了,谁也帮不了他,他能做的就是默默地忍受着大家的排挤。
尝试将所有的委屈都咽了下去。
沈厌的夏天最喜欢的是在图书馆里过夜,至少在这个地方,晚间的风是温柔的,是凉爽的。
冬天的时候,沈厌最喜欢的是跑到食堂去睡觉,至少在这里风不至于那么刺骨,身体也不会那么的冷。
不管在哪里,每天一醒来,沈厌都会收拾好一切,包括自己的痕迹和该地方的垃圾。
也许没有人细心地发现,夏天的图书馆和冬天的食堂都是干干净净的。
这一些都是沈厌的习惯,多年来的寄人篱笆,让他学会了不能麻烦别人,不然就会被赶出去的道理。
中午的下课时间,是他为学校的服务时间,一般这个时候,他 是没有时间吃饭的。
只有晚上还有点空闲时间,补上下午欠缺的课程。
“妈,你什么时候才回来,带我走。”这是沈厌每晚都会发的微信,不过得到的永远是一个红色的感叹号。
沈厌的妈妈早在十几年前,就抛下沈厌,不知道去了哪里。
被抛弃的时候,沈厌也只有八岁,也就在这个懵懂的年龄,被自己的母亲以一千万的价钱卖给了沈家,至此以后,两人没有任何党的联系。
不过被抛弃的时候,沈厌没有哭,他明白,在自己家母亲的眼里,他远远没有钱重要。
可是坐在沈家的日子太苦了,太煎熬了,沈厌只想逃离,逃离那个地方。
商华大学一年一度的交流大会让沈厌连上课的时间都没有,所有的舞台布置,场地的打扫,设备的检查都是由沈厌一手操办的。
这样吃力不讨好的活一般也只有沈厌一个人愿意。
但整个学校都在讨论这次的交流大会,因为这一次来交流的人,是整个学校的传奇人人物-------陆今安,父亲是首富,典型的有钱人,更重要的是他还是整个学校的骄傲。
仅用两年的时间就学完了大学的所有课程,还出国留学了两年,阅历十分的丰富。
大家都蠢蠢欲动,想要结识这样一位大佬。
夏天的商华大学里弥漫着花草树木的余香,知了不停地叫着,闷热的操场上撑起了一把又一把的打伞,一排又一排的学校学生穿着学校的制服,准备以最高的礼仪来迎接陆今安。
很快就有一辆帕拉梅拉停在校道上,车门被缓缓地打开了,只见车内下来一位约二十岁左右的男子,身形修长,剑眉星眸,鼻梁高挺,连面容都是柔和的,全身上下的装备都透露着贵气。
亲切地和校长握了握手,在校长的带领下走进大会堂。
大会堂的所有人都全神贯注着听着陆今安的分享。
从商业银行到金融,再从现在的经济发展现状到未来的产业发展,都探讨、分享了个遍。
他的声音清冽,条理清晰,像夏日里冒着冷气的冰镇气泡水,又像浓郁阳光的午后下一杯刚泡好的红茶,沁人心脾。
所有人都被这个声音带入金融的世界里,除了沈厌,站在大会堂的出口,靠着门昏昏欲睡。
为了布置好这些东西,他已经两天没有睡了,实在是忍不住了。
“好了,作为大家的学长,我祝各位学业顺利,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一阵又一阵震耳欲聋的掌声响起时,沈厌才反应过来,跟着鼓起了掌。
在座的都跟着陆今安离开了会堂,剩下的工作就是沈厌的了,他要负责整个会场的卫生,以及几乎排满整个学校的大伞。
一把大伞差不多50斤重,整个学校大概有300多把,是沈厌用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才从设备室里搬出来的。
而现在,他又需要花一天的时间将这些全部都搬回去。
忍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远远看着那些追捧陆今安的人,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在沈厌的眼里,这只不过是有钱人之间的相互恭维,商业互捧罢了,虚伪至极。
陆今安全程都是带着笑容的,认真解答大家所问的问题。
突然透过追捧着他的人,一眼就看到了沈厌,脸色瞬间变得惊恐起来,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嘴唇也开始发抖。
迈着大长腿,从人群中跑出去。
紧紧地抱着沈厌,“阿风,你回来了,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语气十分当的激动,还带着点哭腔。
这个拥抱紧到想要把沈厌融入血液里。
沈厌用了十足的力气,才成功将陆今安推了出去。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口中那个人。”沈厌大口地喘着气,就抱那么一会儿,差点让沈厌窒息死掉。
陆今安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沈厌,沈厌的这句“认错人了”,让陆今安的心都冷了。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长的那么像的人,两个人就差一双眼睛和眼角处的痣。
江聿风的眼睛是多情的,不似眼前这个人那么的专情,这是陆今安对沈厌的直接印象。
“对不起,是我认错人了。”
虽然在道歉,但眼神依旧死死地盯着沈厌,好像透过他在看另外一个人,这样的眼神让沈厌很不舒服。
不想理陆今安,转身就想走。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陆锦安紧紧地拽住沈厌的手,眼神十分的着急,生怕对方会离开。
“沈厌。”
“是海晏河清的那个晏吗?”
听到这句话,沈厌也愣了一下,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为自己的名字套上这么一顶高帽。
“不是,是讨厌的厌,放手,我还有事情要做。”
这个名字还是自己母亲给自己取的,从名字上,就知道自己有多不讨人喜欢。
转身,默默地收起来操场上的大伞。
大家看沈厌的眼神里充满了憎恨,凭什么他能轻而易举地得到陆学长的关注。
陆今安无力地瘫坐在车上,眼神里都是忧伤。
“阿景,你说世界上真的有两个人能长的如此地的相似吗?
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让陆景摸不着头脑。
“少爷,你怎么了,遇到什么事情了。”
“没事,帮我查一个叫沈厌的人。”
“好的,少爷。”
陆今安透过玻璃,看着操场上忙碌的沈厌,不由得出了神。
像,真的很像江聿风,陆锦安的初恋,一个钢琴天才,大学的时候就抛弃了陆锦安,远赴国外进行交流学习,足足两年了,陆今安没有一天不想念江聿风的,想念到都快发疯了。
陆今安也没有想过,那个拥抱会给沈厌带来多大的伤害。
“喂,你个怪胎,谁让你抱陆学长的,你也不撒泡尿看看你什么样子,你也配。”一群人围着沈厌,语气极其的嚣张。
“我都说过很多遍了,我并不认识他,也没有主动抱他,是他认错人了。”沈厌趴在地上,一只手捂着刚刚被这群人打伤的肚子,解释道。
可大伙就是不听沈厌的解释,非要动手。
众人你一脚我一脚的,让沈厌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用手紧紧地护着头,承受着大家的拳打脚踢。
“等等。”一个响亮的声音从人群后方响起,来的人正是沈逾白。
“会长好。”大家马上收敛了自己动作,恭敬了起来,毕竟沈家在京城的地位也不低。
“各位给我一个面子吧,我的弟弟应该由我这哥哥亲自来惩罚,就不劳烦大家了。”那温柔的样子,让大家都不忍拒接,纷纷点了点头。
只有沈厌知道,他将面临着什么,本能的将身体蜷缩起来。
“沈厌,晚上跟我回家吧。”说完还蹲了下来,用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又说了一句话。
“不回来,你知道后果的。”
“我在家里等你,我亲爱的弟弟。”还拍了拍沈厌的脸。
“没有什么事情,大家都散了吧,不要耽误人家干活。”
沈逾白的一句话,大家都散了,毕竟学生会还是很有权威的,更何况还是个会长。
沈家离商华大学很近,开车也就10来分钟的路程,可沈厌在路上硬生生地磨蹭了一个小时,他实在不想回家,回到那个有恶魔的地方。
站在门口,手上几乎都是汗。
“沈厌,少爷已经在你的房间里等你了。”管家面无表情地看着站在门口的人。
在沈家,没有人会叫他“少爷”的。
而管家口中的沈厌的房间,也只不过是一间地下的车库而已。
看着沈厌没有动,又来了一句。
“你应该知道,少爷不喜欢迟到的。”
沈厌认命似地推开门,走向地下车库。
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是倒刺鞭,是电熨斗,是一根又一根的粗针,还是一次又一次的电击。
在过去的十二年里,他被变相地折磨,什么样的毒打都挨过,他也不是刀枪不入的,也会疼的,只是疼又能跟谁说呢?
也会害怕,害怕走进这个地方,暗无天日,见不到一点光亮。
一见到沈逾白,沈厌就本能地保留了微笑,他早就忘记了微笑的涵义,只能像个木偶一样,机械性的微笑。
“亲爱的弟弟,你又迟到了,让我等了这么的久,我很不开心,非常的不开心哦。”
沈逾白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明带着微笑,却让沈厌有种阴森森冰凉凉的感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这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了,把衣服脱了,转过去吧。”
沈厌没有再说什么了,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怎么可能不挨一顿打,只能动手将自己的衣服脱去。
露出来的上半身没有一处肉是好的,触目惊心地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烫伤,几乎布满了脖子以下的所有地方,这是沈逾白拿电熨斗一下一下地烫出来的。
在这些烫伤下面,掩饰着一道又一道的鞭伤。
每一次都是这样的,先鞭打完,再烫伤,一层加一层的,沈厌已经记不清是几层了,或者是几十层了。
刚站稳,一鞭子就朝自己袭来,巨大的疼痛让沈厌踉跄了一下,眉头都拧成了一团。
“你不乖哦,我不是说了吗?要站直、站稳,你这不是在破坏我的规矩吗?”
“本来想着15鞭就好了,现在想想还是20鞭吧,多教教你,我的规矩。”
偌大的车库,就只剩下鞭子打人的“啪啪”响的声音。
沈逾白的另一个规矩就是不允许沈厌叫出声来,所以沈厌全程连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害怕会惹沈逾白不快。
由于疼痛,沈厌就只剩下苍白的脸,豆大的汗珠细细密密地冒出来,垂下来的手紧紧握着,指甲嵌进皮肤里都感觉不到痛。
“沈厌,记住。不要窥觊不属于你的东西,不然下一次就不仅仅只是这样了。”沈逾白仍下鞭子,潇洒地离开了地下车库。
沈厌像失去力量一样,一下子倒在地上的床上。
其实这也不能叫床,只是一毯铺在地面上的被子而已。
沈厌的身体剧烈颤抖着,不自觉地蜷缩了起来,慢慢地长夜成了难熬的折磨,但沈厌始终不曾喊痛。
他也不知道挣扎了多久,剧痛平息以后,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般,精疲力尽,连动跟手指的力量都没有了。
第二天,沈厌直接旷了一天的课,趴了一整天,实在是太疼了。
沈厌每动一下都觉得有种骨头被碾碎的感觉。
手机里急促的铃声传来,明明近在咫尺,可沈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拿到。
“喂,亲爱的弟弟,旷课不好,没事就回来上课吧,以前挨那么多下都没有什么事情,现在爱怎么变得这么矫情了。”
“知道了,我晚上就回去。”
“这才乖嘛。”
挂完电话以后。沈厌就强撑着爬起来,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他太了解沈逾白了。
小时候的沈逾白身体不好,经常住院,生活比较单调,后来,身体痊愈以后,性格就变得比较乖张,特别的喜欢刺激,尤其是在罚沈厌这方面。
好不好容易撑到校门口,就看见了门外的陆今安。
本想无视地走进校园,可没有想到陆今安会先开口。
“沈厌,沈家的私生子,难怪你会和我的爱人长得那么像。”
整个圈子都知道,沈父和江父是亲兄弟的关系,只不过一个随母姓,一个随父姓而已。
沈逾白和江聿风两人是堂兄弟,所以知道陆今安抱了沈厌,才会生气地惩罚了沈厌。
在沈逾白的眼里,沈厌就是来抢陆今安的,所以就把沈厌当做江聿风的情敌。
“那与我何干。”沈厌一直都觉得自己除了身上流着沈家的血,其他的都跟沈家没有什么关系。
“你脾气倒是挺臭的,我调查到的报告里显示你是一个为了钱可以出卖身体的人,甚至都可以出卖灵魂,现在我给你一个这样的机会,你会抓住吗?”
沈厌也没有打算辩解,他的名声,早就被自己的亲哥哥作没了。
“想要我陪你,你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同意的。”
问出这个问题以后,陆今安是有一些后悔的。
在陆今安的眼里,他的爱人温柔、干净地像个天使,哪里是眼前这个狼藉斑斑的人所能够替代的,可他就是想要,想要一直看着这样一张脸,一张能缓解他思念的脸。
只要是陆今安想要的,那就一定可以得到。
听到沈厌的回答,陆今安也不恼火,他有的是办法得到沈厌。
笑的极其自信,“这样啊,我也不是来征求你的意见的,我有的是手段让你同意。”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谁也不让谁。
可像陆今安这样有权有势的人,想搞沈厌太容易了。
可以说,这场对弈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刚进入校园,就遭到了一群人的阻拦。
“把我们刚打完篮球的地方收拾干净,一整天都不在,都是垃圾,脏死了。”那语气就好像在叫一个仆人一样。
“知道了, 我会打扫干净的。”
尽管伤口很疼,肚子也很饿,但是他们的要求上沈厌是不敢拒绝的。
只能忍气吞声,默默地打扫。
等收拾完,已经是凌晨了,此时的他连吃饭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看着空荡荡的操场,只有高高的一轮明月与自己相伴,眼神里尽是茫然,不知所措。
随手捡起落在树底下的花吃了起来,也不管好不好吃,能不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捡垃圾吃的经历他都有,更何况只是捡个花瓣。
沈厌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明明过的那么的可悲,却还想活着。
整个人蜷缩在体育馆的观众椅上,这样的姿态让他后背的鞭伤好受一点,腰也不会那么疼了。
睡了一个晚上,沈厌就像个没事人一样,开始了他的奔波日子。
在学校的庆典上,他被要求弹《唐璜的回忆》,这个可是世界钢琴十大难曲,沈厌根本就没有系统的学过钢琴知识,怎么可能会弹这首曲子。
而且,沈厌讨厌弹钢琴,十指连心,他实在是无法忍受他的指尖在刀片上跳跃。
每一次在学校的钢琴演奏,都是大家密谋好的折磨,往钢琴缝里放刀片这件事情,他们不知道干过多少次了。
以至于沈厌每一次见到钢琴,手指就本能的开始发痛。
“我并不会弹这首曲子。”
“不会,可以现在学啊,凭你的天赋学这一首应该很快就能学会的吧,而且你应该不想大家失望吧,我亲爱的弟弟。”
“并且,你不是想成为陆今安的情人吗?我的聿风哥哥可是个钢琴天才,你不学,又怎么追的上他呢?”语气中带着讥讽,很明显这次庆典,又是沈逾白搞的鬼。
“我说过很多遍了,我并不认识陆今安,也不想成为他的情人,沈逾白,你为什么老是揪着这件事情不放。”
“我就想揪着这件事不放,你又能拿我怎么样,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跟聿风哥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和陆今安没有什么吗?”
沈逾白无数次都觉得沈厌和江聿风长的太像了,从儿时一直到现在,要不是沈厌能够移植骨髓给他,沈逾白早就去做亲子鉴定了。
“视频我也给你找好了,凭你的记忆力看几遍就能弹个八九分像吧,我很期待你的表演哦。”
从沈逾白手里接过视频,沈厌只能学习了起来。
坐在钢琴台上,钢琴片上的刀片反射出来的光,差点亮瞎了自己的眼睛,不用看就知道这里面藏了很多的刀片。
大家对沈厌的报复就是,沈厌越惨他们就越开心。
沈厌紧张地把手放了上次,触碰到那冰凉的钢琴键时,看了沈逾白一眼。
既然想报复,那就被报复好了。
弹这首曲子的时候,他特地用了很强的爆发力,把声音弹的很明亮,给人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他手指上的血不断往钢琴上渗,很快白色的钢琴键就全部变成了红色。
当最后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沈厌的手指没有一根是好的,全部都在滴血。
看到这,沈逾白带头鼓起了掌,他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在沈逾白的眼里,沈厌只不过是自己的父亲用一千万买来给自己治病,供自己玩乐的,仅此而已。
沈逾白可以随意折磨沈厌,不把沈厌当人看,在他这,沈厌的命一点都不值钱。
沈厌的母亲也只是一个设计爬上沈父床的钢琴家,在钢琴界里小有名气,但并不赚钱,所以才拿沈厌来换钱。
沈厌手指上的血滴落在舞台上,像一朵又一朵的牡丹。
此时的沈厌是麻木的,也是迷茫的,他不知道自己接下去要干什么。
有种既无助又无奈的感觉。
突然,舞台的中央出现了一个人,拽起沈厌就往外跑。
“你还真是个傻子,受伤了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是准备让大家欣赏吗?”
“陆今安,放开我,你想要干嘛。”沈厌被拉到车前,说什么也不愿意上车。
“没想干嘛,只是看不惯你这么作践自己的手而已,钢琴家的手可是可珍贵的。”
“我并不是钢琴家,与你心中的那个人是不一样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陆今安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忙上忙下的从车上拿来急救箱,像对待稀世珍宝一样给他上药,还轻轻地吹了几下。
这一举动让沈厌的心里痒痒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自己上药,还这么的温柔。
可沈厌明白,陆今安是把自己认成了他的爱人,并不是真心待他的。
等陆今安包扎完,沈厌冷冷地看着陆今安。
虽然在浅笑,但眼神冷的可怕。
“陆今安,你看清楚了,我不是你的爱人,也不可能才成为他的,别拿你对待他的方式来对待我。”
将自己包扎好的手抽了回来。
沈厌不得不承认,其实他心里是希望陆今安这样的动作是只对他的,而不是透过他,对另外一个人。
要不是有这样一点希望,他压根就不会任由陆今安给自己包扎手。
陆今安冷笑了一声,大概是在笑做自己吧,他确实是吧面前的人当成了江聿恶风,三年了,整整三年没有见了,他的思念已经吞没了他所有的理智,让他控制不住地想要眼前的这个人,哪怕只是一个脸像的人。
“是啊,你不是他,他比你优秀,比你努力,身世也是清清白白的,你没有任何一点 能比的过他的,你连成为他替身的资格都没有。”声音越说越弱,这一些说辞只是陆今安在自己欺骗自己罢了。
只要能看见江聿风的脸,哪怕只是个仿品,陆今安也想要。
“即使如此,我也饿还是想要得到你这一张脸啊,你逃不掉的。”
陆今安的保镖----陆景透过玻璃,清楚的看清了沈厌的脸,本以为照片上的脸已经很像了,没有想到本人更像。
这也难怪少爷会这么的疯狂。
“随便你吧,反正我好像真的是个货物一样,你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沈厌满身都是无力感,既然反抗不了,那就顺其自然吧。
陆今安也没有想到,沈厌的态度改变的回这么的快。
周末的时候,陆今安就带着一份诱人的合同出现在沈家。
“沈伯父,这份关于市中心商用楼盘的合同,我想你应该会感兴趣吧。”
沈父看陆今安的眼神马上就变了,这么好的事情,他不相信陆今安会拱手让给自己。
“今安,你想要什么,只要伯父有的都可以给你”
“伯父言重了,我呢,要的东西也很简单,只要你一句话就行了。”
“哦,那是什么东西。”沈父不相信陆今安要的的东西很简单。
毕竟商场上的陆今安像只狡猾的狐狸一样,年龄虽然比较小,但手段比沈父差不了多少。
陆今安交叉了腿,换了个姿势,四十分慵懒地靠在沙发上,仿佛这才是他的家。
“我想要沈厌,用这一份合同换他,伯父你不亏的。”
沈父着实惊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自己那个没有用的儿子,终有一天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一单生意。
“你这是在开玩笑吗?”
“没有开玩笑,我只要他。”
两个人把沈厌当做一件商品一样,明码标价的进行了买卖,完全没有想到,沈厌是一个人,一个有思考力的人,他可以有自己的意愿。
“我相信他很愿意跟你走的。”沈父笑的嘴都快咧开了。
“管家,去,快去把小少爷叫过来,刚好他今天也回来了。”
沈厌之所以回家,是因为腰上的伤疼的厉害,他身上没有多余的钱买药,只能回来找药。
脸色苍白的沈厌站在两人的面前,其实他已经猜到了是陆今安来了。
因为这是他在这个家里十二年,第一次被管家称作“少爷”,第一次的到管家毕恭毕敬的态度。
“陆今安,若我不愿意跟你走呢?”
听到这个答案,沈父的脸上明显出现怒意,只是碍于陆今安在这里,不好发作而已。
要是换做平时,沈厌肯定得被打个半死。
“可现在我没有问你愿不愿意,除了跟我走,你没有任何的选择,你亲爱的父亲可是为了一份合同,把你卖给我了,你现在可没有资格拒绝我。”语气霸道且猖狂,容不得置疑。
“走吧,你应该不用带什么东西,乖乖跟我走就可以了。”
话是这么说的,但陆今安全程都拉着沈厌的手,就一直往车那边走,完全不给沈厌一点话语权。
两个坐在车的后方,陆景能透过车的后视镜,清楚的看到沈厌。
跟江少爷比起来,沈厌更瘦些,也更高些。
苍白的脸,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看了有种想要保护他的感觉。
“乖乖做好我吩咐的事情,待在我身边陪着我,到时候我会给你一笔钱,放你走的。”
陆今安也透过车的后视镜,看到了沈厌满脸的不满,表情中还带着一点嫌弃。
陆今安从小就手追捧,被人嫌弃这还是第一次。
沈厌也没有说话,此时的他像个没有生命力的提线木偶,拼尽全力也无法摆脱执线人。
“以后你也不用去学校了,我为了提前申请到了毕业,你可以一心一意地待在家里,想干嘛就干嘛。”
无论是哪一句话都没有得到沈厌的回复。甚至连一个其他的表情都没有。
不过,陆今安也不恼火,宠物不乖,多调教调教就好了,他有的是耐心,也有的是能力。
“阿肖,带着他去准备好的房间。”
不得不承认,陆今安是真的有钱。
整个别墅像富丽堂皇的古堡,集尽了人间的奢华,让人有种置身皇宫里的错觉,连所放置的家具都是精美的,跟沈家完全不一样。
而陆今安给沈厌准备的房间也是极好的,以淡绿色为主,看上去简约而且大气。
自从被卖到沈家以后,沈厌就再也没有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床和房间了,真的有点怀念那种睡在床上的感觉。
只是房间里还有一架钢琴,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如果在以前有这样一架钢琴,沈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人心都是会变得。
“你好好休息,有什么其他的需要明天可以跟我说。”
颔首给沈厌一个道别礼就离开了。
剩下沈厌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松软的床,像一朵云那样,给了沈厌触觉上的愉悦感。
慢慢地躺在上面,腰上的疼痛都得到了缓解,这天晚上,沈厌睡的很舒服,真的很舒服。
有了空调,身上的烫伤也不会再感觉到痒了。
第二天一早,陆肖就敲响了沈厌的房门,仅一下,沈厌就立马睁开了眼,他的睡眠质量并不高,经常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很容易受别人打扰。
“沈少爷,早上好,我们少爷正在楼下等你去吃饭。”陆肖对沈厌还是很尊重的,礼仪也很周到。
“我知道了,辛苦你了,我一会儿就下去。”
沈厌的一句话,直接给陆肖柳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为人平和,完全没有架子。
跟江少爷那嚣张跋扈的性格完全不同。
整个餐厅金碧辉煌的,水晶吊灯高端大气,桌面上还有鲜花娇艳欲滴的。
陆今安坐在主位上,处理着工作上的事情,看样子真的是在等沈厌。
“进来,过来吃饭吧,不要在那里发呆了。”
沈厌听话的往里走,看着餐桌上各种种各样的早饭,中式和西式都有,内心还是有所触动党的。
他习惯看着别人吃这么多的美食,也习惯自己吃别人的残羹剩饭了,拿着手上的勺子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在我这里,你可以去任何地方,但有一些东西你最好别乱碰,一周可以外出两次,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会让阿肖跟着你的,其他的时间,你需要学钢琴,学画画,学习各种各样的语言,我的阿风可是很厉害的。”
提到江聿风的时候,陆今安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脸上写满了骄傲。
“你想要我模仿他。”
“是又怎样,要从里到外的像,看起来才舒服。”
沈厌忍不住笑了,只不过是讥笑,此时的他就像一只被圈养起来的金丝雀,多么的可悲。
“还有一点,我不会碰你的,你不用担心,你的工作就是扮演好他。”
陆今安自认为他所说的一切已经很诱人了,也打上了为上沈厌好的标签。
“好,我知道了,我会演好他的。”想要多久都可以的。
对于沈厌态度的转变,陆今安是很满意的,他喜欢把一切都掌握在手里,不喜欢有事情脱离自己的掌心。
这场交易的成功达成,让陆今安很有成就感。
一整天的时间,没有什么事情要做,让沈厌感觉到很空虚,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钢琴。
从前母亲没有抛弃他的时候,沈厌是很喜欢钢琴的,他也是一个难遇的天才,听觉敏锐,节奏感好,记忆力还超强,完全就是为了钢琴而生的孩子。
只是母亲不喜欢听他弹钢琴,每听一次就打他一次。
沈厌不明白,明明自己很有天赋的,可母亲为什么就是不让自己去学。
种种的原因导致沈厌接触钢琴的机会不多。
偶然有一次,沈厌在沈家发现了一台比较破旧的钢琴,随手弹了起来,那是在沈家唯一能让他感到轻松的时候。
后来沈逾白发现以后,就经常往钢琴里夹刀片,那种痛感让沈厌害怕钢琴,甚至厌恶起了钢琴。
将手放在钢琴键上,能感觉到指尖轻微的麻痹,手也抖得厉害,但沈厌想弹,弹一曲《天空之城》
这是沈厌最喜欢的曲子,只不过已经很久没有弹了。
随着一个个音符的跳动,站在门口的陆肖都愣住了。
因为他被带入到一个极其安静美好的世外桃源,这里没有贪婪,有没有悲剧,只有美好。
可是认真听,又会发现这首曲子里带着一点淡淡的忧伤,让人有点捉摸不透。
沈厌的琴音是有灵魂的,他很容易与周围的一切共情,世间的一切都可以成为他的音乐。
一曲作罢,陆肖久久不能够晃过神来,完全被沈厌的天赋给折服了。
陆肖这个时候才发现,沈厌的天赋比江少爷高太多了。
自从把沈厌带回来以后,陆今安就很少见沈厌了,两个人就像合租的室友一样,作息不同,工作不同,只有吃饭的时候会在一起,其他的时间彼此不相干扰。
唯一有的就是每天晚上都会找陆肖了解一下沈厌一天的活动。
“少爷,沈少爷真的很安静,他几乎除了弹钢琴外的所有时间都在发呆,没有做其他的事情。”
“知道了,看好他就行了。”
陆肖有时候真的很佩服沈厌,看着像无欲无求的样子,除了弹钢琴以外的时间,就喜欢把自己蜷缩起来,靠着窗户,看着外面的花草树木,一动不动的,任由窗外的阳光撒在他身上。
整个人就像一副供人欣赏的画
一天开口的次数几乎为零,再这样下去,陆肖觉得自己都受不了,太抑郁了。
沈厌真的乖的不像话,不管陆今安准备什么吃的,沈厌即使过敏也会吃掉的。
沈厌明白,这一些吃的都是江聿风喜欢的,他只需要按照江聿风的习惯活下去就好了。
况且沈厌也没有什么喜欢吃的,他从来都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口味,只要是能吃的,能活下去的,沈厌都吃。
陆肖看着沈厌因为吃核桃,身上长了许多疹子,内心是有些动容的。
陆肖想不明白,明明自己不能吃,为什么不拒绝?非要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沈少爷,你,难受不,我去给你叫个医生吧。”
“不用了,拿几颗药给我就好了,要下雨了,顺路给我带几颗止疼药可以吗?”沈厌抓着自己的手,特别的用力,好像要把那层皮都给挠下来一样。
“可以,但是沈少爷要止疼药干嘛,我能知道里面的原因吗?”任由陆肖怎么想,都想不通下雨跟止疼药有什么关系。
听到这个问题时,沈厌的眼神明显闪躲了一下。
“没什么,以前的旧伤而已。”
陆肖很明显的感觉到沈厌不想说,有种抵触感。
“好的,沈少爷,我一会就给你拿过来,你先休息吧。”陆肖觉得这件事情有必要跟自己家的少爷禀报一下。
“少爷,沈少爷说他想要止疼药,这件事情该这怎么处理。”
“止疼药,他怎么了。”陆今安能调查到的关于沈厌的事情不多,也不是很了解沈厌。
“算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想要,你就拿给他吧。”在陆今安这里,只要沈厌能安分守己的,不做什么僭越的事情,自己都可以容忍。
“好的,少爷。”
陆肖很快就将药物送到沈厌的手上,看着沈厌倒了一大把止疼药,连忙出声阻拦。
“沈少爷,这个一次只能吃两片,不能再多了。”陆肖觉得沈厌像要自杀。
如果是这样的,那少爷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
“没事的,我平时也这么吃,我对这个药的耐药性还是很强的。”毕竟从小就开始吃。
“你确定,真的没事,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你还是只能吃两颗。”
“算了,两颗就两颗吧。”寄人篱下是没有话语权的,沈厌只需要听话就好了。
陆肖还把剩下的药给拿走了,生怕沈厌不听话,多吃了一大把。
沈厌看着外面的小雨滴,趴在床上,开始蜷缩了起来。
疼,深入骨髓的那种疼痛。
八岁回到沈家以后,沈厌就给沈逾白抽过很多次的骨髓,那个时候,他作为捐献者,不能打麻醉,那种疼痛连成年人都忍不了,更何况他一个小孩。
所以每一次都挣扎的厉害,本以为能得到父亲的关心,可是得到的就是一声又一声的呵斥,为了让自己的父亲不讨厌自己,他每一次都会自己咬住自己,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沈厌已经记不清自己被抽过多少次了。
因为没有用心呵护,恢复的并不好。
有一次,爬上树的时候,被沈逾白推了下来,腰刚上撞上了一块石头,从那个时候,就落下了这样的毛病。
下雨天和冬天都会加倍的疼,连止疼药都渐渐没有了作用。
沈厌趴在被子上,汗水拼命的往下掉,可他就是不喊出声音来。
在沈厌的世界里,他是没有资格喊疼的,他把自己变得像钢铁一样,希望能够刀枪不入。
不喊疼,不代表没有感觉,但喊了疼,也没有什么用。
在沈家,沈逾白拥有了让沈厌嫉妒的一切,能吃饱能穿暖,还有一对爱他的父母,要什么有什么,跟沈厌完全不一样。
沈逾白的一个生日,可以让大家与自己一起过,可以收到很多价值不菲的礼物,拥有特别大的蛋糕,可沈厌连自己是哪天生的都不知道,他也不知道生日是用来干什么的。
他被别人讨厌到了极致,他想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疼痛渐渐地吞噬着他的理智,越疼想的就越多,越多想就越疼,每一次都是一个恶性循环。
等到大雨停止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
因为口渴,沈厌摸索着来客厅喝水,一个没有注意,打翻了一排摆放整齐的照片。
玻璃的破碎声,瞬间引来了陆今安。
看着江聿风的照片都倒在地上,陆今安眼睛瞪着圆圆的,死死地盯着罪魁祸首。
“对不起,我并不是故意的。”声音虽然虚弱,但是很真诚。
沈厌确实也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我摆的那么好,你不是故意的,你会全部弄倒,你到底安的什么心。”陆今安几乎是吼出来的,眼睛也是猩红的。
别墅里面一片寂静,大家都低着头,没有人敢说话了。
为了平息住自己,陆今安蹲下去,像宝贝一样,拿起了与江聿风的合照。
知道自己理亏的沈厌,也默默地蹲下去,想要帮忙捡起照片。
“不用你,给我滚。”陆今安的用力一推,直接把沈厌推到玻璃堆里。
鲜红的血液瞬间滴到了江聿风的照片上。
沈厌也顾不上手臂的疼痛了,赶紧将照片上的血迹抹掉,可是越抹越脏。
“沈厌,你就是故意的,走,趁我还没有想打你的时候,离开这里。”
陆今安心疼的看着已经被血迹模糊的不成样子的照片,内心无比的悲痛。
“对不起。”说完这句话,沈厌就托着自己还在流血的手臂,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陆肖也默默跟了上去,看着沈厌那还只满是玻璃碎片的手,不知道该怎么办。
与陆肖的着急、不知所措相比,沈厌就显得很是平淡,淡到好像受伤的不是他一样。
特别安静地走进卫生间,出于关心,陆肖也跟着沈厌进入了房间。
看着沈厌两只深陷的眼睛空洞无神的,透着一股子麻木和绝望之色。
打开水龙头,给自己拔下手臂上的玻璃片,鲜血瞬间滴到洗手盆上。
陆肖上前就按住了沈厌的手,他没有想到有人对自己这么狠的。
既没有麻醉,也没有检查,就敢这么不要命的给自己处理伤口。
“没事的,放手,我自己处理。”沈厌额头上都是汗,却连一声呻吟声也没有发出来。
手上除了这些玻璃外,还有一大片的烫伤,肉都露出来了。
“不行,你这样会失血过多的,我去让少爷给你叫医生,你等着。”即使会被骂,陆肖也要去。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少年经历了什么,年级轻轻地吃过什么苦,但既然被他撞见了,陆肖就不会见死不救的。
“少爷,沈少爷他……”
“别跟我提他。”气在头上的陆今安并不想听到任何关于沈厌的事情。
陆景拉了拉还想要说什么的陆肖,摇了摇头。
可这一次的陆肖很固执,他一定要说。
“少爷,你再不给他叫个医生,他就要死了,求你了,少爷。”
看着不听命令的陆肖,陆今安的怒气更盛了,他没有想到,才几天的时间,沈厌就能将自己的心腹保镖给手买了。
“少爷,你先给他叫个医生吧,等一下你要怎么罚我,我都认了。”陆肖是知道自己家少爷的脾气有多差的,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陆肖怎么可能不了解陆今安。
“陆景,把姓林那小子叫过来,给沈厌看看,至于陆肖,断食两天。”
陆肖松了一口气,断食两天能救一个人,他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