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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巢

鸦巢

发表时间:2024-05-17 10:49

《鸦巢》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氯化樱花,许加宁严栩安是小说中的主角,鸦巢主要讲述了:世人都爱严栩安,但只有许加宁才知道他真实的样子,大概就是因为如此,他才是能走到他内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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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巢小说
鸦巢
更新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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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巢》精选

人人都说我是一个温和的人。

温和、安静、善解人意,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正面意义的词语。这些评价来自我从九岁到十八岁的同学和老师们,其中还包括仅有一面之缘的我的亲生父亲。他们的领悟力优秀,这正是我想要传达给他人的印象。他人永远不能真正了解我,所以只能可怜地被我欺瞒——或者也不完全如此,我十八岁之前都酷爱在人前做一个乖顺的小孩,而过完盛大的成人礼后我开始觉得腻了,我想要来一些不一样的。

我要为了这件事择一个良辰吉日,黄历告诉我这三个月内最好的日子是我哥哥的毕业典礼。我哥哥严栩安,我们从名字开始都注定要做兄弟。严栩安,许加宁——我们两个人加一起,正好凑上一个安宁,而且多么巧,他的名字中还藏着我的姓。

为了这个,十岁的时候我一度想要把名字中间的加字改成颜或者言,好让我们之间的羁绊更加深重一些,可惜我不记得当时是谁阻止了我。没过几年,我妈妈一只手拖着行李箱,另一只手牵着我,让我在水牛城一场高过半个人的暴雪中度过我的十五岁生日,顺便斩断了我和严栩安之间岌岌可危的兄弟情。

所以其实这场毕业礼我本不该出席,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严家的聚会排面盛大,让我一个外姓人夹在里面十分突兀。而这一次特意开口邀我来的是大家族里说一不二的老太太,老太太今年九十二,如果放在古装剧里要被称上一声老太君。严家这么多孙辈当中她最喜欢我,她一招手,我就乖顺地跑过去,甜腻腻地蹲在她旁边叫太太。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老太太单单宠爱我,要说是我小时候最懂撒娇献媚也不是不行,但总觉得多少带点牵强——那总不能我事实上是她流落在外不可告人的亲重孙。“太太,我好想你哦。”我的嘴比桌上的糖瓜更甜,骗到一条金如意红绳。

我和老太太在讲话,视线毫不避讳地嵌在离我好远的严栩安身上。他是今日宴席的主角,庆祝他毕业,也庆祝他留校任教。但这个主角却安静坐着,丝毫不抢觥筹交错的大人们的风头。现在这镶金包间里三分之二的人都是各个大学的教授或者讲师,老太太在物理学院任教到八十岁,听说退休那一年学生给她的手写信装满两个口袋。她的长孙,也就是严栩安的父亲,是俄罗斯文学研究的专家,在那个领域内多少算个权威性人物,每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出差在外,参加各种文学研究会议,同时在大学内进行与研究者同行或者作家的公开对谈。

而严栩安读数学,是我最搞不懂的一门学科,从应用题出现那一刻开始,我的成绩就从七十分掉到五十分。那时他大材小用,无限认真地教我妈妈要多久时间才能追上已经出发但忘记带作业的小明。这可能是我对于数学最后的记忆,等到我的课本上开始出现有理数和无理数的时候,我就已经不用再读数学了。何况我妈妈永远不可能给我送作业,她只会把我放在书桌上的试卷当备忘录写养生之道。

严栩安终于看到我,他脸上现出惊喜的神情,叫我小名:“小宁,你来啦。”那语气简直和老太太如出一辙。

他穿得很正式也很张扬,绸衬衫挂在身上,眼镜链挂在脖子上。和我在水牛城见过的那些高材生同胞半点都不一样。我不止是在说他漂亮,我还在说他白痴。他热情地叫我坐他旁边,帮我拿碗筷。大人们只顾讲话,没人要吃饭,他张罗着要我吃,夹一筷子葱烧海参到我的盘子里,突然又想起来,问:“你是不是不吃海参?”

他现在还记得我十三岁的时候不吃海参,那年是老太太过生日,每个人面前放一碗海参汤,我看着海参只觉得它好像那什么,硬是摇头不要吃。严栩安于是帮我拿走喝掉,老太太还要逗我:“你看,你不要吃,哥哥吃了你的海参。”老太太绝对不能懂我当时在想什么。

这些年间我的确也没再吃过海参,面前的葱烧海参是切成片再炒,的确不会让人再有不该有的联想。但是海参切成片——这也不能再想。

严栩安自己也不吃饭,只在我旁边认真挖一罐奶油盒子蛋糕。他发现我在看他,马上解释这蛋糕是他同学送的,里面的柿子夹心是他们自己的实验室种出来的。这一罐被他挖得乱七八糟,就不给我了,下一次买来新的给我。

他解释得真小心翼翼,好像我就这么馋他这一块蛋糕,又不是九岁,吃不到一口甜的就要哭。而且我就算是真的九岁,我也不记得自己贪过一口吃的。而他显然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仍旧自顾自地,甜蜜地做他完美无损的哥哥。

我已经忘记他之前是不是也这样健谈,还是说我们从前太过于亲密无间,让我分不清是我们无话不谈,还是他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他问我在美国读高中的感受,问我发在IG上的那些滑板和赛车的照片,表现得好像对我未成年时参加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比赛很有兴趣,当他提起两年前纽约的一场大暴雪时,才终于有人过来叫停。

是一位我没见过的亲戚,他过来搭话,严栩安也一样好热情地站起来:“这是我弟弟。”又转而对着我:“小宁,这是我堂哥。”

我没见过这位堂哥,就见他用眼神把我从上到下都刮一遍,把我涂抹在身上的一层腻人的奶油剔下完整的一条。“之前没见过吧?”他说。

“之前在美国读书的。”严栩安替我解释。

“哦,读大学?”

“高中毕业。”我说。

“大学没读?”

“没考,还不知道打算考哪里。”

“考我们学校嘛。”那堂哥笑了一声,“或者考你哥的学校。”

严栩安及时接话,说了一个学校的名字,说这位堂哥现在在那里读博士,是师从谁谁谁。堂哥就顺着介绍起他的导师,我的妈,我没有半点兴趣要知道他的导师是谁。

说实话我真看不顺眼这学术之家的气势,就好像我们不是在家庭聚会,而是在大学研究室里比拼资历,比拼到底谁的通讯录里有最多的大人物的名字。当然这也可以说是因为我没有,我才心虚又不服输。

我不要再和这个堂哥多讲话,以免忍不住就要暴露我十六岁时用台球杆敲破一个人的脑袋的隐藏天性。我转而去拉严栩安的手臂:“哥哥,我下周想去听你上课。”

严栩安先是愣了一下,马上眯眯笑眼地说好。话题成功被我从那堂哥的导师身上转移到严栩安这里,我看着他讪讪离开的背影觉得真愉快,好俗又好蠢的一个人,更让人绝望的是,这样的人构成世间的十分之八,与众不同的那十分之一是我,另外十分之一我还在观察。

其实我也不愿意听严栩安讲他的数学课,什么连续性、无穷小量和微积分,我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又说什么数学其实是哲学,我更不明白。在我到这里之前老太太已经对我夸过他一次,他硕士毕业,是最年轻的留校讲师,第一次讲课好多其他系的学生都去听。我耳朵在听,心里想他们哪里是去听课,分明是去看人的。严栩安必然也喜欢被人那样看,不然网上传出的课堂视频里他何必一丝不苟地涂发胶戴袖扣,何必假装警告实际纵容地看录视频的学生那一眼。我们数学课的老师连他的地中海都不愿意多打理一下。

可我既然都知道他喜欢,我肯定要顺着他。现在就轮到我像他刚才问我那样问他,问他研究什么课题,又问他下一次大课在什么时候,我可不可以混进你们大学教室,没有人会拦我吧?要不你把我带进学校好不好?

我这样问,我知道我这样说话的时候会显得很天真无害,我的脸没跟上我的心智,该有的棱角都没长清晰,还是小孩子的样子,这就衬得我的语气更加有说服力。严栩安果然被我哄得很开心,就差吐出一颗珍珠送给我,他说好的呀,你来。

我必然是乱说的,我根本没打算要去他的学校,拿学分的课我都不要听,更别提半点好处都没有的数学课。从他家那场全无乐趣的聚会中脱出来后我无所事事,每天睡到中午,起来就去台球厅,顺便抽出一点时间挑选到底打算回去美国读哪所大学,主要是为了让我妈妈心里有个数,关于她要为了我没有什么用的学业付出多少钱。

我回国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妈妈,她交了个澳大利亚的男朋友,毅然退掉美国的房子,陪他回老家和袋鼠打架。她收拾行李的时候我站在旁边看,她故意把我们的东西完全分开,是在暗示我不要跟着她。于是我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一个人继续留在美国,要么回国去。

她是比较希望我能回国的,在她心里我还是需要人跟在我身后保护的九岁。但我和她比起来,是她自己的未来更重要。她照顾不了我,进而想把这个沉重的任务交给严栩安。

我本来不知道这回事,是一个傍晚我接到严栩安的电话,他问我晚上想吃什么的时候我感到不对。他就这么空虚,急着要做我的大哥?我只思考了三秒钟,就扔下台球杆去和他见面,问他是谁对他说了什么。他对我讲实话,是我妈妈在机场打电话,拜托他照顾我。

我妈妈真能做出这种事,我不怎么意外。她自我中心,又要假装面面俱到,同时还理所当然地认为全世界都要围着她转,这是一个白痴美人才能有的好处,总让我无比羡慕。但在严栩安面前我也有一点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也能享受当个小孩才能有的好处。小孩天生要被爱护,假装懂事的小孩更要。

我说没关系,你不用因为我妈妈照顾我。语气里六分懂事三分委屈一分求救——真过分,原来你不是自己要对我好,都是因为我妈妈。

严栩安好像被我顺利骗到,马上说不是这样,你一个人回国我也觉得不那么……你现在住在哪里?

他带我去吃牛排饭,甚至还要讨好地为我点冰淇淋,就好像世上除了他,再也没有人会为我点冰淇淋一样。然后他送我回家,我住的是我九岁之前和妈妈一起住的房子。我回国之前就叫人打扫过,现在地面比我的脸更干净。房子在市中心,十九层,有安全门和地下车库,门口餐厅外卖一应俱全,没有半点不好。真可惜,没有理由让我或者他说出住到他那里这句话。

我让他进来,说我这里没有茶,也没有开水壶,泡不了茶,你喝不喝可乐?说着打开冰箱拿一瓶可乐递给他,他接了,没打算喝,只拿在手里。他问我:“下周三是我的公开课,你要不要……”他居然又问我一次,是因为我上次答应要去却没有露面。

“嗯?”他在等我回答。满脸的天真和期待。

我竟然因此生出一点真实的愧疚,我怎么能放他这样的人鸽子?我差一点就要对他道歉了,对不起,我只是临时——

我还是没道歉,我假装检查我的schedule:“下周三?”

“下周三,下午第二节课。”

“好啊。”和我的声音落下完全同步的,他脸上绽出一个笑。“真的?”

“嗯,下周三。”

他走后,我还是站在玄关咂摸着他,就好像他留下一个影子在这里供我反刍。事实上我不能完整地回忆起严栩安这个人,我们分开的时机不怎么样,我最重要的后半场青春期他都缺席,而在我从童年跨越到前半场青春期的那六年间,我也很难形容他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最初一定还是想认真做我的哥哥,但这件事必然在某一个节点开始变形了。他开始不满足于仅仅做哥哥,他还想要做我的弟弟,说不定还有其他,我不能确定。

我记不清楚,反正在我妈妈正式带我离开之前,我们就已经不怎么说话了。那段时间他和他爸爸一起住在大学的教师公寓里,我一个人独享我们的卧室。我那时已经知道妈妈要带我出国,不用再参加中考。我在房间里装模作样地读英文,心里在想严栩安藏在床底下的黄片。我第一次看黄片是十一岁,严栩安带我看的。很难想象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教十一岁的小朋友看黄片到底是怀有什么心思——当然可能也是我想多,毕竟那时他还未成年,满脑子的不良思想总要有一个出口,可能他只是想对我展示他是个大人,用一些他有我无的心态,就和游泳课前在更衣室里男生们相互比大小差不多。他很幼稚,我不能太高看他。

我更加不记得我十五岁那年我们是不是吵了架,我的机票订得干脆利落,都没来得及和同学吃上一次散伙饭,当然严栩安也肯定没有送我们。我也忘了我妈妈和他爸爸是不是先在吵架,在我们不说话之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觉得我妈妈一定说过他的坏话,可能是我偷偷和他出去玩,回家后被妈妈训斥一顿骂我没出息,骂严栩安表面带我玩其实看不起我。我也不能确定这是确实发生过的,还是我杜撰出来的。

这不能怪我,我十六岁的时候不知死活地玩改造机车,出过一场严重车祸,在隧道里和另外一个不长眼的未成年对撞,摔断两根肋骨和一条腿,对方没那么幸运,没戴头盔,脑袋都被撞碎一半。半夜我被送去急诊,各种乱七八糟的药都用在我身上,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两个月,幻觉和现实都混在一起。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发现自己其实没有在深夜飙过车,没有在一座像过山车一样的彩色大桥上载着漂亮女孩看过日出,没有人在公寓楼下问我要电话号码,也没有目睹过一辆车从桥上掉入大海。

所以我也忘了严栩安是不是真的引诱过我。

现在我还有一段半吊子的感情关系没处理完,成人礼当天,同学介绍给我他在滑板俱乐部的朋友,一个不会讲中文的ABC,和我一样大。看过我一场街头的滑板表演赛就死心塌地地爱我,一定要和我交往。我以为他是在和朋友打赌,或者只是想要有人能教他玩滑板,可谁知道他竟然是真的喜欢我。我不打招呼就回国,他一天十五个电话轰炸我。我问他,你到底喜欢我哪里?他委屈又认真地告诉我:你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废话,我当然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天生就是个天才,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建立和扭转他人对我的印象。我喜欢活在他人的眼中,喜欢他们夸我聪明、乖顺、懂事、前途无量,我这样的人,好像连不懂高等数学都是因为我看不上它。在这件事做得差不多之后,我更喜欢的是摧毁这个印象,要让人不可思议,进而怀疑他们自己,或者大声地唾骂我。我还没来得及实践,还不知道要找谁来做第一个见证者。

至于这个人,我已经提出了好几次分手,他都不打算放过我。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个月我也很快乐,没有人不喜欢被人爱。但这种爱不能太多,超出来就很麻烦,所以我不打算再搭理他。我国内的朋友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自然地说没有。他又邀我去打篮球,说有女大学生要来看。我说可以,问他什么时候,他看一下schedule,告诉我下周三。

下周三,我在想严栩安的脸,站在我的玄关处的,一张无辜的,漂亮的,白痴的脸。他几乎是请求我去看他的公开课,那我肯定不能第二次无视他。我只能双手合十拒绝掉我的朋友,对不起,周三我有好重要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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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巢
《鸦巢》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氯化樱花,许加宁严栩安是小说中的主角,鸦巢主要讲述了:世人都爱严栩安,但只有许加宁才知道他真实的样子,大概就是因为如此,他才是能走到他内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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