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关系》是由作者匿名咸鱼倾情打造的小说,沈诩简筝是小说的主角,小说陌生关系讲述了:简筝和沈诩分手了很长一段时间,其实在那段时间里,他每天都在回忆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
《陌生关系》精选:
简筝在机场打了辆出租车直奔酒店,他的头很晕,坐了近五个小时的飞机,中间还转了趟机,又碰上恶劣天气延误,他现在浑身没力,只想上床躺会儿。
齐明珠的电话打来的时候简筝正好到酒店,司机帮他把行李从后备箱拿出来。
“怎么了?”简筝戴着蓝色的医用口罩,声音略显疲惫。
齐明珠扯着嗓子喊:“我听阮青舟说你提前过来了?你现在在哪,我去接你。”
“不用。”简筝推着行李箱往酒店大厅走,侍应生过来要帮他拿被他摇头拒绝了,他一向不喜欢陌生人碰自己的东西,“我在酒店,很累,先休息会儿。”
“我都给你把房间准备好了,你住什么酒店啊?”齐明珠不乐意道。
简筝把自己的身份证给前台,用另只手捂住电话听筒,“预定了,手机尾号5350。”
“好的,您稍等。”
他趁着前台的小姑娘帮他查房的时间里,跟齐明珠说:“明珠,让我自己睡会儿吧,我又不是来玩的,晚点还有个线上会议,得空找你。”
说完不等齐明珠回话便把电话挂了。
前台的小姑娘礼貌地摆出客套笑容,双手把房卡递过来,“您好,3102房,三楼,电梯在这边右转。”
“谢谢。”简筝拿过房卡,径直朝电梯的方向走。
从进酒店开始,简筝即使隔着口罩仍旧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香味,他的太阳穴突突地疼,他对花粉过敏,也不喜欢任何带有香气的味道,尤其是香水,那种廉价的劣质味道会让他产生一种呕吐欲。
简筝感觉呼吸很不顺畅,他晃了下脑袋,把口罩摘了。
电梯里的味道更为浓郁,应该是上一个从电梯里进出的人留下的,是一种甜到发腻的水果味道,细小的水分因子在空气里漂浮最后钻进他的鼻腔,简筝屏住呼吸重新把口罩戴上,忍了好一会儿,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几乎算得上是狼狈而逃。
果不其然,进房门的下一秒,他就迫不及待地跑进了卫生间,对着马桶吐了个干净,从早上起到现在,他只在飞机上吃了点面包片,吐到最后只有酸水,低血糖让简筝站不稳,最后软着腿根跪坐在了马桶边缘。
幸好地上的瓷砖还算干净,不然简筝即使头晕眼花也得去拿块毛巾垫着,但他现在太累了,手指头都抬不起一根,但其实,自从和沈诩离婚后,他的洁癖好很多了。
以前这种事都是沈诩做的。
沈诩给他递毛巾,沈诩给他擦手,沈诩给他吹头发。
他那个时候洁癖很严重,总嫌碰过的东西脏,沈诩就会把家里的东西一遍遍消毒。
反出的胃酸让简筝的喉咙都感觉像被腐蚀了一样,他虚弱地闭起眼,又想起了沈诩说要跟他离婚的那天早上。
他一如既往地起床洗漱,他喜欢出门前换衣服,所以穿着睡衣从卧室出来准备吃早饭,沈诩照常准备了他爱吃的东西,他坐在餐桌边上,盘子里的鸡蛋是剥了壳的。
“简筝。”
简筝那会儿正端着温热的杯子喝牛奶,听到沈诩叫他名字足足愣了一分钟。
沈诩自婚后从来没有连名带姓地叫过他。
刚结婚的时候,简筝特别烦他,怎么看沈诩怎么不顺眼,他不记得自己对着沈诩说过多少难听的话,真的不记得了,他说过太多太多,沈诩从来都不会跟他计较,只会温和地笑笑,喊他筝筝,然后说:“别生气。”
他的朋友都说沈诩太窝囊,没个男人样,连脾气都没有。
沈诩不会吵架,他话很少,因为他有轻微的口吃,简筝的那些朋友也从不喊沈诩名字,只会用各种外号称呼他,比如:结巴。
那天早上的牛奶,简筝一口没喝,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沈诩。
对方身上穿了件黑白的格子衬衫,鼻梁上架了副黑框眼镜,这副眼镜明明在简筝说丑得要命之后沈诩就没戴过了,为什么今天又戴?专门气他是吗?
沈诩嘴唇偏肉,有唇珠,很性感,他们接吻的时候简筝最爱亲这里,沈诩抿了一下唇,他眨了下眼睛,说:“我们,离婚。”
简筝无法相信这四个字会从沈诩嘴巴里说出来,虽然他们的婚姻开始的非常不完美,但离婚怎么也不该是由沈诩说。
他甚至没有问理由,更没有问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在给他准备早餐后突然提离婚。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提离婚?”简筝像极了在公司里谈判时高高在上的样子,他冷冷地盯着沈诩镜片后面漆黑的双眸,“该提的是我才对吧?”
“嗯。”
简筝几乎被气笑了,桌子上的餐盘被他摔在地上,裂得粉碎,有细小的碎片蹦到了他的手上,沈诩没有第一时间来看他的手,而是用扫帚把碎片扫了。
碎掉的餐盘被倒进垃圾桶,沈诩弯着腰用手在地上一遍遍摸,确认扫干净了,他才起身。
“以后,要注意,不、不要、乱扔。”
“我会找钟点工。”简筝说。
“好。”
简筝对沈诩说的最后一句话只有一个字。
“滚。”
离婚就离婚,他本来就讨厌沈诩,正合他意。
至于简筝为什么讨厌沈诩,是因为他们莫名其妙上了床,说是莫名其妙是不准确的,因为简筝觉得这种事完全可以避免。
他参加方千帆婚礼那天喝多了,沈诩是方千帆的学弟,也受邀去了婚礼,简筝一喝多就爱说胡话,好的坏的乱说一通,方千帆生怕简筝把喜欢他那点事当着他对象面说出来,就连忙让沈诩送人回去。
简筝想不明白,送回去就送回去,送到床上是怎么回事?他喝多了,沈诩又没喝,说白了就是占自己便宜,简筝气得恨不得拿刀杀了沈诩。
但这事偏偏不知道被谁传出去了,简筝父母觉得丢了面子,就让他跟沈诩结了婚。
简筝没给过沈诩一个好脸,至于那天滚到床上的原因,也只有沈诩自己知道。
去民政局领离婚证那天,简筝更是一个字不说,他戴了副墨镜,甚至不知道沈诩穿了什么,脸上又是什么表情。
他以为离婚会是开心的,但并没有,简筝坐进车里,突然觉得自己心口疼得厉害,他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启动车子时发现中控台上贴着的便签纸,上面的字迹来自沈诩。
「开车要专心,安全第一」
简筝咬着牙把便签撕了,在手里揉成团随手往外一扔。
他发誓,他再也不要再见到沈诩,如果沈诩主动出现在他面前的话,他一定会骂他并且赏他一个巴掌。
凭什么离婚,沈诩他凭什么提离婚?
以前他想离婚的时候,沈诩总是哄着他依着他,把所有的错都揽在自己身上,一遍遍告诉他:“筝筝,不离婚。”
所以现在凭什么沈诩就这样跟他离婚?
后来,在许多个空无一人的夜里,简筝又在想,他可以给沈诩一次机会,要是沈诩回来跟他认错,他可以不计较,但是沈诩没有。
简筝趴在马桶上喘着气,湿润纤长的睫毛微微在颤,掉落在地的手机震了好几下,亮起的屏幕上正好显示着今天的日期。
三月二十号。
今天是他没见到沈诩的第五百三十一天。
到北州的第一个晚上,简筝毫不例外地失眠了。
他的线上会议从七点半开到了九点,他饿得胃痉挛,笔记本电脑合上以后,他把行李箱里剩下的面包片吃了,噎得慌,从套房的冰柜里拿了瓶矿泉水,顺带用湿巾擦了下才打开喝。
胃里稍微好了些,简筝手机也没拿,趁着还有力气,他把床单换了,之后才脱了外套躺在床上闭着眼休息,没注意睡了过去,再睁眼已经十二点。
齐明珠给他打了电话,简筝没回,他去洗了澡,之后就没再睡着过。
睡不着的时候就总是格外想念沈诩,他拿起手机拨通了通讯录置顶的一个号码。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
“Sorry!The number you dialed does not exist,please check it ……”
沈诩的电话他没再打通过,他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给沈诩打电话的习惯了。
“今天没吃饭,就吃了面包。”
简筝蜷着身体缩在床上,手机听筒里冰冷的女声已经变成了忙音。
“胃疼,怎么还不好,睡不着。”
他以前跟人出去吃饭,从不会带沈诩去,要是时间太晚他又喝了酒,就会给沈诩打电话,用着命令的语气:“沈诩,来见我。”
他不说接,只说见。
他习惯了,沈诩也从没让他改过。
简筝穿着宽松的灰色睡衣,一条腿从被子里露出来,有气无力地挂在床沿,嗓音又轻又柔,对着手机里的一串忙音说:
“沈诩,怎么还不来见我。”
……
简筝第二天中午跟供应商吃了饭,他这次来考察,要是没问题合同就定了。
一切都很顺利。
简筝结束了工作,先是回酒店补了觉,他眼底有很明显的黑眼圈,不补觉可能没法见人了。
他是被齐明珠的电话吵醒的,白天不比晚上,睡眠很浅,他按了接听。
“简筝,一起吃饭吗?”
简筝这才发现外边天都黑了,他看了眼时间,快七点,便从床上起来。
“好啊,地址给我。”
“不用,我和阮青舟去接你呗。”
简筝没拒绝,比起出租车,他确实更愿意坐阮青舟的车,毕竟是熟人。
齐明珠住的地方离他酒店算是比较近的,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简筝刚洗完澡,正好换了衣服下楼。
“我都给你把房间准备好了,你好好的住什么酒店啊?”齐明珠见了他就抱怨。
简筝坐在后座,开了一点车窗。
“怕吵。”
阮青舟插了句嘴,“不会是嫌我跟明珠吵吧?天地良心,我们现在真不吵架了。”
齐明珠:“就是就是。”
简筝笑了声,心想你俩吵再厉害也比不上他以前跟沈诩,但虽说是吵架,实际是他单方面输出,因为沈诩结巴吵不过,也舍不得跟他吵。
“吃什么?”简筝问。
阮青舟一边开车一边说:“泉山路新开了一家酒馆,有卖烧烤,还有小炒,评分很高,咱去试试。”
齐明珠在副驾揪了下他耳朵,骂了声:“要死啊,那地方吵得要死,还有人抽烟的吧,简筝去不了。”
“哪有?没那么夸张,很干净的。”阮青舟趁着红灯,转头问简筝:“吃不?要是不行咱们换个高档的餐厅。”
齐明珠:“换。”
简筝:“吃吧,我现在能去。”
“啊?”齐明珠惊讶道:“现在都能接受去吃烧烤啦?”
简筝笑了笑,“我好多了。”
到地方找车位都花了很久,酒馆确实不像平常的烧烤店,更像户外清吧一样的地方,人不少,只能拼桌,好在人家愿意。
“谢谢啊。”
阮青舟跟齐明珠一屁股坐下,只有简筝拿着随身携带的纸巾把凳子擦干净后才坐。
天越黑,灯越亮,香味一阵阵飘出来,阮青舟给他倒酒,“喝一杯。”
简筝拒绝了,“不想喝。”
“那喝饮料?”
简筝:“矿泉水就行。”
阮青舟叫人送了两瓶矿泉水过来,身边人影攒动,简筝用纸巾把矿泉水瓶擦干净,打开喝了。
齐明珠问他:“在这待几天呀?明天带你去玩?”
简筝舔着唇说:“明天要签合同,后天吧,去哪?”
几个人聊着出去玩的事,周遭的环境并不吵闹,还放着轻音乐,有人从简筝身后走过去,飘着一股洗衣液的味道。
简筝又口渴了,想喝水,手指捏住矿泉水瓶的盖子,便听到一个声音。
“对不起,我来、晚了。”
简筝瞬间僵住,那道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就在他耳边。
“我们点了串,你要不要再点点儿?”有人问。
“不用,我都、行。”
简筝脸色苍白,捏着矿泉水瓶的手指都在发抖,声音离他太近了,近到他以为是错觉。
“简筝?”齐明珠发觉了他的不对劲,拿手在他眼前挥了挥,“你不舒服吗?”
阮青舟肘击了她一下子,表情怪异,下巴像痉挛了似的,齐明珠嘲笑他是不是帕金森,阮青舟气得不轻,说了句:“沈诩啊!”
他这一声正好被一阵电话铃淹没了,但齐明珠听见了,也看见了跟他们拼的那张桌子上的沈诩。
沈诩仍旧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剪短了,瘦了点,下颌角的轮廓也更加清晰。
他身上穿得不知道是哪里的工作服,连帽的,胸前印着logo,黑色的防水面料。
齐明珠下意识去看简筝,说:“这上菜真慢,我去说下不要了,咱们去别的地方吃。”
简筝拦住她了,抖着嗓子,“不去。”
“你……”
“就吃这个。”
沈诩那桌也是三个人,全是男的,但很显然,其中一个,是媒人。
“沈诩,这是夏邈,你们之前见过一次。”
那个叫夏邈的男孩是他们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有点腼腆,“你好。”
沈诩礼貌回他:“你好。”
“你今天工作很忙吗?我本来想说改天的,但又听说你之后没时间。”夏邈说。
“还好。”沈诩停顿了一秒,接着说:“没有很忙。”
简筝全程都听着,沈诩就坐他身边,那股洗衣液的味道变得浓郁了,他脑子什么都想不了,只是觉得,沈诩讲话比以前好多了,没有那么严重的磕巴了。
简筝心想,是去看过医生了吗?
应该是吧,他印象里,他也骂过沈诩口吃、结巴,让他不要说话,沈诩跟他说,他会去看医生的。
简筝的眼眶突然一阵滚烫,他欲盖弥彰地用手指摸了下眼皮。
在离婚后的第五百三十二天,他见到沈诩了。
沈诩开了瓶啤酒,冒出的气泡喷了他一手,坐对面的夏邈当即就要给他擦,但是桌上的纸巾只剩一个空袋子。
“我去拿纸巾。”
沈诩的手指修长,指甲也剪得很干净,手背上凸起的青筋上都是啤酒的泡沫,肤色比以前稍微深了一点,泡沫一点点化成液体从他的袖口滴进去。
“给。”
简筝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把自己的纸巾递过去的,他微微垂着眼睫,强压着指尖的颤抖,沈诩手上的啤酒仿佛流进了他酸胀的心。
他怕沈诩不接,手又往前面伸了几厘米。
“谢谢。”
沈诩的声音很淡,带着一种简筝非常陌生的疏离感,他说着谢谢的同时把纸巾拿了过去,简筝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心跳快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钝痛感,他慢慢抬头,沈诩却并没有跟他对上视线,而是把脸转了过去。
他眼看着沈诩用他的纸巾把手上的啤酒擦干,指腹那一块有点红,纸巾很快就被浸湿了。
沈诩一定看到他了,简筝想。
一顿饭结束,他没能再跟沈诩说上一句话,仿佛他们真的就只是因为拼桌而因为意外有了点交集的陌生人。
沈诩去结账,他的朋友也起身准备离开,齐明珠跟阮青舟想要带他走被简筝拒绝了。
“他好像不认识我。”简筝双眼没什么焦距,说话也很轻。
回去的路上,简筝一直没什么兴致,有气无力地半躺靠在座椅上,齐明珠跟他讲话,他也不怎么回。
车内光线昏暗,简筝看了看窗外,“你们在北州,没有见到过沈诩吗?”
齐明珠说:“真没有,北州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的,真不知道他会在这里。”
阮青舟插了句嘴:“就是啊,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了。”
简筝又沉默起来,齐明珠叹了口气,阮青舟也跟着叹,齐明珠掐了把他的大腿肉,随即侧着身子去看后座的简筝。
“你们为什么离婚啊?”齐明珠其实早就想问了,明明简筝看上去那么喜欢沈诩。
车内安静了好几分钟,简筝在后座翻了个身,眼睛无神地盯着车窗,外面的光线透过玻璃在他脸上形成一道光影。
“我也不知道。”简筝说。
他没有问过,沈诩也没有告诉他,后来他想知道原因,沈诩却不见了。
这天晚上,简筝又失眠了,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了供应商那边,他们办公楼和工厂连在一块儿,简筝到那儿接近中午,签了合同后,供应商留他吃饭,简筝本不想去的,但他却在厂房的车间门口看见了沈诩。
对方穿着昨晚上的那件工作服,一边脱手上的白手套,一边跟随人流往前走。
“怎么了?您认识他?”
沈诩转了个弯,不见了,简筝像卡壳一样,确定自己没认错,之后转头问:“他在你们这儿......做什么?”
“维修师,我们这儿的机器都是全自动的,造价又高,所以请了专门的人员维护,有时候出问题也得及时维修。”
“他负责?”
“是。”
简筝不知道在想什么,供应商也猜不透,只问他:“那边是我们的食堂,其实我们食堂伙食也不错,您要吃吗?”
“好。”
简筝直接的回答直接让供应商愣了下,但脑子转得也快,“那走,我带您过去,正好还可以聊聊后续的合作。”
简筝才没有什么兴趣跟他聊后续的合作,他一直在找沈诩,食堂面积太大,有好几个都穿着跟沈诩一样的工作服,他找不到,供应商领着他在一处干净的角落里坐着,并打了饭。
三荤一素,带个汤,还有水果,对于工人来说确实可以,但简筝没胃口。
“刚刚的维修师。”简筝开口打听道:“在你们这儿做多久了?”
“他?这个我也不清楚,有段时间了吧,这个我不负责,得问人事。”男人见简筝一直记挂着维修师,心里好奇,“是同学?还是以前同事?”
简筝舔了下唇,浓密的睫毛遮住了他眼底所有的情绪,“是前夫。”
“?”
......
沈诩从食堂吃完饭后就打算回员工宿舍休息,他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所以一般都是回宿舍。
中午的太阳有些晒,他又刚吃完,额头冒了点汗,看着时间,还是打算走快点。
员工宿舍在厂区的最北面,他走了差不多五分钟才到,宿舍的大门一直都是关着的,需要刷员工卡才能打开,沈诩刷完卡走进去顺手就要关门,却被一股力道拦着,他皱着眉回头,看见了拽他门的简筝。
简筝白皙的手指沾了门上生锈的铁屑,他看见了,并且有着明显的焦躁,但又怕门被关上,语气急切起来,对着沈诩说:“我要进去。”
沈诩松了点力气,简筝立马将门往后拉,然后快速走了进来,他的手在抖,“洗手,很脏。”
他的洁癖虽然有好很多,但如果弄脏的地方不及时处理他会非常难受。
“沈诩,我要洗手。”
沈诩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镜片后面的眼睛没有什么波澜,喉结很轻地上下滚了滚。
“简筝。”从昨晚遇见到现在,沈诩终于叫了他的名字。
简筝的心跳快到超负荷,他忍不住红了眼睛,可是沈诩并没有对他心软,他甚至没有去想简筝出现在这里的理由,而是说:“你不可以,跟着我。”
沈诩带着脸色苍白的简筝去了自己的员工宿舍,这是一个四人间,但他这里只有两个人住,上下的床铺,空了两个床位,有个独立的厕所。
简筝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冲去厕所打开水龙头,他用指尖拼命地在自己手背上搓,把铁屑冲干净后才发现水池边上放了瓶洗手液,不知名的牌子,他犹豫了下,还是挤了点出来洗。
白色的泡沫裹着他的手,简筝洗了一遍又一遍,就是停不下来,脑子里想的是,昨晚拼桌的时候,沈诩一定认出他来了,一定。
“够了。”
简筝什么都听不见。
“够了。”
手腕被摁住,水龙头也被关上,简筝的双手滴滴答答地在滴水,手背跟指尖被他搓得通红,甚至指甲已经划破了他的皮肤,原本好看的手此刻显得太过凄惨。
沈诩碰他几秒便想松开,简筝却反手扣着他,“你躲什么?”
“松开。”沈诩显然没想到简筝会来这一出,呼吸都沉着。
简筝眼睛红红,犹豫着还是松开了,沈诩伸出另一只手,把手里的纸巾递给简筝,可是简筝没接,他就直接盖在了简筝的手上,单薄的面纸瞬间吸饱了水,软趴趴黏在简筝的手上,他也并没有帮简筝,而是说:“擦一下。”
简筝喘着气,慢吞吞抬起眼,厕所的光线有点暗,沈诩现在门边,背对着外面的光,整个人看上去有一种疏离的淡漠感。
“帮我。”简筝压着嗓子眼的颤抖,垂着漂亮的睫毛,“你帮我。”
“我不可以。”
“为什么?”
沈诩不说话,沉默着,看向简筝的眼睛里没有什么色彩。
“沈诩。”简筝很轻地叫他名字,他以前也都是这样喊他,不会喊别的,他对沈诩没有特别的称呼,即使在床上,被弄得受不了也只会连名带姓地喊沈诩。
沈诩吸口气,又叹气。
换做以前,他肯定会拿着毛巾去给简筝擦,还会顺便把滴在地上的水也拖干净,可现在他不会做了。
简筝心里发胀,又酸又疼,他把纸巾揉成一团,随手扔在池子里,然后向沈诩走过去,而沈诩却皱着眉向后退,这个动作无疑刺痛了简筝。
“你……”
沈诩直接走出了厕所,“记得,关门。”
赶人的态度太明显,可简筝好不容易见到他,哪里又会这个时候走。
“为什么赶我?”简筝说完这句话就发觉自己的语气有点不对,像极了以前的质问跟命令,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沈诩就转了身子面向他,脸上的神情太过冷淡,像是他们并不认识一样。
“我要休息。”
“沈诩。”简筝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他明明有很多话想说的,他想过无数种跟沈诩再次见面的场景,可没想过这一种。
很无力,仿佛置身在一片漆黑的水里,他连呼吸都不顺畅。
“我来找你。”简筝出了点汗,后背的衬衫贴在了他的皮肤上,很不舒服,这个时候他如果在家一定会选择洗澡,但现在不行,沈诩的员工宿舍并不脏,且打扫得还算干净,但闷热的温度还是让简筝觉得焦躁。
“不行。”沈诩说。
简筝心一跳,又觉得疼,“什么不行?”
沈诩抿着唇,唇珠压在下嘴唇上,看上去很柔软,他吸口气,又叹气,扶了下眼镜,说:“简筝,你不可以,这样不对。”
“有什么不对?”
“我们,离婚了。”
沈诩说这话停顿的时间很短,也没有带着任何的留念,他只是简单地对简筝陈述着他们离婚的事实,并且告诉他跟着他但休息的地方是错误的。
离婚两个字把简筝压得死死的,他一句话都反驳不了。
到底哪里不对呢?简筝的思维滞涩,他想不明白,他从沈诩跟他提出离婚起,就想不明白,但那个时候他高傲自大,觉得沈诩没有资格跟他离婚,所以他不屑于问理由。
沈诩不该是这样的,简筝想,沈诩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沈诩应该是护着他哄着他,爱他疼他,叫他筝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陌生地叫他简筝。
他不想承认的,可又不得不承认,他后悔了,他不想沈诩离开他,他不想离婚。
沈诩离开他的533天,没有来找过他一次,手机变成空号,现在沉默地站在他面前,冷漠地告诉他这样不对,不可以,他终于迟钝地意识到,沈诩真的不要他了。
......
从沈诩的员工宿舍离开,简筝觉得头很晕,他站在宿舍楼底,大口呼吸着,现在的沈诩就跟当初的他一样,在提离婚的时候他连一句为什么都不问就答应,沈诩也是,在看见他的时候,也不问一句你为什么在这里。
在这件事情上,他们还挺像的。
简筝揉了下不停跳动的眼皮,发现手背上还沾着刚刚沈诩给他的纸巾,已经变得干巴巴的,贴在皮肤上,简筝伸手一点点剥掉。
他想起来,他洁癖最严重的那段时间,几乎一回到家里就要拼命洗手,他甚至会用刷子对着自己的手来回地搓,病态般地把自己弄得全是伤痕,他也不允许沈诩碰他。
“脏。”
沈诩呆愣愣的,“筝筝,你、你洗,干净了。”
简筝冷冷道:“我是说你脏。”
他一个眼神都不给沈诩,更没空去管沈诩什么反应,难过也好,伤心也罢,跟他有什么关系,沈诩当初趁他喝酒跟他滚床单的时候就该想到自己不可能会给他好脸色。
更别提那个时候,他一心只在方千帆身上,他喜欢方千帆那么久,可对方却跟别人结了婚,他把所有的气全都撒在了沈诩身上,认为这一切都是沈诩的错。
当然是他的错,难不成还会是自己的错吗?
如果不是因为喝醉了,他这辈子也不会看上沈诩这样的男人。
沈诩又笨又呆,不会说话还是个结巴,谁会看得上呢?
但是沈诩既温柔也体贴,为了不让自己因为洁癖而焦虑,会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擦得很干净,包括自己。
“没关系,别害怕。”沈诩总是这样跟他说:“家里,不脏,我也、不、不脏。”
简筝不太记得了,不知道是不是他嫌沈诩脏之后,沈诩就开始随身带着消毒液,只要跟他在一起,他就会消毒,一遍又一遍地把自己弄干净。
现在想想,简筝觉得自己确实有病,明明有洁癖的是自己,可是不停消毒的却是沈诩,到最后,把对他的爱也一并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