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AZ关河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捡来的男友》的主角是途怀王,该小说主要讲述了:途怀王本来是古代的一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王爷,可是谁知道他竟然因为一个意外穿越到了现在,还成为了现代霸道总裁的情人??
《捡来的男友》精选:
谢邀,人刚下飞机还有点晕。
跟男朋友挺恩爱的,他不嫌弃我是落魄王爷,我也不嫌弃他是铜臭商人。
具体故事要从我被灭国开始说起。
那会地方叛乱遇上水灾,饿死了一批人,百姓更加不满,于是有个楞头小子直接起义,把我家给干没了。
只听宫门这么一撞,刀光这么噼里啪啦的响着,我父皇带着母后撤走,兄长把我推出去平民愤,我望着底下面黄肌瘦奋力死战的百姓突然感到无力,心如死灰的跳下宫墙。
然后就“穿越”到了男朋友身边。
刚好是他出差回来的那一晚。
他在玄关换皮鞋,也不开灯,所以没看见墙角的我。
我还沉浸在背脊断裂的疼痛中,他已经去洗洗澡了。
等我清醒,客厅的灯大亮,面前是一个半裸的男人拿毛巾擦头发…还目光不善的看我。
他好凶。
我当时这样想着。
现在呢,回头看看这个黏乎在我后背一阵乱亲的男人…
我抬脚把他踹了下去。
呜,我有错,我手贱的又开始写了
他前段时间要去uk出差,暗示了我很多遍。
比如让秘书打电话到家里,自己故意不接,直到我上钩,得知这个消息。
然后眼神追随我,好像我不答应就是负心汉。
我被他缠的狠了,无奈只得陪他一起出国。
白天他去工作,我就逛街,晚上就干点晚上的事。
出差半个月,我整个人瘦了一圈。
他反而神清气爽。
现在刚下飞机,还当着下属的面跟树袋熊一样挂在我后面,我忍无可忍给他踹了下去。
郝司机已经等在机场了,助理把行李搬上另一辆车,带着秘术们回公司报告。
我和他坐在后排,难得安静一会。
哦,只是我一个人安静。
他半躺在我怀里,眼睫垂着,呼吸均匀洒在我衬衫领口,又凉又烫,好像一个巨大的狗。
郝司机目不斜视,我却有些不好意思,但这个时候,这个时候真男人怎么能认输呢!?
我看着手边的闭合开关,只要按下去,车的前座和后座就隔开一个挡板,不用当着别人的面亲密了。
但是!
我要是按了岂不是直白告诉这俩人我害羞?
我途怀王怕过吗?
途怀王咬牙憋着,任不要脸皮的A市首富挑逗着。
A市首富看着途怀王气到咬牙切齿,笑着牵过他的手,带着他按下那个开关。
挡板升起,后排成了暧昧的私人空间,只有车顶亮起点点星空般的闪耀。
首富先生咬开小王爷的衬衫纽扣,献上一串湿吻。
小王爷被按倒,闭上眼睛迎接。
我刚来现代非常茫然,我对一切都很无知。
按照现代人的思想,我的闯入是破坏了他们的生存规则,他们一定要将我切片研究的。
而我男朋友,就是这个洗完澡一点也不害臊的半裸男人,不知羞耻的流氓蹲在我面前,用吹风挑起我的下巴:
“你也想爬我的床?”
我被他拉出死亡的余味,就见他半眯眼睛打量我,颇有些可惜的意味。
这男人的气势不平凡,与寻常贵公子的贵气不同,有几分常年上位者的气度……好吧,他这流氓样子实在误人。
我内心很崩溃。
这不是我的台词吗?
这不是世家送女人到我床上时,我对她们的话吗?
孤王,被羞辱了?
以前我这样说完,这些女人无一例外的都是贞洁烈妇形象,狠狠拍开我的手,清高道:“你不要羞辱我!”
这反应未免太过无趣,若我对这男人也说这句话,怕是会落得那些女人的下场——死。
面对这样的窘境,我突发奇想的笑了笑:“不仅想,还想…”
我说了那样一句荤话。
是伴读学童教的。
据说这种话对男人是最大的挑衅。
他平静地扶起我,擦了我的眼泪,问了我的年龄。
他说“你太小了,走了歪路,我送你回学校。”
我听不懂他的意思,只看向窗户的位置。
差一点,只差一点,我就能再次跳下去,彻底死了。
但他拽着我的手腕,一把将我甩回地上。
犹记客厅的灯那么刺眼,手腕被拽的生疼,地板也是。
明明比我寝宫的玉石还顺滑,却痛的刻进骨子里让人觉得耻辱。
我死于冠礼这年,用你们的话说,十八岁。
我也活到冠礼这年,用他的话来说,阴差阳错,投成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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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晃了晃我,不满的整理西装:“这都能睡着,是我不够努力吗?”
我眼皮子直抖,想说这倒也不必…
我扣上扣子,理好西装,恢复了面无表情下车。
他打领结的手一顿:“…你这样好像熟练的老主顾。”
话音一落,我丢了两张红票子进去。
他掸了掸票子:“谢谢惠顾。”
晚上,他洗完澡又躺到我旁边:“二百还差你两次。”
我把物理书拍他脸上:“你发情还没结束?”
他拿开书压了上来:“明天记得再给二百,老主顾了…”
我翻了白眼。
他一直很黏我,好像上辈子肖想我却没得到我似的。
我亲吻他的鬓发,想起他给我上户口,教我学汉字,办学籍,时间快的不可思议,我居然要大学毕业了。
他想让我接手他的公司。
他是白手起家,我又是个心理学的,怎么看都没法交接嘛。
何况,不嫌弃铜臭只限于是他,让我碰这些,我是不愿意的。
于是总在他缠着要我去他那里学习的时候打岔:“不是有你在嘛。”
他有些不安,他很怕我没有了他的庇护,没有了他的供养我就会死翘翘。
我哭笑不得。
可是他很认真的抱着我的腰,脸埋在我心口:“我比你大十岁,总会比你早死十年的。”
你说这人,从来不盼自己好的。
我抱着他毛茸茸的头,望向远处的山。
是啊,如果他比我先走,我该怎么办呢。
他把名下很多资产都转移给了我,包括这座城郊别墅。
万一以后我们吵架闹矛盾,他让我受了委屈的时候,我还能赶他走。
因为生活很无常,即使我们今天这样相爱,谁说的准以后会不会有分歧。
我取笑他:“我在那里可受宠爱了,什么荣华富贵没有享过,要是真想闹,怎么会因为你的三斗米折腰。”
他也喜欢叫我小王子,不让我碰锋利的东西,不让我登高。报班学习厨艺,跟着老师练刀功,跟我打赌一定会练出御厨的水平。
我们以前去看一场秀,那场结合国风的手绣精致到我都赞叹不已,他转头就嘱咐了独定。
问过他喜欢我什么,他说我哭起来特别惹人疼。
得,合着我第一次见面就哭的印象抹不去了。
他回答我:“三五斗米不配你折,你是我金娇玉养的小太子。”
贴着我心口的人动了动,抬起头来:“比你早十年死也好,能在死的时候穿越,最好穿越到你的故国。”
我笑他:“你穿越过去起义吗?”
他摇摇头,说,就算起义,也只是为了从那个皇宫里抢走小皇子藏起来,好好的养着,当个宝贝。
我一下下顺着他的头发,没有说话。
而故国起义战争里,那个楞头小子看着宫墙上高高坠下的身影,直直跪下。
血肉飞溅。
他抱着小皇子的尸体,浑身发抖,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可惜啊,那个小皇子一点也不受宠,住着最偏僻荒凉的宫殿,有最傲慢的下人,伴读是京城有名的纨绔。
父皇母后视他为耻,兄长视他为眼中钉。从未有什么荣华富贵金娇玉养,更没有人宝贝着他。
他一生最华丽的日子就是赴死那天,穿着及冠礼服,点了眉心红釉,冠上宝石头面长流苏垂下盖住苍凉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