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舟》是一本百合小说,小说万舟的主角为万舟陆笙,由作者七小皇叔所著,主要讲述了:万舟其实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但就是因为她的普通所以才带着很多人的影子,让大家都觉得她其实就是自己。
网友热评:或许是身边的人。
《万舟》精选:
小公主来的时候,我刚从隔壁秦老三家帮忙烧完猪毛回来。他们家年猪杀得早,我家一般是初二杀。不过听说我妈说今年不杀了,去年猪瘟,猪卖得贵,今年如果出价还是高,就不自家吃了。
小公主叫笙笙,姓陆,陆依萍的陆。
多好听的名字,糅合了《情深深雨蒙蒙》的精华,她妈应该爱看琼瑶,不像我妈,不认字。
可能是乡下人太忙,又或者是不喜欢肉麻的名字,总之不爱叫叠字,我就管她叫陆笙。
陆笙和我们不一样,她一出生就在镇上,一岁多就搬去了万洲市,高中转学去了B城,顺利考上B城的名牌大学,然后进了一家大公司。
我爸说陆笙上进,不进她爹的企业,要去大公司。
对,她家是开公司的,具体做什么不晓得,但在我爹有限的认知里,开公司的就是印钞票的。
我和陆笙家应该算不远不近的亲戚,具体来说就是她外婆和我外婆是表姐妹,说起来又感觉有点远了。
但有钱人嘛,都孝顺,她外婆时常念着以前农村的生活,和埋在这里的表姊表妹们,每年都回来烧烧纸钱放个炮。
有钱人嘛,也都迷信,坟头多磕一个,保佑的业务范围也广一点。
后几年有钱人太忙了,陆笙外婆身体又不太好,就不怎么赶回来了,今年说是她外婆动了个胰腺的手术,梦到了表姐,又念着要回来看看。
听说陆笙要来,我起得挺早的,化了个精致又不夸张的妆,光眉毛就花了四十分钟。穿的是松松垮垮的大毛衣,是真货,花了半个月薪水买的。
可能有人觉得半个月薪水不算什么,但B城房租太贵,除去房租和基本生活开销,再攒一点赎身钱,剩下供我奢侈的十分有限。
有时候我觉得所有人都像一个背着袋子的小鬼,那袋子外观上并没有什么两样,但我源源不断地往里面砸钱,填补原生家庭的亏空,而有的人,可以风轻云淡地从里面掏钱。
陆笙是后者。
她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四十分钟的眉毛成了可笑的无用功。她就穿了一件看不出牌子的黑色长款羽绒服,从头脖子遮到脚脖子,脚下一双很短的平底雪地靴。她没化妆,素面朝天,头发是黑色的长卷发,披得很随意,从发缝来看,头都没洗。
但她给我的感觉像什么呢?就像那种明星卸了妆在片场,或者“真”街拍里胡乱穿的样子。
但是一眼看去还是和别人不一样。
衬得我像个搞摆拍当“假”街拍的十八线。
她总是把我衬得像个十八线。
我爹双手上前迎上去,用新闻里迎接领导视察的姿势,紧紧握住陆笙爸的手,说:“咋个现在才到唉?是不是路不好开?明年就修路了,可以直接开到我屋门口了,到时候就方便多了。”
如果给他重新配个音,完全可以去演“臣死罪惊扰陛下圣驾”的肱骨老臣。
陆笙爸是很亲切的一个人,肥厚的手掌反握住我爹的手,笑说:“二哥,你又瘦了哦。”
再配个音,像极了掀锅盖慰问“今天吃什么啊”的省长。
陆笙就站在车边,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君臣二人,后面还停了几辆车,她舅舅和表弟们也陆续下来,舅妈们拎着或L家或D家的包,浑身飘着C家香水里俗气的金钱味。
我爹终于想起来带我们往回走,仍旧是紧紧握着陆爸爸的手,给他介绍沿途各个菜地里打下的江山。
陆笙走得离我很近,近得能闻到她护肤品里兰花的奢宠味,还有浑身淡到几乎没有的鼠尾草与海盐的香气。冬天总会令气味刺鼻些,因此她过于清淡的香味令我十分舒服,几乎要忘记这几天缠绕周身的猪屎味。
她一面走路一面玩手机,几个表弟偶尔上来跟她说几句话,一口一个大姐地叫她。
我觉得“大姐”这个词跟她不匹配极了,但看她笑一笑又觉得什么词放在她身上都是褒义的。
陆笙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她五岁来的时候,穿着翻花边的白袜子和白皮鞋,惨白着一张脸几乎要哭出来,望着满地的鸡屎像满地的地雷,死活不肯下脚。她爸把她抱起来,放到凳子上,但她紧闭着嘴如临大敌,我爸妈准备的鸡鸭鱼肉愣是一点都没吃。
我一面扒饭一面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在她不记事的时候,粪坑都摔过了,还能有更脏的不成?
如果不是她爸手快,她的生平将是:小公主,卒,卒于粪坑。
饭还要一会,我妈穿着围裙出来招呼,说让亲戚们先洗手,院子里摆了两个热气腾腾的桶,里面的水清亮清亮,毛巾也是新的。我爹站在竹林边,敞着外套,两三层的棉毛衫从毛衣里露出下摆,指给陆笙爸看下面的鱼塘。
几个舅妈在院子里一边剥花生一边摆龙门阵,话题终于说到了添茶递水的我,她们问:“冬梅结婚没有?”
冬梅不是我,冬梅是我堂姐,叫荀冬梅。
以前陆笙的小舅妈在镇上开火锅店,荀冬梅去打过暑假工,后来我上了初二,也去打工赚点学费,小舅妈偶然还是叫我“冬梅”,“冬梅”。
说起来,我还遇到过一次陆笙,她从市里回来找她舅妈,搬着小板凳好奇地看着洗菜的我,然后问:“这个是怎么弄的?”
她说的是冻疮,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这不是很常见吗?
然后我看了看她的手,洁白细嫩,修长纤细,没有骨头似的。
“她是荀措,”玩手机的陆笙头也没抬,接了一句,“不是冬梅。”
她声音太好听了,把冬梅两个字说得果真像冬天的梅花,一点也不土。
我又看了一眼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干净,有了点骨节了,但还是漂亮得不沾阳春水。
陆笙的手很漂亮,比手更漂亮的是她的脸,长得清纯又甜美,偏偏眼神很冷淡,总有那么些高高在上的意思。
没等他们叙完旧,几桌饭就开了,菜品之丰盛就不细说了,怕说着说着就跑题,陆笙舅舅从后车厢里搬了一箱茅台,放到我家的客厅里,拿了几瓶出来摆到桌上,把装鸡鸭鱼肉的搪瓷盆都衬得有了些格调。
我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几大瓶康师傅绿茶,用一次性塑料杯倒给陆笙和表弟们喝,这回不是山寨的。
陆笙放下手机用湿纸巾擦了手,端着碗小口小口的吃,十分乖巧,丁点没有小时候的公主病,但我还是看她的眼神从我妈上菜时不当心插.进油里的大拇指上掠过,只稍微停顿了一下,抿了抿嘴。
然后又夹了一筷子青菜。
我悄悄跟她说:“不想吃就不吃了。”
其实没有什么的,我爸妈都是农村人,农村人不玻璃心。
她看我一眼,说:“没有,挺好吃的。”
声音不大不小,被我爸的耳朵捕捉到,咧着一口黄牙,招呼陆笙:“笙笙多吃点哈,B城怕是吃不到这些南方菜哦。”
不知道为什么,我爹妈总觉得到了北方就该天天啃馒头了,像首都买不到米似的。
我敢肯定,如果陆笙想吃,天南海北的特色菜她都能在B城吃到,再不济,打个飞的也不是难事。
但是陆笙应了,她说:“好。”
她越来越像个公主了,也可能是不想和臣下多费口舌。
陆笙的舅舅递过去一支烟,我爹看了又看,在鼻端闻了一下,最后舍不得抽,别在耳朵上,又笑嘻嘻地嘬了一口酒。
我没来由地叹了口气,又笑了一下。
吃过饭,他们去上坟,陆笙不想去。我发现小公主在他们家有点无法无天,玩手机也不管,不上坟也不被说,在席间说起今年年末肺炎,我忍不住插话说据说有人传人的现象,过年还是少走些亲戚。
我妈那时候有点尴尬,她估计以为我不好客丢了她的脸,拍一下我的背说你懂什么,过年哪有不走亲戚的?
大人们都附和起来,还是陆笙说了一句:“W城那边是挺严重的,注意点好。”
大人们沉默了一下,又开始说:“是,是,注意点好。”
这大概叫气场吧,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气场。
他们去上坟之后,陆笙仍旧坐在院里玩手机,信号不好,她玩得不是很痛快,突然抬起头来,跟我说她想去卫生间。
我于是带着她进了门,爬了半截楼梯,厕所在楼梯的转角处,我上楼回房间里给她拿纸巾,觉得厕所里的卷纸太糙了点。才刚把纸巾拿下来,见她推着厕所的门站在拐角处,轻轻地说了一句:“操。”
说实话,我从没听过有人把“操”都骂得这么有教养。
她抬头看我,并没有因为说了脏话而尴尬,只将手收回来,手背抵了抵鼻尖,我快步走上前去,推门一看,也骂了句“操”。
狗.日的荀宝玉,又他妈不冲厕所。
我让她在外面等等,挽起袖子吭哧吭哧清理洗手间,她在背后看着我,又好像没看我,但我觉得脊梁柱紧得慌,让我的动作有点僵硬。
我在僵硬里的动作里有了莫名其妙的难过,她爹出钱给我们盖了像模像样的厕所,施舍了我们一点文明和体面,我弟还是把它当作粪坑。
之所以说施舍,是我觉得陆笙不大看得起我。这个世界其实是有鄙视链的,就像我看不起表嫂,小公主也看不起我。
我这么说,有证据。
大概是小学的时候,她家上坟时邀请我去城里玩,说可以和陆笙作伴,我没见识的爹妈当了真,暑假时有个同乡要进城,就顺带把我捎了去,还带了一背篓的土货。
陆笙爸妈很热情,从同乡的车上把我接下来,很是嘘寒问暖了一通,有点像后来我看过的《变形记》。
我对城市的印象不深,深的是陆笙的家,光滑得能拓下人影的大理石地砖,一层层流光溢彩的水晶吊灯,灯的样子有好多种,有的还藏在墙缝里,还有一种是声控的,我那时候并不知道。
只听见陆笙轻轻喊了一嗓子,灯就亮了。我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很认真地问她:“姐姐,你是仙女吗?”
陆笙不明所以,我说:“灯听你的话,你一喊,它就亮了,而且,我看到你出现在电视里了。”
陆笙那时候是文艺小明星,偶尔会出现在当地的电视台里。
陆笙咯咯地笑了,眼睛亮晶晶的,跟她妈说:“妈妈,妹妹说我是仙女。”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笑,但她一笑我也挺开心的。
在她家吃得好穿得好,她还给我穿她的小裙子,给我看故事书,我们俩甚至还一起洗澡,她还邀请我和她一起睡觉。
但是睡觉前,我听见她有点担心地问她妈妈:“妈妈,妹妹的头上会不会有虱子?”
她一说,我开始觉得头皮有点痒。现在的小孩,大概头上是不会有虱子了,那时候在乡下还是挺常见的,经常见到剃光头的小女孩,就因为虱子太多,懒得捉了。
我那时候应该是没有虱子的,但我没敢说。
她妈妈给我搬了一张一人长的沙发,放到陆笙床的旁边,铺得软软的,我就睡在沙发上。
陆笙侧躺着望着我,甜津津地笑:“这就好了,可以一起睡觉了。”
带陆笙上完厕所,她没了玩手机的心思,跟我一起走到鱼塘边,看我折腾下午大人们要钓鱼的鱼竿。
她没有帮忙的意思,把手揣在兜里,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远处的群山和田埂,有点愉悦的样子。
陆笙喜欢山水,喜欢天然,我知道,但她不喜欢山里的天然的鸡屎。
就像她喜欢山里的小伙伴,喜欢我无知的笑话,但她不喜欢我头上的虱子。
陆笙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说伪善太贬低她,说真善又不是那么回事,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是我的梦想。
在我毕业后,坐在前往B城的火车上时,我没来由地想起了陆笙,也开始以她为蓝本,幻想城市里的生活。
我想象中城市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具象点说,就是跟电视里一样,下班回家打开冰箱,抠开一罐冰可乐。
冰箱里随时都有饮料,代表有钱。而可乐,代表自由。
陆笙就挺自由的。
我一边缠渔线,一边没话找话地问她:“一直看手机,男朋友啊?”
“我喜欢女的。”她说。
我侧头看她,她风轻云淡的,稍微动了动肩膀。
似乎是不喜欢我惊讶的表情,她说:“你不是知道吗?”
对,我知道。
刚到B城时,我的毕业证被学校扣了一年,没办法找正经工作,除了去麻辣烫连锁店,我还去酒吧打过工。我选的是一间les酒吧,是因为万舟的关系,也是因为那间酒吧包住,住宿条件好多了,不过时薪很低,才六块钱。
我在里面当接待,就是在网上发推广的帖子然后留下电话,如果有人打电话,就算我的客人,能抽这一桌的提成。
我没想到会接到陆笙的电话。
时隔多年,我还是轻易就听出了她的声音,她问我订了卡座,我说到时候去接她。
那时她穿着羊毛大衣,一双平底的过膝靴,平刘海和长卷发,站在五道营胡同的路灯底下等着我。
她没认出我,我砰砰砰的心大概是白跳了。
将她带进酒吧,递了酒水单子,她一边撩头发一边问有什么推荐吗?
我点点顶上的一种,说:“这个吧,百利甜酒,偏甜,比较好入口,适合您。”
她头也没抬,但是笑了笑,说:“你怎么知道适合我?”
不知道,我就是觉得她应该是甜的。
好在她也没追问,将酒水单合拢递给我,说:“好,就这个。”
陆笙来得早,酒吧没几个人,她交叉着二郎腿,支着手臂拎着一杯酒,看看舞池上的DJ,又低头喝一口酒。
我站在门边的阴影里跟几个同事聊天,满脑子都是陆笙。
陆笙知道这是les酒吧吗?我的帖子写得很清楚,她应该不会不知道。陆笙为什么一个人来,在等人吗?是她的女朋友?
按规矩,做接待的要上去和客人喝几杯,背一些“下次来还找我,给您打折”的话术。
我磨磨蹭蹭地上去,闷头就干了三杯,陆笙只抬头认真地看着我,然后说:“小姑娘,少喝一点。”
她的语气不仅是说这一回,好像是嘱咐我以后都少喝些。
我可能又自作多情了,毕竟她叫我“小姑娘”,毕竟她根本没认出我。
但此刻陆笙站在我旁边,一句“你不是知道吗”,轻易就戳破了这个谎言,原来她认出我来了,就像她刚才笃定地说我是荀措,不是冬梅。
其实陆笙的记性一直都很好。
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冷漠,陆笙是一个冷漠的人。
正如她认出了我,也没打算和我叙旧;正如刚才在席上,我爹说:“笙笙在B城啊,大妹也在B城,亲里亲戚的,以后多走动嘛,有个照应。大妹很会做饭,笙笙太瘦了,喊大妹给你做饭吃。”
陆笙点头,说:“嗯,回头加个微信。”
你看,她到现在也没问我要微信。
“你妈晓得不?”我想起她标准贵妇模样的母亲。
“晓得。”她用万洲话回我。
“你爸晓得?”
“晓得。”
“不管你啊?”我慕了。
“不管我,”她又是无所谓的样子,“管不到我。”
真的是无法无天。
说这些有的没的,是因为想掩盖我心底突然冒出的阴暗面。它原本已经被压下去很久了,此刻在与陆笙怀揣着共同的秘密时,又十分罪恶地冒了个头。
得知陆笙喜欢女人那一晚,我在二人间的宿舍里失眠,闭眼都是她冷淡而甜美的脸庞,和干净修长的手指。
我不知道我为何会生出这样的想法,好像从前高高在上的一尊神佛,突然被你发觉有了七情六欲,并且还是和你一样见不得光的七情六欲,她脏了一些,你就忍不住想让她再脏一些,更脏一些。
我开始想,陆笙和女人做.爱是什么模样,是不是身上的皮肤和颈部一样雪白,叫起来是不是很好听。
我将它慌里慌张地按下去,用力有点过猛,我没蹲住,一手按在了泥地里。
没带纸,我收回来,手指搓了搓,想薅几片叶子随便擦几下。
陆笙走过来,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拆开递给我,问我:“脏不脏?”
她说的是我的手,我还以为她问的我刚才胡思乱想的心。
弄好了鱼竿,我把它们插在岸边,和陆笙一起往回走,爬小山坡时拉了她一把,她捏了捏我的手心,稍微用力,然后又收回去,突然皱了皱眉头,问我:“怎么村里没有人放炮吗?”
“你喜欢放炮啊?”我问她。
“喜欢啊。”她又把手揣回兜里。
“你放过炮?”我不信。
她笑了笑:“小时候去我外婆家,在她家楼顶上放炮,把邻居晾的一排衣服都烧了。”
我看着她的笑容,突然发觉我不是很了解陆笙。或者说,我不是很了解说长句子的陆笙。
我想给她弄点火炮,但发觉今年确实没备上,多少有点遗憾。
回到屋子边,我在屋外的水管处洗手,她看了看旁边用木条封住的长方形,问:“这是什么?”
“你小时候掉下去的粪坑。”我没给留面子。
其实它早已闲置了,随便填点土就是,但它当年冒犯了小公主,被我爹妈像判刑一样钉了一层又层。
很形式主义,也是对小公主的尊敬。
我小时候,被狗咬了,我妈疫苗都舍不得带我打,也没舍得打那条狗。
陆笙愣了愣,又笑了,说:“还能不能做朋友了?”
虽然这句话是个梗,她随口说出来的,但我们本来也不是朋友。她说得好像我们能做朋友似的。
陆笙家没留下吃晚饭,就要赶回城里去,我爹妈收拾了几个背篓,亲自背着送下坡,陆笙还是走在我身边,带着她淡淡的鼠尾草与海盐的香气。
我望着她的发卷,和中分底下微微蹙起的眉头,仍旧觉得她是我的梦想。
她浑身上下都在蛊惑我,哪怕她一句话也没说。
但我分明听到她对我讲——留在大城市吧荀措,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漂亮衣服,是为了更文明,更开放,更包容。
也为了更冷漠,更疏离,更有自尊心。
走到车边,我爹妈把背篓放进去,背篓都不要了,甚至可能还觉得能被这个车厢短暂收留,是背篓的福气。
他们亲切而友好地说了再见,约定来年再来。陆笙开了车门,仍旧是一言不发地看着君臣上下。
等终于要钻进车里,她顿了顿,突然站直了身体,看向我,说:“对了,加个微信吧。”
她低头把微信二维码翻出来,递到我面前,问我:“几号回去?”
我一愣,因为她说的是“回去”,不是“去B城”,也不是“来B城”。
我掏出手机加她,想了想,说:“初六吧,初六。”
“嗯。”她点头,钻进车里。
我真的不懂陆笙。但我望着扬长而去的汽车嚣张的尾气,突然有了一个很冒犯的想法,我在想,如果,假如,倘若,万一,陆笙真的想和我搞对象,我敢不敢。
不敢不敢,溜了溜了。
我转头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