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Abo》by关秋白,原创小说小鹿Abo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温鹿孟诩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温鹿可怜的一生本来不该和任何人在一起的,但他偏偏遇见孟诩了,孟诩是对他很好的人,也是很喜欢他的人。
最新评论:他是小鹿。
《小鹿Abo》精选:
温鹿是被孟诩从嘿市里买回来的Omega。
温鹿,明目皓齿,白皙嫩滑,长相清新脱俗,小嘴让人想要一口咬上去尝尝是个什么滋味。
如果外貌看起来用清纯形容他,那么他的那双眼睛才是吸引人的利器,狭长的丹凤眼自带风情。
从小温鹿就被里面的人教导要学会利用自己的优势才能得到优质的Alpha的青睐。
如果到了分化期后超过一年还没被人买走,就会成为嘿市里的肉bian器。
或许是被灌输思想的原因,温鹿很小就开始学习怎么变成一个优质的Omega。
因为他见到过一个活生生的Omega变成肉bian器后被折磨得不成人样,那些人抓着Omega的头发狠狠地撕碎他的衣物,将他的自尊也踩在脚下,往日温柔有光的眼眸里变得空洞僵硬,宛如一具尸体,浑身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温鹿还记得那个Omega后面抱着他的时候,脸上布满干掉的泪痕,无神的眼眸像是一滩死水,活像一个破碎的布娃娃。
“希望你能逃离这里。”
再后来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个Omega了。
所以对于温鹿来说孟诩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他以后的Alpha。
如果沼泽会把人拉入无尽的黑暗,那么孟诩就是拉他上岸的救命稻草。
他喜欢孟诩。
在嘿市的Omega分两种,一种是给贫民区那种找不到Omega老婆的Alpha的,一种是给富贵人家专门培养优质Omega的。
前者普遍都是低级的Omega,后者就是留给高阶Alpha的高阶Omega,方便一些人对血统阶级的培育要求。
他想,孟诩就是属于后面那种。
听孟诩说,他是因为找不到心爱的Omega,迫于家族压力去嘿市准备挑选一个Omega,恰好一眼就看中了自己,便带了回来。
温鹿很幸运自己跟了孟诩,他有了自己专属的卧室,专属的杯子,专属的拖鞋和牙刷,还有好多好多东西,多的他都有点想不起来了。
孟诩说:“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买,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对了,他还有个专属于他和孟诩的家。
因为从小在嘿市里呆着,他潜意识就把自己化作一头温顺的,被驯化过的鹿。
温鹿见识过嘿市里的残暴不仁,他骨子对那里就刻上了恐惧和害怕,所以对孟诩的有求必应。
也幸好孟诩待他如同挚爱,深邃的黑眸每每都含着情,像是要把他融进骨髓。
做那种事时孟诩也是哄着他,心疼他怕痛,所以总是亲他,好似都带着痴恋和贪慕,每次都能让他化成一滩水,任人摆弄。
孟诩说:“乖,你是我的小鹿,我会对你好的。”
随即孟诩在他的耳垂烙下一个吻,像是在进行一种圣神且虔诚的仪式,然后咬上他的腺体注射那属于Alpha的,霸道,冷冽的信息素。
温鹿只是紧紧地搂着他,想和孟诩永远都这样。
Omega以为生活以后会一直这样,会一直喜欢Alpha。
可变故到底是从那里开始的呢?
是从孟诩开始不吃他做的饭,不再对他笑,还是开始整日整日的不回家呢?
其实这些对Omega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温鹿相信孟诩是喜欢自己的,可能是公司太忙了才会这样。
所以温鹿和往常一样,在花园里浇着花,哼着歌等待他的Alpha回家。还是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孟诩,把他仅剩的,全部的好和爱都给孟诩一个人。
温鹿也不蠢,他闻得见Alpha身上带着其他Omega的味道,无数天都是同一个人;他也看得见孟诩脖子上青紫的吻痕,像是无形的针,一点点地让他浑身千疮百孔。
他知道孟诩可能腻了,但又想或许对方玩两天就会变回去,会和以前一样对他好。
毕竟自己是他最喜欢的小鹿,不是吗?
Omega努力让Alpha回忆起他的好,主动求欢,去亲吻他的嘴唇。
他的眼睛湿漉漉的,带着祈求,可怜巴巴地撒娇着说:“诩哥,我很想你。”
“小鹿乖,我也很想你。”
孟诩亲了他,温柔地像是让他回到了以前,这场感情纯粹的只有他们两个人。
可这一切都在孟诩在床上叫出另一个人的名字时,破碎了。
后来,Omega便发现他所认为的救赎,只是把他当成替身。
温鹿没有勇气去质问孟诩,甚至无意间看见了孟诩和那个与自己七分像的Omega一起的合照时,都只是强忍着落泪的心情,用手帕擦拭干净然后放回去。
Omega想,孟诩至少会心怀愧疚,可他听见的却是Alpha对电话那头的人说:
“乖,别生气,过两天我就把他送回去,到时候你再过来。”
温鹿只记得当时自己浑身都像是麻痹了一般,耳鸣到只剩下Alpha的余音不断回荡。
他不争气地流了泪,喉咙酸涩的吞咽唾液都疼,又像是被人制住了呼吸,整个人陷入了无尽的绝望。
他想,比起等孟诩把他送回嘿市变成其他Alpha的肉bian器,还不如现在就跑了。
所以等孟诩回家时,屋子里已经没了温鹿的信息素,他的东西也不见了,似乎这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温鹿真的跑了。
这是温鹿从孟家跑出来的第五天。
孟诩给了他很多钱,以前都当成宝贝一样,存在了银行卡里面,但这次都被他取了出来。
Omega不是个傻子,不会傻乎乎的把给的钱还原封不动的还回去,好歹给孟诩睡了这么长时间,总要得到一些东西。
温鹿在黒市里呆得太久了,比起孟诩把他当替身,他更怕对方把他送回去。
他知道孟诩只是不想他再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了,所以Omega带着Alpha给的巨款跑到了一个偏僻的城镇,他不想做替身也不想回去,干脆就消失的干干净净的。
一个合格的前任就应该跟死了一样,也不对,对孟诩来说自己应该只能算得上一个消遣,纾解欲望的玩具而已。
他想,孟诩对他的喜欢是建立在自己像他的白月光上,自己喜欢孟诩是建立在他把自己带出了黒市。
所以听见了对方想他送回去时,他想起了从前见过的那个美丽的Omega的下场,跟残破的绿叶,被人践踏在脚底,没有自尊,没有自由,更没了性命。
那所谓的纯粹的爱,或许一开始就染上了黑。
温鹿心中是喜欢孟诩的,对于一个救自己于水火中的强大Alpha,他没办法做到不心动。
但这一切都在那个晚上化为了美丽的泡影。
就像是家养的猫咪跑了,所以主人从收留所抱了只和那只猫咪差不多的流浪猫回家。
因为是被丢弃过的小猫,所以得到家的温暖后,会刻意的讨好主人,可收留了再久,圈养的宠物猫回来了,他还是会被送走。
Omega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自己和Alpha的标记已经消失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那么依赖Alpha的信息素了。
小镇的夜色微凉,唯有那夜晚点燃起的灯与小贩摊上的烟火,将清冷驱散,替换成热闹喧嚣的闹市。
温鹿享受着城镇的每一处,似乎那空气也带着诱人的气息,是自由的味道。
但似乎也不是每一处都是平和的。
比如他现在被一个小偷抢了钱。
Omega的身体本来跑的就不快,又是突然发生的,根本追不上,只能气喘吁吁地开始大声呼救,说:“抢钱啦,抢钱啦。”
可惜这里晚上僻静,人屈指可数。
温鹿都快绝望了,却突然看见小偷转进一条巷子时,发出来的凄惨叫声。
等温鹿再看清小偷的脸时,他已经被人制服了,正痛苦的被摁在地上,似乎是被人打到要害痛呼地求饶。
“大哥,疼疼疼!我……我把东西还给你们,快放了我吧。”
巷子里被黑暗笼罩,只有淡淡的月色洒下。
Omega只能从空气中的信息素分辨出帮他的人是个Alpha,信息素带着侵略性,刚开始把温鹿吓了一跳。
他察觉到Alpha望向他,冷冷地在等待他的抉择。
温鹿以前在黒市的时候,饿的时候也抢过东西,也不打算追究便说:“东西交出来,这件事情就算了。”
小偷闻言,自然是乖乖的把东西拿了出来。谁知道他这么倒霉遇见了Alpha,块头和力气大的吓人,一双手像是把钳子,感觉只要再用点力他手就废了。
他知道这个Alpha,是最近出现在小镇上的,刚来的时候还像模像样的,像是哪里来的贵公子。
后面才知道是个傻子,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
最开始凭借自己这张脸得了不少人的同情,后来还不是沦落的和他们一样只能吃别人剩下的。
他心里看不起Alpha,但此刻也只能附小认低,随后落荒而逃。
而温鹿拿回东西后,正想感谢Alpha,却只瞧见他的背影快要融进了昏暗的黑夜里。
Alpha正一声不吭地离开,却在黑与白间被温鹿拉住了手腕。
四目相对间,温鹿只觉得Alpha那双眸子正隐隐闪光,只觉得对方整个身子与黑夜融合,又像是蛰伏其中的野兽一般警惕着,但更多的是迷茫。
“你帮了我,我还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温鹿问。
Alpha沉默了很久,两人的手也在空中停滞了很久,空气就像是凝固了一般。
直到Alpha的肚子咕咕叫才将宁静的空气打破。
“走吧,我请你吃饭。”
不知道是温鹿哪个字打动了他,Alpha便听话地跟着他走了。
到了有光的地方Omega才看清Alpha,脸上蒙着灰看不出长相,但能看出来五官长得很好。
但他心里更感慨Alpha怕是吃的激素,个头估计都到190了,温鹿好歹也有个175,此刻却跟个小矮人一样。
Alpha乖巧地被他拉着,一言不发,全然没了之前那样凶。
到了吃饭的地方也小心翼翼的,非要温鹿让他吃饭了,他才拿起碗筷。
Alpha像是饿了很多天一样,很快就把东西吃完了。
温鹿问:“你叫什么名字?”
Alpha怔怔地,眼神呆呆的,抿嘴道:“不知道。”
温鹿眸子闪过诧异,Alpha看起来也不像从小过的苦日子,怎么会变成这样?
对他来说Alpha帮了他一个大忙,他有很多重要的东西都在包里。
他同情Alpha,但对方只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而已,他只能尽量报答对方。
“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你帮了我很大的忙,所以我能帮你的我也会帮你。”
孟诩给的钱很多,温鹿觉得要是Alpha找他要个十万八万,他肯定还是拿的出来。
他对上Alpha的眸子,见对方认真地思考着,只觉得对方莫名有点呆。
“要吃的。”
Alpha的声音本是磁性好听的,但说起话来带着一点纯真。
“只要吃的吗?”温鹿问。
Alpha点点头。
温鹿叹了口气,只觉得Alpha似乎真的有点傻。也不多说,便和Alpha约定好,以后每晚六点都在刚刚相遇的巷子里见面,然后带他吃饭。
这是这么简单的愿望,就能看见Alpha身边洋溢起雀跃。
莫名看的他有些揪心。
温鹿在小镇开了个花店。
他在孟诩家的时候就喜欢捣鼓这些花花草草,来了小镇上在自己家阳台也养了很多。
因为温鹿的信息素也是白玉兰的味,所以喜欢的便是那白玉兰,也格外偏爱它。
他白天没事就在花店里守着,到了晚上就去找Alpha。
后来他也从别人口中了解到,Alpha没了记忆,行事作风除了一身蛮力,都让人觉得他像个傻子。
而每次Alpha都会提前坐在那里等他,不论多晚。
温鹿问过Alpha:“为什么你每次都比我先到,万一我反悔了不来了,不就白等了?”
omega记得Alpha的回答。
他说:“如果自己不提前到的话,万一你生气了,以后更不会来了。”
向来都是温鹿待别人如珠宝,别人待他如草芥,哪里有被人这么真诚的对待过。
那双眸子带着的是最纯粹的感情,直勾勾地看着他。
说出的话让温鹿当时有些想哭。
Alpha就像是把他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一天天下去他也和Alpha有了些感情。
他在小镇上也没几个朋友,Alpha算是经常和他接触的人了。有时候他还会带着Alpha一起出去逛逛,带对方把身上打理干净。
Alpha每次都会像是保护他一样,把他送回楼下。
他直到看见温鹿的家里亮起灯,才会像是完成了使命一样离去,与直到影子也与黑夜融入。
对于他而言,温鹿是对他最好的人。
Alpha也不知道温鹿会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只给他短暂的关切,所以只能用最大的力气让omega再对他好一些时间。
omega会带他玩,也不嫌弃他,还给他买吃的。
其实除了等温鹿,他还会站在外面注视着花店里的温鹿。
看着他对别人喜笑颜开的时候,心里会像是冒出了酸泡泡。
尤其是看见omega给别的流浪狗喂吃的时,会笑着摸小狗的头,看见小狗伸出舌头表示喜欢的时候会更开心。
他也想被摸头,他也想温鹿对他笑。
这种注视,直到看见温鹿踏进了一家宠物店。
Alpha看见过,一般有人进去之后,都会抱一个小动物出来,把它养在家里。
一想到温鹿会全心全意地对待另一个小动物,他心里就抑制不住的酸疼。
他等着omega从店里出来,却欣喜地发现温鹿手中是空的。
但危机感不是这么轻易就能打消的。
所以在温鹿再次找他的时候,他也学着小狗的样子,牵起omega的手,舔舐着,用着极为讨好和诚挚地语气说:
“带我回家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