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白鸮周寻的纯爱小说《杜鹃》,作者:Shrimp,杜鹃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周白鸮第一次见到周寻是在他的十三岁的时候,当时他被爸爸带回家来,他才知道原来他还有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但是从一开始,周白鸮就没有把周寻当做自己的哥哥。
《杜鹃》精选:
周白鸮长到十三岁的时候,终于见到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周寻。
稀奇。
那是他爸周恪行和前妻生的儿子,离婚在十四年前,周寻那时刚满三岁。
周恪行上一桩婚姻结束得并不算光荣,连周白鸮都很清楚。
无非是翻版陈世美的故事,尽管周恪行这个Alpha家庭条件不行,但胜在高学历,好脾气,人帅嘴甜,在公司格外吃得开,凭借一副好皮囊与花言巧语成功蛊惑了公司老总的女儿秦舒。
倘若他并非有妻有子的话,二人的喜结连理或许也能勉强称得上是郎才女貌。
秦舒大方,说要是离婚她能不计前嫌,他贪恋权位,因此毅然决然抛妻弃子。
因而每次秦舒和周恪行在各种问题上产生矛盾分歧,秦舒始终能压周恪行一头。她时常带着那种女王式倨傲的笑,眼皮稍敛,柔软的手臂收拢在高耸的胸前,“你能爬到今天的位置是因为谁啊周恪行?”
周恪行就闭嘴不说话了。
我爸真的很怂,这是周白鸮打小就根深蒂固的认知。
周恪行离婚时留了一张周寻的照片。
周白鸮先前偷零花钱的时候曾在周恪行的钱夹里见过,压在三张银行卡后边小孩的面孔,是幼儿园的文艺汇演,眉心有红点,很胖,肥肉撑得五官都很模糊,于是周白鸮很清楚这不是自己的照片。
他那时还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只是在放学跟秦舒无意间提起过这事,谁知当晚就立刻召开了紧急家庭会议。那天晚上吃的烛光晚餐,幽幽的几枚白色火苗竖排跃动着,那影子晃得让人心绪不宁。秦舒坐在餐桌对面,手持一把银剪,咔嚓咔嚓,光影流转。
她脸上笑盈盈的,直接递到周恪行手里,她说,“来,你自己剪给我们娘俩看。”
周恪行颤巍巍地横竖剪了两道,鬓角溢出的汗淌至下巴,手不住地抖,秦舒又轻描淡写道,“再剪碎些。”
我妈真的很恐怖,这也是周白鸮打小就根深蒂固的认知。
周寻的母亲因病去世之后,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继父在郊区开的狗场也濒临倒闭。
还在读高二的周寻面临着辍学的危险,他给周恪行寄去了一封信。
信件内容不详,但周恪行看完之后始终坐立难安,茶饭不思,终究偷偷回乡见了自己儿子一面。他被郊外狗场脏乱差的环境给深深震惊到了,时值隆冬,狗瘟肆虐,成排的生锈狗笼里都是呕吐痉挛的病狗,院中央用铁锹挖了几个坑洞,冻得邦硬的尸体全都随意堆积在里面。
劣质饲料,毛发,呕吐物,粪便与尸体的混合味道如同阴云般笼罩着那个小院。
很难形容那是什么味道,腐烂腌臜,像是压在潮湿石头底下几百年未曾见到阳光的贫穷之臭,差点没把刚下车的周恪行熏出三里地。
而周寻就在这种臭气熏天的环境里安静地翻书做题,他不再是三岁时候胖嘟嘟的模样,反而非常之周正。模样瘦削而俊俏,气质忧郁略带深沉,就像一尊玉像陷在泥地中,那绝对是一副讨Omega欢心的模样,堪称是脱胎换骨的变化。
这既令周恪行吃惊,同时暗自庆幸,他感叹遗传……多美好的遗传,我的儿子没有长残,且比我要更英俊。他问他考多少分,周寻则慢慢地露出笑容,阖上手上那本苏童的《米》,他说,爸爸,我从来都是第一名。周恪行被感动落泪,怀着愧疚之情,他终于准备硬气一把,打定主意非要将接儿子回城住不可,他要给这个十几年素未谋面的优秀儿子提供最好的教育。
这当然是付出了一定代价的。
虽然周恪行在家里的地位低下,但是周白鸮没见过他下跪,更没见他连磕十个头。
秦舒也是个怪女人,她明知这种男人不值得托付终身,仍然偏要勉强。她明知道周恪行把周寻带回家养是蹬鼻子上脸,这次她却又意外地答应了。
周白鸮有时候不知道自己的亲妈究竟在想什么,但或许她早清楚自己的本性如何,她需要的不是一个疼她爱她,忠贞不渝的丈夫,她只是需要一条狗而已。
这便是伊始了。
周寻来的上午,周白鸮刚和李隅从外面回来。园丁正在除草,李隅嗅觉灵敏,十分厌恶除草时那股青草汁迸溅的刺鼻气味。按照过去的流程,他是要继续留在周白鸮家玩会儿,见状捂着鼻子掉头就走了。
“比平常还难闻。”李隅是这么说的。
可是究竟是哪里难闻了?周白鸮想,这只是草的味道呀,又没有别的什么。
后来周白鸮再想起此事,就认定这是一种不详的预兆,毕竟李隅总是比他要敏锐得多。
他看到了一个站在草坪上,牵着罗威纳犬的高个儿男孩。
周白鸮捂着鼻子看他,又看那条长相凶猛的黑狗,他们对视着,谁也不开口说话,像是用目光对彼此进行了灵魂更深处的交流和探索。
像是有一只无形之手在抚摸着彼此的脸。
还是周白鸮率先开的口,“你是谁呀?我妈妈对小狗小猫的毛都过敏,不可以带狗进来的。”
“所以我站在外面。”那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在冬天也穿得极薄,显得很潇洒挺括,他戴着鸭舌帽,目光黑沉沉地落在周白鸮的脸上,“你呢,喜欢狗吗?”
“喜欢。”因为秦舒的缘故,周白鸮和宠物接触的机会很少,所以他也也不嫌弃这狗长得凶恶,他很珍惜每一次遇到的宠物。他伸手摸了摸那只罗威纳粗糙的头顶,手心沾上一层脱落的黑毛,那只狗口水流了满地,臭烘烘的舌头迅速顶过来,像吞噬着骨头仅存的一点肉那样舔舐着他的掌心,贪婪地上下刮蹭着,早上秦舒给他涂的护手霜估计全被狗给吃干净了。
周寻看着他,把帽子取下来,若有所思道,“它也挺喜欢你的。”
他们一起抚摸着这条正在喘息的狗的脊背,手指埋在短而粗糙的黑毛中游走着,时隐时现,偶尔碰撞在一起,有种冰山撞上了火焰的刺激感,周白鸮能感觉到周寻灼热的体温,呼哧呼哧,热腾腾的,哔剥作响。
这种温暖的感觉放在冬天是很好的,他有种不自觉想要靠拢的倾向。
但一个人穿这么少,手在冬天怎么会这么热呢?
那时候周白鸮还不知道那是因为兴奋。
“你们兄弟两个,都进来吧……”远远的,周恪行倚在门口冲他们招手。
这居然是我那个哥哥?周白鸮挺开心的,兀自站在原地傻笑了一阵。秦舒对他管教颇严,动不动就训他,他倒从没想过争宠之类的事,反而一直期盼来个新人来转移他妈过剩的注意力。
周白鸮记得那张照片上面的小男孩胖得像头乳猪,五官如柿饼,没想到现在长得完全不一样了。
周寻冲着周恪行应了一声“就来”,手里的P字链一松,他拍了拍那条罗威纳犬的屁股,狗就乖巧地坐下了。他单膝半跪着,抬起一根食指,狗的眼睛循着他手指的动作移动着,他最终指向门外,简单短促的一个指令,“去。”
那只狗闻言像黑鬃马一样狂奔而去,但不是冲着宅门,而是冲着雕花铁艺大门的外面。
“它会不会跑出乱咬人呢?自己会回来吗?”周白鸮站在原地担忧地说。
“我不知道。”周寻直起身,边走边耸肩,脸上带着那种无所谓的笑。
“这不是你的狗吗?”周白鸮抬高头跟他攀谈。
“不是哦,它在外面跟着我,我顺手牵回来了。”周寻先他一步跨进宅门。
可是它脖子上有项圈和狗链,这就说明有主人,就这么牵走了?这绝对是不对的吧?周白鸮心里头有点不舒服,走进大厅里才两步,一回头,他看到周寻站在门口,保持原地不动的姿势。
他捏着帽子的双手在轻微颤抖,像秋风中的落叶那样,高频的,不正常的。
闭上眼睛,像摇曳的海葵伸出了触角,用上面的倒刺捕捉着深海中飘荡的碎屑。他在感受和捕捉着什么,轻嗅着空气中的味道,那张俊美的脸上一闪而过的表情,令人捉摸不透的涟漪在浮荡着。
我哥可能不正常,这是周白鸮第三个根深蒂固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