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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

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

发表时间:2023-12-14 17:17

作者倾情打造的小说《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是岁见长安正连载的小说,主角:陆远云秋梧,小说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的主要内容是:陆远的爱人可可爱爱,软软小小,但就是太瘦了!所以他想好好宠爱他。

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小说
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
更新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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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精选

买好了粮食后,陆远去杂货铺买了一些调味料,又花了三百文。

路过布庄的时候,陆远想了想,走了进去。

布庄伙计连忙迎了上来,热情地问道:“这位大哥是来买布还是买衣裳,我们这里各种式样的布都有,棉布麻布都有,也卖成衣,知道尺寸还可以定做衣裳。”

陆远的视线从挂着成衣的那一排扫过,皱了皱眉。

他本来是想直接给梧哥儿买两身衣裳的,衣裳旧了不说,穿着都有些小了,根本就不合身,也不知道是谁的旧衣裳不要了才给他穿的。

可他不知道梧哥儿的尺寸,梧哥儿没告诉他,他也没那个本事,看几眼就能把人穿衣裳的尺寸给看出来。

那就只能买布了,买回去看梧哥儿会不会自己做衣裳,他要是会的话,可以自己做,不会也没关系,可以找村里的宋大娘帮忙,以前原主就是买了布找宋大娘做衣裳,会付一些辛苦钱,宋大娘的手艺挺好的,给人做衣裳有十几年了。

“我买布。”

伙计一听,又问道:“不知大哥这布买来是汉子用,还是姑娘和哥儿用的?”

“是哥儿。”

陆远又补充了一句,“是年轻哥儿用的,要颜色好看的,不要颜色老气的。”

年纪轻,该穿得鲜艳光亮些,老气沉沉的不好。

这是陆远的想法。

他这完全不是一般庄稼人的观念,许多在地里刨食的,想着经常要上山下田的忙活儿,身上容易脏,因此买的都是颜色暗沉耐脏的布,比如褐色灰色青色之类的。

顾客就是上帝,陆远都这么说了,伙计当然不可能还给他介绍那些颜色暗沉的,领着陆远到了一个柜台,“大哥你看,这些都是年轻哥儿喜欢的布料,都是时兴的样式,有颜色鲜艳的,也有清浅些的,大哥你自己挑挑。”

陆远一眼望过去,一眼就挑中了。

一匹是浅绿色带着祥云花纹的,还有一匹是天青色绣着竹叶的,看着都挺雅致。

伙计看着陆远拿着挑好的布要结账,还是两匹棉布,当即喜笑颜开,连连夸赞陆远眼光好。

“大哥这布是要买来送给夫郎的吧,店里有发带,送大哥一条,拿回去好讨夫郎欢心,还望以后大哥多多照顾我们小店的生意。”

伙计手脚麻利地结账,果真拿了条新的发带当赠品一起给了陆远。

陆远觉得这伙计嘴巴怪甜的,挺会说话,会做生意,笑着说了句,“以后要是还买布,就来你这儿。”

伙计连说好。

出了布庄,陆远去了一家卖鞋子的铺子,买了两双鞋子。

衣裳的尺寸他把不准,穿鞋的尺码他大概是有数的,梧哥儿脚小,瞧着不过五寸左右的样子。

又四处转悠了下,看到一些觉得用得上的,陆远顺便也买了下来。

买来的东西都放在了木板车上,陆远出集市的时候,瞧见有人拿着个草垛子在卖糖葫芦,一时间有些馋了,他好久也没吃糖葫芦了,又花了六文钱买了两串糖葫芦。

回到桃溪村,已经是下午了。

远远瞧着院子门口有个人翘首以盼在等他,陆远心里划过一阵说不明道不白的滋味。

他本来有个幸福的家,父母恩爱感情好,可惜都早早地离开了他,打上下来就没见过爷爷奶奶,外公也走得早,最长寿的外婆也在他十八岁那年离开了人间,从此他什么亲人都没有了,上了大学出来工作后租了个套一,自己一个人住,每次下班回到出租屋,冷冷清清的。

后来成了猎户,家家都有烛火亮着,唯独他,无论回来得早还是晚,家里是黑漆漆的,一点光亮都没有。

那个时候,心里感到格外的孤寂。

别人都有家人,只有他没有。

现在好像不一样了。

他是有夫郎的人了。

梧哥儿会在家里等他。

云秋梧把家务活都做完后,搬了条小板凳,坐在院子门口等人。

他等啊等,终于等到石子路的转弯处出现了熟悉的身影,唇角一扬,露出开心的笑容,连忙起身去接人。

“陆大哥,你回来了。”

少年的语调是上扬的,透着显而易见的轻快。

陆远轻轻“嗯”了一声,在少年想要来帮他推木板车的时候侧身躲开了。

“没几步路,不用帮忙。”

云秋梧捏捏指尖,乖巧地跟在陆远后面。

到家后,陆远先问云秋梧弄午饭吃没有。

云秋梧惊讶地睁大眼睛,“还要吃午饭吗?”

陆远这才记起来这里的人一天只吃两顿,上午九点左右吃一顿,叫做朝食,下午四点左右再吃一顿,叫做哺食,没有什么一日三餐的说法。

是他自己习惯了一日三餐,所以理所当然地认为要吃中午饭。

但在云秋梧的观念中,中午是不吃饭的。

也不是说什么也不吃,如果饿了的话,随便弄点吃的也是可以的,但不会正儿八经的煮饭炒菜,吃得很应付。

“早上吃饭那么早,不吃午饭你不饿的吗?”陆远反问道。

云秋梧有些不自然地垂下头 ,耳根有些红。

确实是有点饿。

但陆大哥都没回家,他哪好自己弄吃的。

“我们家一天是要吃三顿饭的,以后要记住了,早中晚都要吃,喏,先吃些糕点,等会儿杀兔子,吃兔肉,还是你想吃鸡肉,先把野鸡杀了也成 。”

陆远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盒子递给云秋梧,里面是一些白糕。

白糕散发着清淡的花香味,是茉莉花味道的白糕。

云秋梧颇有些受宠若惊。

糕点是稀罕东西,除了那些富裕人家,很多人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买一些尝个味儿。

“陆大哥吃午饭了吗?”

拿着白糕,云秋梧没动。

陆远哽住了。

其实他也没吃午饭,在集市上逛来逛去的,忘了。

云秋梧懂了,抿着嘴巴轻轻笑起来。

“那我们一起吃好不好?陆大哥。”

云秋梧举着白糕晃了晃,声音软软糯糯的,听着甜甜的。

对上少年笑意满满的脸,陆远看了一眼,感觉脸上有点热,连忙移开了视线,说了个好字。

两人面对面坐着,分享着白糕。

白糕做得小巧精致,陆远一口就能吃掉一个,抬眼看见对面的少年拿着块白糕要吃好几口,小口小口的咬着,腮帮子鼓鼓的,还一动一动的,好像进食的小松鼠似的,很珍惜地吃着松果,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头一次觉得有人能吃东西都这么可爱。

吃了白糕后,陆远把糖葫芦拿了出来。

红彤彤的糖葫芦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用的山楂还是大个的,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透亮的糖衣。

陆远将其中一串糖葫芦递给了云秋梧。

“陆……陆大哥?”

云秋梧有些结巴了。

“尝尝,那卖糖葫芦的大哥说他家的糖葫芦味道是最好的,要是好吃,我下回还买,不好吃就不买了。”

瞧着云秋梧没反应,陆远又道:“虽然糖葫芦多是小孩子喜欢的零嘴,大人也可以吃的。”

云秋梧点点头。

没想到陆大哥还挺有童心的。

白糕和糖葫芦已经让云秋梧很意外了,他过去二十年加起来都没今天尝到过的甜味多。

等陆远把他买的布和鞋子拿出来的时候,说是给他买的时候,云秋梧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

“我买了两匹布,照着自己的眼光挑的,不知道梧哥儿你喜不喜欢,要是不喜欢的话,过几日我拿去换,我问过的,可以换的。”

“梧哥儿你要是不会做衣裳的话,等会儿带你去找宋大娘……”

云秋梧急急地打断道:“我有衣裳穿的,也有鞋子穿的,陆大哥,这些布和鞋子都拿去退掉吧。”

陆大哥买的布一看就不便宜,他摸了一下,很柔软,是棉布,鞋子做得也好,针脚紧密,想来也不便宜,这得花多少钱啊,怎么好意思让陆大哥怎么破费。

他一个农家哥儿,用不着穿多好。

一分钱一分货,陆远挑的都是好的,确实也挺费钱的,布和鞋子一共花了差不多一两银子。

他今天东买西买的,买了不少东西,差不多把卖猎物得到的钱都花完了。

闻言陆远短促地皱了皱眉。

“梧哥儿,你的衣裳都小了,鞋子也很旧了,正是需要这些东西的时候。”

云秋梧低着头,看到鞋子上又破了一个洞,都能看到脚趾头了,顿时脸涨的通红,感到窘迫。

他什么嫁妆都没有,就这么来给陆大哥当夫郎了,还要陆大哥给他置办穿的,让陆大哥给他花钱,他是个好败家的夫郎。

“真的不用,陆大哥……”

云秋梧不想当一个败家的夫郎。

他知道陆大哥是好心,是对他好,可他配不上。

这种好来得太意外,太突然了,一点都不真实,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这一次是陆远打断了云秋梧 。

“你是我的夫郎,夫夫一体,对你好是应该的,我陆远没有什么大富大贵的本事,但在我的能力范围内,给夫郎买些东西是没问题的 。”

陆远的语气并不重,一贯是温和的,却带着几分不容置喙的强势,把布和鞋子往云秋梧怀里一塞,转身去杀兔子了。

云秋梧抱着东西愣了一会儿,他踌躇了下,把布和鞋子都给收了起来。

另外再找个时间和陆大哥说说,让陆大哥去把东西给退了 。

……

厨房,陆远从笼子里把兔子给拎出来, 磨好了刀,一刀下去,把兔子给杀了,然后剥皮,有条不紊地处理起来。

他心情有些郁闷。

精挑细选买回来送人的东西,结果人家不要。

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不得郁闷啊。

他就是想送给梧哥儿,不由自主地就想对他好。

梧哥儿怎么就不要呢。

不是说是来给他当夫郎吗?

这个小夫郎不乖了,他不听话,还是不听夫君的话。

还傻傻的,白送的东西都不要,多傻啊。

心里憋着一股气,陆远把气都撒在了兔子身上,可怜这无辜的兔子,受了无妄之灾,死后被咔咔咔地宰成了好多块,皮毛也没能幸免于难,被鞣制了留起来有用,从皮到肉,一点儿都没浪费。

当然,即使陆远心情好,兔子的下场也是一样的,落在一个猎户手里,岂有它的好日子过。

处理好兔子后,陆远洗干净手,转身看见云秋梧眼巴巴地看着他,一副怕他会生气的样子,心里最后那点儿郁闷也没了。

“走,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家的地。”

云秋梧眼睛微微亮了起来,欢喜地答应下来。

猎户也是有地的,就是不多,只有两三亩,还都不是肥地,是开荒出来没两年的地,土壤肥力不够,产出的庄稼产量也一般。

一亩种了玉米,一亩种的是小麦,其他的大豆花生什么的,也种了些,还种了些菜。

陆远指着自家的地给云秋梧看。

“家里的地不多,就这么些,活儿不多,不会很累人的,农忙的时候我是不上山的,梧哥儿你不用担心,不会让你一个人忙的。”

“我一个人也干得来这些的,陆大哥你要上山打猎的话尽管去,我会把家里料理得好好的。”

云秋梧忙不迭地表态,想给陆远留下一个勤劳能干的印象。

他倒也不是空口白牙地说假话,夸大其词,而是他真的料理得来这两三亩地。

他在云家的时候,是天天都要下地干活儿,一个哥儿,还是个跛脚的哥儿,被黑心肠的后娘当成个汉子用,指使他做各种力气活儿。

是以云秋梧还真不像一般的哥儿那般娇弱。

陆远不赞同地摇摇头,“说什么呢,两个人过日子要相互扶持,守望相助,没有把农活儿都推给你一个人做的道理。”

再说他一个好手好脚,身体健康的大男人,干点活儿怎么了。

活儿有那么多,他多干一些,梧哥儿就少干一些,就不会那么累。

相反,他要是啥都不做,跟个二大爷似的躺在家里,所有事情都落在梧哥儿一个人身上。

瞧着梧哥儿那细胳膊细腿的,小脸怕是还没有巴掌大,想必以前没少劳累,这可不好,要是一直劳累下去,将来身体容易出毛病。

想到这里,陆远觉得怕是都不用等以后了,现在的梧哥儿看起来就不像是健康的样子,也就是他精神好,才显出了几分气色,要是精神头都没有的话,气色得差成什么样啊。

以后得带梧哥儿去看看大夫,别真是身体有什么毛病,要真是有毛病的话,好早点治。

云秋梧眼睛有些酸涩。

陆大哥是个好人,脾气秉性,为人处世,方方面面都好 。

两世以来,他第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人。

陆大哥不会因为他跛脚就嘲笑他,看不起他,挖苦他,相反,陆大哥走路的时候都会放慢脚步,好让他跟得上,细致之处更见体贴。

陆大哥更不会打骂他,说话总是轻言细语的,脾气很好,还会心疼人。

他说他自己就可以把地里的活儿都干完。

可陆大哥说夫夫之间应当相互扶持,他愿意主动分担农活儿。

没几个汉子能说出这种话。

有的汉子娶哥儿为的就是多个劳动力,巴不得让自个儿夫郎做得越多越好。

陆大哥不是这样的。

陆大哥会心疼人。

他尝到了被人心疼的滋味。

原来这就是被人心疼的滋味。

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又甜滋滋的。

官配也是有好姻缘的。

他命好,遇上了陆大哥,比多少哥儿都要幸运。

要是他没有官配,怕是就遇不上陆大哥了。

陆远带着云秋梧在地里走了一遭,顺手掐了一把葱和一把芹菜,两人便回家了。

回家之后,陆远开始弄晚饭。

糕点并不怎么顶饿,糖葫芦也不顶饿,出去走一圈就消化得差不多了。

云秋梧又一次想上手做饭没成功。

因为陆远问他会不会做兔子的时候,他诚实地摇头,说自己不会,于是他就被剥夺了做饭的资格。

当不了主厨,云秋梧也没闲着,给陆远打下手,一边烧火,一边帮忙洗菜,做准备工作。

这种有人在一边帮忙的感觉和自己一个人做饭到底是不一样的,陆远非但没觉得不适应,相反,他还适应良好。

陆远做的是麻辣双椒兔丁,从名字上就可以猜到这道菜的口感。

考虑到小夫郎的脾胃,陆远并没有做得有多麻多辣,味道偏淡。

麻辣双椒兔丁还没出锅的时候就闻到一股香味儿,弥漫在整个厨房,让人忍不住食欲大开。

闻着香味,云秋梧吞了下口水,看向陆远的眼神带着崇拜。

陆大哥的厨艺好好啊,就是镇上的酒楼做出来的菜大概也就这样了吧。

云秋梧有些羞愧,他一个哥儿,厨艺不咋地,也就不会把菜给炒糊,勉强能吃,有个咸味,远远赶不上陆大哥。

同时他还有些担心,陆大哥这么会做饭,换成他下厨的话,他炒出来的菜陆大哥会吃吗?吃得下去吗?

云秋梧不知道的是,陆远确实厨艺挺好,但只限于会做他自己喜欢吃的菜,他不喜欢吃的,一律不会做,主打的就是为自己服务,取悦自己。

当然,他这种心态无可厚非,自己不喜欢的菜色学来干嘛,又不会吃。

晚饭除了麻辣双椒兔丁,还有一盘清炒小白菜和蛋花汤。

有荤有素还有汤,这顿饭算是很好的了。

时辰还不算太晚,天没完全黑下来,在院子里还看得见亮,晚饭是在院子里吃的。

时不时吹来的山风带来几分惬意悠闲。

陆远发现一件事.。

那就是他家小夫郎是个专吃草的兔子,桌上不止一个菜,偏偏筷子只往那盘清炒小白菜里夹,兔肉和蛋花汤都视而不见,瞅都不瞅一眼。

陆远当然不会认为云秋梧是个只吃素的兔子,大概猜得到他的想法。

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陆远拿勺子舀了一勺兔丁到小夫郎碗里。

“别光吃菜啊,这兔子我弄了好久,专门买了一堆佐料来弄的,我尝着味道还不错,梧哥儿你也吃,看我这厨艺咋样,好久没弄过了,都生疏了。”

云秋梧细声细气地“嗯”了一声,夹起兔丁细细咀嚼起来。

入口口感超级嫩滑,外酥里嫩,有些麻有些辣,但在能接受的范围内,好吃得云秋梧眼睛都眯了起来。

“好吃的,陆大哥,兔肉很好吃。”

陆远勾了勾唇,唇角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好吃就多吃些,千万别客气,家里就我们两个人,要努力把这三个菜都给吃完,老是剩饭剩菜不好,我们争取不吃剩菜,顿顿都吃完,顿顿都吃新鲜菜好不好?”

大约是云秋梧长得瘦瘦小小的,陆远总是忍不住把他当个半大的孩子看待,说话的时候难免带上了一些哄劝的意味,从而忽略了他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龄哥儿,多少像云秋梧这样大的哥儿,成亲早一些的,孩子都能在地上到处跑了。

云秋梧抬头,对上一双温柔的眼睛。

心里砰砰砰地跳了起来。

像是鬼迷心窍般,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见状陆远心情更加愉悦几分,又舀了一碗蛋花汤推到小夫郎面前。

有一次就有第二次,陆远开始投喂起小夫郎来,一会儿夹菜,一会儿舀汤的,乐在其中。

云秋梧是难以拒绝陆远的投喂的。

在陆远的投喂下,云秋梧吃了一顿饱饱的饭,吃得肚子都微微鼓起,有些撑了。

这时菜基本上也吃得差不多了,瞧着云秋梧像是吃饱了,陆远不再投喂,自己把剩下的菜给解决了。

吃完饭,云秋梧抢着去洗碗。

陆远没和他争。

原因是他这人生平最讨厌洗碗,洗碗洗的手上粘腻腻的,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那就辛苦梧哥儿。”

“不辛苦,陆大哥你做饭才辛苦。”云秋梧小声道。

洗几个碗有什么辛苦的,可太轻松了,真正辛苦的是陆大哥。

陆远笑而不语。

他负责做饭,梧哥儿负责洗碗,各自分工合作,还真有几分一起过日子的感觉。

这种感觉还不赖。

天黑下来之后,一般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洗了澡之后,陆远早早地就睡了。

说来这也是穿越的一个好处,以前陆远当社畜上班的时候,不到凌晨基本上睡不了,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要忙,有时甚至一两点才睡,而且睡下了并不等于睡着了,经常失眠,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第二天又起不来,哈欠连天的,总想睡觉,形成恶性循环。

现在不仅早睡早起,失眠的毛病也没了,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入睡了,陆远的睡眠质量从没这么好过。

……

第二天。

一大早上,就有人在敲门。

开门的是云秋梧。

见开门的是个不认识的哥儿,沈烈愣了一下。

“你谁啊,怎么在陆大哥家里?”

陆大哥不是一个人住的吗?怎么会有个哥儿在他家里?

这哥儿是陆大哥的亲戚吗?

“我是陆大哥的夫郎,陆大哥在后院,你要找陆大哥的话,先等一下,我去喊他来。”

云秋梧同样也不认识沈烈,想着沈烈有事儿才来找陆远,他未必能替陆远做主,就想着让陆远过来。

沈烈忙道:“不用喊陆大哥了,哥夫郎,我来没什么要紧事,是来替我娘送衣裳的,之前陆大哥托我娘做的衣裳做好了,陆大哥一直没去拿,估计是忘了。”

说着沈烈就递了一个包袱给云秋梧。

沈烈的娘就是宋大娘。

确实不是什么要紧事,云秋梧把包袱收下了,说了声“谢谢”。

沈烈摆摆手,转身走了。

抱着包袱,云秋梧心想,以后他可以给陆大哥做衣裳,他针线活儿做得可好了,做出来的衣裳很漂亮,大家伙儿都夸的,陆大哥不用找其他人给他做衣裳的。

他是陆大哥的夫郎,只要陆大哥不嫌弃,他会给陆大哥做好多好多的衣裳。

“谁来了?梧哥儿。”

陆远在后院只隐约听到了有人在说话。

云秋梧把事情说了,陆远点点头 ,没再说什么。

吃过早饭,陆远想着地里最近没什么可忙的,不如上山去,在家里干坐着怪没意思的。

“梧哥儿,你有事没?要不要和我一起上山?”

云秋梧有些意外,也很惊喜,忙不迭的点头。

收拾了下,关好门窗,两人便上山去了。

一路上偶尔遇到几个村里的人,见陆远身边跟着个眼生的哥儿,都忍不住多打量几眼,在心里猜测起云秋梧的身份来。

有些性子直爽的,干脆直接就问了出来,“陆猎户,这哥儿是你什么人啊?”

“是我夫郎,李婶。”

陆远随即又对云秋梧道:“梧哥儿,这位是李婶。”

以后云秋梧是要在桃溪村生活的,人总是要认的,不说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多好,也不能谁都不认识,见了面都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那多尴尬啊。

云秋梧乖乖喊人,“李婶。”

李婶笑了笑,多看了云秋梧两眼,“夫郎啊,瞧着挺般配的,是个好孩子,可惜……”

可惜什么,李婶没说出来,语气里透着惋惜。

也许是可惜云秋梧容貌有损,也许是同情他身有残疾跛着脚。

无论这种惋惜的语气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总归是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至少陆远感觉是这样。

他微微侧身,把云秋梧挡在自己身后,“李婶,我和夫郎还有事儿,就不和李婶多说了。”

李婶:“我也要赶忙回家去了,家里的猪还等着吃猪草呢。”

过了会儿,等和李婶分开后,陆远看了眼云秋梧,没从他脸上看出什么高兴或是不高兴的表情,好像没受到影响一样。

他觉得云秋梧肯定是从李婶的语气中听出了些什么,但他什么也没说,反应平平,或许是因为并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了。

一时间,陆远心里有些疼。

“我平时和村里人关系一般,往来不多,要是不出门的话,十天半月的都见不到几个人,人情世故这方面,梧哥儿你随心就好。”

云秋梧轻轻抬眸,浅浅一笑,“我知道了,陆大哥。

其实没什么的,他习惯了。

从小到大,他就是在各种各样异样的眼光中过来的,有同情,有怜悯,有轻蔑……

他只是身体上和常人稍微有点不一样,就成了别人嘴里随意的谈资。

他毁容后,又多了一个被人议论的地方 。

在大槐树村是这样,在桃溪村也是一样的 。

不一样的人,又是一样的人,都是喜欢看热闹,看笑话的人,有猎奇之心,云淡风轻地把别人的苦痛当成是笑料。

也许因为他,还会连累到陆大哥。

仪表堂堂的一个人,怎么娶了个残疾又长得丑的夫郎。

他可以做到面对他人异样的目光坦然自若,可陆大哥对他的维护他是感受到了的。

瞧着云秋梧没有难过的迹象,陆远舒了口气。

心想李婶是个村里有名的大嘴巴,嘴上是个没把门的,这下让她知道了梧哥儿的存在,不出意料的话,估计会嚷嚷得人尽皆知。

当然,云秋梧迟早会被桃溪村的人知道和认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这一点,陆远是清楚的,除非他打算让云秋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一直窝在家里。

只要云秋梧出门,或多或少,或早或晚会和村里人有来往。

陆远不介意桃溪村的人知道他有夫郎这事,但一想到原主爷爷奶奶那边的那一大家子人,头就有些疼,让他们知道的话,指不定会不会闹呢,陆奶奶可是一直上蹿下跳,想要插手原主的亲事,托媒婆上门来说了好几次,媒婆次次都被原主给赶了出去。

不过不管陆家会不会有人来闹,陆远都打算好了,且不说原主已经对所谓的亲人彻底失望,再不念一丝一毫的亲情,他自己是和陆家没什么关系的,陆奶奶可不是他的奶奶,谁别想来做他的主,跑到他面前来指手画脚,谁要是上门来闹,他大可以效仿原主的做法,把人给赶出去。

……

果不其然,李婶下山后没多久,就碰上了几个桃溪村的村民,当即把陆远有夫郎的事情给说了。

众人一听,都觉得稀奇。

“真的假的?那陆猎户不是八字硬的很吗?哪家的哥儿敢嫁给他?是不要命的吗?”

“我看这哥儿的家里人都不是好的,要是个疼孩子的,咋能眼睁睁地看到自家娃往火坑里跳呢。”

“没听说要办喜事,也没见媒婆上门啊,咋就有夫郎了呢。”

“难道是无媒苟合?那可了不得,是桩大丑事,不会把我们村的名声给搞臭吧。”

“呸呸呸,瞎说什么晦气话,你们忘了,陆猎户年纪不小了,估摸着是官配。”

……

一传十,十传百,桃溪村不算大,几十户人家,不到一个上午,整个桃溪村的人都知道那西山脚下的陆猎户有了个官配的夫郎。

说起这新夫郎长啥样,李婶最有发言权,说是个跛子,还是个脸上留了疤的,要不是陆猎户名声不好听,怎么看都轮不着他嫁给陆猎户。

陆家老宅那边自然也知道这事。

陆奶奶气得不行,忍不住对儿媳妇抱怨道:“这个远小子,当真是不识货,一双眼睛白长了,宁可要那破了相的残疾哥儿,也不要我这个亲奶奶给相看的人。”

她嗓门大,隔着院子,偶然到河边洗衣裳在外面过路的两个村妇都听到了。

互相对视一眼,两个村妇都觉得好笑。

陆猎户的夫郎长得不好看,腿脚有问题又怎么了,人好歹是个清清白白的哥儿,是正经人家出来的,官府做主婚配的。

陆老太婆这个亲奶奶,给自己亲孙子相看的是什么人,是个寡妇,还是个带着三个娃的寡妇,人陆猎户是脑子有病才会同意娶个寡妇,谁乐意当冤大头,媳妇一进门,就当上爹了。

而且听说那寡妇作风还有问题,和不少男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青天白日的,和男人拉拉扯扯。

这种人咋能娶,真娶了家里还不得闹翻天啊,小心头上的绿帽子多得戴不过来了。

也不知道陆老太婆存的是什么心思,居然要让孙子娶这样的媳妇。

难不成真像有些人说的,寻思着那寡妇的八字硬,是个克夫的,想硬碰硬,把陆猎户给克死不成。

真是那样的话,陆老太婆的心肠可太毒了。

逼死了亲孙女不说,还想弄死亲孙子,以前陆老大夫妻两个活着的时候也从不受陆老太婆待见,这是和陆老大一家都不对付啊。

……

陆远忽然打了两个喷嚏。

该不会是谁这会儿正在骂他吧,陆远在心里嘀咕道。

云秋梧有些紧张地看向陆远,担心他是着凉了。

这两晚陆大哥睡的是杂物间,杂物间哪比得上寝屋舒服。

陆远冲他摇摇头,有些哭笑不得,“我没事儿。”

“走,我知道有棵野桃子树,结了不少桃子,我们摘桃子去。”

摘桃子?

粉红粉红,又大又甜的桃子。

云秋梧眼睛亮晶晶的,不住地点头。

瞧着他欢欢喜喜的模样,陆远自己心里也跟着高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牵着少年柔软纤小的手。

一只手温热,一只手微凉。

云秋梧像是被烫到一般,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脸唰的一下红了,跟火烧云似的。

澄澈的双眸灵动地转了转,东看看,西看看,发现附近除了他们两个再没其他人,这才安心了不少。

青天白日的,陆大哥咋突然就牵他的手了?

寻常没哪家的夫郎在外面和自己夫君这么腻歪亲近过,被别人看到了是要指指点点,说闲话的,说不知羞。

可要他抽出自己的手,不要陆大哥牵,他是不愿意的。

比起不知羞,他喜欢被陆大哥牵着,让他有一种被呵护的感觉。

反正也没别人看到,牵就牵了,云秋梧红着一张脸这么想,任由陆远牵着他 ,乖顺极了,一点儿都不抗拒。

看到小夫郎这害羞紧张的模样,有点尴尬的陆远强装镇定道:“山上路陡,容易摔跤,牵着走好走些。”

他真找出了个像模像样的理由,向云秋梧解释自己牵他的手的原因,不是要占他便宜,而是出于他的人身安全考虑 ,是妥妥的君子行为。

至于究竟有没有私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二人手牵手往山上走。

山路确实难走,两边杂草丛生,要是不熟悉的,怕是都未必能认得出来路在哪里。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陆远停了下来。

云秋梧也跟着一起停下,抬眼望去,不远处有一棵高大的桃子树,枝繁叶茂,树上挂着好些桃子。

不知道桃子好不好吃,但看起来挺大的,挺好看的。

“陆大哥,你说的就是这棵桃子树吗?”

陆远轻轻点头,“对,其实还有几棵桃子树,但没桃子了,只有这棵桃树结果晚,现在还挂着桃子。”

“梧哥儿会爬树不?”

云秋梧点点头,又摇摇头。

陆远被他给搞糊涂了,疑惑地看着他。

这是啥意思呢,到底是会还是不会呢。

“会爬,只会一点点。”云秋梧小声道。

他是会爬树的,但不是很灵活,跛着的那只脚到底是有些影响的,有时候会使不上力,有一次他爬树的时候差点儿从树上掉下来,之后就很少再爬树了。

而且他从没爬过这么高的树,万一从树上掉下来了,那得摔得多惨啊,搞不好小命都没了。

这么一想,云秋梧对这高大的桃树望而生畏,没有爬树的想法了。

可他又好想吃桃子。

他今年还没吃过桃子呢。

大槐树村不好种果树,只有吴阿奶家种活了一棵桃树,今生结的桃子挺多的,他割猪草的时候,吴阿奶给了他一个桃子,本来想留着晚上吃的,因为后娘经常只让他吃一点剩饭剩菜,那么一点点东西,根本不够吃,半夜饿得肚子咕咕叫,睡都睡不着。

可他桃子没藏好,被后娘发现了,后娘骂骂咧咧地把他的桃子抢走了,分给了弟弟妹妹们吃,一块都没分给他,他自己的桃子,一口都没吃着。

陆远笑了笑,把背篓给放下来,开始舒展筋骨。

“我来爬树,梧哥儿在下面捡桃子好不好?”

虽然是爬上树去摘桃子,但偶尔也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桃子。

云秋梧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陆远身手矫健,动作灵活,几下就爬上桃树开始摘桃子了。

个别桃子的树枝受到摇晃,大概是熟到不能再熟了,轻轻一晃,就从枝头坠落,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云秋梧赶忙去捡起来。

每捡一个桃子,脸上的笑容都更明媚几分。

两人合力得到了大半背篓的桃子。

毛茸茸,红粉粉的桃子整整齐齐的地堆在背篓里,云秋梧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陆远微微低头,视线一转,看着笑得心满意足,像是偷到了腥的猫一样的小夫郎,嘴角也不自觉扬起,露出几分笑意。

瞧着小夫郎这么高兴,陆远觉得大可以让他再高兴些,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拿起一个桃子三下五除二,利落地削了外面的皮。

“喏 ,给,小馋猫。”陆远打趣道。

云秋梧小脸一红,低声辩驳道:“不是的。”

他不馋的,才不是小馋猫呢。

陆远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没指名道姓,小夫郎倒好,自己乖乖地对号入座。

“还说不是小馋猫,我看就是个小馋猫,小馋猫快吃桃子吧,再不吃,桃子都要氧化变色了。”

云秋梧不懂氧化是什么,但他知道削了皮的桃子要是不及时吃,放上一会儿的话,桃子会变黄变黑,看着挺难看的,因此不再推拒。

但他没立刻去接桃子,而是抬头笑意盈盈地对陆远道:“分成两半,我们一人一半,好不好?陆大哥。”

云秋梧这是跟陆远学的。

他发现陆大哥老是对他说“好不好”这三个字。

是在尊重他,询问他的意思。

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自己一个人做主。

陆远微微一怔,眼中笑意更浓。

“好。”

一个不大不小的桃子,被分成了两半。

陆远留下一半,剩下的一半到了云秋梧手里。

云秋梧拿着桃子,迫不及待地低头咬了一口。

清清甜甜的,汁水很足,好吃。

原来今年的桃子是这个味道啊。

虽然迟了些,但他还是吃到了桃子,是陆大哥给他摘的桃子。

比起云秋梧小口小口地吃,陆远就要豪放多了,几口就吃完了。

这桃子味道确实不错,陆远心想。

摘了桃子,陆远带着云秋梧往山里更深处走去。

不知名的白紫色小花开得到处都是,青草翠绿盎然,蓝天白云下,山野间仿佛流动着明亮的光彩,给人一种置身仙境的感觉。

深山设了几个陷阱,陆远依次去查看了,有一个陷阱里有两只野鸡,其他陷阱里什么都没有。

陆远把野鸡给绑好了,扔到袋子里,再把陷阱给复原了。

还给云秋梧讲了讲陷阱的记号,教他怎么分辨陷阱,免得一不小心误入了陷阱受伤。

云秋梧眨巴着眼睛,听得津津有味。

时不时地还有自己的小问题要问。

陆远倒是也有耐心,无论云秋梧问出多么可笑荒谬的问题,都会耐心地解释,语气温和,没有半点儿不耐烦。

讲完,陆远又道:“平日里梧哥儿你一个人还是不要往山上走了,危险,更不要往深山走。”

“我记住了,陆大哥,你放心。”

云秋梧乖顺地应下来,一副“我很听话”的乖巧样子,乌溜溜的双眸一眨不眨地看向陆远。

陆远:“……”

感觉梧哥儿好乖好可爱啊,想挼怎么办。

最后陆远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渴望,没有真的上手挼。

那是个人,是个活生生,俏生生的人,又不是什么小猫小狗,咋能随便上手挼呢。

陆远掩饰地很好,但云秋梧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总感觉陆大哥有点怪怪的,但就是说不上来。

大山是座宝藏,陆远和云秋梧还发现了一些中草药,本着不采白不采的想法,两人喜滋滋地把草药收入囊中。

陆远有原主的记忆,原主是个猎户,在山里谋生活有时难免会受伤,再者谁还没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因此对一些常见的草药是认识的,比如蒲公英,车前草,茯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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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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