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厉从祝逢今的小说《从今》是作者旧雨封池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从今的主要内容是:厉从认为从祝逢今带他离开那个地方开始,他们之间就是应该是相依为命的关系才对。
《从今》精选:
他们在当地时间夜晚抵达,波士顿冬天多风雪,入春并不温暖,即便到五月也离不开厚重毛衣。现在还踩在冬天的尾巴,厉从穿得很厚,真正从室内离开还是被冻得微微一哆嗦,还没等他偷偷吸两下鼻子,脖子上便一暖。
“走之前我说什么来着,”祝逢今取下围巾,往厉从裸露出来的那截颈子上缠,“别感冒了。”
围巾是羊绒的,柔滑不扎,每根细软绒毛里还裹着祝逢今的体温和一些隐约的香气。厉从脖颈间缠着那条围巾,觉得像是祝逢今轻轻环抱着他。
厉从微微缩了缩脑袋,用鼻尖蹭了两下,然后抬头看向右侧的人。
祝逢今将温度把握得很好,他已经能够穿套头的衣服,所以最里边是件黑色高领衫,薄薄的毛领被随意地翻转卷起,贴在细滑白皙的脖子上。他叠穿了短款外套,外头套了件深咖色的大衣,剪裁利落,肩线再贴合不过。因为要到处走动,腰间带子的结扎得紧了一些,更显得祝逢今肩宽腰细。
衣服长度落至膝盖,兜很大,看它平平的样子,里面应该没放什么东西,厉从想了想,将手慢慢摸进去。
兜里的料子和外面的别无二致,但因为更贴着身体,温度比被风吹着的外套高上一点儿。
其实没有冷到何种地步,自己的衣裳也有兜。
祝逢今低头看他,也跟着将手放进去,在宽大的衣兜里捉住那只手,感觉是热的:“明明手不冷。”
厉从像是做坏事被抓了包,一颤,连忙将手抽出来。
“我就是觉得好玩,也不想做什么。”
看他急着替自己辩解,显然是不想祝逢今误会,两根眉毛纠结地拧着。
厉从很在意别人的心情,有时脑子转不过弯来,容易较真。
祝逢今知道他只是想试着亲近,所以他不会觉得冒犯。
他摸摸小孩的头,然后把他的手握在手里。
“厉从,”祝逢今笑了笑,“快点长高吧。”
从东波士顿到Beacon Hill有一段距离,祝逢今租了辆车,厉从的精神在长途飞行中消耗干净,在车上靠在他的左边小睡了一会儿。
抵达时这片幽静的住宅区已经万物俱籁,启用多年的路灯亮着,在灯光底下砖红的三层小楼泛出略微沧桑的橙色,街巷都依山而建,祝逢今的居所在一个山坡半途,从分岔口拐弯所见的第一栋就是。
因为房屋稠集,显得行道狭窄,相对的房子隔得近,高大繁茂的豆梨只能稀疏地种几棵,祝逢今家门前没有,庭院里花架上头光秃秃的,草坪被修过,冬天长势慢,此时也不杂乱,像是有人曾经在这里居住。
“一盆花也没给我留,”祝逢今感慨,跟厉从解释,“我回国这几年把房子租出去了,这个地方租金挺高,交完税我还能有剩余的。”
厉从在车上的时间一半是浅眠,一半是就这么闭上眼睛靠着祝逢今。他身上应该是喷了些香水,出门的时候跟在他身后隐隐约约有闻到过一些,十几个小时过去,余味极淡,和羊毛混在一起,变成了安定又温暖的味道。
所以他这会儿疲劳的神经像是被轻轻揉过,明明这里与自己熟悉的国土相隔万里,却因为祝逢今就在眼前,觉得自己奔波一趟,还能找到归属感。
仿佛不是外出,而是从一个家到了另一个家。
房子是百年前建的,里边随意装修,外面被规定不能肆意拆建,这里比祝逢今在国内的家更加明朗,淡黄墙体、椅子和抱枕都是饱和度低的颜色,乍一眼看上去便觉得舒服,硬木地板、大块的土耳其编织地毯,壁炉前边有扇防火的隔断,镂刻的是还没完全绽放的樱花。
这是很多年前祝逢今所向往的,即便没有耀眼的太阳,整间屋子也像是充盈着跳跃的光。
厉从注意到屋角还有一架钢琴,上面搭了纱线罩子,还放着个细口花瓶。
那个时候的祝逢今,是什么样的?
是不是爱笑,每天有睡一觉就能抛却的心事和烦恼。
他想听祝逢今弹钢琴,那样细瘦纤长的手指,每一条青筋都蜿蜒,指尖流淌出来的琴音必然静美和缓,是不是弹奏时也像妈妈那样陶醉,会不自觉地展露出笑容。
他有好多好多事,都想知道。
上一任房客在离开时将钥匙留在门前的地毯下,整个房子蒙了一层灰,两个人放好行李,收拾完主卧,时间就已经走向后半夜,祝逢今思忖了一小会儿,把人留在了自己房间。
反正在医院时那两张床离得那么近,厉从睡熟时滚到他身侧的时候也不是没有。
他的枪伤好了许多,所以应该也不存在什么半夜疼醒的情况了吧。
躺下的时候很晚,厉从需要充足的睡眠,等他醒时,祝逢今刚好和新雇的佣人交代完毕注意的事宜,瞥到男孩站在楼梯上揉眼睛:“起得是时候,我还打算去叫你起床。”
他身边站了个个子稍矮的中年妇女,烫了小卷,笑眯眯的。
“厉从,这是陈姨,她以后帮忙打扫和做午饭,”祝逢今道,“我想自己做晚餐,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您上午十点以后来就好。”
“好的,”陈姨脸颊边有两个梨涡,“从仔长得真可爱,想吃什么?阿姨给你做。”
厉从头一回在非婴幼儿时期被人夸奖可爱,有点不好意思,但这阿姨热切,口音怪怪的,好在不影响交流,忍不住说了一嘴:“嗯,糖醋小排。”
“你倒是不客气,”祝逢今招呼厉从,“收拾一下,一会儿跟我出门买些花。”
将厉从带出去搬花盆需要一些代价。
祝逢今不打算买车,出行靠徒步或者地铁,他们家离集市不远,只是路上有些甜香四溢的面包店。路过第三家的时候,厉从的脚步顿了一下,紧接着,祝逢今感到自己的衣角被拽了拽,这才想起他把人匆匆忙忙带出来,却没有让人吃早饭。
虽然想要什么还是靠暗示,但总比沉默憋着好上那么一点儿。
厉从选了个甜甜圈,一根闪电泡芙,又在祝逢今的要求下买了个黑麦酸面包。
他捏着纸袋,将泡芙挤上来半根,举高了想给祝逢今吃第一口:“逢今,你尝尝。”
祝逢今没大注意小孩越了辈分,他想拒绝,厉从的眼睛亮亮的,鬼使神差低了头,咬了一口。
他在美国八年,各种各样的面包甜点都吃得腻烦,大概一别多年再次回来,舌头又对这样的东西产生了新鲜感。奶油卡仕达酱的甜度刚好,是他能接受的范畴。
“还不错。”
不过按照美国人对糖的疯狂追求,他猜这款泡芙可能卖得不太好。
得到祝逢今的认可,厉从笑了一下,又将泡芙往上推了推:“还要吃吗?”
这是他给小孩买的,哪有自己吃的道理。
祝逢今摇头拒绝,于是厉从得以霸占袋中食物,缺了小半截的泡芙吃得他心花怒放,然后被甜甜圈腻得说不上话,哭丧着脸找水喝。
——看来这款才是糕点师的正常水准。
陈姐那个形容词用得不错,祝逢今想。
厉从确实挺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