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玫瑰》是由作者世人满倾情打造的小说,余宸明云颢是小说的主角,小说沉香玫瑰讲述了:余宸明虽然还没有分化,但他却已经决定和云颢结婚了,毕竟云颢给的实在是太多了!他不想拒绝啊。
《沉香玫瑰云颢》精选:
自家队长在经历如何复杂的情感纠葛,余宸明是一概不知,本来他考虑着自己能不能在节目组做饭给老板远程快递空运过去——可这想法成本实在太高,实现起来太有难度,所以他退而求其次,想了别的办法:既然经他手的食物,云颢多少能尝出一点味道,那他先准备一点半成品放冰箱冻着,想吃的时候让云颢自己拿出来做,应该还是可以凑合过几天的。
回家后他当即开始准手准备,等晚上云颢下班回家,他拿着腌制好的鸡胸肉,让老板自己煎熟了吃吃看:果不其然,云颢确实能尝到味道,只是味道要打上个半折。
可以,不错。余宸明开始在心里写菜单:走之前先多做点咖喱,咖喱耐放,可以吃两天。然后土豆沙拉、吞拿鱼蛋黄酱之类的料,都可以提前拌好了冰起来,拿两片面包一夹就可以当作早餐,努力一下撑个三四天没问题。蔬菜水果之类的东西真没办法保持那么久的新鲜,但肉类都可以,他再用不同酱料腌制点儿肉,到时候一煎或者一炒就可以拿出来吃了,也很方便。
柠柠下午给他发微信,已经买好了三天后飞《世界角落》第一个录制点的机票。这三天里,余宸明摩拳擦掌,准备要把冰箱都塞满。
云颢看他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的样子,伸手把人拉到吧台座位,说:“先吃饭,饭都要凉了。”他轻描淡写道,“也就是五天。过去那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不用那么操心。”
余宸明听话地拿起筷子先干饭,同时特别实诚地质疑老板:“真的吗,我不信。John说你平常在办公室连他泡的茶都不想喝。”
云颢顿了一下,垂眼看着小孩瞪着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只看着他一个人——余宸明眼中的自己好像真的只是个吃饭都需要操心的人。不得不说,这种毫不掩饰的照顾让他十分受用。
比起茶,他只是觉得喝水更有效率。吃五天什么味道都没有的饭菜算得上什么?曾经他没少过过四五天几乎什么都不吃的日子。所以,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余宸明会在乎、会关心。
他都说了,小孩是个太过天真、又太善良的人。而对这样的人,示弱的办法最为管用。
所以云颢没去反驳小孩的质疑,而是从西裤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个耳机盒大小的小瓶子,说:“这个给你。”
余宸明接过拧开看了看,小瓶子里装的是一种金黄色的粘稠液体,上头还是滚珠设计的,打开后一股熟悉的香味。“是——沉香?”
“嗯,”云颢开始用餐,“朋友给的好东西,蚊子咬了,或者擦伤,都可以直接用——你还有点鼻炎,每天抹一点在鼻子上,据说有不错的效果。你用试试看?”
沉香是好东西,这么一点贵得不行。余宸明正好前两天做饭给手上烫了一个小泡,当即就用着擦了一下,低头一嗅,就是那股熟悉的沉香味道。他这下知道了,老板身上那股香味可能也是平常擦沉香留下的。
“谢谢老板。”他爽快地收下了。过两天去录节目,肯定用得上。
云颢轻轻地勾起了嘴角,看着小孩低下头干饭,脸颊一鼓一鼓的,像是奶团子;咬上去一定是甜的——他忽然想吃点甜的。
云颢很诚实地开口说了,余宸明收到老板的点菜,没想到是想吃甜点。
“好啊,明早给你做焦糖吐司。”余宸明点点头,“又软又甜,沾满奶油的那种。”
云颢满意了,吃完饭后,他站起来去洗碗。余宸明则坐在吧台上,撕了一张大便签纸,开始写后面几天的菜谱,把自己准备好的半成品该怎么做成成品的方法写得清清楚楚。写好了,拍下来也发一份给John,云颢要没空做,至少能让John督促老板准时准点吃饭。
云颢洗完了碗,低头看小孩趴在桌子上认真地写菜单,于是站在厨房里看了他一会儿......不知不觉,他的别墅已经布满了生活痕迹。本来,住的地方应该只是住的地方——他买下别墅的时候,知道自己会住很长一段时间,可他仍然下意识地保持了过去的习惯,将自己的痕迹降到最低。
可现在,自从余宸明搬进来后,处处都有改变地地方。厨房是最明显的,前两天余宸明去购物的时候,还买了不少用得顺手的餐具回来,就好比正放在吧台上,一个蓝色一个粉色的大马克杯;余宸明说家里有酒杯,茶杯,但是没有日常喝水的杯子,所以买了两个一套的打折的马克杯,分给他一个。
小孩还买了花,客厅放了百合,厨房放了玫瑰。花瓶都是鲜艳的色彩,小孩还顺手扯下了包装上的丝带,把松散的根茎一捆,打了蝴蝶结。
余宸明给自己买的东西更多,什么小风扇,抱枕,日历,杯垫......他是那种在哪儿生活,就要布置得舒舒服服的人。光抱枕他就买了好几个,放床上俩,椅子一个,窗台上三个,有时候睡觉醒来他还会迷迷糊糊地顺手抱着下楼——所以现在,客厅里平时他最喜欢呆的下沉沙发上还放着一个鲨鱼,憨憨地呲着牙,和低沉大气的装修在一起,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但云颢很喜欢。
他自己有时候都觉得很惊奇,原来自己还能够习惯和另外一个人生活——这样普通、琐碎,却又很充实的生活。
余宸明把菜单写好了,拿起来给他看,他走过去,眼神只是在菜单上随意一扫,手却摸向小孩的后脑勺,拨了一下蓬松的头发,又向下压了压。他在余宸明的身上嗅到沉香的味道,于是眼中笑意更浓。
“辛苦你了,”他说。
小孩立刻嚷嚷起来,老板客气,这咋能说辛苦——他的下一个小目标是把老帮再养胖5斤!
Alpha的身体机能消耗很快,所以云颢并不在意长胖这件事。但看小孩薄薄的身材,便说:“你该多吃点才行。”
余宸明表情严肃:“偶像怎么能胖呢!”他不胖,但是脸小,有时候看上去有点软乎乎的,长了肉特别显脸,所以这方面一直都在有意控制。
“还在长个子,”云颢又摸了他的脑袋,“多吃点,不碍事。”
啊,这倒是——余宸明又忘记了自己的年龄。他现在身高已经有个一米七七了,感觉突破一米八没问题——但要能长到他老板那种个子,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有那么几次云颢居家办公,他见过对方穿睡衣T恤下来吃饭的样子,好家伙,一条胳膊能有他两条手臂那么粗,看上去能把钢筋拧断。尤其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云颢的小臂上还有些淡淡疤痕。
真的特别像是蝙蝠侠。余宸明想:要问这疤从哪里来的话,十有八九会说是极限运动。
所以他没问。他不至于闲着没事干因为这些小事怀疑自己的老板,谁都有些没办法言说的过去,包括他自己。
没由来地,他忽然想起白天柳越紧紧抓着他的肩膀,说担心他被骗。
隐瞒算得上一种欺骗吗?余宸明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算是宽容,多少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他和云颢现在的关系还不错,有那么一点小暧昧,但也不到能够完全分享秘密的地步。可如果他们以后真的——真的要结婚,或许他迟早有一天会知道所有。
云颢的手停在了他的后脑勺,散发着温和的热量。余宸明没有任何排斥,反而觉得很踏实,很亲近。在这个陌生世界里,他孤单一人——因此,他不会拒绝这样安全而舒适的港湾。
而云颢也注意到了他的接受,于是再往小孩的身边靠近了一些,直到对方的肩膀挨上他的腰。此时,无论二人各自怀抱着怎样的想法,曾经孤单的人都短暂地分享着这个静谧又亲近的夜晚,并且希望着此刻、此时能够延续。